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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大佬 (椿嘉月)


  程冬至却是一点都不怕,单手托腮气定神闲地看着。
  郝春无意中与程冬至的目光相撞,心里一个咯噔,本来还火辣辣身子忽的就凉了半截。
  其实程冬至的眼神也没什么太可怕的地方,就是单纯欣赏他挨打的样子。可不知道为什么,郝春就是没由来觉得脚底板冒寒气,一股股地往天灵盖涌。
  他想起了很小的时候老家乡下养的一只土猫。那土猫最能抓耗子,每次抓着耗子了都喜欢把耗子玩个半死,再一口吞掉。而她看自己的眼神,和那只土猫玩耗子时一模一样,让人不寒而栗。
  陶志远也注意到了程冬至的神情,目光变得有些飘忽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
  表面上看,这件事似乎就这样过去了。
  可程冬至并不打算让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只要有陶志远这条毒蛇在一天,郝春迟早会再次上他的套儿,变成冲锋陷阵的炮灰,继续膈应她。
  况且这次的事儿郝春着实吃了大亏,心里不记仇是不可能的。他又没什么脑子,被人挑拨几句很容易冲动,到时候要是他们计划再周祥一点,行事的时候再缜密一点,她说不定会被迫用上那根电击警棍,那可不行。
  只有千日做贼的,那有千日防贼的?
  不但要彻底解决郝春这个隐患,还要把陶志远这个烂根儿给一并拔了,不然晚上睡觉都不安稳。
  宋二马对程冬至的反击十分钦佩,原本只把她看作是一个人傻钱多的主儿,现在心里还真有点把她当大姐头的意思。
  “你这一手可真绝啦!难怪成绩这么好,我就想不出这么好的法子。”
  程冬至笑笑:“这算啥?我还没出力呢!”
  “啊?你管这叫没出力?你是想真弄死郝春吗?”宋二马吓得手里的饭盒都差点掉了。
  “啥弄不弄死的,我是那种人吗?问你件事儿。”
  “啥?”
  “你们宿舍那个陶志远,是个啥样的人?”
  “陶志远啊……就是成绩好,话少,但是人还挺热心的。”
  “热心?”
  “对啊,他不是上次分班考考了年级第一吗,好多人就老来问他作业题目啥的,他也不嫌烦,一个个地帮忙回答,大家都觉得他人挺好。你问这干啥?”
  “那听你这意思,你也觉得他人不错了?”
  “是啊,咋了?”
  “要是我让你干一件事儿害他,你愿意不?”
  “愿意啊。”宋二马毫不犹豫回答。
  “这么干脆?”
  “那当然,我是你小弟啊,他算啥。”宋二马讨好地说。
  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是,和自己至亲的姥姥姥爷比起来,十个陶志远都不够他卖的。
  前前后后加起来,他从程冬至这里得到了差不多四五十块的现钱,还有好些精贵的吃食。那些吃食他都没舍得自己全吃掉,而是悄悄攒了起来,坐车回去带给了姥姥姥爷他们,把他们感动得老泪横流。
  看着两位老人大口喝面汤的样子,他几个晚上做梦嘴角都是带着笑的。室友们问他那几天为啥这么高兴,他说是因为最近成绩进步了所以高兴,也没人怀疑,因为近几次小考他的确考的比以前好很多。
  肚子里有食,心里舒坦,这学习成绩能不进步吗?
  看到宋二马这么识时务,程冬至放心地点点头,从挎包里掏出一包东西给了他:“你想个法子,趁宿舍里没人的时候把这些放到郝春和陶志远的床铺下面,小心点儿别被人看到了。”
  “这些是啥?”
  “你看看不就知道了?”


第102章
  宋二马好奇地打开了来, 看了好一会儿才隐隐察觉到是什么东西,脸顿时涨得通红, 像是拿着一块烫红的山芋,丢也不是, 继续拿着也不是。
  “你哪来的这玩意?”
  “你管这干嘛,塞到他们床铺下面去就是了。”
  宋二马无奈:“行。你真狠!”
  “谁对我好, 我对谁好。谁对我狠, 我就对谁狠。”
  宋二马挠挠头,这话仿佛没毛病!
  不得不说程冬至挑人的手气不错,宋二马这个小弟很合格, 胆大心细,没多久就把事情办妥了。
  为了不被俩人发现异常,他还小心地把那些东西给摊开平铺,薄薄一层宛若无物, 即便是向来心细的陶志远都没发现什么异常, 更别提床上多块大石头都很难发觉的郝春, 整件事进行得神不知鬼不觉。
  东西安排好后,程冬至并没有急着动手, 因为眼下有了更重要的事情需要集中精神去应付——要期中考试啦。
  附属中学这边有规定,从初二开始,每一学期的两次大考(期中, 期末)都会关系着下一学期的分班, 所以几乎每个人都把全幅心神放在了学习之上, 很多人为了节约时间连去食堂的都不多了, 毕竟排队太浪费时间。
  陶志远尤其如此,他比谁都更看重这次的考试,早上第一个起来去操场念书,晚上熬夜到极晚,恨不得蹲坑的时候都手拿本书。
  他平常的时候也很刻苦,可从没哪次像现在这次一样拼,只因他心里憋着的那股邪火。
  偶尔学得眼睛通红需要休息了,他便会稍作休息,趁人不注意沉沉地看程冬至一眼。
  由于个子矮,成绩好,他和程冬至都是第一排的,只不过程冬至在最当中的位置,而他在最里头的角落里。这样看黑板时间长了,眼睛总有些斜楞,左右对不上光。
  为了这件事,陶志远心里没少抱怨过——凭啥他是第一不能坐最好的位置,让排第二的赔钱货坐那里?这在他们老家可是反了天的事!
  一开始,他只是心里有点不平,可随着他对程冬至暗暗的观察,这一点不平慢慢儿地发酵放大,变成了敌视与怨恨。
  或许别的人没有发觉,可陶志远很敏锐地注意到了种种微小的细节,判断出程冬至家里的条件肯定特别好。
  她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身上穿着的衣服时不时飘来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香气。这种香气陶志远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闻到,他推测一定是那种价格十分高昂的香皂,绝不是普通的肥皂能洗出来的。
  还有她的罩衣和袖套啥的,看着似乎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可永远都是整洁利落的,虽不是全新,但从来没有缝补丁过,甚至连破线头和小裂口都没有!这是一件多么难以置信的事情啊。
  还有去食堂的时候,他好长时间才能偶尔吃一次的珍贵套餐,她吃起来是那么地心不在焉,似乎还有点嫌弃,这更增加了他的愤怒——这个王冬枝就是个残余的毒瘤,应该彻底打倒铲除,再踩上一只脚!
  如果说这些只是让陶志远燃起心里的妒火,那么程冬至的学习态度就是真正刺痛他的根由。
  尽管家里困难,个子不高,时常会受到调皮学生的讥讽与嘲笑,可陶志远一直有股傲气支撑着自己,那就是他的学习成绩。
  初来附属中学的时候他的成绩并不算最拔尖的,可他下了死功夫在学习上,名次逐渐上升,直到登顶。
  那些唱“大头大头下雨不愁”嘲笑他的人也从看轻变成了佩服,不仅眼神不一样了,还主动来找他问问题,这种转变让他内心轻飘飘的几乎要发狂,爽到不能自已。
  然而分班后,他却发现了王冬枝这个劲敌。
  他看出来,这个臭丫头根本就没有多用过念书,眼神时常是涣散的。
  然而她却每次都能考出那么稳定的好成绩,仿佛完全不费吹灰之力,只要随随便便一努力就可以把所有人都远远甩在身后。对,还包括他!
  成绩是陶志远唯一能找到优越感的地方,如果连这个优势都只是虚无缥缈的,他该拿什么去维护自己那脆弱又可笑的自尊心呢?
  他根本不能容忍自己被这样一个人打败——家里条件优越,不认真学习,更重要的是,对方还是个女的!
  她们家里人是咋想的?赔钱货不就该老老实实学着做饭生娃吗,读再好的学校有个啥用,将来还不是要回家伺候公婆男人?那王家人不是有钱没处花,就是生不出儿子的绝户!
  陶志远一边骂王家人,一边又忍不住幻想,如果王冬枝的父母是自己的父母,两人的家庭调个个儿,该有多好!人就是这样,有时候想着想着就容易发痴,觉得这件事很有希望——他这么聪明又刻苦,将来肯定大有前途,那绝户夫妻必然乐意!为啥不乐意?他们村里没儿子的人家都会去抱一个回来延续香火,听说城里人也经常这么干……
  种种奇异而疯狂的念头彻底扭曲了陶志远的心态,他越看程冬至越碍眼,把她视为了肉中刺眼中钉,导致于策划了后来的一系列事情,已经无法回头了。
  期中考总算结束了。
  陶志远虚脱一般瘫在了椅子上,手里的铅笔被他咬了一个又一个的牙印,头发乱糟糟的,眼睛也红得可怕,宛如刚刚结束一场战斗。
  他拿起书对了一下心里没底的那道题,看到正确答案和自己写的一模一样后,露出了释然的微笑:这次继续拿第一的把握更大了。
  想到这,陶志远略含轻蔑地扫了程冬至一眼,只见她一边和别的同学说话,一边心不在焉地收拾东西,气定神闲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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