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四目一对,凌云便会快速的移开,脸发红,想看又不敢看,不敢看还想看,一颗小小爱的灯芯,悄悄点燃。
在班上,凌云与高巧丽的成绩一直在交替上升,可说是铆着劲比着学,后来老师报出凌云,同学们就小声在底下叫出高巧丽的名字。
若是先报到高巧丽,私底就叫凌云的名字。似乎他们注定要捆绑在一起的。
到了初三的下学期,凌云理科成绩一路飚升,高巧丽略微逊色,在文科方面他们仍然是旗鼓相当。
这时候,高巧丽有些坐不住,心中说不出感觉,有意无意向凌云请教数学题,想着法子靠近。
凌云对感情是内热外冷,凌云喜欢高巧丽,他从不说出来。有时还有意躲着她,这自然是有人的情况下。
凌云没有高巧丽那么大胆,当高巧丽的手一搭上凌云的肩,凌云就像过电一样,迅速甩动肩膀。
这时,高巧丽就会微笑着看凌云羞红的脸。凌云就会拿眼神瞅一下高巧丽,速迅离开。
这时高巧丽便会开心的呵呵的笑起来,风一般离去。
凌云的目光追逐着高巧丽好看的背影。
这一冷一热正好将温度调到合适的位置。
在毕业前夕,高巧丽还送给凌云一本尚好的笔记本,在笔记本的扉页上,附有一首小诗:“荷花开在池塘中,有个理想在心胸,欲望下去试一试,不知塘水浅和深。”
一个女孩子,写了如此撩人心弦的小诗,对一个男孩子,哪有不心动的。
“原想下去试一试,只因理想在心中;今生愿做比翼鸟,大学校园来相逢。”凌云也写了回诗。
这本笔记本,凌云一直留着舍不得用,他像宝贝一样珍藏着。
在凌云与高巧丽定亲的日子里,凌云还带上了珍藏多年的笔记本。
高巧丽书香气很浓,动不动就用小诗文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那时农村里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高巧丽弟弟读了初中,她就没有继续深造,说女孩子终究是别人家的,读多了书,也是别人家的人。
不过她家还是不错的了,在当时女孩读初中都很少,甚至小学都没读书的女孩大有人在。
虽说如此,高巧丽并没有因没上高中而感到自悲,反而她认为正常,她的乐观和自信,像风一样活跃在她的领地里。
只可惜的是后来,高巧丽没有能同凌云在一起学习,这是遗憾的地方。
在班上,除了凌云外,其他同学基本上不是她的对手,她是学校里的佼佼者。
高巧丽回家后,她养鸭子也很成功,也赚了些钱,钱都存着给弟弟读书了,她的梦想,她的期盼,只能让弟弟去完成,去实现了。
她家里的生活可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方圆不说百里,几十里都知道高桥村出了个能干的女子,叫高巧丽。
按她的姿色能嫁到大上海去的,她听不惯上海人的讲话,啊啦,啊啦的。听到就烦,还嫌人家屋子小,烧饭的地方,屁股撞着屁股。
可这件事,传到凌云耳朵里,才知她还没婆家,高考名落孙山的凌云,心本凉,在家无聊透了,也想再复习,其父偏偏将他安排到厂里上班。
凌云的理想不在这里,但这里是在农村,读了高中,就是不错的了,再说,好多人想这个位置都想不到。
在厂务办公室写写抄抄的杂事,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秘书,准确的定位是秘书助理。靠着别人做,熟悉熟悉业务,厂长承诺秘书的位置就是他的了。
上了几个月的班,心还没有放下来,他还时时还充满着幻想,不想一辈在这乡企业的里干,更不想一辈子呆在农村。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高巧丽的消息,再一次撩起了凌云那颗快要死的心,他决定要去找高巧丽,这样聪明的姑娘怎能远嫁他乡呢。
这是他的初恋,也是他心底不能碰的爱,只要有点引子,就会点燃。
爱就是这么神奇,有一点微风或细微动向,她都能复活。
他再也按压不住过往的一往情深。
三年没有见面,也不是没有想过她,更没有忘记,这就是上苍给他的最大恩赐。
凌云就去找了高巧丽,他们一见如故,没有一点陌生感,从第一次露天电影到初中生活,这一切都是那样鲜明的展现在他们面前,自然而然,两颗年轻的心很快贴在一起。
凌云这颗快要结冰的心,慢慢被高巧丽炽热的心溶化。
一个傻傻地问:“你最爱的人是谁?”一个傻傻笑着回答:“最爱自己。”
一个傻傻地问:“你是在等我吗?”一个傻傻笑着回答:“等我爱的的人。”
凌云失望地低下头,笨拙地掩盖眼底的失望和委屈。
凌云有多少话要对她说,高巧丽有多少惆怅压在心底。
高巧丽看到凌云这个样子,噗嗤一笑,笑过之后,高巧丽双臂挽住凌云的脖子,脸对着脸,一时木纳的凌云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高巧丽看着凌云的眼睛,轻声说:“一直好想对你说,真的很爱你!”
他们没有早一步,也没晚一步,恰到好处的年龄。
女孩子大了,总要学会矜持,她也是有意将动静弄大,等凌云来找她。
在外人看来是桩美满的婚姻,可怎么这么不堪一击呢?而且是在凌云最需要人安慰的时候,高巧丽离开了凌云,高巧丽是顶着骂名远嫁到江南的。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
第二十三章 憋着一口气
凌云不仅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工作,还背负着罪名。
一连串的打击,让人死不成,活不了。要不是凌云的父母日夜看守,可能早就命归黄泉。
凌云太年轻,高中毕业,上班还只两年,可说还是一个不懂人世的年轻人。
但,凌云想到了,自己还年轻,还有站起来的时间,他也有这个能力,他不想自暴自弃,可他毕竟年轻,承受不了双重的压力。
凌云在家一天也呆不下去了,有些人机会是人家给的,有些人机会是自己寻找的,有些人是自己努力得来的。
无能那一种,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留着的。
凌云决定背起行囊独闯天下,一股不服输的傲骨,跟随着风起云涌的外出打工潮南下。
他很清楚,暂时离开伤心之地,也只是缓兵之计,面对一个陌生的地方,遇到的问题一定不少。
高巧丽离开了他,对凌云刺激很大,心里像憋着一口闷气。
下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不给自己留半条后路。
兔子逼急了还咬人呢。
凌云在学校时,从高一至到高三,学习成绩一直是班上第一名,高考落榜似乎不应该,可他就是落榜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凌云看来很正常,只说明了一点,他还不够优秀,他没有将这责任怪在老师和家长的头上,他只怪自己,付出的努力只限在第一名上,他自我作了深刻的反思。
高巧丽远嫁说明了什么,如果说凌云有足够的金钱,或者说没有在这个时候出那么一档子事,谈了两年的恋爱,并且还订了亲,都到了都快要结婚的时候,说要解除婚约,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凌云是多么的想留高巧丽,就算是勉强留下来,高巧丽的心也不属于他呀,两人在一起生活还有意思吗?再说也留不住呀,还不如放手。
放手对高巧丽,对自己也是一种解脱。
凌云就是这么想的,没跟高巧丽吵闹,很平和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是宽阔胸怀?也不尽然,凌云宁愿选择一个只爱他,他不爱她的女人相伴,也不想选择一个不爱他的女人结婚。
凌云没有想到,遭此噩运,而且没任何的预兆,来得如此的凶猛。
本想高巧丽会来安慰他,站在他的身后,共同来承担,没想到高巧丽来了一个落井下石,不留一丝丝周旋的余地。
不过,凌云曾对她说:“她不想同你过,没有必要留,要走就不送;若来,他会风雨兼程去接你。”这也是凌云对婚姻一种态度。你是吗?
凌云在外打工,吃的是方便面,睡的是地下室。对这样的苦,凌云能吃。
在三个月内,凌云换了三个地方,并非他不专一。
第一个厂,凌云干了半个月就没干了,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可学的,或者说没有发展空间;凌云宁愿不要工资,也不愿去做一个没有发展前途的事。
凌云很清楚认识自己,趁着年轻要的是学习与工作双丰收的工作。
凌云到了第三个服装厂才感觉到这才是一个真正的企业,有事可做,也有东西可学,升职的空间也很大,有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感觉。
人重要的是什么?选择的方向,选择适合自己,只看眼前一点蝇头小利,不说是徒劳无功,很有可能走向相反的方向,就会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远。
凌云认准了,他就会走下去,一干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他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每天再忙他都会将当天的想法一一记录下来。
三年来他写下了二、三十万字的心得、经验及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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