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高巧丽还不一定是大闺女,她那风情样,初*,黑灯瞎火,谁知道她从哪弄来的血。
对一个没有一点这方面经验的夏林皓,她说什么不就是什么。
婉儿现在风韵胜似当年,儿子都那么大了,不知道她的人还以为她没结婚呢。
高巧丽现过于丰满有失当初的一种风情。女人失去了风情,就丢了女人的味道,妖娆更是谈不上了。
不像婉儿现正是万花丛中绽放的一朵嫣红,变成了最精粹的一滴金黄色的花蜜!
婉儿才真正褪去表面的粗糙和幼稚,成为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迎来了女人身最高境界的美;她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但不善于把经历变成骄傲的资本,在岁月的淘洗中日渐绽放出珍珠般的光华。
“佳人洗尽铅华更倾城!”同这句诗,再恰当不过了。
夏林皓想到此,有这两美女相陪,此生足矣。对于婉儿来说,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也许老天爷非要她经历过这生活的磨砺。
她才有对生活,充满着五彩缤纷的向往,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也差点被爱压得崩溃,同时也被生活逼到了尽头。
当时她想到了孩子和家里的亲人,她才没轻易轻身而去;这是她生活的全部期盼。
年龄尚小的婉儿承担起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她用母亲的名誉保护着他,她一次次战胜苦难靠的是希望。而立之年她就有如此深刻的思考,人生经历不同,人生观就不同,对事物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
婉儿想夏林皓是个可靠的男人,也是一个念旧的人男人,也曾有过喜新厌旧。其实,女人要的东西不多,她要的只是她爱的人可以每天都抽点时间陪陪她罢了。
你要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她心爱的男人放弃一切、包括好姐妹、为的只是等她那一个心爱的男人陪她,那么一点时间而已。
可,婉儿没有,苦一个人吃,事一个人杠。她只需要一点温柔、一点体贴、一点关爱,足使她快乐的生活。
两颗成熟的心,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夏林皓突然感觉有点冷,帖近了婉儿,婉儿也没躲开,相互半抱着向前走。
婉儿是不好意思向夏林皓身边靠,这是黎明前,天还有点黑,被夏林皓这么拥着,心里感到一丝暧,这个暧很是爱昧。
婉儿正准备一只手去挽夏林皓的后背。
这时,手机响起,婉儿抽出屁股后口袋里的手机,一看是闹钟,她知道到了五点半了,该打电话提醒儿子起床了。
婉儿看看夏林皓莞尔一笑,夏林皓摇摇头苦笑了一下。
他们都感觉得一夜如此短,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婉儿打完电话,刚才的一点情趣,像是被人在中间阻隔着。
新一天又开始了,前面的路还在多远,婉儿不知道,她们并排向回走去。婉儿多么的希望有一个人就这么一直陪着她走下去“.......”
第三十四章 孽缘
高巧丽手上的金笔却成了烫手的山芋。
她最怕是被夏林皓知道了,有诸多说不清楚的事。
她试了好几下,想对儿子说,怎么说都不合适,当娘的当到这个份上也算可以了。
不能说是凌云送的,影子都不能提,本来退亲这事对凌云打击就大,他还送这么贵重笔,鬼也不信。
对旁人不但没有事,面且还会耻笑,对夏林皓来说,“凌云”两字在他心中是最敏感字眼。
从另一个角度来想,夏林皓是在乎高巧丽;从深一点来说,男人是自私的。他就是放着,他愿意,也不让别人去碰他的女人。
他就会展开好多好多的联想。
一句话,就将你拍打死在沙滩上,“不是藕断丝连,凌云会送你儿子飞金笔。”到时候,就是身上长着一百张嘴,也就不清楚。
你能说什么,发脾气,发态度。你凭什么,除非无理起闹。
可高巧丽在这个问题上,她敢吗?
她不想,也不愿现在就将事搞缰,缰了对自己没好处。
夏林皓平时文文静静的,不代表没有脾气,要是疯起来才不管什么香,什么玉的。
这是原则问题,放弃这点便是吃软饭的男人了。
一连几天了,高巧丽想不出好办法,很是苦恼。
飞金笔是在高巧丽身边保管着,就怕哪一天夏林皓突然出来,被儿子无意提起来,小孩懂什么事。
在家就是捅破了天的大事,后果不堪设想。
高巧丽想得早点对儿子说。
今天,高巧丽特意买了一些儿子喜欢吃的菜。
看看时间,快要到放学的时间了,心想吃过饭后再说比较好。
不多长时间儿子回来了,见到妈妈的脸堆满了笑容,感觉妈妈一定有好事,儿子扬着脸说:“彩票中奖了?”
“没有。你这孩子,妈从不买彩票。”
“不对吧。你满脸的喜气。”
“儿子,你这都看得出来,想不到你还会察言观色。”
“谁叫你是我妈呢?”自从从凌云那里归来,高巧丽对儿子脸放了些,不是一天到晚绷着一个脸,这是装的,就是怕儿子不怕她,不听她的话,怕最后真的是管不了。
“洗手吃饭。”
儿子眼睛早就见到桌子上的菜了。
“哦。”动作比那一天都快,三下五除二完事。
儿子边吃着,边说,“好吃,嗯,好吃。”
“几道菜也是妈学着做的。”
“哦,好吃。妈妈辛苦了。”
“儿子,你变了,变得贫嘴了。”
“没有呀。”
“是不是跟女孩子学的。”
“没有,真的没有。不信你去问班主任。”儿子急眼了。
“没有就好,我是打一预防针。”
“打预防针,也痛呀。”
儿子听母亲这么说,母亲总喜蒙人。
儿子吃了差不多了,高巧丽开口说:“儿子,妈要对你说件重要的事,你要守口如瓶。”
儿子瞅着母亲一本正经的样子,心想,有什么事还守口如瓶?“妈,您说吧。”
“凌叔不是送你一支金笔吗?”
“嗯。怎么啦?”
“没怎么,我说......”高巧丽欲言又止,还真的不好说。
儿子等了半天听母亲后半句,有些不奈烦了,便说:“妈,我去做作业去了。”
“我是说金笔事,没跟同学说吧。”
“没有,我说那干嘛,不就一支笔,现谁还用那笔,太老土了。”
“哦,但不能......”
“妈,你今天怎么啦。”
“你爸过两天要来。”
“好呀,我还叫他给我买手机呢,是他承诺的,成绩上升十个名次,就给买的。我提升了十五个名次。”
儿子成绩上来了,有底气。
“他是一定会买的,对金笔的事暂时不要对他说。”
“哦,就这事,我知道。”
儿子去房间做作业去了。
高巧丽看着儿子的背影,一下感到儿子长大了,说起话来像个小大人。
为了这一句话,高巧丽从娘家回来,没少时间考虑这件事情,闹得乌心烦燥的,没有想到两句话就解决了。
难道儿子知道高英红同凌云的关系?
巧丽还不放心想试探一下,也是加强儿子记忆。
高巧丽走进房里,也不考虑影响不影响儿子做作业便说:“儿子,你知道妈为何叫你不对你爸说金笔的事吗?”
“大人的事,小孩少掺和。”这是高巧丽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这回用在这里了。
“为什么,你知道吗?”
“这个......”儿子想了想说:“凌叔和我爸也不熟,从来也没到我们家里来过,你说是同学,这都没关系,他送这么重的礼物,这关系一定不一般,怕爸爸怀疑呗。”
“怀疑什么,别乱说,小小年纪懂的还不少,你是不是也在谈恋爱了。”
儿子想,在这个时候,是关键时刻,父亲一生气,手机保不齐就黄了,他才不那么傻呢。
“妈,你也真会扯,怎么扯到我身上了。”儿子说这话时,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好好,就算我没话,一个男子汉这么小气。”高巧丽没想到一句话能将儿子说急了。
儿子倒不是怕说他恋爱,怕的是节外生枝。手机就会不翼而飞了。
儿子不想理母亲,埋头假装看书,其实在想着手机店里,在多少钱内的手机款式。
“好了,做作业吧。”高巧丽说完出了房门,去收拾桌上的残局。
高巧丽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这么一说,儿子心里一定确定凌云和她有事,也怕儿子长大成人后瞧不起自己。
说都说了,只要夏林皓不知道金笔的事就行。
难怪张爱玲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如果高巧丽不想回到凌云身边,如果不想凌云帮一把儿子,高巧丽是不会去凌云那里?
这事做得有点不地道,当初放弃凌云,是生活所迫,谁叫你凌云不用实事求是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明明是火坑还往里跳。
她去看凌云,凌云还热情接待了她,说明凌云还记情,那一夜是凌云做出的一件最痛苦的决定;也让高巧丽从一个姑娘变了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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