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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君,快到我碗里来! 完结+番外 (鱼妙清)


  路小乔只是记得有这么件事,但是这些人长什么样她都忘记了。
  最让路小乔纠结的点不在这里。
  而是上辈子的时候,路爸没有跟她说过要去参加婚礼的事儿啊?!
  直到大学毕业,路小乔都没有听路爸提起过什么内蒙的干哥哥结婚,让他们去参加婚礼。
  其实路小乔不知道的是,这个电话上辈子也打过来了。但是那个时候路爸觉得一家人都为生活所累,时间各方面也不太合适。参加婚礼,路爸路妈都得请假,就只是托人送了礼物过去,人没准备去,也就没告诉路小乔。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经济上没有压力之后,路爸路妈都选择了更加轻松的生活方式,路爸也不需要忙着给高三的学生补课了,选择了教更为宽松的高一高二的课程。路妈也不需要三天两头的值夜班只为了稍微多一点钱,最近都在考虑要不辞职开个店也不用这么累了。
  这回电话一打过来,路爸一口就答应了要过去。
  一方面是和好兄弟多年不见,想去见见他。另一方面路爸也有些隐晦的小心思。
  上大学的时候,路爸在寝室里条件算是比较差的一个。
  现在家里生活好了,又有这么厉害的闺女,难免想要在以前的好兄弟面前展现一下他现在比较好的生活,显摆一下闺女。
  路爸还记得好几年前的二十年同学聚会,几个好兄弟都事业有成,再不济也是自己开了家店做生意,只有他当着高中老师,老老实实的拿着死工资,日子过的紧巴巴的。
  现在他依然拿着死工资,倒是提前享了女儿福!
  得到闺女说有空的消息之后,路爸立马发信息给了好兄弟庄鹏,说他们一家三口都会去。
  庄鹏当然高兴,跟路爸发了一连串的消息。
  “怎么了?”路妈看路爸也看手机看的开心,问了一句。
  “老庄说,当年寝室的好兄弟都答应了要去他儿子的婚礼,咱们几个正好趁此机会好好聚一聚,多年不见,我这不是有点激动嘛!”路爸道。
  路妈一听兄弟聚一聚就有点不太高兴,“聚归聚,到时候你可别喝多了,嘴上没把门的乱说话!”
  路妈的这句警告也是有缘由的。
  路爸平时除了历史还有古玩看不大出来什么爱好,不抽烟不赌博的,也就偶尔晚饭之前小酌两杯,算是个难得的好男人了。
  但是他有一点——和自己的发小、好朋友、好兄弟聚会,必定喝酒,并且必定喝醉!喝醉了必定说胡话!
  一般情况下,路爸醉了之后就会开始回忆往昔,把年轻的时候的事儿拿出来说,自己的朋友的小故事,那是一点儿也没落下!
  当然也有心情不好诉苦的,把家里的事情巴巴的跟人家说了,醒来之后却一点儿都不记得了——一般碰到这种情况,路妈都是直接拖着路爸先走人的。
  现在是因为有限制,查酒驾查的严,路爸喝酒的机会倒是少了。
  当年,路妈可没少因为路爸喝醉照顾他而受罪!
  最严重的一次,路妈好不容易把人扶着回到家,结果路爸一躺到床上就吐了,被子上、床单上、衣服上都是,脏的哟!路妈生了好几天的气,直到路爸指天发誓以后白酒不过一瓶才算是哄好了。
  路爸其实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现在都有意识的控制自己少喝酒。
  这会儿听到路妈的警告也不生气,“放心,遇到多年不见的好兄弟,总不能一点儿都不喝吧?我保证少喝一点,到时候你看着我,你说停咱就停!”
  路妈听到这话才笑了,“你就惯会哄人,到时候我看你听不听,不听我和闺女就直接把你扔在内蒙让你自己喝个够!”
  ***
  半个月后。
  路小乔一家子轻装上路,就带了一些随身的物品和几件衣物,坐上了前往内蒙的飞机。
  订的飞机票的日期是婚礼的前两天,路小乔他们准备提前过去,一方面路爸可以先和兄弟们聚一聚,另一方面路小乔和路妈也可以在内蒙先看看有什么好玩的。
  庄爸果然不愧是路爸的好兄弟,专门来机场接他们。
  一下飞机,路小乔就看见人群中一个高高壮壮的举着写着路爸名字的牌子的中年人,这显然就是路小乔的干爸庄鹏了。
  “嘿!好久不见了兄弟!”一见面,庄爸就给了路爸一个熊抱。
  “哎哟喂!你也太热情了吧!”路爸拍了拍庄爸的胳膊,“真的是好久不见了,你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啊!”
  “哈哈!哪有!老了老了,要是在年轻点,我都能把你举起来转一圈呢!”庄爸笑道。
  路爸一听吓的脸色都变了。不过好在知道这只是开玩笑,笑过之后也就抛到脑后了。
  庄爸又看了看路小乔,比划了一下路小乔的身高,“这是小乔吧?上回庄爸看见你,你连我腰都没到,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
  路小乔看着庄爸明显比自家老爸还高了一大截的身高,笑着喊了一声,“庄爸好!”
  路小乔觉得有趣。
  按理说,路爸这一米八的个子,在南方已经算是挺高的了。
  但是这会儿跟庄爸来了个拥抱就对比出差距来了。庄爸那一米九都多的身高放在那里,路爸一下子就显的不够看了。
  啧啧!果然这就是南北方身高上的差距嘛?!
  “好了!咱们走吧,你干妈已经烧好了饭菜,就等你们过去了!”庄爸说着帮着要拎行李。
  路小乔一家三个人,就带了一个箱子过来,最后还被庄爸抢着给拎走了,一家三口双手空空的上了庄爸的车。
  要说大学同学,关系能处到让自家孩子认干爸的,也是不多的。
  路爸之所以和庄鹏有这么深的兄弟感情,还让路小乔认了他干爸,主要还是当年庄鹏曾经救过路爸一回。
  路爸读书那会儿,花国刚刚结束运动没几年,还在慢慢的发展。
  世道,难免就还有点乱。
  别看路爸长到了一米八,人却比较瘦弱。说白了,一身的书生气,一看就是个好欺负的。
  那次出了学校路爸拿了家里人寄过来的生活费,就被一伙小混混拦在小巷子里抢劫了。
  那可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要是给了这几个小混混,估计接下来的一个月就过不下去了。
  但是路爸就一个人,还不会打架,面对四个黄毛小混混,除了妥协他又能做什么呢?!
  正当双方僵持,逼迫路爸妥协的时候,庄鹏正好路过了这里。
  庄鹏年轻的时候就很壮硕,并且——很会打架。
  也幸好这几个小混混年轻,手里没拿刀子,两个年轻人和四个小混混打成了一团。
  等到路爸和庄爸从小混混的手里跑出来,逃回学校,两个人都鼻青脸肿的,庄爸还稍微好一点,就身上有些淤青。路爸完全就鼻青脸肿,养了好几天才慢慢恢复的。
  值得庆幸的是,钱倒是一分都没被抢走。
  自此之后,路爸和庄爸的关系就好了起来。
  毕业之后虽然一个南一个北的,也没断了联系,只是一直都是短信联系见不到面罢了。
  当年寝室里有八个人,另外还有两个跟他们关系不错朋友。
  路爸上了车就问道,“国斌还有文华呢?”
  曲国斌还有谢文华,就是他们另外的两个同寝室的好友。
  “他们啊,打电话说婚礼当天会到,现在估计在哪儿旅游吧!”庄爸说道。
  都人到中年了,来参加老朋友儿子的婚礼也是正好碰上,更多的是想和家人来这边旅游的。
  车子在一栋普普通通的居民楼前停了下来。
  “庄爸,你家住这里啊?”路小乔好奇的问道。
  庄爸笑着看了她一眼,“怎么?觉得庄爸是内蒙的,家在草原住蒙古包啊?”
  “哈哈!”路小乔干笑两声,“那哪能啊!不过我倒是挺想看看大草原学学骑马什么的。”
  庄爸摸了摸自己的板寸,“倒也不是不行!不过你也知道最近你干哥哥结婚,庄爸只能给你们指个地方,介绍你们我一牧民兄弟,你们到时候可以去那边旅游!”
  “行啊行啊,那感情好!婚礼结束之后我们就去!”路小乔高兴的说道。
  路小乔已经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自己的毕业论文,现在是无债一身轻了。
  庄爸说的没有夸张,庄妈果然准备了一桌的饭菜给他们接风洗尘,其中的烤羊腿别具风味,是他们这儿的特色菜。
  路小乔味道觉得还蛮不错的。
  干哥哥庄思林也热情的很,知道路爸和庄爸的感情,对他们这一群只闻其人的客人当成了亲人一样招待,彬彬有礼,完全没有小时候那副调皮捣蛋的模样了。
  席间,当然不免的就会问及双方孩子的情况。
  “我这儿子,当初倒是考了所不错的大学,毕业之后本来以为他会留在大城市闯荡,没想到他说放心不下父母,非要回来创业。”
  庄爸的嘴巴里说着不赞同,眼睛里却满满的都是欣慰。
  毕竟这也是儿子的孝心,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孝顺呢!
  “好在辛苦了几年,现在当了老板,开了几家饭店,马上就要结婚了。咱们做父母的,也可以稍稍放点心,就等抱孙子了!”庄爸说起这个还特意看了庄思林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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