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牛是像长胖了点,不过一脸胶原蛋白,咋样肥都是肉乎乎嫩腻的丰艳感,喜气个死人!
每一次大嚼猪手,她总会心怀侥幸地想:如果孟子当年一不小心把“舍鱼而取熊掌”写成“舍鱼而取猪爪”,搞乱了国人的生死义利观不算,更为严重的是,今天,我们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如此廉价的至高享受呢?
猪肉的美味自不消说,猪爪更胜在胶质的丰富及其筋、骨、肉的错综复杂性,吃起来与熊掌无异。除了物以稀为贵之外,胶质的丰富,几乎是一切矜贵食物的共同特征,如鲍参翅肚之类。就“爪”而言,猪爪、鸡爪、鸭掌,味道亦不输熊掌,无非是一团腆润肥厚的胶质。据开化之后的食人族回忆,一个人全身上下,就数手上的肉最好吃,每有斩获,必献与酋长御用。
他两儿吃的是粤菜的代表作“白云猪手”和“南乳花生焖猪手”。广东人善做猪爪,可能与其对猪的这个部分怀有足够的尊重有关。粤语将猪爪称作“猪手”而没有“牛手”、“羊手”,并非是他们只吃猪的前爪,而是体现了一种把猪视为直立行走之高等动物之美好愿望,美化局部而提升整体,而“凤爪”的修饰方法,则是以升华整体来带动局部。
两人边啃边聊,
不用宁玉问她燕晚去了哪儿,子牛自当转达,“他叫我跟你说,他得休个长假,他说你知道怎么处理。”又眼白大半,嚼着肉筋瞄着他说,“占想走了,燕晚心上肯定一时半会儿恢复不过来,你别到处找他,打搅他清静。”宁玉横她一眼,晓得这话也是燕晚教的,不过她确实对燕晚有感情,又“饱含自己感情”地说教他一顿。
宁玉估计燕晚有这“暂避”的念头,是这老贼看出来子牛和自己的“奸情”了,于是,值当赌上一把,故意放回子牛,牵制住自己,“躲”自己身后来“缓和”他与计无双那边的尖锐冲突……
“真好吃,下次还来啊,”看得出来,她吃得尽兴哦。拿起一个大碗,又舀了一大口塞嘴巴里,那会吃的小嘴巴呀不停,“嗯,这个也好吃。”
宁玉瞅她一眼,“这个你少吃,”
子牛见他根本不沾这玩意儿,以为他小气,怕他还没沾的东西她都吃完了,“哼,多大点儿东西撒,这餐我请你!”
宁玉懒懒拿起餐巾擦擦嘴,“你知道这是什么么,它叫猪脚姜,按照广东的风俗,女人产后,家里必制这玩意儿,补其体弱及催耐。”
子牛这一听,才好玩儿,脸通红,放下了碗,再不碰。
宁玉低笑,
这才放下餐巾,绅士地向后一挪座椅,走到她这边来,抱起她坐他腿上,端起她没吃完的猪脚姜,亲手喂她嘴边,小声,“不过今天多吃点可以,”又低头在她耳朵边儿,“我想喝耐。”
羞得子牛哦直捶他。
这种用鸡蛋、姜、猪手、甜醋、糖和卤水汁熬成的黑稠之物,着实美味,子牛愣是被他调戏着喂着吃完了。
揉着她的小肚子,两人依偎着这旋转餐厅里看落地窗外白云下的景色,如何的美哉美哉呀!
难怪子牛一回来就找他,他总给了她最极致的享乐,无边美腻……
第571章 .60
翀心说这个周末她要去京城参赛,想子牛陪她一块儿去。子牛说好啊,就怕舅舅不同意,因为上个周末她已经在外头混了两天,舅舅恐怕不会再叫她出去。翀心说那叫我爸爸给你舅舅打电话,你陪我去我心里踏实些。就这样,这个周末小子牛又跑出来混了。
实际,子牛也想抽空偷偷回京里一趟呢,她那小屋子里都是好东西,怎么样也得收回来些吧。
来京里的动车上,翀心才详细说了她来京城比啥。
了得吧,比刺绣!还是去宫里比呢。
这刺绣本是一门古老的手艺,往往是女红的专项,过去缝缝补补对待嫁的妇女而言,是最起码的手艺。女红亦写作女工、女功,可见这是女子的功夫,与男子无关。《汉书》记载: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源也。两千年前的古人认识比现代人深刻,话说得重。
如今生活中除少数爱好者外,也没什么人没事学刺绣了,但在上层阶级一直有刺绣风,多半绣红太阳放光芒,手艺高者绣元首像,再有就是绣元首诗词手书,绣得多的有“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有“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还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反正高门大户的小姐姐们受家族影响得学着绣这绣那。
当然,绣活没有想象得那么难,子牛也绣过。一块布,一个绷子,将布绷紧,用拓蓝纸将图案描好,然后一针上一针下地按图索骥;绣活时只需顾上不需顾下,上面不出边线,排列整齐,下面乱些无妨。绣活练就的是一分耐心,心浮气躁不行,得心无旁骛,气定神闲。可惜小子牛本就是个心思不定的孩子,这方面她没翀心沉得住气,再,也没翀心那种“家族传统”,自然绣不出个什么好东西。
路上,翀心也跟她说了自己准备进宫拿什么绝活儿比:她准备绣一块书架帘子。
书架都是翀心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上下四层,置于床头,为的是取书方便,也显出文人与书近些。书架无遮无挡,刮风天招土,所以绣一块帘子挡上很实用。中间她准备绣两个元首手书繁体大字:学习。旁边伴清秀的梅、兰花,朴素高雅,也寓君子之意。子牛直点头,她虽不懂这些,但她读史书多,这些布置是符合统治阶级品味的,翀心很机灵,手又巧,这幅作品说不定还能被宫里收藏了呢。
好吧,周六翀心进宫比赛去了,子牛在宫门前的御河外送她进去后,就直接打的悄悄回了九中宿舍,她特意带了钥匙准备打包所有自己喜爱的东西,找快递上门运回老家。
一进门,子牛就觉着不对劲,虽然整洁有序,甚至比她走时还整洁有序,但是,显然不是她的味儿了,……该死!有人潜进来住了?子牛不作他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计无一!个混蛋,她一走,他就鸠占鹊巢呀!
子牛首先翻自己最重视的东西都还在不,还好,没人动。
小子牛噘着嘴巴恨想,虽然看上去他没有大翻的痕迹,但是总归自己的小窝被人侵占了,就是恨他!
不过这孩子啊,清东西清东西的,都是自己的喜好,一会儿也忘了这些不愉快。
她好东西可多了,
譬如这块她在樊家园淘到的这块古董表,是上个世纪六零年代末南京出的一款紫金山牌手表,当时价格肯定超便宜,只要三十几块,可子牛买的时候就老贵了,几千呢。很漂亮,就是走起来一天最多要差个刻把钟。
这块表最大的乐趣就是要上弦,也是子牛买这块表最爱干的事。舅舅从前也有一块,当时就教过小子牛上弦要悠着劲,千万别用力过猛将弦上断,小小子牛每天抢着给舅舅小心翼翼地为手表上弦,但好像从来也没有上满发条过。终于有一天她上发条时感到手劲打滑,才知道手表弦上满是这样一种感觉,如此神妙哟……
此时家里被她翻的乱七八糟,她在打包咩。不过这时候又玩手表上弦玩上瘾,就坐在乱七八糟中,入神地体会那种上满发条的快感。殊不知,这时候,有个人正热血沸腾地往她这边赶喏!
自那天老夫人召集大孙子造访了小孙子,就严令:本周末二人必须回家吃饭!
也是巧了,无一也爱吃猪手,这天家里特意为他就做了猪手。
计家老厨方师傅出身御厨之家,只是当年他跟着计老爷走南闯北老感情了,没有跟随家族传统回宫里任职,一直留在了计家。
方师傅今儿一早就去菜场老熟人那儿选了“好手”,以皮白毛稀、蹄形成弓状且一掌盈握者为首选。再以美容师加看掌相佬的专业眼光,检视其指甲是否剔净,气色是否红润。精盐慢捻,姜汁细润,继而以绍酒加武火烧滚,香溢时加酱油转文火慢炖。
那个香啊……上桌后,宜用左手握而食之,形成左牵手,右擎杯之势。至于以何种酒佐之最为相宜,面对此名副其实的红酥手,选择并不会很多啦。反正一家人吃得是香喷喷津津有味。无一更是吃得专注,加之这位小爷学医,吃相才不会像子牛那样油嘴滑溜,斯文败类之行列吧。
正此时,
无一的电话在裤子口袋里振动,
他本来懒得管,
可振动时间太顽强了,只得擦擦手,拿出来,“喂,”少许不耐,但,这一接听,……
无一起了身,“我有点事先走了。”
奶奶一直多慈爱满足地看着她的宝贝孙子吃猪手,这突然就跟“断了念想”一般地戛然而止!……肯定不愿意呀,“这才吃多大点,吃完了饭再走。”
然而小爷已经走至门口,
你知道,他确实没有表现出多着急或多快,走过去就跟要去上厕所一样,很悠闲的,但,
他没有拿外套!!
这就已经不同寻常了!
小孙子根本没心情跟她老人家再多争口角,直接出了门,还是仆人追出去送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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