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琳身上却没有。
永远的干净、整洁,甚至完美。
也不知这是一种天赋,还是一种不知不觉间的努力。
回到家,婶婶见到林琳,顿觉眼前一亮:“呀,比照片上还漂亮呢!快进来快进来。”说着,连忙把林琳迎了进来,见林琳身上的衬衫,还问这是什么牌子,哪里有卖,看起来真漂亮!改天去给书庭一美也买一身。
而一美看着林琳只是感慨——长得漂亮,成绩又优秀的小孩,真是到哪里都很受欢迎呢。
…
一美书桌很长,一美把桌上杂物整理干净,空出一大片位子,又从厨房搬了把椅子,两人并排坐在桌前学习。
林琳这人真是牛逼!
一坐下,翻开书,便瞬间进入学习状态。
而一美还要做些准备活动——先列一份长长的任务清单,而后从最简单的抄单词作业开始做起,慢慢进入学习状态,再开始做别的。
每完成一个任务,便从清单划掉一项。每当黑色墨水“唰—”地划过某项任务时,心里都格外清爽。
一美喜欢抄写作业。
每次抄单词,心里都会很静,很充实。
而林琳最不耐烦抄写,那么简单的单词,她两年前在补习班就已经背会了,却还要抄这么多遍…
相比之下,林琳更喜欢数学。
数学有它既定的逻辑,数学的世界非黑即白,没有任何模糊地带,利用规则一步步推理出唯一正确的答案,这让她觉得很好玩。
嗯,可能这就是假学霸与真学霸的差别…
于是,林琳翻开了英文书单词页,翻开英文作业本,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一个单词抄十遍,抄这么多遍干嘛?”
一美幽幽来了一句:“我帮你抄啊?”
一美英文单词已经抄完,该做数学了,只是一想到数学便头疼。不如帮林琳抄抄单词,做做简单劳动,既不费脑,又觉得自己是在学习,而不是浪费时间(实际上就是拖延)。
林琳倒一点不客气:“好啊。”说着,把英文本推到一美面前,“谢了,待会儿给你讲你不会的题。”
一美便接过本子,抄了起来。
英文本上,留着三行上一次作业的笔迹,漂亮的蓝色钢笔字干涸在上面,和她的人一样漂亮。
一美一会儿扭头看书上的单词,一会儿转过去写在作业本上,头一转一回间,总能闻到林琳身上干净的洗发水味,比香水更加清新宜人。
一美便扭头看了林琳一眼。
高挺的鼻梁,颀长的眼角,眼里流转着晶莹好看的光,正专注地看着桌上的习题册,手指纤长白皙,骨节泛着好看的粉红色,手中握了一支纯黑色中性笔,正在草稿纸上写写停停。
看着她,一美只想到两个字。
高级。
真希望哪一天,自己也能和林琳一样坚定、美丽、高级。
想着,一美把抄好的作业本往林琳那边一推:“好了。”
“嗯,快做数学吧,今天的题不难。”
“嗯。”
吃完午饭,两人休息了一下,吃了点婶婶端来的水果,下午继续学习。
一美本想着,毕竟是两个女生在一起,说不定还可以吃吃零食、看看电视、聊聊天。然而,并没有…
一美看着林琳,也着实没有勇气说出“我们看电视吧”这种蠢话来。
然后,约摸是在下午三点,客厅忽然热闹了起来,一美束耳一听,原来是小王叔叔来了。
婶婶沏了一壶好茶,叔叔便和小王叔叔聊了起来。
小王叔叔说,最近商铺租金飞涨,小王叔叔开了三个烤鸭店,年年交租金,倒不如用那钱把商铺买下来。现在已经买了一个了,剩下两个,其中一个不愿卖,另外一个还在谈。
小王叔叔劝叔叔,趁早买他一两个商铺,现在商铺价不高,租出去几年便能回本,再往后便是纯赚了。
于是一美心中一紧。
上一世,叔叔高瞻远瞩,把老房子卖了,再加些积蓄买了一个商铺,后来看商铺确实赚钱,便和一美商量了一下,把一美在县城的房子卖了,加上一美爸妈的保险金,叔叔自己又添了些钱,给一美名下买了一个,后来叔叔升了职,工资高涨,攒钱又买了一个,三个商铺一起租出去,每年能有小一百万的收入。
一美暗暗想——叔叔,叔叔,你可一定要听小王叔叔的呀!
第41章
[告一段落]
这几天,家里天天在讨论商铺一事。
把旧房子卖了,加十几万存款换一个商铺。
婶婶思考过了,似乎没什么不行,只是难以下决心。通常这时候,婶婶都会选择跟随叔叔,于是说:“你决定,你是一家之主,听你的。”
只是这一次,叔叔也有些拿捏不定。
毕竟不是一件小事,叔叔婶婶小半辈子下来,存下最大的财产,便是那一套老房,万一血本无归,那可是棺材本都搭进去了…
于是,只能一边留意有无地段好一些,价位也合适一些的商铺出售,一边做下一步打算。
而这天晚上——
叔叔婶婶已经关了灯,准备睡下,小王却一通电话打了进来,说他一个朋友要卖商铺,地点不错,在十字路口,因为急于出手,价钱也有很大退让的空间,问叔叔要不要。那个朋友很急,希望叔叔这两天尽快回复。
叔叔说:“好,我想想…”
挂了电话,叔叔打开阳台窗子,点了一根烟,慢慢吸完,在烟灰缸捻灭烟头,当下便下定了主意,回了小王电话:“我要了。”
房间内,一美正偷偷留意,听到那句“我要了”,心中悬挂多日的一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毕竟大人的事,她一个小孩不好插嘴,万一叔叔说不要,那可真不好办…说“我要了”,真是叔叔这一生最帅的一个瞬间!一美想。
电话那一头,小王说:“行,我给你联系。”
叔叔说:“嗯,不过我得先把我那老房子卖了,那人着急用钱吗?问问他能不能先付十二万订金,剩下的,把房子卖了再给。”
小王说:“没事儿,钱你不用担心,我先给你垫上。”
“那行,谢了。”
两人十几年的朋友了,风雨与共,叔叔也没客气。
小王说:“没事儿,都是兄弟。”
…
商铺一事告一段落,婶婶又开始为美年达的事苦恼了。孟太太每每见到美年达,都要给它买一大包火腿,最不济,也要摸摸它的头。
婶婶便试探:“孟太太是不是很喜欢小动物啊?”
“是啊!我和我儿子,我先生都很喜欢,本来跟我先生说养一只,结果拖拖拖,到现在都没养,看到美年达还真是想养一只了。”
回到家,婶婶思来想去了一宿,最终决定——把美年达送走。毕竟家里四只大狗,又要吃喝拉撒,又要洗澡,一到春天还掉毛,四只狗狗一起掉,掉得一地都是,掉得家里跟棉花厂一样,婶婶自己实在伺候不过来。于是给孟太太打了一通电话,收拾了美年达的东西,又到超市买了一大包狗粮、火腿肠,便把美年达连同食物,一起送到了孟太太家里。
…
秋天到了,树叶开始干枯变黄,风一吹便簌簌落下来,落得人行道、操场遍地都是,一派萧条景象。
作为值日生,一美表示十分头痛,这周每天都要拿上扫把出去扫落叶,不过倒有一点好处…
不远处,孟少坤两手拿一把扫把,用力扫在枣红色人行道砖上,把灰尘、落叶全部扫到一起,再扫进铁簸箕,抬头问一美:“班长!你看这样行吗?”
“行!”
一美班长爽快地答。
孟少坤、一美、林琳是一个值日小组的,拒绝了一切班干部事务的林琳,勉强担任了组长一职,这几日,见一美吃饭时总频繁提起孟少坤,见到孟少坤,更是一脸花痴样,于是鄙夷地问:“你该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不是啦!”一美脸“唰—”地红了下来,一脸娇羞样,说着,还用力跺着脚,拍了林琳一下。
林琳:“…”
一美继续说:“不是啦!真的不是!哎呀,你想什么呐!只是觉得他长得很舒服,相处起来也很舒服而已,难道你不觉得吗?”
林琳:“…”
一美的话,可以简单概括为一个成语。
此地无银三百两。
顿了一会儿,林琳说:“行,下周安排你跟他一起出去扫落叶,让你好好舒服舒服。”
扫落叶是大家都不爱干的苦差事,那么多落叶,扫起来要费不少力气,比在教室擦擦窗台、拖拖地苦多了。
一美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周一早上,知道要和孟少坤一起扫落叶,出门前,站在镜前捣鼓了好一会儿,衣服、发型都弄好,来到学校,见孟少坤已经在教室,于是拿上两个扫把,对他说了句:“走吧?”便欣欣然来到了操场。
一美举起扫把,在人行道中间划出一道线,对孟少坤说:“我扫这边,你扫那边。”
孟少坤很有风度,在六四分之地划了一道线,指着多的一边说:“我扫这儿,你扫那儿吧。”说着,对一美干净地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