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如此厚爱关怀,杨春有些不适应了。感觉眼前的周所长是不是突然被穿越了,怎么菩萨心肠起来了。
骑着那辆三轮破摩托车,能送她去一百五十公里以外的市区?
杨春出了院子才知道周所长为什么要送她了。院门外停了一辆吉普警车,是县分局临时借给清河镇派出所协助办案的。
周勇可能是好久不摸车手痒痒,抓起方向盘显得特别兴奋,和杨春的话也多了起来。
“……到了上海好好干,不要让人说小地方调来的警察是孬货……”
“所长放心,我一定不给咱们清河镇派出所丢脸。”
周勇扭头看了杨春一眼,突然觉得这个小姑娘身上还是有一股子英气的,可能是时间太短,还没发现她更多的优秀品质,现在要上调了,莫名有些不舍得了。
“到时候混好了,别忘了所里的同事们……”
“哪能呢!”
杨春呵呵笑了起来,脑袋里全是早上记下的七辆车的车牌,仔细过了一遍,都是H牌开头没错的。
周勇没有注意到前方有一个土洼,到近前时已经避不及了,轮胎掉进土洼里一时爬不出来。周勇急忙挂档踩尽油门,汽车发出怪兽般的嚎叫,猛烈地来回抖动两下,终于冲出了土洼。
汽车冲出土洼来不及换档,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狂奔出去。十字路口一辆自行车刚好左转,迎面朝吉普车撞来。
“妈的!”
周勇急打方向盘,吉普车朝路边的大树撞去。周勇已经吓傻了,望着朝他倒来的大树双手不知所措。
“快踩离合器挂空档。”
杨春边说边飞扑过去猛地回打方向,一只脚踹在脚刹上,把周勇的脚踩到底。在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刺耳声音中,吉普车终于停住了。
杨春扳紧手刹坐回身体,从后视镜里望向那个骑自行车已经吓得半傻的青年。青年一只脚撑在地上,看见吉普车停住了,不敢多逗留,急忙缩回腿猛蹬几下隐入旁边的岔道。
“洪海!”
五年时光早已把青涩少年打磨成了身高马大的青年,少年时的脸型和眉眼却一丝没变。杨春认出骑自行车的青年是洪海,忍不住说了出来。
周勇抹去额边惊出的冷汗,听杨春叫出洪海的名字,扭回头朝车后窗看去。
“洪海?你是说刚才差点撞到的是洪海?”
“是,差一点点。”
周勇刚抹去的冷汗又冒出一层。洪海是县教育局局长的独生子,如果把洪海撞伤或者撞残了,那以后别打算在清河镇混了。
“周所长认识洪海?”
“认识,他是前年县里的文科高考状元。现在上海读名牌大学,将来比他爸要牛逼。”
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洪海以前学习不差,可也不至于高考状元吧!
“现在又没放暑假,他怎么回清河镇来了?”
周勇掏出一根烟点上想镇静一下,看见杨春瞪着他,只好把烟掐灭装回口袋里。刚才要不是杨春急智应变,恐怕这时候自己的脖子得断。
一个姑娘家可以临危不乱,当真是了不起!周勇的心里对杨春又是感激又是佩服,不过嘴硬不愿说出来。
“可以走了吗?”
杨春微微一笑,瞥向车窗外。
第二百六十章 暗影重重3
七辆车的车主都是私企老板,这个结果并不让杨春觉得意外。改革开放的春风之下,必定有苍蝇蚊子飞舞。初尝财富甜头各行各业的暴发户们,一时沉迷酒色也很正常。
可是两个黑衣人坐的那辆奔驰车主,可就有点令人不解了。车管所资料上贴的黑白照片,一样可以看出女子不俗的容貌。
沈秋语,24岁,南京人。创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南京人挂清河市的牌照。清河市是个历史悠久的港口小城,下辖三区一县,县城和市区同名。比临南京市,上一个清河市的车牌要出入南京岂不是多交过路费?
黑衣人和王老仙认识,他们和沈秋语又是什么关系?通常女孩子最爱护自己的轿车,轻易不会借给别人开。
“都查好了?发现什么没有?要不要去追捕肇事嫌疑人?”
周勇和小秦聊完天扭头发现杨春盯着沈秋语的资料看。
“不用,我再考虑考虑。”
合上资料,已经扫描仪一样把沈秋语的通信地址印在心里。出了车管所,杨春不好意思地向周勇请假,她想在市里买些东西。周勇当然准假,在他眼里杨春现在已经不是他的手下了。
午后的清河市显得有些慵懒,临街不多的几家卖时装小店门可罗雀。匆匆走过街市直奔火车站,买了最近的一趟火车票,从南京站出来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出租车往沈秋语家驶去。
沈秋语的家掩映一片绿柳林里,高门大院看不到内里风景,不但气派还有几分威严和神秘。找人打听,原来沈秋语的父亲就是创实集团的董事长,这就不难理解沈秋语为什么是总经理助理了。做为独生女,沈秋语将来是创实集团的掌门人。
夜幕降临,玄武湖边成了青年男女约会的浪漫之地。杨春一个人若有所思地走了一会,总感觉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估计别人怀疑她是失恋女青年,担心她会想不开一头扎进湖里寻短见。
美丽的湖边是呆不了了,招手叫出租车回到落脚的宾馆。只要把沈秋语和王老仙的关系理清楚,就可以取道上海找高歌拉投资,再转回清河镇。
创实集团的沈老板已经好久没有到公司上班了,都是沈秋语处理日常事务。公司里的员工都以为老板去国外考察了,考察一年的时间似乎太久了点,不过只要工资照发奖金不少,没有人关心老板什么时候出现。
连着跟踪沈秋语二十四小时,发现这位漂亮多金的姑娘上班下班回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很有规律,不像一个现代化大都市姑娘该有的生活节奏。
这天傍晚,杨春趁沈秋语下班进门时使了隐身诀跟了进去。沈家的别墅一共前后两座,中间有廊桥连接,前后院子足有一千多平米。
一个穿着花边围裙的保姆迎出来,接过沈秋语的黑色压纹公文包和精致的鳄鱼皮铂金包,轻声地问她什么时候开饭。沈秋语似乎心情不佳,挥了挥手示意保姆先不要烦她,然后径直朝后面的别墅走去。
才走到别墅的雕花拱门前,又一位身穿花边围裙的保姆迎了上来。
“怎么样了?”
“今天喝了一些粥水。”
保姆因为汇报不出更好的消息显得有些局促。沈秋语没有再问。
保姆跟在沈秋雨的身后经过大厅和一道幽长的走廊,在一处屋门前停下来,保姆殷勤地上前打开门,沈秋语抬了抬手。
明知道里面的人看和不看没有什么不同,不过已经形成了习惯,进去看一眼也好让家里的佣人们不致于闲话。
屋里帘幕低垂,空气像是凝固了一样。床前两盏桔色壁灯映射下,可以看见床上埋在锦缎被里的人。
沈秋语在床边静静地望着她的父亲,心里已经没有任何感觉。现在为父亲所做的一切事,都只是机械惯性一样而已。想当初父亲刚刚生病时,她衣不解带地在床前照料,恨不能把全世界最好的医生和神药都给父亲用上。直到发现父亲得病的原因,是因为修炼长生不老邪术,反蚀了身体,以致于全身腐烂昏迷。
沈秋语对父亲感到不齿和恶心。血缘亲情没有办法改变,不管她认不认,沈书海都是她的父亲。叔父一直按照王老仙的方子给父亲吊命,等着王老仙炼出丹药让沈书海续命。
沈书海的手动了一下,眼睛也眨动了一下。
沈秋语依然没有动,像是双眼放空,对床上的人视而不见。
从四扇落地窗飘进来一阵微风,掀起窗帘发出扑扑响声。沈秋语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关上落地窗,返身回到床边把两盏桔色壁灯熄了,然后带上门出去。
“不要打扰我爸休息,他的肠胃不适合粥水。每天打营养液已经够了,不许擅自给他喂食。”
“是小姐。”
沈秋语的声音带着淡淡的忧伤,脚步声渐渐远去。
杨春现出身形,抬手打开壁灯。床上的人她并不关心,她只关心床头柜上放着的那个奇怪的机器。这个盒子如收音机大小,带着各种按钮和一根蛇形吸管的家伙,不能再眼熟了。芙蓉宾馆九楼房间,两个黑衣人拿着这玩艺吸三个姑娘的阴髓,原来是给床上的活死人续命。
果然是邪术!
杨春似乎理清了王老仙和沈书海的关系,反正屋里也没别人,倒要看看被邪术反蚀的人是什么样子。掀开沈书海身上堆叠的锦被,一股恶臭差点没把杨春给熏晕过去。
屏住呼吸往床上打量,看见沈书海浑身已经腐烂得不剩几块皮肉的黑骨架子,杨春惊得手一哆嗦松开了被子。
锦绣华被掩住了沈书海的黑骨架子上,杨春赶紧抬起双手抹眼睛。妈蛋,活死人比死去的魂灵还他娘的吓人!
一刻也不能耽误,从沈家猫悄出来,回宾馆结完帐就去赶到上海的火车。半夜十点半出现在高歌的门口,高歌兴奋地拉住杨春的手,杨春浑身起刺一样急忙甩开高歌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