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替嫁鲜妻 (24k金元宝)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24k金元宝
- 入库:04.11
唐乐乐欣喜的笑了出来,啊啊啊啊啊,被点名了!
众人果然都一脸迷茫,启尘?
国产牌子?
没听过啊,可是这件衣服,确实设计的巧妙又出挑……
记者楞了一下:“冷小姐为什么放着那么多大牌不穿,选了一件呢?”
冷如清仰起头,一副冰雪美人的姿态:“之前有很多品牌都给我送来了漂亮的衣服,可是我是个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人,我不需要让别人告诉我,什么是漂亮的,适合我的,这一点是我要告诉别人的,我相信我的品味,我选择了启尘,因为我觉得这个牌子最好,最适合我。”
特立独行,不流于俗套……
这些话,无疑是说到了上流社会名媛们的心里去了。
谁都想做引领潮流的人,而不是被爆款牵着鼻子走,某种意义上,时尚界能够引领潮流的才是大师,跟随潮流只能是拾人牙慧。
冷如清的一席话,仿佛是给启尘定了位——特立独行有品位的小众牌子。
顿时让大家看着这件风衣的眼神都热烈起来。
冷如清笑了笑,对着唐乐乐招了招手,唐乐乐忙走过去,跟冷如清站在一起,两个美人,一黑一红,一个低调奢华,一个张扬美艳,站在一起仿佛最美好的图画。
“好巧哦,这是启尘的设计师,她叫唐乐乐,是从美国回来的天才设计师,我身上的这件衣服,就是她设计的。”冷如清笑的风情万种,向大家介绍起了唐乐乐。
唐乐乐对着记者们和在场的明星名媛们点了点头:“我们启尘的每一种款式,只有一件,冷小姐身上穿的这件,是绝版。”
绝版……
如果说刚刚大家只是惊讶于冷如清身上风衣的精致美好,如今看着这件衣服的眼神简直是狂热了。
绝版啊……
独一无二的一件,就算想跟风也没有门路,这才是私人订制一样的奢华和骄纵啊。
也就是说,只要买了这家的衣服,就会拥有一件漂亮到爆表的,别无分号的美服,任何和你撞衫的人,穿的都是山寨……
这实在太有诱惑力了有么有?
冷如清拉着唐乐乐,有意无意的让她跟自己一起拍照,趁机不仅宣传了品牌,也宣传了设计师,给了唐乐乐大把的曝光机会。
彼得站在人群中,眸中闪过一丝欣慰,明珠没有蒙尘,真正的设计师,即便一时低调,总会有被大家注意到的时候。
而墨兰端着酒杯的手一直在颤抖,几乎已经抑制不住想要骂娘的冲动了。
唐乐乐……
又一次……抢走了她的风头!
即便她在华夏设计界打拼了多年,自以为已经站的足够高足够稳,可唐乐乐不过才回来几天,居然可以和冷如清搭上线,受到对方的力捧!
她几乎可以想象,明天的热搜头条,一定是冷如清和她身上的这件破衣服,而唐乐乐的破工作室,也能跟着蹭一把热度,伪装什么小众潮流的私人订制!
真是够了。
墨兰咬牙切齿的闭上眼睛,在她最引以为豪的领域,一次次的被唐乐乐打败,只要唐乐乐在,她就永远不是最闪亮的那一个。
即便她那么的努力,可是似乎都没有什么作用……
她恨毒了唐乐乐。
不行,自己不能坐以待毙下去,墨兰有一种预感,唐乐乐这次回到华夏,简直有几分卷土重来的意味,如果自己还不警戒起来,总有一天,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都会被唐乐乐夺走。
她绝对不能让这一切发生。
接下来的慈善晚宴上,冷如清又换了三套衣服,每一套都是出自唐乐乐之手,有潇洒的阔脚裤,有奢华的碎钻晚礼服,也有花团簇拥的薄纱长裙……
四套衣服,四种风格,都把冷如清衬托的如梦似幻,美艳无比。
接二连三的惊艳,让大家对唐乐乐的兴趣更浓,宴会才进行到一半,已经有不少明星和名媛,从唐乐乐手里要走了名片。
唐乐乐脸上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微笑,在宴会快要结束的时候,走到冷如清身边,很真诚的开口:“谢谢你。”
冷如清摆了摆手,眸光流转,比起上次唐乐乐看到她的时候,又多了几分自信从容:“什么谢不谢的,这是咱们早就说好了的,我说话算话,这一年之内,我只穿你设计的衣服。”
“真的啊……”唐乐乐没敢奢望,当初不过是希望冷如清给自己打一下广告,没想到冷如清这么卖力。
“当然是真的。”冷如清一挑眉:“你也不用谢我,我也是为了自己,哪个女人不喜欢漂亮,你的衣服如果真不过硬,我不介意食言的,但是你还算争气吧。”
这……算是夸了她?
唐乐乐哭笑不得,觉得冷如清真是个傲娇的大小姐脾气,不觉弯起了嘴角。
冷如清抿了一口红酒,眼睛转了转:“对了,你是怎么拿到那段视频的?”
她一直很好奇,自己派了那么多有名的侦探社,都没能搞定的事情,五天之内居然都被唐乐乐解决了。
简直不可思议。
唐乐乐压低声音,把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冷如清。
冷如清越听,眼睛瞪的越大,到了最后,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啼笑皆非的开口:“任子梁……这个人我见过,没想到啊,外表是翩翩公子温润如玉,实际上骗人不眨眼,真是……衣冠禽兽啊。”
第222章 铭记于心的初恋
衣冠禽兽……
听着冷如清给任子梁的四字批语,唐乐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摆着手乐不可支:“你被他的外表骗了,这家伙平时就是这么缺德的……”
两个人原本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可是一聊起来,却觉得有说不完的话,唐乐乐发现冷如清其实不像表面上那么强势冷漠不好接触,反而快言快语,有什么说什么心底直白。
没过多久,两个人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约定哪天心情好一起出去逛街。
终于,唐乐乐总出宴会大厅,打了辆出租,回到了自己的小公寓楼前。
远处停着一辆亮着车灯的法拉利,在距离唐乐乐很远的地方一直守护着,直到唐乐乐上了楼,才缓缓的把车子开走了。
唐乐乐今天跟不少名媛明星应酬了一番,虽然红酒的度数很低,但是因为兴奋,并且喝了不少,所以脸蛋红红的,整个人都有点迷糊,拿着钥匙打开了房门,刚刚走进去,就看到白白软软的小包子,穿着一身小恐龙的睡衣跑了出来,怀里抱着比他还大的一大捧粉色玫瑰,把小脸都遮住了,飞快的奔了过来。
“妈咪!”尘尘跑的一颠儿一颠儿,一下子扑进唐乐乐的怀里,唐乐乐把小包子和玫瑰花抱了个满怀,好奇的问:“尘尘,这花……”
尘尘从唐乐乐怀里抬起头来,脸色红扑扑的:“妈咪,这花是墨苏苏送来的,他让我交给你哒,还给我买了糖糖呢。”
唐乐乐看着被墨绍庭收买的儿子,哭笑不得:“妈咪不是说不让你吃陌生人给你买的糖吗?”
“可是……”尘尘一歪小脑袋:“墨苏苏不是陌生人呀,他可是妈咪说梦话都会叫到的人呢。”
唐乐乐:……
横竖尘尘这熊孩子就忘不掉自己的梦话了是么!
连哄带劝的把尘尘送回卧室睡觉,唐乐乐转过身,抱起那一捧娇艳欲滴的粉色玫瑰,低头轻轻嗅了嗅,淡淡的香气缭绕在鼻端,唐乐乐想起了粉色玫瑰的花语——铭记于心的初恋。
墨绍庭送这样的花给自己,是还没有放弃和自己重修旧好啊……
可是,该怎么告诉他一切呢。
唐乐乐蹙了蹙眉头,觉得这件事情实在是棘手,从花朵之间抽出几张卡片,不由得一愣。
这几张卡片其实是照片,是小肉球的照片。
那是她捡回来的一只小野猫,曾经被她一直养在身边,四年之前,离开墨绍庭,因为路程实在太远,她把小雪球留了下来,如今好几年过去了,曾经的小奶猫已经长成了大猫,毛的颜色鲜亮,猫眼晶亮有神,一看就是得到了很好的照顾。
瞬时之间,往事通通涌上脑海,曾经那段快乐的时光,以为已经遗忘,如今在脑海内一遍遍的闪回,却鲜亮的如同昨日。
和墨绍庭在一起的时光,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吧。
虽然那个时候,也有阻碍,也有烦恼,可是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有墨绍庭不离不弃的陪在她身边。
是的,不离不弃。
这四个字,到了如今才发现,是那么的难得和珍贵。
只是,他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恐怕是永远不能了。
唐乐乐轻轻叹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自己的卧室,一头栽在了床上,她要做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梦里,希望能和墨绍庭如同从前一样的在一起,虽然现实是这么的残酷,但是哪怕在梦里相聚一时半刻,也是好的。
不知不觉,眼泪打湿了枕头,而唐乐乐闭着眼睛,终于泣不成声。
……
第二天早上,唐乐乐揉着眼睛,才从床上爬起来,就接到了墨如月的电话。
墨如月一心想补偿唐乐乐,但是这段时间,唐乐乐确实很忙,每天在工作室打理公司事务,还要抽时间照顾尘尘,这几天和墨如月都没怎么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