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人类吃了就能唤醒它。
偏巧倒霉的是她而已。
白未央无比严肃的问:“那你有什么能力?”这是她第二关心的问题。
小呆似乎很兴奋的道:“我是一颗树。我能结果实!”
白未央:“……”
当,当我没问。
她第一次体会到了秀才遇到兵的感觉。
果然是一棵树啊。
真是呆。
她这名儿没起错。
正在她胡思乱想时,小呆说能量耗尽了,它要休息了。只剩下白未央坐在那里,发傻!
她无意中吃了随侯珠,结果这本应该是千古至宝的随侯珠,实际上不是什么最顶级的夜明珠,是一个树的树种,真是怪事连连。
既然随侯珠有这么夸张的来历,那么和氏璧呢?
战国两大至宝,丫就跟那句“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差不多。
现在换成了“武林至尊,和氏之璧,号令天下,莫敢不从,隋珠不出,谁与争锋?”
如果说随侯珠的出生带着神话色彩,那么和氏璧也是一出生典型的带着传奇色彩的玩意儿。卞和几次献宝,都被砍了,都奇迹般的没死,最终有人认可了那块美玉。
去掉皮子,我的妈呀,果然是好东西!
于是乎,快赏!
果然是大人物出场,历经命运多舛,出世都带着不凡之色。
和氏璧终极的历史意义:大爷我是玉玺,被各代帝王奉若掌上明珠。
五代《录异记》“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
所以有人根据玉石色碧推断其为绿松石。
这根本瞎扯。
绿松石易跑水,跑水的玉石发白。
和氏璧在那时候,简直人人争抢的一块肉骨头。天天颠沛流离!那要是脆弱早碎了!
正文 第581章 白老三VS封老三(一)
而且绿松基本上算是夏之国石,谁能不认识?
又有蓝田之说,蓝田、岫岩,蛇纹玉也,和松石有个共通就是易跑水……所以不可能。
后世有些专家说是拉长石,但如果真是这个材料的话,和氏璧就要贬值了。
还有一点。
相传和氏璧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虫不近。
再加上古代楚国不产玉这个根本,白未央不禁思忖着,难道和氏璧的本质也是什么奇异宝贝,就跟大唐双龙传中演的那样,和氏璧里蕴含巨大能量?
白未央昨晚上因为一直思考上古厉害的宝贝,导致早起后顶着两个黑眼圈。
封颂桀早就上班去了,没回家的赵若曦跑来说施耐德先生来找你了,快过去看看。
白未央只好打着哈欠,来到了正堂。
施耐德先生一看到她,就无比兴奋的跑过来握住她的双手,一副千恩万谢的神色。
赵若曦看了有些不舒服,我家央央的小手是你能摸得吗?赵若曦很不客气的拉回白未央的手。
白未央笑着说。
“施耐德先生,有什么急事吗?”
施耐德先生从怀中摸出了一封电报,递给白未央。
白未央接过来电报,电报上是法国国家医科学院的感谢信和赞美文章。对她的发现表示了极高的赞赏。
法国国家医学科学院1成立于1820年,是法国医学界最高荣誉机构。
还是颇有权威性的。
赵若曦探头过来,望着上面的法文,她是一脸懵逼啊。
她发现白未央竟然看得懂法文,心中顿时对她是越发的崇拜了。
施耐德先生笑的嘴都合不拢,“我把你的那篇论文发布出去了,还特地给法兰西著名的微生物学家看了一下,医学界非常认可您这个想法,尤其是英国的弗莱明先生。他正在圣玛丽医学院做免疫学研究,精通细菌学,对您的看法表示很感兴趣!”
白未央挑眉。
盘尼西林本来就是那位弗莱明先生首先发现的,是他1922年发现了一种叫“溶菌酶”的物质。1929年发表了这片霉菌培养的杀菌论文。
只可惜。
没人支持他。他自己也不能也不会提纯盘尼西林。
导致盘尼西林真正被研发是二战期间。
1938年,德国化学家恩斯特钱恩在旧书堆里看到了弗莱明的那篇论文,于是开始做提纯实验。
1943年,弗洛里和美军签订盘尼西林合同。
盘尼西林在二战末期横空出世,迅速扭转了盟国的战局。战后,盘尼西林更得到了广泛应用。
她就不一样了,找了一个良好的合作对象,先把知名度打出去。
挖来投资后,长达几十年的盘尼西林临床药用,她要在一个月之内就完成实验!然后,将盘尼西林作为江北省重要的资金来源,大批量生产!
卖给美军和英国以及其他军阀!
看看谁才是主宰未来的王者。
这一局,中国要超神!
给农民永世免税,政府依然不会贫穷!相反,政府会因为生产盘尼西林富到流油。
施耐德先生不知道白未央的想法,还径自高兴道。
“要知道,人类没能掌握一种高校治疗细菌性感染且副作用小的药物,如果一旦得了肺结核,只能很快与世长辞。现在不一样了……您在论文下面说,两个月之内,盘尼西林问世,结束战争中士兵感染后不能治疗的局面,法兰西军方已经决定达成合作。如果盘尼西林被研发出来,你很可能会获得诺贝尔医学奖。”
正文 第582章 白老三VS封老三(二)
诺贝尔奖什么的就算了。白未央对那种奖项没兴趣!作为一个穿越回来的人物,她只想改变现状,让国家更加强盛!
而不是一直被欺压。
在战争来临之前就彻底做好一切准备。
师夷长技以自强!
等施耐德先生和白未央在那签订了关于盘尼西林的合同,旋即兴奋离去,全程目睹了这一幕的赵若曦,第一次感觉自己像个活生生的蠢才。
她从小也学过很多门知识,怎么跟小仙女比起来,就像是刚从山里走出来的土包子似的,很多东西让她叹为观止。
“你……”赵若曦吸吸鼻子,不知道该怎么说。
“恩?”白未央正在翻看着合同。
“真的好厉害啊!”赵若曦说出那句话时,语气有点小羡慕,她望着白未央,忽然觉得她要是不努力的话,很可能都没法和她说话了。
因为朋友之间,也和爱情一样,必须势均力敌,在同一层次的人,才有可能做朋友。
差距太大。
双方没法沟通。
就宛若她现在难以理解她的世界。
还有什么是她不会的。
白未央面对夸赞,只有淡淡的两个字:“一般。”
赵若曦抹泪:“你这么谦虚让我情何以堪啊。”
“你笨点才可爱嘛。”
白未央笑着摸了摸赵若曦的头,赵若曦的脸一下子又红了。
她不自在的摸着自己发烫的脸颊。
我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她一摸摸我的头,就好兴奋又害羞哇!
该死,她又夸我可爱了!
好开心怎么办~~~~
忽然。
正堂外走进来一个身穿笔挺英伦风西装,脚踩标准牛津鞋的男人,头上抹着发油,乌黑发亮。
站在那里,挡住了外头的清光。
“你就是白未央?”
“是……”白未央和赵若曦同时扭头,端详着这个男人。
对方背着光,让看不清脸庞,只是依稀望着那个轮廓眯起了眼睛,“你是……”
赵若曦眨眨眼,像是想到了某个许久未见的人,她一下子皱眉,然后闭上眼,似乎懒得去看……
白未央话音未落。
就看到那个男人奔过来,跟歌剧中的动作时的,单膝跪地,捧着白未央的手背,轻轻的吻了一口。
嘴里高声唱道。
“噢!我的朱丽叶!你就是我理想中的朱丽叶!我终于找到你了!”
“……”
白未央当即头皮发麻,面无表情的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单膝跪地的男人站起来,从背后摸出一朵玫瑰花,无比浪漫的嗅了嗅,旋即递到了白未央的手中,两眼放着炙热的光彩。
“噢!朱丽叶!年轻人的爱情,都是见异思迁,不是发自真心的!你切莫听信了男人的花言巧语,女人是用耳朵恋爱的,而男人不一样,男人如果产生爱情,却是用眼睛来恋爱!噢,朱丽叶!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我的眼睛里是不是有你。”
白未央抽搐着嘴角:“你又不是瞎子,肯定眼睛里有我。”这特么是哪里来的活宝!是哪个士兵放进来的,她要去把人给枪毙了!
“爱情是一朵生长在绝崖边缘的花,要想采摘它必须要有勇气!”温柔隽永的青年拉着白未央的手,然后迎向朝阳,做了一个共同奋斗的手势,“噢!朱丽叶!我们的爱情一定会成真的!一定会结出爱情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