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全国英语竞赛半决赛的口语竞赛采取自由演讲的形式,决赛很可能也沿袭这种模式的情况下,一场场可供学习的好的演讲音频就非常珍贵了。
张静看了眼磁带包装,也哇了一声:“这可真是个好东西。我的英语口语演讲就不好。上次半决赛的时候表现得不好,差一点就被刷下去了。”
“也不知道顾靖安在哪里找的,我也想买一盒。”
“现在时间挺紧的,买可能来不及了。”童秀见状笑道:“反正我们比赛时间也不一定在一起,到时候我不用的时候借给你听好了。大家都是一个省的,成绩好也是安省的荣誉。”
张静迟疑道:“这合适吗?”
童秀笑道:“拿着吧,没事的。”
张静还是想在决赛上拿到好成绩的。尽管有些不好意思,她也答应了下来。当然,她也没白占童秀的便宜,拿出了好一沓的英语原文书籍:“借给你看。”
这年头纯原版的英语原文书籍也是稀罕货,这群参赛的学生里估计没多少人有机会看。要是她自己瞒住,童秀根本不会发现。
她肯拿出来,说明她心性好。
童秀对她印象更好了一些,也没推辞,道了声谢,接过了一沓英语原文书,选了一本自己没看过的,开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第二天的初赛没轮到安省。
安省一群人放了假。
有些学生选择在饭店房间里埋头复习,巩固知识,而更多的学生开始蠢蠢欲动。京城啊,他们中的许多学生一辈子都没出过省城。
能到京城来比赛简直让他们亲戚朋友都羡慕坏了。
十五六岁的学生们在房间里呆不住。老师索性也没阻拦,只是让他们注意安全,下午一定要记得回来。
张静一听见这消息就乐疯了:“童秀,我们一起去逛街吧。”
经过一天的相处,张静和童秀也算是混熟了。此刻,自来熟的张静想出门就想拖着童秀一起去逛街。一个人逛陌生的京城,她有点不敢。
有童秀在就好了。
童秀无奈地问道:“你想去哪儿逛?”
张静小声道:“我想去京城的友谊商店和国营百货商店去逛一下。安省的东西没有这里多,我想带一点京城的特产回去给家里人。”
连目的地都选好了,这是早有准备啊。
童秀听了一天磁带,头晕眼花,也准备出门转转,听张静这么说就来了兴趣。京城的友谊商店和国营百货商店啊,这可都是八十年代卖好东西的地方。
季和平的生日快到了。
她要不趁机给他把礼物准备了。
京城饭店和友谊商店和国营百货商店距离不远,张静和童秀走了没多远就到了。两人先去了友谊商店,里头的好东西是真的不少,可惜必须用外汇券购买。
童秀手头的钱不少,可外汇券还真缺。虽然有门路可以弄到,但毕竟麻烦。
更何况还有张静呢。
在路上,童秀已经弄清楚了张静的身份。张静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安省政府机关的官员,一个是厅长一个是处长,所以她还不算差钱。
但京城和安省隔得老远。张静现在可没门路弄到外汇券。
两人便离开了友谊商店,去了国营百货商店。国营百货商店是目前京城最老牌的百货商店,里面卖的东西包罗万象,质量价格都算不错。
尽管后来个体户如雨后春笋冒出来,这里的地位也未被撼动。
进了国营百货商店,童秀一眼就看到了男表的橱窗柜,里头有几款男表非常的漂亮。而张静也在旁边的女表柜台上挑选着女表。
男表橱柜里,童秀看中了一款表,表盘约莫一个手腕宽,表带是金属带收缩的,银光闪闪,看着十分漂亮。表盘底色是纯净的蓝宝石,如一片幽深的海,指针上镶着一大一小两颗小钻石,熠熠生彩。
表盘上没有多余的花纹,造型干净,却又透出奢华,非常适合送给二十五六岁的季和平。
童秀看了眼价格,八百五十块钱。
旁边忽然传来张静急怒的声音:“这个手表是我先看中的。”
一个清凌凌的女声不屑地道:“你说是你先看上的就是你先看上的了?明明是我先看中的。我还就要这一款表了,售货员,我要结账。”
张静气得直跺脚:“你简直胡搅蛮缠!”
童秀皱眉,扭头看向说话的女人。
来人有两个,一个穿着米白色呢子大衣,戴着毛线帽,穿着黑色小牛津皮鞋,打扮十分洋气,小腹微微凸起,看起来像是怀了孕。
童秀认出了这人。
季彤彤。
那个在安省电视台来采访她时,瞧不起她,认为她是个乡巴佬的记者实习生。
她什么时候来京城了?
另一个女孩看起来和季彤彤同龄,烫着时髦的微卷发,还化了一点淡妆,五分的颜色有了七分,这打扮在风气保守的八十年代已经非常张扬了。
更重要的是,她穿着一件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白色羽绒服。
童秀有些无语。
她身上这件是季和平从沿海带过来的,花了六百多块钱。她这次来见季和平,特地穿上的。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撞衫的。
对面的女孩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你的羽绒服?”
宋桐琴盯着童秀的羽绒服,咬着唇,有些不甘心。虽然不情愿承认,但同样的衣服,对面的丫头穿着比她好看十倍,亭亭玉立,容貌靓丽,像朵盛开的百合花。
她的羽绒服是托了人在申城买的,连衣服带运费和帮忙的红包,花了快八百块钱。为了这笔钱,她差点没被家里骂死。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衣服居然还能撞到同款。
对方还比她好看这么多!
第一百八十三章 坑你没商量
宋桐琴家世显赫,并不比季彤彤家里差。她比季彤彤更幸运的在于,在孙儿一辈里,她是唯一的女孩。作为全家唯一一个千金,她从小是被人捧着长大的。
所以,她的性情很高傲。
在大院里,会打扮的没她漂亮,漂亮的没她会打扮,她一直都深受同龄男孩子的喜欢,只在季和平哪儿吃过瘪,这让她非常自信,甚至说自傲。
她的自信止步于现在。
对面的丫头生得实在太好看,五官美.艳,肤白如雪,气色又好,身材高挑,站在人群里就如一颗一百瓦的大灯泡闪闪发亮。
宋桐琴能感觉到周围无论男女的目光不断在向那丫头聚集。
以往这些目光是属于她的。
如果是穿的别的衣服,她还能自我安慰说是自己没打扮好。可两人穿得是一件完全一模一样的衣服,对方就是比她好看。
宋桐琴的牙都要咬断了。
旁边季彤彤望着童秀,叫了一声:“是你?”
宋桐琴立刻看向她:“彤彤,你认识她?”
“你、你、你不是安省那个接受电视台采访的农村来的丫头吗?”季彤彤大概记起在哪儿见过童秀了。生得这么妖专门勾.引男人的女人,她想忘也忘不了。
“你怎么来京城了?”
童秀玩味地一笑:“这也是我想问你的,你不是安省电视台的实习生吗?怎么跑京城来了?”
季彤彤一提起安省电视台脸就黑了。
就是这破电视台让她天天出外勤,累得要死,她才会想跑回京城。要不是她擅自回京,惹了爸爸生气,爸爸也不会停了她的零花钱。不然,她根本不会中那童庆生的套。
对。
她就觉得自己是中了童庆生的套。
她娇声喝道:“我本来就是京城人,倒是你这个乡巴佬,怎么也跑到京城来了?怎么,还妄想在京城再来一次采访?你以为这里是你安省的一亩三分地呢。”
怎么可能。
京城电视台可不是安省那小地方电视台,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去的,就是她爸妈这些年也很少上京城电视台。
童秀摸着下巴一笑:“京城电视台的采访,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作为第一届全国英语竞赛的第一名,肯定会有记者和电视台过来采访的。她说不定可以在安省电视台之后,登上京城电视台了。
季彤彤脸都气绿了。
这乡巴佬简直是不知好歹。
自己就讽刺她一句,她居然当真接了下来了。
狂妄!
宋桐琴听着两人对话,终于知道了童秀的身份。一个安省农村来的小丫头,简而言之就是三个字——乡巴佬。她的眼神立刻轻蔑起来。
生得好看又有什么用。
投胎不好,生在那种乡下地方,这美貌算是白费了。
不过……她望着童秀身上的雪白鸭绒服,脸色臭得厉害。她居然和一个乡巴佬穿了同一件衣服。这衣服稀罕得很,她也难得弄到一件。
她父母是干部,是京城城里人,所以她穿得起。
但这乡巴佬凭什么。
简直是不自量力。且对面这丫头的这张脸实在太碍眼了,尤其脸上的笑容,笑起来更好看了,简直是在挑衅。
她要给这乡巴佬一个教训看看。
她矜持而高傲地走到童秀面前的男表柜台边,淡淡地道:“刚才那乡巴佬看中的表是哪个?直接给我包起来。”
她没压低声音,故意想给童秀一个难堪。
宋桐琴衣着华贵,姿态也高傲,又是百货商店的老客户了。百货商店的售货员也不敢摆谱,立刻应道:“是,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