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弟弟的学费和家里的油盐酱醋,都靠他赚钱在支撑,如果他丢了工作,妈妈肯定会非常担心。
“工厂放假了?”叶妈妈望着满桌子的好菜,心慌慌得却吃不下饭,她放下筷子望着老公,又不死心地小心问。
今天才星期二,又不是周末,肯定不会在这个日子放假,叶知书这样问,也是自己安慰自己。
“没有。”郑建国低着头没有看叶知书,只是端起酒碗闷声喝了一大口,才抿了抿嘴唇。“老板有个侄子来厂里上班,说是学机械的,要我带带他——”
郑建国平时话就少,现在简单几句话,就把他在厂里的处境说得一清二楚。
他的工作,马上要被人取代了。
“哦。”叶知书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清楚自家男人的性格,是个干活肯卖命,却不愿被人当傻瓜耍的人,老板这样做,确实不厚道,难怪他一气之下,班也不上了,直接就回了家。
可是如果不去那边干,又能去哪里?做什么呢?难道回家种田?
陈溪乡虽然离虞城近,却没有几个像样的工厂,效益稍微好一点的,早已人满为患,没有特别硬的关系,根本进不去?
“没关系的,爸,如果那边干不下去了,我帮你在虞城找个工作?”叶纤红见妈妈愁肠百结的模样,忍不住安慰道。
“瞎说什么呀?现在找工作这么困难,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叶知书瞪了女儿一眼,有些恼怒地说道:“听说虞城很多居民都下岗了没事做,你还能帮你爸在城里找到工作?”
叶知书知道女儿进城后,确实交到了有本事的朋友。可是朋友归朋友,能帮她的忙已经不错了,总不能连她的家人也要帮到底?这样一直索取的朋友,怎么能交得长久?
如果女儿跟那个姓段的年轻人还在谈恋爱,那她爸的工作说不定真的有希望。
想到这里,越发觉得女儿不懂珍惜,那么好的男孩子,说断就断了,以后有她哭的时候。
“妈,你怎么这么小看我?”叶纤红身子靠过去,跟妈妈腻歪在一起。“如果你不信,我等一下就打电话给诗诗姐,她手里可不止一家工厂,安排爸爸这样一个技术工人,岗位还不是随便挑?”
“真的行?”叶知书不确定地问。“你要知道,交一个这样有本事的朋友不容易,交一个真心愿意帮你的朋友更不容易。如果你什么事都求她帮忙,万一她恼了你,以后说不定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她的文化虽然不高,这些人情世故还是懂的,所以家里就算有事,也尽量不告诉女儿,就是担心家里人拖累她。
苏思诗她也认识,跟女儿关系确实非常好,上次出院,还是她开车送自己回家的,单是送给安安的手表,就值不少钱了。
越是这样的朋友,越应该珍惜,能不麻烦她们,就尽量不要求到他们身上。否则人情用一个少一个,以后真正碰到事,人家不愿帮忙,就一切晚了。
“放心吧,诗诗姐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叶纤红让妈妈安心。“再说我能帮忙的朋友很多,又不止她一个人——”
叶纤红觉得有必要让妈妈知道一些自己的事,免得她们活得没有安全感,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你就吹吧!”叶知书笑骂了一句,伸手想去拧女儿的胳膊,最后没动手,反而夹了一块鸡肉到女儿碗里。
女儿说得这么肯定,她的心也就安定下来。
病了这些年,全靠这个男人支撑着,她对郑建国的感情比普通夫妻深。只要自家男人有班上,这个家就不会出事,这是叶知书最朴素的认知。
她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就是一家人能吃饱穿暖,然后平平安安,和和睦睦地在生活一起。
至于女儿说的还有其它朋友,也能帮忙,她没放在心里,一个人不管有多少朋友,只能用来救急,一切只能靠自己。
她唯一希望,就是安安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那这个家就算再破烂,也值了。
郑建国没有出声,只是安静地听她们娘俩说话,原本绷得紧紧的脸,慢慢松驰下来。
以前他觉得女儿性子软,胆子小,不懂得保护自己,去虞城会吃亏,现在看来自己想多了。
才工作一年,都有能力帮自己找工作了,这让他心释重负,仿佛这些年一直辛苦挑上肩上的担子,一下子变轻松了。
第五十三章母女悄悄话
“对了,妈。”叶纤红只顾着说爸爸的事,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妈妈去虞城帮自己开店的事。“有件事差点忘了跟你说?”
“什么事一惊一乍的?”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不能一次说完吗?”
因为心情不错,听起来像是在骂人,声音里却带着笑意。
“就是我想在虞城的农贸市场门口开家泡菜店,你帮我去卖菜。”叶纤红把情况跟妈妈大概说了一遍。
“卖泡菜?这么贵有人买吗?”叶知书惊讶地问。
听了女儿说的泡菜价格,她真的吓了一跳,一斤肉才多少钱?泡菜居然卖得这么贵,难道城里人都是傻的,愿意买这个比肉还贵几倍的腌菜?
“这个你别担心。”叶纤红清楚以妈妈的思维,叫她花几斤肉的价格买泡菜,还不如杀了她。“这是给城里的有钱人吃的,普通人当然吃不起——”
“那我得考虑考虑——”叶知书还是觉得不靠谱。
因为不想冷了女儿的心,她没有一口拒绝,只希望女儿冷静下来后,能放弃这个计划,那她拖一拖,也算帮到女儿了。
“行。”叶纤红也没有勉强,爽快地答道。
原先对这件事,还真没把握,现在父亲丢了工作,希望反而大了。
父亲去虞城工作,往后肯定要住在城里,爸妈一起生活惯了,肯定不习惯两地分居,等她也到了虞城,看到自己花高价雇别人干活,肯定会心疼钱,主动来店里帮自己管着成了必然。
等爸爸喝完酒,开始吃饭,叶纤红去厨房捞了几条泡黄瓜和萝卜出来,放到爸爸面前,请他尝尝味道。
今天中午大菜多了,她就没有拿这个出来吃,明天早上用来下泡饭最好。
想到它这么值钱,郑建国好奇地夹了一片尝尝。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那味道真的特别鲜香爽脆,跟以前吃过的乡下腌萝卜完全不同。
“好吃,真的很好吃。”并不是它的味道比鸡肉猪肉还好,而是吃的时候,那种味道刺激得仿佛胃都张开了,平时一碗饭的量,忍不住想多吃一碗。
“真有那么好吃?我尝尝——”叶知书不服气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萝卜进嘴,一口咬下去。“这味道,还真的很特别——”
原先抗拒帮女儿卖泡菜的心理,也渐渐松动。
这泡菜,这么好吃,或许真的能卖出去呢?
吃完午饭,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好桌子,去厨房洗碗刷锅了,郑建国坐着喝了杯茶,又闲不住,就扛了把锄头,去地里了。
工作的事女儿打了保票,不必他操心,心里就安定了。那就趁这几天有空,好好拾掇拾掇地里,万一以后去虞城工作,忙起来抽不出时间回家,该干的活得早点干掉。
早稻这时候已抽穗了,倒不用怎么操心,只要注意放水就行。
反倒是地里的豆类,这时候最需要清理。
六月白毛豆已经长得很饱满了,过些日子就可以摘一些回家尝尝鲜,虞城乡下习惯趁毛豆还嫩着,剪了头尾,放盐和八角煮一煮,是道不错的下酒菜。
如果放凉了,还可以当零食吃,安安放学后肚子饿,可以吃下一大碗。
七月白这时候刚长到膝盖,倒是草长得比豆秧还快,得好好除除草,免得肥力全被野草夺走了。
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完厨房,一起上了楼。
这几天太阳好,叶妈妈把柜里的衣服被子翻出来,好好晒了晒。又整理女儿房间柜里的旧衣服,把一些以前穿过的旧毛衣翻出来,拆成毛线,看线有不少,打算洗一洗,给姐弟俩各织一件毛衣。
以前因为身体不好,这些衣服穿不着了就直接丢在柜里,没精力整理,最近身体好了,又接不到织围巾的活,就闲不住,想把家里前几年落下的事,全都收拾一遍。
叶纤红看着面前这些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毛线团,非常无奈。
都是十年前的老物件了,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好的绒线,多是最便宜的棉线,棉线用久了变得非常硬,织成毛衣穿肯定不舒服。
更不用说颜色这么杂,难道织成百衲衣?那怎么穿得出去?
“要不都给安安织吧!我就不用了。”叶纤红不知道如何拒绝母亲的好意,只好把这些好处全部推给弟弟了。
前世妈妈去得早,她特别羡慕朋友能穿妈妈亲手织的毛衣,现如今妈妈想要用这堆旧毛线,亲手给自己织毛衣,她只觉得头痛。
“不要算了。”叶妈妈把毛线团用一只塑料袋装起来,怏怏地说道。
她如何不知道女儿的心事,想给她们织毛衣,也是看到旧毛线后,一时心血来潮。
别人家的孩子,身上都是母亲亲手织的毛衣,她都几年没给孩子们织了。
不过现在姐弟俩不小了,确实应该穿得体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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