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苦惯了,住的差一点不在乎,却不能苦了儿子。特别是是儿子一年年长大,很快就会到说亲的年纪,如果家里还是这付样子,谁家的闺女肯嫁过来?
好在女儿懂事又能干,郑建国觉得这样的闺女,比别人家亲生的还孝顺。
一家人坐下来,讨论造房子的细节。
这一点叶知书没意见,倒是郑建国想去村支书那里批一块三间房的地基,打算造三间二楼,楼上多备几个客房,就算女儿嫁出去了,也给她留个固定的房间,方便她随时回来住。
老房子这边只有两间地基,地方小了点,腾挪不开。
叶纤红没有反对父亲的意见,只是把自己画的草图拿出来,说了自己的计划,给父亲参考。
郑建国一个乡下男人,哪里建过这种乡村别墅,只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望了女儿一眼,又有些不踏实,造得这么漂亮,四万块应该远远不够吧。
“爸,你放心,照我这样造,花的钱其实差不多。”叶纤红指着图纸解释道。
现在农村造房子,除了工匠,其它小工都是邻居帮忙,不用付钱,只要待饭就行。反正下次别人家有类似的事,还得还回去。
而造别墅,唯一增加的就是人工,毕竟结构发生了变化,加工难度也增加了,同样的房子,那样造只要一百工的话,这样或许要一百三四十工了。
郑建国听女儿这样一解释,觉得也有道理,就不吱声了。
至于把旁边那块空地换过来,他也觉得问题不大。大不了自家多用些地,跟人家换好了。
如果在老家盖起这样一栋小洋楼,肯定是村里独一户,郑家这么多年被人看不起,也该扬眉吐气了。
这样一想,郑建国反而觉得女儿想得周到,于是拿起纸笔,重新画了张图纸,包括新房子地基的位置都作了调整,尽量照女儿的要求去做。
叶纤红看爸爸认真在画图纸,知道他同意了自己的方案,就没打扰他,拉着妈妈起身,准备出去一趟。
爸妈难得来一趟县城,叶纤红打算和妈妈去一趟菜市场,买些好吃的招待她们,顺便再买些肉菜让她们带回去。
叶知书这回也不推辞了,女儿既然有本事赚钱,吃得好也正常,没必要亏待自己。
这一点母女俩倒很像,有钱了舍得花。不像有的农村妇女,有钱了也不舍得用,宁愿藏在家里被虫蛀,说到底是穷怕了,没有安全感,有钱傍在身边,才睡得踏实。
不过叶知书更多考虑的是儿子安安。
男孩子发育期间,营养确实很要紧,特别是姐弟俩都是早产,身体本来就比普通人弱,以前家里穷,吃不起,她也没办法。现在他姐姐有这个本事,当然不能再苦了儿子。
儿子现在还不到一米七,实在太矮了,她巴不得他能长得一米八。
男人么,身体高大强壮才好,能保护家人。
像胡向阳这样就不错,身高有一米八几了,看起来非常健壮有力量,又是当警察的,说出去有面子,所以她一眼就相中了。
女儿跟他如果能成,肯定不会被人欺侮,她跟她爸也就放心了。
就算是安安,有一个当警察的姐夫,也多了个靠山。
回来的路上,路过一家配钥匙店,叶纤红配了两把钥匙,准备一把给弟弟,一把给家里,这样爸妈来了,就不要等她了。
到了家里,恰好听见有电话打进来,叶纤红连忙过去接,原来是温俊打过来的。
从章诗萍那里得到明确的答复后,温俊就急着联系叶纤红,希望从她那里拿到泡菜,那中午就可以试菜了。
温俊是粤省人,家里长辈大多从政,上面的哥哥姐姐,也都在基层混出个模样了,他作为家里的幼子,从小被宠坏了,性格又跳脱,所以父母也没有逼他进机关。
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大多是开饭店酒店的,他对这一行倒也有兴趣,于是在深圳开了家王子饭店,没想到生意居然很红火,这让家里的长辈大跌眼镜。
因为章诗萍的原因,他把深圳的饭店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自己离开家乡来到虞城。偷懒了一些日子后,恰巧本地一家饭店因为经营不善要转让,他接了过来,经过重新装修,建成王子饭店在虞城的分店。
不知道是不是口味原因,这边饭店的生意,比起深圳那家,差了不止一点点,这让他非常苦恼,一直在寻找对策。
前几天听蒋建辉提起,说从嫂子那里吃到的泡菜,味道如何如何鲜美,他不屑一顾,认为在吹牛。
他是干饭店的,什么泡菜没吃过?有时候大鱼大肉吃多了,腻得慌,吃点清口的泡菜换换口味,确实是不错。如果没事经常吃,难道不怕肠胃不舒服?
蒋建辉也没有跟他啰嗦,第二天见面时,拿出一个保鲜盒给他,里面装了切好的泡萝卜和豇豆,叫他自己品尝。
这一尝,他惊为天人。
做饭店的人,大多对美食敏感,能分辨出美食细微的区别,不像普通人,判断的标准只有一个,好吃或不好吃。
这样的泡菜,绝对算得上极品了,比他自家饭店做的不知道要好吃多少倍。
温俊相信,只要顾客点了这道凉菜,在上主菜前吃几片开开胃,绝对胃口都会好一倍。
如果把它做成免费的餐前小吃,在顾客坐下后就赠送一碟,说不定顾客尝了之后,菜都会多点几个。
这样想着,他就不淡定了,打听到这泡菜是女朋友的好姐妹叶纤红自家做的,急不可耐地找女朋友帮忙。
章诗萍听说后一口答应,当天服装店下班后,就匆匆赶到叶纤红家里,找他算帐。
第七十九章泡菜生意
“你好,叶小姐,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过来拜访,顺便谈谈泡菜的合作细节。”温俊在谈工作时,就像换了一个人,特别彬彬有礼和特别有耐心。
“行,你过来吧!”听说他愿意亲自过来跟自己谈,叶纤红更加满意。这说明温俊非常重视泡菜,到时会比章诗萍说的多订一些也说不定。“你知道我的地址吧?”
“知道,知道。”温俊连忙回答。“你稍等一下,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就进了厨房。
除了苏思诗上次带走的,空间里还剩三十多坛泡菜,叶纤红自己最近倒没吃,所以厨房并没有放。既然温俊等一下要过来,肯定得提前在厨房放几坛,万一他等一下要带走,再从空间拿就来不及了。
于是手一挥,厨房的角落多了五坛泡菜。
里面空间小,放多了也不行,万一他五坛也嫌少,那只能借口放在附房,提前从空间拿出来了。
回到客厅,坐在爸妈身边。
爸爸已把图纸画好,虽然比不上专业的绘图师,不过比自己潦草的图却好得多了。
“谁要来?”叶知书刚才听女儿打电话,似乎有客人要过来,问道。
“是章诗萍的男朋友。”叶纤红随口回答。
忽然想起爸妈似乎跟她没见过,又解释了一句:“是一个开饭店的老板,打算来买我的泡菜——”
“啊?”叶妈妈一听,惊讶极了。“他们开饭店的不会自己做啊,居然要向你买?”
“我做的更好吃啊!”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得意地笑道。
“看把你能的——”叶妈妈对这个女儿又是骄傲又是欣慰,嘴里却忍不住打击她。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女儿明明胆子很小,性格又孤僻,所以没什么朋友,没想到来虞城工作后,就像变了一个人。
难道是因为城市的环境特别锻炼人,所以才让她变化这么大?
安安一直在乡下,性格也单纯,以前她不想给女儿添麻烦,所以不许他放学后来虞城。
现在看来,自己这样做可能错了。
如果他跟姐姐生活在一起,说不定也会变得越来越懂事,越来越能干?
如果安安能变得像他姐姐一样会赚钱,那她做梦都要笑醒了。
女儿虽好,终归是要嫁人的,只要儿子才能陪自己一辈子,所以叶妈妈看到女儿这么能干,反而想到了儿子。
老一辈都重男轻女,这在农村更严重。叶知书好歹有文化,所以两碗水还算端得平,没有过份疼惜儿子而忽略了女儿。
一阵声敲门声传来,叶纤红站起来去开门。
“叶小姐你好。”温俊一看到叶纤红,连忙伸出手。
“你好。”叶纤红伸手跟他握了握,有点不太习惯在私下场合这么正式,想到章诗萍提过他的出身,又觉得理所当然。
把他迎进屋,在客厅里坐下来。
郑建国和叶纤红听到有人敲门后,就进了儿子的房间,女儿跟人家谈正事,她们坐在旁边不方便。
叶纤红也没有废话,直接去厨房搬出一坛泡菜,放在茶几上,打开表面的密封保险膜,给温俊看。
温俊打开盖子,低头闻了一下气味,一股酸爽的气味扑鼻而来,让他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叶小姐,你这泡菜真是绝了。”温俊咽了一口唾沫,忍不住感叹道。
蒋建辉带来的泡萝卜,虽然味道不错,因为离开卤水的时间长了,泡菜的香味散失了大半。而这坛泡菜刚打开,那股浓香初次散发出来,自然更醇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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