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茂琳姐。”叶纤红阻止道。“我看你急着吃饭,是为了早点去摆摊,所以我把来意长话短说,免得影响你做生意。”
“那、真的怠慢了。”叶纤红说的是事实,她也不矫情,在一边坐下来,听叶纤红说来意。
“是这样的。”见她也是干脆的性子,叶纤红直接进入主题。“我现在在老家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规模很小,主要做书报亭。就是市里人行道上新出来卖报的亭子,全部是我家做的。”
“哦。”王茂琳应了一声,心里就有些惊讶。
这项市里的新举措,前段时间有不少人议论,说确实方便了喜欢读书报的人。叶纤红能接到这样的生意,说明有特殊的关系网,否则这种公家活,普通人可接不到。
“过段时间,我家的小工厂就得扩大规模,现在还缺一个懂管理的厂长,我知道你是这方面的人才,就来问问,你有没有兴趣过来帮我?”叶纤红望着王茂琳,真诚地说道。
“叫我去做、做厂长?”王茂琳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些不敢确定地问道。
“是啊!”叶纤红笑着诱惑。“我对你的能力有信心,只要肯过来,我不会委屈你的,工资肯定比你想像的要高。”
“多少?”王茂琳并不像其它人那样,在这个问题上遮遮掩掩,反而直接问出口。
她也是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面子上的事,早看淡了。如果有一个高工资的工作,不必再像个男人一样天天去干夜市,她当然愿意。
“基本工资一千块,年底给你发奖金。”叶纤红直接说了数目。
“一千块?”王茂琳的眼睛亮了一下,这比她在棉纺厂的工资,已多了好几倍了。可是下一刻又有些黯然,这钱虽然多,离还债还差得远啊!
“你不满意?”叶纤红有些意外。
这个王茂琳不像是那种贪得无厌的人啊?怎么会这样的反应?难道她还有别的苦衷?
“当然满意。”王茂琳把脑袋里的杂念抛开,咧开嘴笑了一笑。
她不是傻瓜,知道有人肯这样高薪聘请自己,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机会。
如果错过了,下次就算想找个五百块工资的工作,也未必找得到。
毕竟以现在的工资水平,大多数工人还不到三百块,一千块实实在在是让眼红的薪水了,她怎么甘心错过?
“那就好。”见她有兴趣,叶纤红放下心来。
“你那边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王茂琳又问。
如果不干夜市了,她得提前做准备,至少这套工具得卖掉。
“如果你着急上班,明天都可以。”叶纤红现在的收入,就算把她先养起来也没什么,毕竟人才难得。
现在还没到全民经商的年代,等到中国加入WTO,国内的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遍地开花,像王茂琳这样的女人,肯定也会创业。
工厂那边现在处于空档期,正好用来做前期工作。招人和重新规划厂房,可以交给王茂琳和爸爸去商量着办。算是提前让他们磨合一下,免得真正合作的时候,会产生摩擦。
叶纤红自己没打算直接参与管理,所以爸爸这个代言人,就算不懂管理,也得主管技术这一块。
他的性格又不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跟王茂琳这样的纯粹管理人才,应该能合拍。
“那最好了。”王茂琳笑着说道。
一个年轻女人,天天去弄大排档,深夜十二后才能回家,可以说身心俱疲。
女儿只有六岁,她还得分出精力照顾。有时候累得早上都不想起床,恨不得去地下陪那个病鬼老公。
八年前,她认识了老公,一个外表帅气能力出众的男人。她当时就被吸引了,在别人劝她男方家里条件不好的时候,她不以为然,一门心思地嫁了过来。
结婚后才知道,这个家有多惨。除了上班下班,最大的工作就是帮他照顾患病的婆婆。这一照顾就是五年,婆婆终究还是去了。却欠下三万多债务。
原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夫妻一条心,努力几年把债还了,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没想到老公也查出患了同样的病。
女儿才三岁多,离不开她照顾,老公又几乎起不了床,她感觉天都要塌了。可是抹干眼泪后,她还是得赚钱养这个家。这几年的辛酸和劳累,真是一言难尽。
可是人总归斗不过天,最后又欠下近四万元的债务,老公也走了。
送走老公后,棉纺厂的工作也丢了。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王茂琳觉得人这一生,有时候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年轻时不知道天高地厚,以为只要努力,就能改变一切,现在想想,这是多么可笑。
如果当初听亲朋好友的劝告,嫁了另一个男人,那生活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活着的人比死人更苦。
总共近八万的外债,虽然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但是想还清,就算一年还五千,也得还二十来年,那时候她都老了。
丢了棉纺厂的工作后,又找不到其它挣钱的活干,最后仗着自己会做菜,接下一个做过大排档朋友的家什,天天晚上去出摊。
即使这样努力赚钱,一个月也挣不到八百块。
现在她已下了决心,以后就跟面前的女孩子混了,但愿这次的选择,不会再错了。
她对未来的期望已不高,只要多挣点钱,早日把债务还完,把女儿养大成人,两人都无病无灾的,就万事大吉了。
“你是不是生活上有什么难处?”叶纤红注意到她眉中间两条刀刻般的眉间纹,只有长期受苦、不适、生活悲伤的人,才会让眉间肌收缩,最后变成这付愁苦的样子。
“还好。”被叶纤红看穿,王茂琳强撑着笑了笑。
因为珍惜这个机会,她不想向新老板诉苦,免给她留下坏印象。
“那好,我先走了,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见她不愿意说,叶纤红也没勉强,站起来往外走,嘴里随意说道。
两人认识没多久,交浅言深确实不合适。等将来双方有足够的了解,相信什么都会说出来了。
“我送你。”王茂琳连忙站起来,跟在叶纤红的后面。
望着叶纤红走远,她回到屋里,望着院子里那辆三轮车,想到终于可以摆脱它了,一时间百感交集。
不管哪个女人,因为体力原因,都希望在相对舒适的环境里工作,而不愿意像个男人一样做牛做马,被人看轻。
想着马上就可以正常上班了,王茂琳进了屋,打亮电灯,站在镜子前。
因为灯炮瓦数低,房间有些黝暗,镜中的自己,皮肤又黑又粗,用手一摸,粗砾得像砂纸。
再看双手,关节粗大不说,指尖到处都是磨破的茧子和裂缝,比男人的手都不如。
王茂琳都快忘了自己姑娘时期,也曾经被人称为棉纺厂一朵花。
擦掉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的眼泪,王茂琳抿了抿嘴角,做了个微笑的表情。
第三十六章关系变化
回到家里,考虑到弟弟摆摊的需要,叶纤红决定提前做晚饭。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胡向阳回来时,只看到一桌子的剩菜剩饭,他懵了。
果然是被嫌弃了吗?怎么连吃饭也不等他了?
“发什么呆?快去洗脸。”叶纤红刚送走弟弟,还来不及收拾桌子,望着他呆头呆脑的样子,受不了地骂了一句。
胡向阳垂头丧气地走进卫生间,望着镜子中依然帅气阳光的脸,忍不住做了个哭丧着脸的表情。
从卫生间走出来,看到桌子已重新整理过,那些剩菜剩饭已收走,换上了一碟碟完整的菜。
“咦?”胡向阳惊喜地叫了一声。“你做了两份菜?”
“什么两份菜,还不是同样的菜,只是换了小一点的盘子,装成两份罢了。”叶纤红一付你果然变傻了的语气说道。
“哦。”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的态度跟往日并没有不同,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心情又开朗起来,笑着问道:“那刚才是怎么回事?家里来了客人?”
“笨。”叶纤红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那是安安吃的啦!今天他要去摆摊卖衣服了,所以提前吃了,没等你。”
这个男人也太小心眼了吧?只是弟弟没等他,提前吃饭,就一付受了多大委屈的模样。
要知道在农村,为了抓紧时间干活,分批吃饭实在太常见了。
“摆摊?”胡向阳这才记起那件事,忍不住哦了一声,又问:“安安一个去摆摊?你放心?”
前几天叶纤红确实提过,说是给弟弟找件事做,在章诗萍家订做了五百件T恤,让他暑假去摆摊卖。
胡向阳没想到的是,叶纤红会彻底放手,让他一个人去干,这不符合她护弟狂魔的性格啊!
“男孩子长大了,总要独立的,早点让他学会生存,好过成为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毕业了什么都不懂——”叶纤红用理所当然地说道。
在她看来,原则问题当然应该坚持,至于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就算再怎么宠,也不会影响到弟弟的成长?
“哦。”见叶纤红有自己的打算,胡向阳没有再提这件事,拉着她的手,在椅子上坐下来。“那以后每天晚上,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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