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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向晚葵)


今晚的风有些大,微暖的夏风吹在脸上,扬起叶纤红随意披着的长发,感觉非常舒适。
叶纤红抬头望着路边的香樟树,不知怎么的,心情就莫名其妙地有些雀跃起来,随手挽起胡向阳的胳膊,头往他那边靠了靠,感觉现在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幸福。
胡向阳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也感受到了她的快乐,脸上的笑容也慢慢地扩大。
两人也不急着赶路了,就这样漫无目地地在街上走着。
路过一家花店,胡向阳眼前一亮,又要进去买花。
“下次再买吧!”叶纤红阻止了他。“家里的玫瑰花还可以养二三天,现在买回去,都没有花瓶插了。”
“那好吧。”胡向阳买花,只是想讨好叶纤红,倒没想到这一点,见好这样说,就息了这个心思。
叶纤红就有些无奈。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时代缺少网络的原因,这样年纪的男孩子居然这样大大咧咧,连怎么买花都不懂?
可惜他重生后,真正接触的男人不多,也没留意他们是不是一样?
前世那些男孩子,追女孩子的手段可多了?哪里会像胡向阳这样,看自己喜欢花,就只记得买花这件事。
金银首饰贵,没必要买,但是可以考虑公仔和其它女孩子用得着的小玩意啊!
不过认识的人里,只有杨云哲最厉害,他虽然是个农村娃,哄女孩子的手段却很多,前世会被他骗得团团转,除了自己单纯之外,跟他的嘴巴厉害也有关系。
叶纤红有时候甚至也会怀疑,这个杨云哲是不是也重生了,所以才这么厉害?


第五十四章钱是男人胆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带上安安和堂弟,一起回老家。
小舅的店今天就要开张了,这个时代庆祝新店的常见方式,就是放一放鞭炮,然后请亲朋好友好好吃一顿。
因为店开在乡政府所在的平原村,离叶纤红家只有三里路,所以中午这顿饭,理所当然安排在叶纤红家做。
叶纤红新家的客厅很大,放三张八仙桌完全没有问题。
所以妈妈今天肯定会很忙,至少得准备三桌饭菜,好在舅妈她们也会来帮忙,倒不用太担心。
她这次带弟弟和堂弟回去,只是想让他们长点见识。
郑兴旺那天来虞城后,还是第一次跟堂姐堂弟一起回家,心里特别兴奋。
在虞城呆了十几天,他的身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仅仅是现在穿着打扮已跟以前完全不同,一扫刚进城时的朴素和土气,有了城里男孩子的时尚气质。也不是因为个子长高了几公分,看起来变得更高更帅了。
最主要是他身上多了一千多块钱,整个人似乎变得更自信。
有人说:钱是男人胆,这句话对郑兴旺这样的半大小子来说,似乎同样适用。
对于他们这种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孩子吃饱穿暖,就是第一目标,至于穿得时尚帅气,想都不敢想。
一年到头,最多做两次新衣服,冬天做一件罩在棉衣外的卡其面料外套,耐磨耐穿,春秋两季也可以穿。
夏天做一件长袖衬衫,要么是的确良面料,要么是普通的棉布。
平时穿得很小心,怕刮到磨到,因为等他长个后穿不着了,还要给弟弟穿。
这几年条件好一点了,平时偶然也会买衣服,但是都是最便宜的地摊货,从来没有去过商店。
郑兴旺打量身上的衣服,就是自己和堂弟在卖的T恤,颜色是鲜艳的橙色,堂姐说他穿这个颜色,看起来特别精神。
下面是运动裤,也是堂姐买的,面料特别舒服,怎么动都不会拘束。
脚上穿的是回力跑鞋,也是堂姐买的,她原本想给他买运动鞋,是他喜欢这个牌子,堂姐才没有坚持。
腕上的手表,是堂姐的朋友诗诗姐送的,看起来非常精美。
有时候即使明知道时间,他也忍不住转动手腕,这样看一看手表。
身边的塑料袋里,是他买给爸妈和弟弟的礼物,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
那凑成整数的一千一百块钱,被他贴身藏起来了,隔一会就忍不住摸一下,现在已变得有些温热,也不知道有没有沾上汗?
如果回家交给爸妈,他们肯定会吓一大跳吧!
他们儿子才用了十几天时间,就赚了这么多钱,他们一定会为他感到骄傲吧!
想着爸妈惊讶惊喜的模样,他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想什么这么开心?”叶纤红从车内后视镜看到堂弟一直在傻笑,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秘密被堂姐看到了,郑兴旺有些脸红,连忙摇头否认。
转头见安安望着窗外,似乎在发愣,想着他赚了这么多钱,还是一付漫不经心的模样,就有些不好意思。
自己跟堂弟还有很远的距离,得保持低调,郑兴旺暗暗提醒自己。
“还对我保密啊!”叶纤红白了堂弟一眼。
男孩子长大了,当然有自己的秘密,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见他难得地红了脸,就想逗逗他。
“真没什么!”这么难为情的事,怎么可以说出来?郑兴旺死活不肯说。
想跟安安一样放松身体,放空心思,他却怎么也做不到。
最后呼出一口长气,把双手夹在自己的大腿里,扭头望着窗外的景色,才慢慢平静下来。
郑家村很快就到了,叶纤红把车停在院子里,下了车。
屋里人听到动静,都迎了出来。
“啊哟,这个帅哥是兴旺吗?都不敢认了?”走在最前面的叶知书一见到他,惊讶地叫起来。
女儿和儿子有一些日子没回家了,叶知书很想念他们,知道他们今天回来,心里就有些激动。等看到安安后面的郑兴旺,愣了一下,才惊叫起来。
印象中的这个堂侄子,平时闷声不响地,长相也普通,在堂兄弟里非常不起眼。
老三媳妇也不会给儿子打扮,所以给人感觉很土气,不像安安,以前家里穷,她也尽量把儿子打扮得好看一点。
“是啊,兴旺变化好大,都像城里的孩子了!”又有人叫了一声。
她这话里就有酸溜溜的味道了,毕竟她儿子和郑兴旺,以前情况都差不多,现在站在一起,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了,叫她如果不妒忌?
说完后,偷偷望了叶纤红一眼,心里就有了其它的念头。
当初老三家主动去帮老大家割稻,她们还暗里笑话过他,说他拍老大家马屁,现在看来,还是他们夫妻有眼光。
如果帮老大家割割稻、种种田,儿子能得到这样的机会,那叫他们做牛做马,她们也愿意啊!
郑兴旺手里提着个袋子,正想走到自己爸妈面前,被他们这样夸奖,又是兴奋又是羞涩,站在原地不好意思走过来了。
“旺旺,快过来,让妈好好看看你。”三婶早看到自己的儿子了,见他跟安安站在一起,也不逊色多少了,顿时又骄傲又兴奋,忍不住大声叫道。
儿子以前什么情况,她这个做妈的当然最清楚,现在儿子有了这么大的的变化,她的感触最深。
三婶脸上满是笑意,她用手指捋了一下额头散落下来的头发,随手别在耳后,那张最近几天割稻种田而晒黑的脸,也因此变得有光彩起来。
“妈。”郑兴旺走上前叫了一声,脸红红地把手里的袋子递到她手里。
“还给你妈买了东西?”叶知书在一边笑着打趣。“兴旺现在真的懂事了,知道孝敬父母了。”
三婶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欣慰地笑,伸手进袋子,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来,却是一件类似乔其妙的衬衫,颜色是浅绿色的,看起来非常精致。
“好漂亮,老三媳妇你穿上试试?”旁边的人起哄道。
这些女人哪里见过这种高档的衣服,顿时又羡慕又妒忌,望向叶纤红的眼神更加炽热了。
“不行,不行。”三婶连忙拒绝。“刚才干活出了一头汗,会把新衣服搞脏了,下次去做客再穿——”
她从来没有买过料子这么好的衣服,更何况是儿子孝敬的,她哪里舍得随便穿。
“还有什么,快拿出来。”见人继续起哄。
那只袋子里依然鼓鼓的,肯定还有不少东西。
三婶又拿出一件衣服,是件藏蓝色的翻领短袖T恤衫,看款式是男式的,随身递给旁边的老公,“这件是给孩子他爸的——”
三叔一听,接过来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大小应该很合适。
他原本还绷着脸,想在儿子面前装严肃,等看到儿子这么懂事,都已能给自己挣脸面了,再也忍不住得意,脸上的笑容就慢慢荡漾开来。
“老三福气好啊!这么早就能享儿子的福了!”旁边有人羡慕地说道。
“是啊!这衣服料子非常好,跟上次小红给她爸买的一样,叫什么磨毛棉的,穿着特别软特别舒服——”叶知书怕旁边的人不识货,在一边解释了一句。
周围的人配合地发出惊叹声,让三叔三婶更兴奋了。
最底下是一套墨绿色的童装,是郑兴旺给弟弟买的,原先躲在人后的小家伙,一听是给自己的,冲过去一把抢过来,抱自己怀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因为郑兴旺的事,大家在院子里足足议论了近半个钟头,才进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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