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国去了一趟镇里,买了几十斤肉回来,鸡鸭用自家养的宰了几只,加上冰箱里的食材,做三桌菜才够了。
热热闹闹吃了午饭,大家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家。
收拾好桌上的剩菜剩饭,洗好碗筷,已经二点多了。
叶知书虽然累得腰酸背痛,心里却欢喜得很。
“我们家安安真的像个大人了。”叶妈妈在沙发上坐下来,望着一边低头看书的儿子,感慨地对女儿说道。
不过一年的时间,儿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她有种在做梦的感觉。
“那是当然。”叶纤红也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喜悦感,在一边回答。“他都一米八二了,郑家好像也没谁长得这么高——”
或许是长期吃有灵气的食物,又经常锻炼,安安的发育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
现在随便站在哪里,都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都跟电视里的模特儿差不多了。
前世叶纤红是王俊凯的妈妈粉,手机里也经常用他的相片做桌面。
不过重生后,弟弟不管从身高,还是颜值,都已经超过王俊凯本人,所以成就感特别强。
“是啊!”叶妈妈悠悠叹了口气。“不过你也要看着点,别让他小小年纪,学人家搞对象,免得影响学习。”
每个当妈的都一样,儿子长得不好担心,长得好同样担心。
儿子这么出色,她总怕有坏人想带坏他。
“想谈就谈,这种事禁止是没用的。”叶纤红不同意。“还不如平时多关心他,免得他精神空虚,把精力过多放在女孩子身上。”
“那可不行,万一把人家女孩子肚子搞大怎么办?”叶妈妈连声反对。
“只要守住底线就行。”叶纤红安慰道。“安安比你想的要懂事,你就放心吧!”
青春期的男孩子,喜欢跟异性在一起才正常,她还嫌安安太清冷呢?都没见他带女孩子回家。
如果他对女孩子没兴趣了,那她们才该担心了吧?
“妈,姐——”安安恼火地瞪了她们一眼,不高兴地嚷道。“你们怎么当着我的面说这些,我又不是小孩子——”
妈妈和姐姐说得这么大声,当自己是聋的吗?
还说这么难为情的话题,真受不了。
“不说了不说了。”叶妈妈马上投降了。
以前儿子不懂事,她想骂就骂,想打就打,一点不客气。
现在都是县中考状元了,那可是文曲星下凡呢!她怎么还能像以前一样待他?
于是换了话题,说起堂哥堂姐结婚的事。
两人原本都打算上半年结婚,可是算命瞎子说,上半年的日子不好,阴历八月后才有好日子,于是又延后了。
“叔叔婶婶一直阴阳怪气的,他家的事,我也懒得管。”叶纤红现在跟其它亲戚,关系越来越近,反而跟最亲的叔叔一家,还是没有明显改善。“反正到时该花的就花,该买的就买,其它我也不想操心。”
他们不愿意跟自家亲近,她也不会主动贴上去,现在家里不缺这点钱,只要礼节到了,大家挑不出毛病就行了。
农村里最大的麻烦,就是老有人挑理,叶纤红不在家住,懒得管这些。
爸妈却天天要跟人家打交道,不能因为这个,丢了他们的面子。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叶妈妈提起这个,也是觉得没意思。
别人都说你好好待他们,时间久了,总能把心捂热。
偏偏婆婆和小叔子不一样,好处是收了,事后依然像冷血动物一样,在一边冷眼旁观。
像今天,他们就没有上门,让人非常气恼。
所以他们宁愿跟老三当自家人,至少他们得了自家一些好处,就会懂得回报。
这样兄弟之间的关系才会越走越近。
第六十章补课的熊孩子
原以为亲戚来过之后,家里可以清静些了,没想到第二天开始,家里成了熊孩子的乐园。
那些大人是离开了,却把孩子全部丢在这里,说是让安安给他补补课,好提高学习能力。
天晓得这些孩子有了伴之后,玩得多疯,哪里静得下来做作业。
叶纤红也懒得管他们,如果嫌吵,就到楼上房间里。
门一关,隔音效果不错,影响不了自己。
安安也被他们烦怕了,干脆出门,去找同学玩了。
只有叶妈妈最喜欢,觉得家里一下子热闹了。
这些孩子都在读书了,除了爱玩,也不用她照看,只要一日三餐,做出一桌好吃的,喂饱他们就行了。
不管她做出来多少菜,都会被他一抢而空,这让她很有成就感。
反正家里不缺这点饭钱,菜是自家院子里种的,只要隔三岔五,去买些鸡鸭鱼肉回来就行。
乡下孩子平时难得吃到肉,所以不管肥的瘦的,只要做得好吃,都不会挑挑捡捡,所以她变着法子做各种口味的肉食招待他们。
发现这里好吃又好玩,又不用担心没地方睡,这样一来,他们更不肯回家了。
最后连一直爱缠着哥哥的毛毛,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郑兴旺倒是松了一口气,他现在每天早出晚归,非常辛苦,自己身体好没关系,弟弟可受罪了。
这天早上,他送弟弟过来,碰到了堂姐。
“旺旺,你的暑假赚钱计划实行的怎么样?”叶纤红见堂弟脸晒得红红,就知道他这几天没少晒太阳,好奇地问。
那天跟他交流过这件事之后,她就没在关心后续。
毕竟堂弟不小了,这种事如果还搞不定,那以前就高看他了。
“还行。”旺旺笑着回答。“现在有三十几个同学在帮我卖衣服,每天的营业额超过五千了。”
因为只是赚了个差价,所以利润不高,大概在二成左右。
他把其中的一成利润给帮忙的同学,另一成自己收下。
也就是说,一天可以赚一千块左右了。
“这么多人?”叶纤红吃了一惊。“你一个人管理过来吗?”
三十个人同时卖衣服,他一天就有得忙了,毕竟这些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卖,大多会分散到城市各个角落。
不过赚的肯定也可观,每个人替他赚十块,就是三百了,如果生意好一点,一千都是小意思。
“还行。”郑兴旺笑着回答。“现在有了自行车,很方便的。”
虞城才多大,所有人身边跑一圈,也用不了一个小时,他其实还是很空的。
最头疼的是拿什么衣服的问题?如果不好卖,同学会埋怨,他自己赚不到钱,也会有压力。
“那行,你自己注意点。”见他有详细的计划,叶纤红也没有多说什么。
等郑兴旺匆匆离开,继续去虞城卖衣服,她坐下来,思考这件事的得与失。
旺旺现在这样做,能力提高很快,同样的,眼界也会越来越大,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商人。
看来把他培养成弟弟助手的计划要失败了。
不过叶纤红也没多少失望,一个家族,靠一个人是不行的,堂弟如果将来真的能创业成功,对家里还是有帮助的。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她能做的,只能是在他们还弱小的时候,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让他们成长起来。
弟弟现在也有自己的能力,将来会怎么样?又有谁知道呢?
说不定他考上重点中学后,以后的梦想并不是成为一名商人,还是想从政呢?
叶纤红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了一阵,才把这些念头抛到脑后。
“小红,你说咱家把隔壁的毛竹园承包下来怎么样?”中午吃饭的时候,郑建国突然问女儿。
“为什么?”叶纤红好奇地问。
爸爸现在有这么多亩大棚要管理,他还有这个精力搞别的?
“是你妈觉得在家无聊,想在竹园养鸡,听说这样的鸡卖的比较贵——”郑建国解释道。
现在市场上开始出现大量的养殖鸡,肉质跟家里养的完全是两个味道,价格也开始拉开距离。
自家旁边有一片约五亩的竹园,如果用来养鸡,应该能养三四百只。
这样一来,自家吃鸡肉的问题就解决了。
多出来还可以去卖钱,这样的话,她也不觉得自己在家吃白饭了。
“妈觉得在家不赚钱,所以心里不痛快?”叶纤红意外地问。
她以为妈妈不用下田干活了,会觉得轻松,没想到她反倒不自在了?
“我也是随便说说——”叶知书见女儿这样问,顿时尴尬了。“不过找些事做,活着也有劲,否则天天洗衣做饭,感觉有些烦。”
其实也不是烦,就是觉得人像是没了追求,天天过得浑浑噩噩的,非常无趣。
“如果这样,那我是没有意见。”叶纤红明白了爸妈话里的意思。“只要你不怕累就好。”
养鸡是件辛苦活,更不用说养几百只了,前期管理非常头疼,稍不小心,就会全部病死。
不过家里不缺这点钱,抱着给妈妈解闷的心态,她也会支持的。
“不会不会。”叶知书连忙解释。“家里年年养鸡,还不是好好的,只要把竹园全部围起来,建两间鸡舍就行,不用怎么操心。”
鸡其实不喂食,自己也会在地里刨食吃,只是长得慢。
反正家里有大棚,大量卖菜剩下的老叶子什么的,都可以丢进去给它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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