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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上去很好亲 (予我白鹭)


  阮千曲凑近屏幕,顺着阿龙所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穿着白T的男人正坐在那里安静的喝酒,他坐得很端正,没有旁人那股散漫与狂热,虽然坐在酒吧里,却好像跟酒吧的气氛并不相干,他自己独有一个世界。
  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是很好看,即便是透过摄像头的高糊画面也能看清他硬朗的下颌弧线,半边脸陷进幽暗的光线里,显得沉默而从容。
  关键是,这张脸看起来似乎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
  阮千曲想不起来,干脆将画面放得更大,直到能看清他脸上的五官为止。
  他眉眼淡漠,不笑的时候显得有些冷,鼻梁高挺,自带一种难以亲近之感,目光再往下到了他的嘴唇,不算薄,嘴角微微上扬,看上去很好亲的样子。
  看上去很好亲的样子……阮千曲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记忆中某个点突然跳了出来,她似乎曾经这么形容过某个人!
  阮千曲抿了抿嘴唇,眼眸低垂下来,记忆忽然如潮水一般涌上来,就连周遭的声音都自动减弱,屏幕上那张清隽的脸,一下子与五年前那个模糊的形象重合到了一起。
  五年前的那个夏天,她刚结束高考,和几个要好的朋友约着一起出去旅游。
  她们去了一个安静的小镇,晚上八点的时候小镇上的居民就关门闭户,她们找到了小镇上仅有的一家小酒吧消磨时光。
  万籁俱寂,黑灯瞎火,只有这个小酒吧门口还坐着三三两两的客人。
  阮千曲和朋友们就这么坐在门口,喝酒聊天,天上繁星点点,实在是太美,她一时不察竟喝多了。
  就是那天晚上,她亲了一个陌生男人,那时她醉眼朦胧,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在酒精的蛊惑下,她只记住了对方一张好看的嘴唇。
  记得她当时亲完了之后,还特意捧着对方的脸,认认真真地说:“我的名字叫阮千曲,百转千回的千,曲高和寡的曲,记住了!”
  过后她仍然想不起对方的样子,可是在这一刻,她却突然记起来了。
  没错,那天她亲到的那个男人,现在就坐在外面的吧台上,等着她出去。
  阮千曲一张白净的脸,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燥热,面颊处微微发烫。
  五年没见了,他突然找上门,是来找茬的吗?
  阿龙发现阮千曲脸色有些异常,有些莫名地问:“曲曲,你咋啦?该不会是跟这个花痴原子一样,觉得这个男的长得比我帅吧?”
  阮千曲不动声色地将画面恢复正常,皮笑肉不笑地回答:“没错,的确比你帅。”
  “不对不对,曲曲,你再仔细看看!好好看看!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巴!哪一点有我好看了?”阿龙发出一阵哀嚎。
  原子得意得不行,“怎么样,老板娘都说他帅,那就说明他是货真价实的帅!”
  阮千曲回到沙发上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包,将桌子剩下的几杯鸡尾酒通通倒进水池,她准备从酒吧的后门离开。
  “曲曲,你不出去见见他啊?”阿龙看到阮千曲收拾东西要走,面上有些错愕。
  阮千曲笑了笑,将包斜挎在身上,“不见了,我不认识他,可能是在哪儿随便听到了我的名字吧,你找个理由打发他走,我有点累,先回家了。”
  阿龙和原子疑惑的对视一眼,刚刚阮千曲看监控的反应他们都看到了,明显是认识的呀。
  阮千曲走到门口,刚要拉开门,阿龙突然想到一件事,又叫住了她:“刚刚那个客人问我这杯酒叫什么名字,我待会儿要怎么回答他?”
  她停了下来,手还停留在门把上,皱着眉头想了想,两秒钟后她低声说:“Crush。”
  阿龙还来不及问她是什么意思,阮千曲已经离开了。
  “Crush?”阿龙闷闷地自言自语道,“捏扁?压碎?是这个意思吗?这个名字怎么这么奇怪…… ”
  “哈哈,你个没文化的,四级是不是找人代考的啊?”
  “你才找人代考的呢!哥哥我压根就没考过四级!…… ”
  ……
  w城五月的天气已经有了夏天的感觉,阮千曲从酒吧出来就感受到了一阵热浪,空气湿热,她突然有点后悔今天为什么要穿长袖。
  吊带衫,牛仔短裤,这才是夏天的标配,她的腿修长笔直,无论是穿裙子还是短裤都很惹眼。
  可最近W市接连发生了几起女性失踪事件,人心惶惶,她反而收起了自己惯常的打扮,现在穿着一条蓝色直筒牛仔裤,简单,安全。
  白鹭吧所在的环湖路治安还算不错,路口便是一个派出所,不时还会有警察巡逻,向来很少有人闹事。
  可这条街酒吧很多,不管是在高端写字楼工作的白领,还是在大街上混吃等死的喽啰,只要是人,凡是沾上了酒精,难免就有些轻飘飘。
  她从酒吧后门出来必定要经过湖边,有三五个喝多了的男人站在那儿吹风,阮千曲特意加快了脚步,那几个醉汉还是注意到了她。
  阮千曲外形出众,虽然脸上只是略施粉黛,也能看出漂亮惹眼的五官,只是眼神略冷,加上她步履很快,步子迈得又大,自带一身气场,那几个人倒没敢搭讪,只是在她走后,盯着她窈窕有致的背影猥琐的感叹了一番。
  二十分钟后,阮千曲回到了家里。
  刚拿钥匙开了门,放在包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阮千曲拿出来一看,是尤丽珍打来的。
  她犹豫了一下,将手机右侧的静音键拨下,只把手机放到一旁,任它安静的亮着。
  作者有话要说:  crush除了“压碎,碾碎”的意思外,还有一个意思:短暂、热烈但又羞涩的爱恋“。


第3章
  阮千曲自从大学毕业后就从家里搬出来单独住,她平时要管理酒吧,经常夜归,住家里不方便。
  阮国华比较开通,知道女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对于她搬出来这件事非常支持。
  尤丽珍比较传统,当初坚决不同意,后来被丈夫慢慢说服,才勉强答应了。
  阮家在G市有三套房子,阮父和阮母住的是位于城西的老房子,也是阮千曲从小长大的地方。
  剩下的两套是早年买下来的,同一个小区同一个楼层,门对门,一间租出去了,另一间阮千曲自己住。
  阮千曲从小就是乖乖女,大学前从没离过父母身边,尤丽珍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把她看得跟宝贝似的。
  虽然尤丽珍有时候是唠叨了一点,阮千曲也很少这样不接她的电话。
  她这次之所以视而不见,完全是因为她不用接就已经知道尤丽珍要说什么。
  她今年才二十三,可尤丽珍最近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天天催着她去相亲,上个星期回家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一叠男孩子的照片让她选,吓得阮千曲落荒而逃。
  这次这个电话,多半又是要说这事,阮千曲打定了主意不接,直到尤丽珍放弃这个想法为止。
  刚刚在路上走出了一身薄汗,贴在身上很不舒服,阮千曲拉上窗帘,将自己剥得只剩内衣,打开洗衣机将脏衣服都扔进去,接着将蓝牙音箱打开,连上手机,选择了随机播放。
  现在音响里播放的是一首探戈舞曲,是她喜欢的节奏,充满了探戈特有的热情和哀艳。
  阮千曲打开浴室的莲蓬头,水花四溅,仍然可以清楚的听到从客厅传来的音乐声,她心情不错,下意识地跟着节奏轻轻晃动着身体。
  浴室里雾气弥漫,镜子早已模糊一片,阮千曲下意识地用手将雾气抹去,镜子里若隐若现地看见她的面容,卸妆后的那张脸少了些血色,却更显清丽,只是嘴唇仍带着淡淡的殷红,颜色跟她腰上的樱桃刺青颜色很像。
  这是她十八岁那年暑假纹的。
  阮千曲莫名就想到了今天在酒吧里找她的那个男人,手一抖,差点打翻了洗发水瓶。
  等到她洗完澡出来,已经播放到第六首歌了。
  阮千曲拿毛巾包着湿头发,刚关上音响,一转眼看到茶几上的手机居然还亮着,走过去一看,上面显示着:尤丽珍来电。
  阮千曲轻轻皱眉,这次妈妈好像特别有耐心,也可能是猜到她故意不接,跟她杠上了。
  她心里有些发虚,要是她一直不接,尤丽珍能一直打下去,说不定明天一大早还会跑这儿来兴师问罪。
  她怕了,她接还不行吗。
  “喂,妈……”
  还不等她把话说完,尤丽珍的声音就进来了,“阮千曲,你现在在干嘛?在哪儿?跟谁在一起?你看看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
  又来了,经典的尤式三问——在干嘛,在哪儿,跟谁在一起。
  阮千曲笑了,解释道:“妈,我今天加了会儿班,刚到家,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洗澡呢。”
  “真的?”尤丽珍半信半疑。
  “当然是真的啦,我怎么会不接你电话呢,对吧?”阮千曲放软了声音,以柔克刚。
  “好吧,以后看到妈妈打来的未接电话一定要第一时间回过来,别让我担心,”尤丽珍语气稍微松动了些,“我这次是有要紧事要跟你说的,你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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