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和他相处的时间不长,可也不能否认他很努力的照顾自己。
他洗好碗后,也来和她一起剥花生。
两人面对面坐着,他就看着她低眉顺眼的模样,心里就喜欢的不行,怎么会有这么能干又漂亮大方的姑娘嫁给自己做老婆呢?
可是想到今儿吴爱国和自己说的事,觉得自己还是得提醒她小心:“阿宝,我觉得现在的局势还是很紧张,我们现在弄花生糖在卖,要是被人盯上,怕会有麻烦。”
唐宝抬头惊讶的看着他:“会有什么麻烦?”
“黑市是打不倒,也除不去的,可是这做买卖的人就是上头严打的对象。”
顾行谨怕她着急,赶紧道:“我这也是让你们多加小心,村子里去黑市的人也不少,要是有什么风声传来,那你们就尽快罢手,什么都没有人重要。”
他怕她不在意自己的话,温声和她说起自己的发现:“今儿你也听吴爱国说现在他们日子好过,可是你想想,我们看到那么多自行车,这大都是他们查抄的时候缴获来的,就表示上头有人想要整顿了……”
唐宝还真的对他另眼相看,这人的心思机敏,能从吴爱国的话里,还有一屋子自行车,他就能想到这么多。
这让她赶紧回想自己有没有什么地方露出马脚,和他在一起,太挑战自己的脑神经了。
不过,他的话也说的很在理,乖巧的应下:“你放心,我们会小心的,再说家里现在也不缺钱,我们就算不做这买卖,也能好好的过两年。”
他们剥了不少花生,唐宝就让他烧火,自己开始炒花生。
花生很快炒熟,再用手把花生衣轻轻的搓下。
顾行谨见她把花生衣都收到搪瓷缸里,很不解的问:“阿宝,你把这收起来做什么?”
“花生衣也能算是一味药,有补血、促进凝血的作用,这对于贫血的人和伤口愈合很有好处。”
唐宝对他笑了笑:“当然,这也要对症下药,反正这也不占地方,我就先留着,万一以后用的到呢?”
顾行谨觉得自己的老婆很厉害,笑着奉承:“阿宝你真厉害。”
可惜两人独处的时间不多,去上一个小时夜校的五个人也回来了,看见他们已经弄好了花生,大家就开始做花生糖。
等到忙好,也已经快十点了。
唐宝洗漱好,那是倒头就睡,不准备和他再来点什么了。
可是男人躺在她的边上,一开始只是轻轻的摸摸,听到她像小猫一样的哼哼,忍不住俯身吻住了她的红唇,舌尖很有耐心的描画着她的唇,趁她张嘴之际,用力的吸允着她的唇。
这家伙实在是太不懂得看人脸色了……唐宝欲挣扎的手被他温柔却坚定的握住,几番挣扎后,她选择了妥协,顺应着他做出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一阵翻云覆雨后,已经是深夜,又困又累的唐宝都没有说话的力气了,更没力气收拾自己,闭上眼便昏昏欲睡,却感受到他用温毛巾仔细的给自己擦拭……
这也实在是太挑战唐宝的底线了,实在是太羞耻了,她只好催眠自己,矜持的唐宝现在已经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
第一卷 126章 不甘心
两个人腻在一起的甜蜜日子总是过的特别愉快。
顾行谨觉得自己才回来,可是今儿早上一眨眼,才发现今儿已经是九月十七了,想到明儿自己就要离开家,离开唐宝了,他心里觉得有点空落落的,突然之间很是舍不得。
可是看着枕边人此刻却没心没肺的睡得正香,那白里透红的小脸蛋,细腻的几乎连毛孔都看不见,哪怕闭着勾人的杏眼,可是那卷翘的睫毛,像是两把扇子,纤长浓密,美的诱人。
更不用说那纤细的优美的脖子,还有被子下露出来的一点白皙的肩膀……
顾行谨无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眼前这美景看得他的心里痒痒的,低头就吻住了那粉红的唇瓣。
经过这几天的反复试验,他从一开始的青涩,进步神速,知道她喜欢自己什么力道最好,对着那诱人的唇辗转研磨。
直到两人肺里的空气都快要抽空,这才恋恋不舍的分开。
“大清早的,你不准乱来。”唐宝的脸红的不像话,瞪着他的杏眼如同隐隐的含了层水,看起来格外的惹人怜爱,却故作凶巴巴的道:“流氓!”
他挑眉一笑,低头用舌描绘她的红唇,那模样格外的引人犯罪,伸出一只大手摸上她毛茸茸的头顶,揉了揉满头黑发,微喘着粗气:“老婆,你想知道流氓是什么样的吗?”
他的声音很是低柔缠绵,唐宝却听的有点懵,这还是他第一次喊自己“老婆”,而后脸颊上的红云直接蔓延到耳朵上,而后脖子也红了,整个人如同熟透了的虾一样。
“老婆,你害羞了啊?”顾行谨低低的坏笑,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老婆这么害羞,可是这粉嫩的模样确实诱人,让他恨不能……
唐宝太明白他这眼神的意思了,赶紧道:“我们说好了,今儿早上要去带杨铮和少谨去市里的,该起床了。”
“好吧,那我们晚上继续啊,老婆!”
他很喜欢看她害羞的模样,故意带着点暧昧的对她挤了挤眼,又伸手去揉她的头发,却被唐宝嫌弃的避开,打开他的手,义正言辞的道:“别闹,我还要替你收拾行李呢?”
“阿宝,我舍不得离开你。”他低叹一声,把她搂进自己的怀里:“还没离开,我就已经开始想你了。”
这人怎么这么会说话?
今儿的早饭是顾宁谨做的,一大锅的玉米羹,里面还加了青菜和豆腐,味道真是好极了,唐宝一连吃了两碗,这才和他们一起去黑市。
顾行谨骑着女式的自行车带着唐宝,杨毅骑着男式的自行车,前面的横杆上坐着个子相对小点的杨铮,后面侧坐着喜欢说话的顾少谨,另一侧还挂了个大箩筐,里面是二十来斤花生糖。
五个人一路说说笑笑的,到了黑市,发现这个时候人很多,也有几个穿着干净的大姑娘小媳妇,认识经常来卖花生糖的杨毅他们,围上来就要糖:“你们怎么才来啊!小伙子,给我来半斤,我儿子一天不吃就馋得慌,可真拿他没法子。”
“给我来一斤,”有个梳着两根辫子的大姑娘也一脸着急的催促:“快点,我还要去厂里上班,你们怎么不早点来?”
“就是,不过你们也卖的太贵了!”有个大嫂嘴里嫌弃,却还是咬了咬牙,一脸肉疼的道:“给我称一块钱的。”
“我要两斤,买去走亲戚……”
唐宝他们几个,一时之间都忙着招呼客人,没看见有人在斜对面眼带恨意的看着他们。
……
赵爱珍是心里带着气出来买栗子的。
她现在虽然如愿嫁到了刘家,可是因为之前胡小兵闹出来的事情,让刘家人心里已经落下不满。
现在完全是把她当成保姆使唤。
今儿早上刘巧月就嚷嚷着想吃板栗炖鸡,金秀芳就让吴嫂拿着肉票去商店买:“就算没有鸡肉,那也买些猪肉来烧板栗也还好吃的。”
转头看着自家儿子几乎是黏在赵爱珍的身上,笑着喂她吃鸡蛋,这心里就恨不能骂她一顿,可是顾忌着自己的儿子现在离不得她,只能一脸不满的瞪着她道:“你去买些板栗和鸡蛋回来,不要只惦记着吃,家里的活一点也不知道做,真是没眼色。”
“妈,我知道了。”赵爱珍心里憋屈的要死,可是却也知道,在自己肚子还没鼓起来前,刘家就没有自己立足之地。
好在刘晓军虽然傻,可是还不是废物,第一回的时候,还是自己主动的,后来他也食髓知味,几乎是每晚都缠着自己不放,还知道给自己好吃的,还会护着自己。
可也就是他在婆婆和小姑子面前护着自己,反而让她们对自己更没好脸色。
弄得她反而更恨刘巧月,她都嫁人了,也有自己的房子,却还是三天两头的带着唐红军回娘家住,还把自己当成了使唤丫鬟,真是想想就让她生气。
可是她在黑市里看见卖花生糖的唐宝,哪怕唐宝头上带着大草帽,遮住了她的大半个脸,可是看着她翘起的嘴角就知道她笑的有多开心。
还有站在她边上高大的俊挺男人,哪怕只是穿着普通的白衬衫和黑裤子,可是那小麦色的肌肤,俊朗的眉眼,都显得很有男人味,特别是看着唐宝的眼神,就让她怒火中烧。
她绝不会看错,以前的胡小兵也用这种眼神看过自己。
可是,她不甘心,凭什么唐宝不嫁到刘家,还能过得这么幸福?自己却要哄着傻子,侍候着刘家人?
不应该是这样的,她这样不就是显得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吗?
唐宝才应该过着自己现在这样的日子,而自己才能配得上她身边的那俊朗男人。
或许是她怨恨的眼神太炙热了,对面的男人收敛了脸上漫不经心的笑意,眼神凌厉如箭一般射向自己,似乎要把自己撕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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