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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者的妻子 (梦里闲人)


  薛琳找了个座位买了杯酒慢慢的喝了起来, 现在是下午四点多, 距离八点还有很长的时间。
  经常有人说九十年代机会遍地啊,好像只要眼光够好随时随地都能捡黄金, 九十年代的人活的却很迷茫, 过去父辈和自己替自己规划好的平安一生, 在三年、五年、十年里崩塌得渣都不剩, 就算是在帝京也是如此。
  大学毕业忽然不包分配了, 国家提倡国企改革了并轨了,房子要自己买了, 社会风气渐渐向“钱”看了。
  民谣在这种时候流行是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的, 不用太多的技巧, 只是弹唱, 听得要舒服,唱得人舒展,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薛琳喝完了一杯啤酒站了起来,她给乔子安打了个电话,“你听说过民谣吗?”
  “什么东西?”
  “嗯,类似乡村音乐的东西,但很不一样,最近帝京很流行。”
  “没听过。”
  “我在火车站附近的碧海酒吧,你来听听看。”
  不一定真要捧什么民谣歌神,记忆里那位老兄的性格不怎么好,闷闷的不说话其实固执难搞,正红着呢忽然说要去云南隐居,发现隐居的地方成了旅游景点直接背个包消失无踪,再出现的时候据说是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奔西藏去了。
  幸亏版税什么的一直很足够,让他活得还算体面,否则以他几年出一张唱片的速度,早就饿死在路上了。
  做为老板,一个想要赚钱的人,薛琳觉得这种人认识一下就好,合作什么的,还需要考虑。
  酒吧的门响了,又进来了一个人,是丁昱。
  薛琳心道自己最近怎么老遇上他?丁昱估计也有同样的感觉,看见薛琳也愣了一下。
  估计上次薛琳对他的说教给他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但他还是走过来了,原因大约是只有薛琳坐的桌子有空位,“你也听民谣。”
  “送一个朋友去车站,听人说这里的气氛很好,过来坐坐。”
  “你不会是想要签民谣歌手吧?”丁昱看着台上唱歌的女生说道,“白天的时候全都是些玩票的骨肉皮,晚上才是正戏。”
  “你这么清楚,白天的时候来干嘛?”
  “骨肉皮啊!”丁昱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可也是搞艺术的。”
  主要是想搞女人吧,男人真奇怪,情与欲分得很清楚,喜欢一个人并不代表不能跟另一个人上床。
  “难道你也会唱民谣?”
  “我会比民谣更厉害的。”他坐直了身体,双手交叉翻过来做了个拉伸,扭了扭脖子,“你看着啊。”他有一种不想让这个女人小看的冲动。真是的,以为他没看出来吗?每次这女人见到他,眼神跟他妈看见他时的眼神似的!说起来他好像比她大一点吧!
  丁昱站起身,慢慢走向角落里的钢琴,他似乎真的是经常来,钢琴附近的人都有默契的让开一条路来,看好戏似地等着他放大招。
  台上的女歌手唱完了一首歌,惊讶地看着观众的注意力被刚刚坐在钢琴旁的男人给吸引了。
  男人很瘦,瘦到脸上颧骨明显,下巴很尖,脸色也略有些黄,穿着丝绸材质的紫色衬衫,白色长裤,非常的骚包。
  他坐到了钢琴旁,掀开盖板,没有看任何乐谱,开始弹琴,他上来就放大招,直接弹奏野蜂飞舞,整个酒吧的人都围着他看。
  薛琳看着他上下翻飞的手指,这人是个天才吧,很年轻就获得了国际钢琴大奖,最后为什么放弃了呢?一直以纨绔的姿态示人,把钢琴技艺用来泡妞。
  一曲终了,掌声口哨声响成一片,“下面我跟台上的妹子合作一首,妹子你刚才唱的是不是风向南吹?我替你伴奏,你再唱一次好不好?”
  “好。”台上清汤挂面,略有些胖脸上带着痘坑的女孩轻声涨红了脸轻声回答。
  丁昱替她伴奏,她自弹吉它又唱了一次风向南吹,两人合作结束,掌声响彻酒吧。
  女孩站了起来鞠了一躬,刚想去丁昱那里跟他聊天,只见有几个常年在酒吧里的漂亮女孩将丁昱围了个水泄不通。
  丁昱如同大胜的将军一样,带着几个妹子回到了座位,“你看,我厉害吧。”
  “嗯,你厉害。”薛琳伸出大姆指。
  一个头发染着金色的妹子走了过来,搂住丁昱的脖子,“亲,你什么时候来的?”
  丁昱愣了一下,他瞧了瞧妹子,“来了有一会儿了,刚才你在哪儿呢?我还找你呢。嘿嘿。”他没有提妹子的名字,眼睛转个不停,显然是想不起来了。
  “找我?你怎么不给我打传呼?”
  “呃……”
  妹子脸色变了变,“你不会是把我忘了吧?”妹子的手捏住丁昱的耳朵,“说,我叫什么名字?”
  丁昱恼火地挥开她的手,“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的。你叫——”他看了好久,“你叫甜心。”
  “去你麻的。”妹子一抬手,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
  “你干嘛打人?”丁昱推了她一下。
  “你打我?”妹子大声地喊叫了起来,“哥!他打我!”
  “谁!谁打你?”一个一米九往上,体重二百来斤的花臂壮汉从远处站了起来,他周围还有几个身量跟他差不多的壮汉,“谁打我妹子!”
  “他!就是他!”女孩指着丁昱一边跺脚一边说道,“哥!就是他占我便宜!他问我多少钱一晚上!”
  “我擦!我把丫第三条腿卸下来!敢调戏我妹妹!”男人往这边走来,他所经之地如摩西经过红海一样,闪出一条尺宽的路来。
  一看这个情形要不好,丁昱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站起来把女孩推得老远,拽着薛琳两人就跑了。
  跑出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遥控打开自己的跑车,拉着薛琳上车,绝尘——
  跑出去不到半里,就堵在了路上。
  九十年代帝京的车不像现在这么多,马路也不像现在这么好啊!更不用说火车站是交通枢纽,堵车太常见了。
  从0到100公里只需要4.2秒,最高速度300公里+的超跑只能以20公里不到的速度龟行。
  任你再怎么牛叉遇见堵车一样被自行车超车。
  薛琳遇见这种情形甚至很想笑,“大情圣,你怎么连人家的名字都忘了啊?”
  “我记得啊。小疯子。”
  “谁?”
  “小疯子啊!床上很疯很可怕,动不动就像马景涛一样摇着你要承诺,我好不容易把她哄走的,原来她是红头发,谁知道这回染黄了,没认出来,否则我早跑了。”
  “你玩弄人家,人家当然要承诺了。”
  “大姐,什么时代了,出来玩哪有这样的,她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女,初中的时候就跟人同居过,还打过胎,做过妇科手术。”
  “你怎么知道的?”
  “认识一个小时她就全说了啊!还给我看过小肚子上的伤疤。”丁昱揉了揉耳朵,“真倒霉遇上她了。”
  “我听乔子安说你得过钢琴大奖,艺术上也很有造诣,你真的打算就这么混下去?”
  “我之前不是想干正事儿吗?被我妈扰黄了。”
  “你那是干正事儿的态度吗?公司筹备期跟女朋友吵架,头也不回的跑美国去了,音信皆无。”
  “我不是为了她,我就是想清静清静,我妈太能絮叨了。”
  “你跟我说句正经的,要是我给你机会,让你来唱片公司从星探开始做起——”薛琳伸出手指,“但有个条件,公司里的人你不能碰!包括你准备挖掘的。”
  “我是那种玩潜规则的人吗?唱歌又不像演戏,长得好看身材好就行,得有本事。”
  “丁昱,像我之前说的,不管为了什么原因你选择了堕落,人十八岁的时候中二没问题,二十八岁的时候要还是不成熟,就是悲哀了。”
  “我又不傻,鸡汤文学是吧?我能全文背颂!”丁昱说着就开始背诗,他真的记忆力超群,连背了好几首现代诗,后来还大声的用英语背起了十四行诗。
  时隔几十年,重新回到课堂是什么感觉?薛琳坐在大教室的最后一排,从背包里拿出书和笔记本,心中一片平静。
  她又开始重新上学了,虽然社会这所大学教会了她太多东西,她仍然需要回到象牙塔里学习。
  她报的班是高阶“总裁班”专门面向已经成功,但仍然需要知识的“老板”们,学校列出了一长串的教师名单,都是业界颇有影响力的人物,有些还是国家智囊,好的东西都在书本里,讲课的老师也都是非常有经验的,在班上的同学中,她甚至发现了几个后来很熟悉的面孔。
  在这个人人都朝前看的时代,有人选择慢下脚步补充知识,然后弯道超车。
  第一堂课主讲的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教授,他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在坐的有谁每天坚持收看新闻联播?”
  班里有一半的人举起了手。
  “不错,我之前在给本科生上课的时候,只有三个人举手,这个班却有一半,所以成功都是有原因的。”他开始讲解了起来。
  新闻联播,至少在这个时候代表着国家的大政方针,一个字,一个词,甚至一个停顿,都能让人解读出需多东西,制定企业一年,两年,五年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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