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事后,余欢给她揉了半天的肚子。
也托了宋悠悠的福,余欢也拓宽了交际面——宋悠悠活泼开朗,颇受欢迎,在预科班是小太阳一样的人物;也有不少人注意到了余欢,这个同样来自拥有古老历史国家的姑娘,拥有着干净透彻的皮肤,更富有神秘东方气息,瓷娃娃一样漂亮易碎。
而她跳起舞来,更加摄人心魄。
老师用并不流利的中文夸赞她是“瑰宝一样的少女”,并花费了不少时间来同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解释这个词语的意思。
初到圣彼得堡的两个多月,余欢过的十分自在。
她刻意忘记了祁北杨,忘记他炽、热的目光,带着薄茧的温暖手指,以及唇齿间的淡淡薄荷香气。
一切都在向着更美好的方向前进,不是吗?
那段小小的插曲,过去就算过去了。
语言预科班的老师并不算严厉,在寒假时,余欢已经适应了沈照的魔鬼式教学,轻轻松松跟上了老师的课程;而宋悠悠就没有那么好过了,她苦巴巴地练习着小舌音,在余欢公寓里吃胖的肉,又肉眼可见地消退了下去。
余欢不忍心看她这样受折磨,亲力亲为教她发音,纠正她的误区;这样教了一个星期,宋悠悠索性退掉了自己原来租住的公寓,拉着行李箱投奔了余欢。
公寓还有两个空客房,多一个宋悠悠也不是什么大事,余欢欣然接受了她。
韩青青倒是仍时不时地与余欢视频通话,在得知她与宋悠悠交好之后,委屈巴巴地问她是不是有了新欢就忘掉旧爱;也没忘记和她分享校园内的即时八卦,以帮助余欢“千里之外运筹帷幄”。
譬如赵锦桑如今又和低年级的小学弟坠入爱河啦,何瑶已经有一个月不曾来学校啦,种种种种。
末了,韩青青小心翼翼地说:“我听说,祁先生似乎要同人订婚了。”
隔了这么久,猝不及防从韩青青口中听到这个名字,余欢笑容凝了凝,嗯了一声。
“我不知道当时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韩青青犹豫不决,“这消息还是我听人说的,说祁北杨的那个未婚妻,有几分神似赵锦桑,他们都说是祁北杨在寻找赵锦桑的替身……不过,我觉着,应该是你的替身才对。”
韩青青瞧过那个所谓祁北杨未婚妻的照片,气质不行,据说出身名门,可怎么瞧都不怎么像金玉人家里出来的,但那双眼睛,像极了余欢。
余欢的一双眼睛,明而亮,睫毛翘而卷,标准的桃花眼,笑起来如一汪春水,动人心扉。
余欢淡声说:“我和他已经没有关系啦,青青。”
挂断了电话,余欢怔忡片刻,卧室的门开着,宋悠悠仍在锲而不舍地练习着小舌音,在这走廊中回响。厨娘站在卧室门前,敲了敲门,轻声问:“南桑小姐,您今晚上想要吃些什么?”
“红豆桂花粥。”
厨娘微怔。
在这里,桂花并不是件常见的食材。
余欢很快反应过来:“红豆粥吧,谢谢你。”
余欢也说不清自己为何失落,晚饭时宋悠悠一句“你难道失恋了吗”更是把她惊的魂飞魄散。
才不是。
余欢苦恼地想了一个晚上,百度了半天,最终确认了,自己大概是矫情了。
反正两人也没有在一起,他同别人订不订婚的,和她有个毛线关系。
认清这一点的余欢很快从这种莫名的惆怅中摆脱出来,恰好小组这周五有个集体的活动——语言老师布置下来的,要求他们以俄语去采访指定三个店的店主,并根据采访内容撰写相应的报道。
小组是语言老师指定的,除了余欢宋悠悠李明维三人之外,还有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袋鼠兄和意呆利的小金毛。
语言老师微笑着用蹩脚的中文说:“你们雌雄合体,功率翻倍。”
三个妹子目瞪口呆,袋鼠兄茫然地用英语询问余欢,老师在说些什么。
余欢不确定地翻译:“或许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宋悠悠竖起大拇指:“不愧是中外沟通的桥梁基石,你不去学翻译真是屈才了。”
话虽这么说,男女搭配起来……还是很累的。
圣彼得堡的正规出租车少,且价格高昂,一不留神就上了黑车。偏偏指定的这三个店之间相距甚远,在一群人研究着怎么坐公交的时候,余欢拗不过宋悠悠的蠢蠢欲动,打了电话,让自己的司机过来。
李明维先前只以为余欢是个家中有些小钱的姑娘,概因她平时行事低调,穿着也不甚张扬,衣服上一个logo也没有,简单而朴素,身上更是一件首饰也没有。
但此时,她望着停在眼前的加长版莱斯莱斯沉默了。
袋鼠兄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学着宋悠悠的模样对余欢竖起大拇指:“摔饱了!”
余欢保持着微笑,忍不住拉了拉宋悠悠的手:“你以后不要乱教人中文了。”
今天的运气也好,去这几家店的时候,店主正好都在,有了余欢这么个小学霸的存在,采访任务顺利完成;其中还有个小插曲,采访结束,第一家店主同余欢亲切握手,不动声色地往她手里塞了张名片:“祝你学习顺利,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
余欢礼貌地应答,在出门后将名片随手掷入垃圾桶中。
一上车,宋悠悠不满了:“为什么他给你塞名片却不给我?难道是我不够明艳动人吗?”
李明维也跟着附和:“对啊,为什么不给我?”
意呆利的种族天赋在此时暴露无疑,小金毛嘴甜的像是抹了蜜:“你们都很好啊,应该是店主口味不同。如果拿花做比较,余是茉莉和水仙,宋是玫瑰与牡丹,李是小雏菊和鼠尾草,店主是喜爱茉莉的吧。”
第二家店主,仍旧把名片塞给余欢;最后一家,店主把名片……塞进了袋鼠兄的衬衫口袋中。
小金毛也摸不准了:“难道这个店主,喜欢沙漠玫瑰和仙人掌?”
袋鼠兄:“其实我更喜欢你用玫瑰来形容我。”
任务结束,小金毛提议去著名的Poltavskaya酒吧里嗨一嗨,宋悠悠和李明维很快被说的心动,余欢犹豫片刻,不忍扫了他们的兴,便同意了。
三个女孩都是乖乖女,还真的很少涉足这样的场合;小金毛和袋鼠兄不同,两个人原本就喜爱这样的热闹,一玩起来上了头,顿时忘记了同行的这三个姑娘。
今晚酒吧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庆典活动,余欢先前还同宋悠悠和李明维站在一块,但突然涌进的人群将三个小姑娘给生生分开,等这一群喝高了的战斗民族离开,余欢已经找寻不到宋悠悠的身影了。
独身一人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妙。
尤其是在这样人种各异的情况下,雪肤墨发黑眼珠的娇小姑娘更是惹人关注,简直是在脸上刻了字——我是软柿子,很好捏的哦。
余欢刚刚走了没几步,就闻到一股剧烈的芝士和啤酒的混杂气息,一只毛绒绒的手蠢蠢欲动,想要搭上她的肩膀:“小姑娘……”
下一妙,毛绒绒的手被人狠狠拧住,往后一扯,骨节错位的咔吧声,紧接着,那只手的主人被掰着胳膊按在墙上,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
音乐声巨大,这一声惨叫被掩盖;只有相邻的几个人,皱着眉头匆匆离开。这边治安到底不如国内,来这里的不少是游客,在异国他乡,自然要少惹事情了。
余欢转身,颇为意外地同祁北杨对上了目光。
浅咖色的长风衣,黑色的裤子与鞋子,他瘦了许多,愈发显得眉目冷厉英俊。与之前相比较,此时的他显得要沉稳的多,遮盖不住的成熟男人的气息。
“好久不见。”
他说,极为俗套的一句开场白。
无数影视剧中,男女主因为种种情况被迫分离多年,再重逢时物是人非,满腔的感情,最终出口也不过是淡淡的一句“好久不见”。
余欢回过神来,冲他礼貌地微笑:“北杨叔叔,好久不见。”
这么个称呼倒是惹得祁北杨心头一松,他松开手底下哀嚎不已的人,低低说了句“滚”。
余欢好心建议:“你应该说‘get out’或者‘Вон’,这不是国内,他听不懂中文的。”
祁北杨面色一僵,那个醉鬼已经揉着胳膊踉跄着脚步离开,满目惊恐。
因着余欢这一句,祁北杨满腹酝酿出来的久别重逢情绪顿时消散的一干二净。
正常情况下,桑桑不应该会胆怯到眼泪汪汪吗?她最害怕这样的事情了,怎么反应过来后不是感激的看他,也不是带着哭腔叫他名字,而是……纠正他大脑短路犯下的错误呢?这不符合桑桑一贯的性格啊。
祁北杨往前迈了几步,皱眉问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这儿可不适合你,晚上太危险了……你住哪里?等下我送你回去。”
“不用。”
祁北杨还以为她仍在赌气,劝:“别闹,桑桑。刚才如果我不在的话,那个人——”
余欢不急不恼:“如果你不在的话,现在那个人的胳膊已经被乔扭断了。”
祁北杨被这个陌生名字弄得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