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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的你遇见今生的我 (白道长)


  一觉睡到快中午的时候才被罗姝叫醒了。
  罗姝提议先去吃午饭,然后去逛街,朱英欣然同意。
  当天下午两人在外一直逛到天快黑的时候,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了宿舍。
  却说,马真军自打上次与朱英同患难后。便真心实意地将朱英当做了老大,而他的那帮弟兄,原先也只是为了帮他演戏才唤朱英老大的。然而当他向他们讲述了朱英在黑社会大佬面前面不改色,并让黑社会大佬心甘情愿地投案自首的英勇事迹后,他们开始打心眼里将朱英当作了老大。
  元旦放假的第一天,马真军以感谢朱英救命之恩和将弟兄们郑重其事地介绍给她这两大名义,在家里举办了一场晚宴。
  当晚,朱英带着肖尘和罗姝一同赴了宴会。
  朱英看到马真军家豪华美丽的别墅,心想马骁该不会在当卧底的十年里私藏了很多钱吧?
  然而事实是马真军母亲方楠在国外经营着一家公司,建别墅的钱包括马真军平常的生活费都是他母亲出的。
  在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马真军领着朱英和罗姝参观了他的收藏室。
  朱英发现在马真军收藏室的木架上摆放着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如恐龙化石,昆虫标本,动物骨骼,犀牛、大象牙齿,刀剑,匕首等等。
  朱英和罗姝见到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大为惊叹。
  马真军对于二人的反应很是满意,于是慷地说:“老大,姝子,这间收藏室里的东西,只要你们喜欢的统统可以拿走。”
  罗姝经过一番仔细的挑选后,最终将一个做工十分精美,看上去有些年头的皇冠放入了自己的手提包里。
  朱英则一眼相中了一把短剑。
  整把剑呈古铜色,剑鞘雕着两条缠绕在一起的九爪金龙,剑柄上镶着一颗宝石蓝的水晶珠,这是一把样子颇为好看的剑。
  不过她之所以相中它更重要的原因是好玩。
  马真军告诉她这把剑名叫“嗜血剑”。虽然这剑的名字霸气侧漏,不过剑刃却十分温柔,别说拿它来伤人了,就是用来切水果都难。
  因为剑刃非刚非铁,而是从外观上看起来极像钢铁的超有韧性的塑料。
  这把剑的好玩之处在于用手握住剑柄,将剑尖对准人的咽喉或其他部位,然后稍微用力,剑刃就会缩进去几公分,同时“血”会顺着剑刃往下滴。
  得到嗜血剑的第四天,在学校围墙外的南山上,朱英拿它在肖尘面前上演了一场自杀的戏码。
  结果肖尘信以为真,抱着双目紧闭的她,一边流泪一边呜呜咽咽地说:“老大,你不能死!你不要死啊!我求求你了,你快睁开眼睛吧!朱英只要你醒过来,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朱英原本只是想捉弄一下肖尘,她没想到肖尘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这让她一方面深受感动,一方面又有些愧疚,所以她立刻睁开眼,将嗜血剑的秘密毫无隐瞒地告诉了肖尘。
  肖尘听罢,杀气腾腾地站起身,用燃烧着火焰的眼睛死死盯着她,厉声吼道:“姓朱的,你他特么觉得这样很好玩是吗?我受够了,我特么的不陪你玩了,你爱找谁找谁陪你玩吧!”
  说完,完全不给她解释的机会,愤然转身,向山下狂奔而去。
  因为这件事肖尘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理她。
  肖尘不理她的第一天,她心想:“等到明天,肖儿一定会原谅我的。”
  第二天,她心想:“肖儿,有种你以后都别理我了。”
  第三天,她心想:“看来我做的有些过分了,不过让我跟肖尘低声下气地道歉,我可做不到。”
  第四天中午,她拿出十二分的真心向肖尘道了一个歉,并在罗姝的劝解下,她终于获得了肖尘的原谅。
  经过这一次教训,她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检验一个人有多在乎你,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将一把锋利的匕首刺入自己的身体,然后看对方的反应就知道了。
  反之要伤害一个非常在乎你的人,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同样是将一把锋利的匕首刺入自己的身体,那个人看到你受伤流血,一定会心如刀绞的。
  不过她觉得若是因为第一个原因将匕首刺入自己的身体是可悲的,而若因第二个原因这般做则是可恨之极的。
  ……
  自“南山事件”后,嗜血剑便被它的主人放入皮箱封存了起来,它本以为自己再无重见天光之日,然而,它仅被封藏了十六天,就又派上了用场,赐予它机会的人则是主人的闺中密友罗姝。
  此事说来话长,且听嗜血剑慢慢道来!

第六十七章 裸照 一


  “嗨!我是嗜血剑!
  2013年1月13号是星期天,恰逢鹅毛大雪漫天纷飞,刺骨寒风呼天抢地。
  这天,我的主人朱英一直睡到快中午的时候,才顶着一头鸡窝从被窝了爬了出来。要不是主人尿憋得慌,我估计啊她可能会睡到她老爸将热气腾腾的饭端到她面前后,像一头饿了很久的野兽一般狼吞虎咽。
  虽然在外人眼中,主人是一位长相甜美,善解人意,活泼开朗,聪明伶俐,乐于助人……啊,别人赞美主人的四个字实在太多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而言之,在外人眼中,主人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孩子,但我这把隐藏在她卧室的剑对她的本性了如指掌。
  我主人这家伙,在家的时候,常常披着乱蓬蓬的头发玩游戏,房间里乱得像狗窝也不知道收拾一下。
  她不但懒,而且还特别喜欢捉弄人。在我看来,她捉弄人的那些把戏幼稚极了,可她却自得其乐,每当她捉弄别人成功后,她就会笑得像个三岁半的孩子。
  有时候我真的特纳闷,她这么一个幼稚鬼,为何常能说出一些令大人们都惊叹不已的道道来……唉!我只能说我主人这家伙实在是一个大奇葩。
  除了上述两点外,我主人还有一个我不得不一吐为快的奇葩个性。
  那就是她表面上给人的感觉很豪爽,豪爽的甚至有些放荡不羁,然而我发现她这个人骨子里其实保守。
  譬如说,尽管她的腿匀称修长,而且又白又嫩,可她从不穿超短裙,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大白腿应当只让她未来的丈夫看。
  再比如说,她觉得初吻必须要留给未来的丈夫。
  还有一旦她和一个人在一起后,不管那个人是丑是美,是贫是富,只要那个人爱她,并全心全意地对她好,那她便绝不能抛弃对方。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能够将主人这些保守的想法告诉所有认识她的人,我敢保证至少百分之八十的人会笑掉大牙。
  我虽然是诞生于很多年前的老古董,可我的爱情观都要比她开放,俗话说食色性也,人类本来就是欲望的产物,尽管人类都喜欢自命不凡,可作为旁观者,我十分明白,人类啊,比其他动物高级不了多少,至少在肉体之欢上,人类和其他的动物是差不多。
  我敢说要不是有道德、法律、羞耻心、恐惧、贫穷、死亡等多种因素束缚着人类的本性。这世上绝大部分有那方面能力的男女会像其他动物一样,随意sexualinterourse。
  我常在想,人类照如今这样发展下去,将来男女老少会不会赤身裸体的在街上行走,会不会满大街都可以瞧见行苟且之事的男女、男男或者女女。
  若将来果真如此的话,我们这些不能言语,不能行走,亦不能行苟且之事的剑们倒是可以大饱眼福了。
  啊,我貌似扯得有些远了。算了,不说这些了,我还是言归正传说说罗姝是怎么让主人把我从皮箱中取出来的吧。
  咦,我前面说到哪儿呢?哦,对了,我说到主人顶着鸡窝头从被窝里爬了出来。
  爬出来之后,接着她做了下面这些事情:上厕所,洗脸,刷牙,换衣服...
  正当主人换好衣服,朝冰箱奔去的时候,门铃忽然响了。主人在先是去拿吃的东西,还是先去开门之间徘徊踟蹰了片刻后,最终决定先去开门。
  门打开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因为尺度有点大,我作为一个非常纯情的剑实在不便启齿,因此我还是继续睡我的觉吧……”
  嗜血剑说到此处便在皮箱里一件柔软的衣服上面睡着了。
  且说嗜血剑的主人朱英将门打开后,看到姝子居然像个雪人般站在门口,而且一双小白兔般的大眼睛哭得又红又肿。
  朱英急忙将姝子拉进屋,掸去姝子身上的雪花,让她在沙发上坐下,并倒了一杯热开水给她。
  在这之后她才一脸关切地望着冻得瑟瑟发抖的姝子,柔声问:“姝子,下这么大的雪,你这么突然跑来了?”
  罗姝一听此话,“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朱英吓了一跳,忙坐到罗姝身边,搂着罗姝的肩膀,轻声抚慰道:“姝子,你是我见过最坚强勇敢的女孩。乖,别哭了,发生什么事了,你先告诉我好吗?请你相信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你的。”
  姝子听了这番话,缓缓地止住了哭泣,泪眼婆娑地看着朱英说:“英子,我被人拍那种照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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