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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焰烈火 (空空如气)


  周邵华这个名字已经很多年没从别人的口中听到过了,周遇宁呆愣了下才点头。
  “十几年前我和你父亲共事过,我在第一中学教过两年,后来调去第二高级中学了。我看到你那会,你才这么点大,估计才五六岁的样子吧,可淘气了你,一来办公室就把墨水打翻了,弄得你父亲手忙脚乱的。”唐红芳说时还比划了下周遇宁五六岁时的身高。
  也许是她那会太小的缘故,周遇宁已经完全不记得老教师口中的事情了。她以前性格其实很活泼好动,加上生得粉雕玉琢还带点婴儿肥,周邵华偶尔带她去学校时,路过的老师特别爱逗她,时间久远,她并不是对每个人都有很深刻的印象了。
  “我——后面听人说起你父亲的事情,挺可惜的——”唐红芳隐晦地提及了下,不无唏嘘,说时把她的老花眼镜摘了下来,抬手去抹她自己眼角的泪花,接着欣慰说道,“邵华这孩子我清楚得很,不会干那种事。幸好你现在也挺好的,真的挺好的——”是在欣慰她走了正路,而不是愤恨偏激走了其他的路。
  这么多年来,周遇宁头一回从她人口中听到正面评价周邵华的,她忽然对唐红芳深深鞠躬了下,开口说道,“谢谢您。”谢谢她没有人云亦云,同世俗大流目光去看她的父亲。
  从医院里出来,已近夜幕。
  被外面的夜风一吹,她才清醒了不少。
  办完正事,周遇宁没有别的去处,干脆慢悠悠逛回到她自己的大学学校那边,生活区里的那几个店铺都还在。周遇宁忽然想起学校生活区那边的藏族特色店铺,她当年大一刚入学不久,就是在隔壁街道尽头认识的登巴。
  登巴普通话的口音很重,而且肤色黝黑,看着有几分江湖歹气。他手机坏了联系不上这边的朋友,问了好几个过路人想要借用下他们的手机打个电话,对方都摇摇手表示听不懂。毕竟一听这种话题开头的,都觉得是骗子居多。
  直到问到凑巧路过的周遇宁,两个人沟通了好一会周遇宁才明白他要去的目的地,其实就在他们校区另一侧拐角后的步行街那边。
  结果十几分钟后,两人又凑巧在周遇宁大学校区的反向大门边遇到。她们学校大门前面的马路那阵子正好在修地铁,四周都被临时简易围了起来。登巴初到这边,人生地不熟的看四周都是一样的围栏,所以走岔了路到反向去了。
  登巴还记着十几分钟前告诉他去处的周遇宁,看到周遇宁后憨厚笑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身上的歹气倒是消退不少。周遇宁看不过去,难得热络一次,特意花了大半个小时绕路回去帮登巴找到他要去的目的地。
  临别的时候登巴再三道谢,要给周遇宁带路小费,周遇宁自然没要。他又问周遇宁要地址,周遇宁看他似乎很过意不去,着急得满头大汗,干脆报了她自己的寝室地址,但是隐瞒了她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
  即便如此,一个礼拜后她就收到了登巴用邮政给她寄的明信片,那是登巴故乡藏区的照片,云雾缭绕美的恍如人间仙境。她那会还没从周邵华的阴影里走出来,刚到异地他乡手头拮据,潜意识里也觉得同学知道她的家庭情况会对她有看法,其实挺抗拒和人接触的。同学大都出手阔绰而她格格不入地省吃俭用,周遇宁性格也有点清高疏离,加上她本身也不是八面玲珑讨喜的性格,那段时间过得无比压抑苦闷。
  但是登巴不一样,他不会追根知底的问她,只是在明信片里三不五时聊下他家乡的壮美山河,她不用担心周邵华的事情会在几时被他知晓,即便知晓也无所谓。
  在她最难熬的那段大学生涯里,登巴隔周寄给她的明信片就是她最大的慰藉。
  两个多月下来,她虽然没有和登巴互通书信,即便单向定时收到他寄过来的一张明信片,都能让她安心很多,甚至在不知不觉中把远在几千公里外的登巴当做了朋友。
  只是人生际遇无常,每个人大概都会遇到点意外之事,所以登巴突然失联也在所难免。
  周遇宁想到这里,多少有点黯然,她想得出神,无意间往以前和登巴偶遇过的那条步行街上走去。
  “你怎么在这里?”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他这会应该是在别的城市,周遇宁以为自己幻听了,缓缓转身,下一秒就看到身后风尘仆仆的沈程。看样子,他应该刚到这边不久,身侧多半是给他接风洗尘的朋友,是个和他年纪不相上下的异性,肤色是健康的麦色,大波浪卷的长发自然耷在肩上,画着得体淡妆风姿卓然。看到沈程和周遇宁打招呼后,那人和善地朝周遇宁笑笑,自在地把周遇宁当做了沈程的朋友。
  原来这就是他口中的去外地办事。
  步行街的两侧华灯初上,她看着沈程和他身侧的朋友并肩而立,两人的身影被路灯并排拖曳出去,她忽然后悔昨晚突然冒上来的想法。
  幸亏,那个想法也仅仅在她脑海一闪而过,甚至隐秘地无人察觉。
  她这种人,接触不慎还会传染给对方。
  她不应该有这种奢想的。


第54章
  “周遇宁, 杨雁。”沈程言简意赅替两人介绍起来, 不过还是狐疑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领导的高中老师骨折了住在这里的旁边医院,他派我过来探望下她, 我采访完顺便逛下母校。”周遇宁也就是刚看到沈程和杨艳的时候走神了下, 这会已经神色如常。
  “你原来大学是在这里念的啊?我在这里开了好多年的店, 咱们挺有缘分的。”杨艳一脸讶异。看来, 她是那家藏族饰品店的老板娘。
  周遇宁以前听同学提起过那里面的东西都是从藏区进货过来的, 很有藏族风情, 而且做工精致,喜欢这些小文艺的同学大都是这家店的拥趸,生意一直挺火爆的。不过她没这方面的需求也没闲钱买这些, 从来没进去这家店里逛过而已。
  “遇宁, 晚上你要不住我那吧?”这会都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杨雁看来是自来熟的性格,热络问道。
  “不用了,我单位同事已经帮忙订好了。”周遇宁礼节应道。她说的是实话,单位行政同事为了把她的差旅经费压缩到最低,昨天就给她定好性价比最高的机票和住宿地方了。
  “哪个酒店?我开车送你过去?”杨雁接着追问起来,是把周遇宁当做了沈程的朋友, 所以爱屋及乌地热忱以待。
  “不用了,就在前面的中沙街那里,我走过去很近的。”周遇宁不假思索推辞起来。
  “那里都是小旅馆,卫生条件不怎么好, 还是去我那边住吧?”杨艳依旧热络邀请起来。她说的是实话,中沙街上的小旅馆其实是这边当地未拆迁的农民房改造起来的,都是隔间价格便宜,不过条件的确非常简陋,一般都是附近大学城的年轻情侣图省钱才会去那边开.房,所以那条街的名声不怎么好。
  周遇宁在这边呆过四年,当然也知道这些,不过她自己一个人去住,还是单位同事给她提前订好的,她并没有觉得不自在,“不用了,我明天还要早起回去,住那里早起坐地铁更方便。”其实她同事没抢到明天早班机的特价票,给她定的是明晚11点回去的特价返程机票。
  “你店里忙,先回去吧。我送她过去。”沈程看出周遇宁明显推辞,随口把杨雁支回去了。
  “那也行,有事打我电话。”杨雁微微一怔,不过很快就笑靥如初,和周遇宁沈程都告别后,才往她自己的店铺那边走回去。
  沈程头一次来B市的时候想着出行方便,在手机上搜索了下路线,因为回去赶时间他也定了周遇宁口中提到的中沙街上的旅馆,他去入住过一次就发现那里都是学生情侣特意去住的,隔音效果差得离谱,所以他今晚提前订了别处的酒店。
  杨雁离开后,两人并排往中沙街那边走去。
  走了五六分钟后,周遇宁察觉到沈程一直在频繁回复信息,她猜他可能是有正事在忙,刚好有理由催他早点回去,她想到这里开口说道,“快到了,你回去吧。”沈程初来乍到,不一定会知道这条街的风气,周遇宁只想着早点把他支回去。
  有过刚才的自省,她很有自知之明地和他保持安全距离。
  没有欲.望就不会失望。
  “我晚上也定了这边的旅馆,顺路。”沈程说时随手把手机放回口袋。
  周遇宁无话可说,只得继续往前面走去。
  两人又走了十几分钟,就到了中沙街那边。虽然已经毕业快一年了,这里依旧灯红酒绿的人来人往,和周遇宁以前路过时看到的几乎一样,就连街口那家卖成人.用品的药店也依旧开着。
  “你预订的是哪家?”周遇宁只想着早点和沈程分开,各走各路。
  “你呢?”沈程反客为主,不紧不慢问道。
  周遇宁拿出手机看了下行政给她定的旅馆名字随口提了一句,这边一条街各个旅馆多如牛毛,不过即便如此,也是有中高低层次之分的。她当然知道领导的作风,下属出差都会把差旅经费压缩到最低,所以行政给她定的肯定是这条街上最便宜最简陋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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