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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甜宠 (今悠)


  当东边的天空开始泛白时,附近人家里养的公鸡齐齐开始打鸣,老母鸡也咯咯咯地直叫唤,打破了小镇上的宁静。
  没多大一会儿,朝霞就冲破云层,织开绚丽的绸缎层层铺开。
  前面程贵家的后门也被打开了,传来刷牙漱口的声音,接着是他跟谁在打招呼,“这么早就出门了?”
  “啊,去姑娘家看看外孙,听说老程家的外孙女回来了?”
  “回了,昨天回的。”
  “……”
  交谈声结束后,程慕洲轻手轻脚地起身,将趴在他胸口睡了一夜的程未遗给抱去了房间。
  又把墙角的落地扇搬出来,接上电后对着她吹。
  看着小丫头恬静的睡颜,程慕洲的眼神深了几分,然后转身走出屋子,打开院子门带着大黄出去了。


第26章
  院子外面栽种了一棵石榴树,上面结着丰硕的果实, 一个个红通通的石榴挂在枝头, 像小灯笼一样。
  沿着干净的水泥路往前走一百米, 左转是镇子上的主干道。
  两旁的枯叶堆积一片, 偶一辆三轮车快速闪过, 卷起的风吹动着枯叶发出唰唰的声响,吓得路边几只老母鸡立马咯咯咯地叫着,随后扑腾着翅膀逃开。
  镇民们都起的很早,开始忙碌一天的生活, 几个大嗓门的妇女一边隔空喊话,一边对这个陌生的外地来客, 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们不知道其姓甚名谁,只是到来自繁华璀璨的大都市,所拥有的钱财,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十辈子也赚不到,花不完的。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其中一个妇女梳好头发, 一声叹息后, 用塑料梳子把自家窗户玻璃敲得哐啷直响, “起床了, 太阳都晒屁股了。”
  程慕洲被小镇上浓郁的生活气息,深深的感染着,时不时地扭头往后看一眼,大黄正乖巧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迎面冉冉升起的太阳, 金色的光芒温和铺洒在地面,前方不远处有辆在卖早餐的推车,男男女女围了好几个人。
  其中有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撇眼看见他过来了,脸上立即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未遗舅舅。”她向他招招手,然后大步走过来问道:“你也来买早餐啊?未遗醒了吗?”
  接着目光落在大黄的身上。
  看见前主人,大黄显然也很兴奋,摇着尾巴来到陈来弟的身边,任由她轻抚着自己的头部,背部。
  乖巧温顺的像个小孩子。
  “阿黄。”
  陈来弟眼中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为它感到高兴,“以后未遗跟她舅舅就是你的主人了,知道吗?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大城市里生活,变成一条城里的狗。”
  再也不用被风吹雨淋,忍饥挨饿,受人欺负。
  她默默地在心里感叹:命真好啊!比她的命好多了呢。
  怪不得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果昨天她爸妈没有把大黄拉出去卖给狗贩子,没有被程未遗跟她舅舅撞见并救下,那么它现在应该还在自己家,继续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
  说不定之后的哪天会被偷,会被卖掉并且没有人救,凄惨地成为人们饭桌上的一道菜。
  所以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好事,其实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什么好事。而你以为的坏事,说不准在哪一刻就会突然惊现反转,足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
  狗命如此,人命亦是如此。比如程未遗。
  “她还没醒。”程慕洲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估计也快了。”
  陈来弟直起身,两只手扶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那我请你们吃早餐吧!谢谢你救了阿黄,以后,也希望你们能好好照顾它。”
  推车上卖的早餐种类很少,只有油条,薄饼,还有白面馒头,但足以满足镇民们不挑剔的胃。
  程慕洲本来只是出现闲溜达一下,没想到会碰上陈来弟,也没准备买早餐,不过既然已经来了,带一些回去也无妨。
  当然,不能让小姑娘买单。
  他掏出皮夹,把自己的这一份付了,顺便把陈来弟那一份也付了。
  折返回家,程未遗刚刚起床从房间里出来,睡眼惺忪,哈欠连天,精神萎靡,一看就是没有睡好的样子。
  “起了?”程慕洲扬扬自己手里的早餐,大步走来放在桌子上,“正好,早餐买回来了。”
  “你……去买回来的?”
  程未遗惊讶于,他居然能这么快融入乡下人的生活里。还有,他是什么起床的?她又是什么时候回到房间的?
  为什么一点察觉都没有。
  这时王秀过来了,手里拎着两个颜色不一的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的是新买回来的洗漱用品,另一个里装的则是一些黄表纸和冥币,还有几串金元宝。
  随后放在桌子上,神神叨叨地跟程未遗念叨了一番,让她把这些东西都带到外公外婆的墓前烧掉,这样会受到保佑的。
  说完又扭头问程慕洲:“小伙子,你抽烟吗?身上有没有打火机?”
  “没有。”程慕洲虽抽烟,但外出却从不随身携带。
  更何况身边还跟着个未成年,不能让她吸太多二手烟。
  王秀只好又回家拿来一个打火机交给他,并再三叮嘱一定要把那些东西都给烧完。
  两人简单吃过早餐后,就开着车去山上进行祭拜了,车子停在山下,程未遗凭借模糊的记忆,带着程慕洲通过一条人踩出来的小道往上走。
  路边开着一片不知名的小花。
  气温正在逐渐升高,一段距离后,每走一步都觉得十分费力。
  程未遗只好通过闲聊,来转移注意力,她低头看着程慕洲拎在手里的东西,打听,“城里人应该不烧这些东西吧?那你们是怎么祭拜祖先的?”
  过去的五年里,她有听姜明清和程慕柔提到过扫墓,参加葬礼之类的,但是那些都与她无关,自然无从得知,也没兴趣得知。
  在那段灰暗岁月,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只能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苟活于世。
  换句话说,就是混吃等死。
  “都埋葬在公墓里,买束花过去祭拜一下就好。”
  程慕洲表情滞了一下,又说:“等到明年的八月二十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带你过去祭拜你的父亲。”
  以及他的姐姐。
  头顶上空,太阳蓦然变得炙热,阳光直直照射下来,刺得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眼前有虚影在晃动。
  穿过一片茶叶地后,两个无碑的坟堆出现在眼前,上头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两棵小树,细小的枝丫随风摇曳。
  祖坟长树,儿孙兴旺。
  程未遗的脑子里倏地蹦出外婆曾经说过的老话,不禁停下脚步。
  她就这样静静凝视着那两棵小树,片刻后转头看着程慕洲,声音带着点冰冻的寒意,“不用了。我需要祭拜的人,只有外公外婆。”
  回到镇上,已经是一个小时后。
  程慕洲刚把车停下,程未遗就透过车窗,看见陈来弟跟一个跛着脚的男人往这边走来。
  男人皮肤黝黑,光着膀子,肩上扛着锄头和扁担,脚下穿着一双底都快被磨没了的凉拖。
  跟在他身边的陈来弟,则拎着一篮子蔬菜。看见程未遗,她跟扭头跟男人说了些什么后,就提着菜篮子过来了。
  “未遗,我刚刚去找你,只有阿黄在院子里,王奶说你们去山上了。”
  “嗯。”
  程未遗低头看向篮子,里面有几个萝卜,西红柿和一把蒜苗。
  “去祭拜我外公外婆了。”回答完,她的视线再次投向已经走远的男人,“那个是……”
  陈来弟跟着看过去,面颊绯红,有点儿不好意思,“那个就是我家老公,我跟你说过了,是个残疾人。我这辈子的命,就这样了。”
  她从小跟程未遗一起长大,父母虽然重男轻女,心里只有弟弟,但也比程未遗有个不负责任的爸,和一个患上精神病,时常虐待她的妈好。
  那时候,无数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她都这样安慰着自己:陈来弟,知足吧,跟程未遗比起来,你要幸运多了。
  可是几年后的现在,父母为了那点彩礼,为了弟弟所谓的前途,居然毫不犹豫地就把根本还不满十八周岁的她,嫁给一个残疾人。
  而程未遗,却去了大都市,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
  不仅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还可以继续上学接受最好的教育。只她一句话,舅舅就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五百块,跟狗贩子买下阿黄。
  以后,肯定也会有一个光芒四射的舞台,让她发光发热吧!
  人的命运,还真是奇妙。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程未遗拉着她的胳膊,“现在我回来了,一起过去吧。”
  “现在不行。”
  陈来弟回过神,提起手里的菜篮子说:“我要回家做饭了,晚点再去找你吧,有些东西给你。”
  一直到晚饭过后,程未遗正跟程慕洲在院子外摘石榴的时候,陈来弟才拎着一袋东西过来找来。
  是她老公家种的青枣,个个硕大饱满,一口咬下去,甜丝丝的。
  两人坐在竹床上聊了一会,得知他们明天就要回A市了,陈来弟立马招来大黄,很是不舍地揉着它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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