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的妻子为他打的第一件毛衣,也是他人生中除娘和小妹外,唯一一个女人为他做的这些。
过去不是没有别的女人为他打毛衣和围巾,但陆建舟觉得这样太引人误解了,全都退了回去。
可这件毛衣的意义不一样,他是他心爱的女人一针一线给他打制成的,里面有着她的心血,她的关心,还有她的情意。
林云星静静的站在一旁,等待着陆建舟穿上毛衣。却发现他抚摸了半天,神情古怪,一直没有要穿上的意思。
“怎么,是这件毛衣的颜色你不喜欢吗?”林云星紧张的问。
要是颜色不喜欢,那就完全得推倒重来。嗯,不对啊,她记得她在开始打毛衣的时候就问过陆建舟,黑色,这就是他喜欢的颜色。
陆建舟摇摇头,“我很喜欢。”像是怕林云星不相信,他又加了一句:“真的,很喜欢。”
这一年,是他最难忘的一年。他不但收获到了一个叫他为之倾心的妻子,还度过了一个最棒的生辰,当然,还有这件他最喜爱的黑色毛衣。
“既然喜欢,那快试试。”
陆建舟便抖开毛衣,缓缓的穿上。
毛衣有些紧,但并不影响活动,反而更显身形。陆建舟肩宽窄腰大长腿,再穿上这件黑色的修身毛衣,整个人气质也在无形中发生了改变。
以前是威武凌冽,气场惊人。而穿上这件毛衣,多了两分书卷气和贵气,那气质与他英俊的相貌巧妙融合,产生了曼妙的化学反应。即便是看惯了陆建舟的林云星,都有些忍不住脸红心跳。
“好看吗?”陆建舟还在整理着自己的毛衣,没有注意到林云星面部表情的变化。
“好……”林云星转过身,那话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
陆建舟狐疑地看了过来,林云星也忍不住学小女儿娇羞般的跺了一下脚:“好看,真好看,这样行了?”
陆建舟没有看清她的脸,却凭着过人的眼力注意到她通红的耳垂,于是心中了然。有些骄傲的翘起了嘴角,看来这件毛衣确实不错,能让他的妻子害羞成那样。
嗯,自从那夜之后,陆建舟就特别喜欢看林云星害羞的样子。
林云星不是个害羞的人,其他事都非常稳得住,但总会不经意的被陆建舟给撩到,撩得小脸通红。
这种时候,陆建舟就会像一只狡猾的狐狸一般,将这美景完全笑纳。
时候不早,陆建舟明早还要早起,试过毛衣之后,便让林云星去洗漱。他把东西整理好也要睡了,在收拾行囊的时候,他郑重的将那件毛衣叠好,放入了背包内。
等两个人相拥着躺在床上,已经快两点了。陆建舟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就得起床,林云星的眼皮也在打架。
但两个人都没有睡,还在轻轻的聊着天,说着话。
“你明早上就走?”
“嗯。”
“你走的时候喊我一声,我送你。”
“怎么,你要效仿古代丈夫出征,妻子千里送行?”
“不,我就送你到大门口,看你出门,等你走了我回来接着睡。”
“不用了,你就乖乖睡觉,我早上起来就早。”
“不要,我想送你。”林云星往陆建舟怀里蹭了蹭,带了点撒娇的意味。
“好,听你的。”陆建舟在林云星脑袋上亲了一下,答应了她的话。
还真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哈,永远不会移动该多好。
林云星揽着陆建舟的腰,趴在他的怀里闷闷的想。
以前看到这些话时,总觉得挺矫情,没什么实感。等到自己真的经历到了,方明白这句话背后的不舍和留恋。
“云星……云星……醒醒……”睡得迷迷糊糊的林云星,听到耳朵旁一阵呢喃。
“别吵……好困……”睡梦中的林云星,努力将脑袋往被子里缩了一点,以逃避耳朵的嗡嗡声。
“你之前不是说要送我出门吗?”
“唔……”林云星应了一声,但整个人还是没有醒过来。
低低的笑声从胸腔发出,然后一枚亲吻印在额头,“好好睡吧,下次再送我。”
随即,就是房门被带上的声音,房间内又恢复了寂静。
第七十七章 一个想法形成了
林云星醒来的时候,陆建舟已经走了。整个屋子都冷冷清清的,她坐在床边,晕了大概有二十分钟,才像平常那般起来烧饭。
就煮自己一个人吃的,简单多了,但也没有太随意。就像她答应陆建舟的,一日三餐会好好吃。
陆建舟走的时候,林云星还没有醒过来。只是迷迷糊糊的,似乎听到他在耳边说话。想到头一晚郑重其事的和他说要送他出门,结果睡得比什么都香,林云星就有些不好意思。
罢了,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这种时候。自从决定成为陆建舟的妻子、好好爱他,她就已经做好这种觉悟了。
为了打发陆建舟不在的日子,林云星也给自己找了不少的事情做。
除了研究菜谱,打打毛线,她还找了不少的书来看。再看到报纸上的征稿信息之后,心里便有些跃跃欲试。
写文字么,她倒是有兴趣。之前不是谁说过,每一个姑娘,其实都有一颗文青的心,这一点她也不例外。
这年代,最红火的书籍便是各式的武侠小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许多武侠小说在今后一次又一次的被搬上大荧幕。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林云星也想融入潮流,做一些类似的事情。
其实,按照她原本的意愿,她是想重拾设计师的工作,设计出一些漂亮时尚的衣裳的。但很遗憾,现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
上次她出门,发现大街小巷所有人穿着几乎都是那几个色系和款式,不是军绿色,就是黑白两色,很是单调。爱美的姑娘,偶尔弄一件小碎花。
但这也是这一时代的风尚,不能因为会设计两件衣裳,就盲目的认为所有人会欣赏,会形成新的潮流。那样的话,还是太自负了。
何况,林云星现在也不敢贸然妄动。首先是设计理念与价值观,如何在表达出自己的构思时,又能真的让自己的设计为人所需,她需要合适的契机。
她并不着急于这一点,她相信她的设计才华总有重新闪亮的那一天。
在大学的时候,林云星也会写一些文字,看一些小说。同寝室的就有一位姑娘,是“码字机器”。大一开始坚持创作,从一天只能更新三四千字的手速渣渣,最后熬成了日码三四万的“手速狂人”。
她是个小说狂热爱好者,尤其热爱武侠还有足球,这类让人热血沸腾的东西。说起来这姑娘林云星一直觉得很有趣,她是一个真正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女孩子,在别人忙着谈恋爱或者是与朋友逛街看电影时,她在那yy各色男神、大本命。然后灵感来了,刷刷刷又开一篇新文。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了七十年代,林云星就忍不住想,是不是上面搞错了。怎么看她那位室友更想经历这种事,每天大吼着要穿越到各种世界,将男神抱回家的说。她要是过来了,肯定比自己活得要更加丰富多彩。
武侠小说么,被那位姑娘强烈安利看了不少。大学时期,林云星虽然已经对设计有了兴趣,但还尚未成型。许多大学姑娘们经历的事她也经历过,包括无所事事,整天思考着以后要干什么。
那姑娘写小说,也赚了一些钱,在那时小日子过得也算是风生水起。室友们都羡慕得不得了,会写几个字的,都想跟着她写小说去。
林云星也去了,趴在电脑前,四天硬是卡出了一万字。到一家网站投稿,得到了系统回复暂时不符合签约要求,让她继续努力的回复。
她又写了四万字,凑到了五万。再一次申请签约,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那个时候签约还不像以后,审核得蛮严格的,要过稿还是蛮不容易的。
打击到谈不上,用她室友的话说:哪个作者没有扑过街,哪个小菜鸟没被驳过稿?好好努力,下一本书咱又是好汉!
没签约,林云星也踏踏实实将一本小说写完了。
她写书,不好意思让熟悉的人看,总觉得被他们看到了,就很难写下去。
但这本书还是被她那室友看了。看完后捏捏她的脸,将她的脑袋左转转右转转,说:“姐们,你骨子里到底是粗汉子还是软妹纸?这本小说我看投男频更合适,投女频编辑小姐姐们怪不得会拒绝。”
她写的文是传统武侠,还蛮高深的,学武的精神、宗师的气度,她就像对待一部巨著的心情去写网络小说,考据党在她面前都只能跪下喊爸爸!某些东西晦涩得紧,也难为她学富五车,有这等文笔。但考虑到她的内容,编辑小姐姐只能头大的拒绝了。
这也怪不得林云星,她从小看的小说,多半都是《说岳全传》《封神演义》,还有《世界名山大川》,再后面就是一些武侠大家写的武侠小说。当然,被其他人安利,一些当红网络小说作家写的也看了不少,但都吸收了热血这一块,将情情爱爱全都上升到了柏拉图精神恋爱的高度。
她喜欢的是侠骨柔情、家国大义。爱看的是兄弟豪情、风云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