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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好时光/重生1970 (肉沫跑蛋)


  这一波好感刷得是6666,再没有什么办法比这更快的赢得孩子们的欢迎了。
  有的时候林云星也被陆建舟拉着一起玩,玩老鹰捉小鸡。林云星当母鸡,后面跟着一群小萝卜头,陆建舟会故意放点水,险象环生的同时,让林云星将这群小娃娃保护得很好。
  几个回合下来,林云星就赢得了不少孩子的喜爱。
  小孩子毕竟是单纯的,谁愿意陪他们玩,他们就喜欢谁。
  何况这位大姐姐脾气很好,人美美的,笑起来好看,还会给他们糖果吃。
  大人们那里姑且不论,这一次孩子都记住了云星姐姐。
  林云星体力不太行,玩了几回合就累得直喘气,陆建舟让孩子们先回去,自己则带着林云星在田野间又转了转。等到外面看不见了,便带着她回去了。
  他们回去的时候,陆母还在挑灯缝补衣裳。
  “回来啦?”
  “娘,晚上光线不好,衣裳明天再补吧。”陆建舟拉了张凳子,坐到了陆母的身边。林云星也坐了过去,发现她补的是一件棉衣。棉衣上大大小小的补丁,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
  这些补丁都补得十分工整,针脚细密,线头也都被休得很整齐。但从这些补丁和衣裳的成色来看,就知道这件棉衣很有些年头了。
  林云星知道大家日子都有些辛苦,但见此情景还是有些心酸。
  她前世设计了很多美轮美奂、价格高昂的衣裳,不少名人和豪族都花重金,为的就是拥有一件她手工定制的华服。
  现在她重生到这里,成为了陆建舟的妻子。林云星忽然又有了设计衣裳的冲动,不是为了金钱名利,而是为了能在他们脸上看到不一样的笑容。
  对于一名设计师来说,让自己在意的人穿上精心设计的衣裳,然后看到他们满足的样子,那比什么都来得满足和珍贵。
  “明天还要穿呢,没事,有油灯,能看得见。”陆母说着,又就着昏黄的油灯缝缝补补起来。
  陆母眼睛本来就不太好,白天还能视物,晚上这些东西在她眼里就是一片模糊。得比上半天,才能来一针,以防补错了地方。
  “娘,要不要让我来试试?”
  陆母愣了愣,看了看林云星,随即摇摇头:“不用了,云星,很快就好了,你们也累了,早点洗洗睡吧。”
  “娘,你就让云星试试吧,这一年她学了不少女红,打毛衣、做鞋子,她都会了。我的衣服要是破了,也是她帮忙补的。”陆建舟也在一旁帮口。
  “这……”
  “是啊,就让我来。”说着,林云星直接从陆母怀里捧过衣裳,顺了顺针线,又观察了一下陆母缝补的顺序,很快就接上了。
  陆母看她插针,抽线,都有模有样的。动作熟稔,一点都不像是个生手。相反,林云星拿针的动作很好看,手指离针尖极近,看着就让人紧张,但她游刃有余,动作快又不会扎到手。没有一点技巧和经常做这种事的人,还真把握不住这种准头。
  陆母心中吃惊,看来在他们都不知道的这一年,云星真的很努力。
  也正因为她的这份努力和用心,她和建舟才能有今日这般圆满。
  陆母想着想着,涌起一阵泪意,眼睛都有些模糊。
  她这是操了大半辈子的心了,心莲在她的身边,一切都好,最让她挂心的人就是陆建舟。
  不仅担心陆建舟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他的感情生活也让她放心不下。
  她是打心眼里心疼儿子,但她又不能一门心思只顾着自己的儿子,去苛待别人的女儿。
  她心中也很矛盾,时刻放心不下,偏偏还不能表现出来,否则心莲见了又生出其他的事端。
  好了,现在都好了。
  云星这孩子真的很好,知道疼人了,还很孝顺。
  这么乖巧的女娃儿,是她的儿媳妇儿,她想想真是高兴。
  陆建舟也在注视着林云星。
  不知从何时起,他就特爱看林云星认真做事的样子。
  她静静地坐在那儿打毛衣、坐在小台子前写东西、甚至是早上送他出门,认真的给他整理发皱的衣裳。
  当她在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会有一种万千星光全都落入了她眼底的感觉,他也会不自觉地为之吸引。
  此刻的林云星微低着头,眉目柔和且认真。边角的小布料,都被她用剪刀利落的修掉了,那白皙的巧手,在那儿翻转着,就像是块精致的汉白玉一般赏心悦目。
  陆母和陆建舟都没有说话,专心的看林云星忙活。
  “好了。”直到林云星咬掉线头,抬起脸看着他们,屋内才终于恢复了说话声。
  陆母接过衣裳,不断抚摸着,也连连点头,感慨着道:“云星的手真巧~~”
  “娘,明天你把家里要补的衣裳都拿出来,我闲着没事,正好补补衣裳,我也就会做这些小事了。”
  “你难得回来一趟,哪能让你做这些,让建舟带着你出去串串门,别在家里闷坏了。”
  “嘿嘿,天冷,我宁愿在屋里呆着。而且娘,都是一家人,做点事是应该的,你不要对我太客气啊。”
  这种话倒是林云星第一次说。
  以前她巴不得像个贵客,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也都不管,高高挂起外加让人伺候着。一个不满意,还耍脾气。
  这一次回来,从看到她那刻起,陆母就觉得这孩子真的变了。
  许多时候,能从一个人一双眼里看到许多事。这孩子褪去了浮华和娇气,回归了本真,性格很陌生,宛如第一次见。但那股亲切劲儿,就该是一家人。
  孩子都这样表示了,她要是再不答应反而显得矫情。
  “好好好,辛苦云星了。”陆母握着林云星的手,拍了拍。
  “嗯,不辛苦,是娘辛苦了。”林云星也回握住陆母的手。
  真的握上,才发现这双手真的是饱经沧桑,粗糙和干枯得就像松树皮一样。他们这些过惯了精致日子的人,实在不敢想象得是怎样的辛苦劳作,才能练就出这样的一双手。
  现在是寒冬,陆母又得张罗大小事,一双手和耳垂、甚至脸上都有了小冻疮。红红的、硬硬的一块,看着小,实则痛得厉害。
  一想到就是这样一双手,亲手抚养大了陆建舟,培养他成材,又在他报效国家时一力撑起了这个家,林云星的鼻子都酸涩起来。
  陆母是个温柔又慈祥的女人,哪怕第一次见面,都会被这个极具传统美德的女人打动。她深明大义,没多少学问,却比许多满腹才学之人更通情达理,让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林云星很亲敬她,看着她,方体会到了母亲一字真正的涵义。


第一百零三章 认真的生活,不负任何人
  “疼吗,娘?”林云星抓着陆母的手,忽然问。
  陆母一怔,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林云星是问她手上的冻疮,那样心疼的语调,还有关心的眼神,顿时让陆母心头一暖。
  “习惯了,云星,娘手皮子厚,这点小冻疮没事的。”
  这话并没能安慰她,林云星到底是对这件事上了心。
  林云星这一个小反应,最为动容的不只陆母,还有陆建舟。
  他亲眼看着林云星帮娘缝补衣裳,看着她执起她的手,满眼里都是关心。
  陆建舟很感动,如果说以前喜欢林云星,只是出于自身的意志。那么此刻,林云星无疑再一次戳中了他的心。
  他最想要的不只是一个体贴的妻子,还要能像他一般,重视他的家人,也和他一样爱着母亲。
  对于陆建舟来说,这世上他最尊敬、最感激的人便是陆母。
  如果他喜欢的人对他母亲不敬,那么这份感情再怎么深也都会打折扣,也不是他内心衷心要承认的妻子。
  洗漱好回到房间,林云星就在翻她随身携带的包裹。
  翻出一瓶小药膏,握在手心。
  这药膏是郑大嫂从邻省带回来的,小小的一瓶,价格却不便宜。但止痒止痛具有很好的效果,还能消除一些疤痕。
  “拿这药膏做什么?”陆建舟洗完澡出来,就看到林云星正要出去。
  “我要把这药膏拿给娘,让她好好抹一点。她手上的冻疮已经很严重了,抹了这个应该会有点效果。”不等陆建舟再出口,林云星就跑了出去。
  留在原地的陆建舟,看着林云星跑出去的背影,顿了顿,也跟了上去。
  “娘,这药膏你用着,对治冻疮很好用的。”
  陆母接过瓶子,看这小瓶子很是精致,打开盖后一片幽香,就知道这东西铁定不便宜。
  这么小小的一盒,没抹两下肯定就用完了,她用了云星就没办法用。
  “云星啊,药膏娘这儿也有,平时要做的事多,抹这些药膏也没用,等明年开春天暖了就好了。”
  “娘,这些药膏你就用着吧,用完了我这儿还有。”林云星猜到陆母大概是舍不得了,连忙劝道。
  “真不用,云星。”
  “娘——”
  “娘,云星也是好意,你就用着吧。”
  听到陆建舟帮说话,林云星忙点点头。
  “这……好吧,云星,娘谢过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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