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晕了几天都靠打营养液,下午醒来后也没吃什么东西,就吃了陶晗削的半块苹果,现在实在吐不出来什么,呕着酸水。
他脸色惨白,一手紧紧抓着床沿,呕吐的声音听起来痛苦极了。
陶晗赶紧按铃叫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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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会吐也是无可避免的事情,现在药已经吃了,最重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你可以给他喂点粥什么的好消化的食物,难受想吐也要吃,不能空着胃……”
大夫细细地叮嘱。
陶晗点头,听得格外认真。
现在已经过了下午送餐的时间点了,陶晗去外面粥店买了小米粥回来。
陈简躺坐在床上,床上架了张专门吃饭用的小桌子。
陈简看着面前的粥,一手还拿着勺子,他用勺子搅着碗里的粥,皱皱眉头,低声道:“我没胃口。不想吃。”
一吃下去就想吐。
陶晗:“不行,你这样饿着身体怎么受得了,快点吃。”
陈简用勺子盛了一口粥放进嘴里,咂了咂,然后还是不肯喝第二口。
陶晗柔声:“你好歹喝点呀,拜托了行不行?我特意跑下去买的。”
陈简不喝。
温柔攻略失败。
陶晗拧眉,提高了嗓门:“你喝还是不喝,我这是为你好你知道吗?你想饿死你自己吗?!”
陈简别过头,哼了一声。
凶也没用。
陶晗头一回见到这么倔的陈简,手足无措。
要是以前,敢这样,早就不知道死了几百次了。
但是现在,陶晗看着他头,想起那晚上他把自己推开的那一瞬,终究还是心软到一塌糊涂。
她轻声叹了口气,拿起小餐桌上的粥碗。
陈简下唇触到勺子沿儿。
他愣了一下。
陶晗一手拿着粥碗,一手拿着勺子递到他嘴边:“我喂你喝好不好?”
陈简下意识地低头喝粥。
陶晗还是这辈子第一次给人家喂饭,两人一口接一口,喝到一半的时候陈简又不喝了。
陶晗端着手里的半碗粥:“喝完吧,喝完就睡了。”
陈简摇摇头:“我不想喝了。”
陶晗:“快喝,我喂你你也不喝完?”
陈简侧过脸:“那我不要你喂了,不喝了。”
“你……”陶晗气。
她咬咬牙,告诉自己现在面对的是伤员,还是为了她才伤成这个样子的伤员,不可以生气。
她低头想了想,重新把勺子递到陈简唇边。
“喝完,喝完我就有个东西要还给你。”
陈简问:“什么东西?”
陶晗:“你喝完我才告诉你。不喝就没有了。”
再这样考验她的耐心,不喝就永远也没有了,哼!!!
陈简似乎权衡了一下,觉得今天陶晗脾气简直好到吓人,他脑子昏昏沉沉的,但也觉得自己貌似似乎有点过分了,于是点点头:“好。”
陶晗像哄小孩儿一样喂完陈简最后一口粥。
陈简喝完了,捂着胃似乎又有一点不舒服,陶晗紧张地看着。
好在这次没有吐,只是不舒服了一下而已。
陶晗松了一口气。
陈简还记着她说的什么东西,问:“你说要给我一个东西,是什么?”
陶晗看着他苍白的脸,说:“你先闭上眼睛。”
陈简乖乖闭眼。
陶晗回头左右看了看,没人。
然后,吧嗒一口,亲在脸颊上。
“这样行了吗?”
陈简睁眼,看见陶晗正笑着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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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简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
陶晗长这么大,头一回照顾人,直到最后已经从开始的手忙脚乱逐渐进化为得心应手,并且看着陈简在她的照顾一天天好起来,脸色明显红润了,精神头也足了,只是偶尔会头晕,但是跟刚开始的时候比起来频率明显降低了很多,大夫说再观察两天没什么问题就可以出院了。
会不会留什么后遗症?这是陶晗最关心的问题。
好在大夫说陈简年轻身体好,病情恢复得很不错,头晕的毛病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这期间不要情绪激动注意防止跌倒,脑袋被砸成这样没有失眠和记忆倒错都是幸运,唯一确定会留一辈子的,就是后脑勺上缝了六针的疤痕。
陈简听到自己后脑勺会留疤倒没多大反应,想反正旁边的头发会把头皮盖住。
幸好没留在脸上,陈简想。
他隐约发现这几天进来换药的小护士貌似都会多看他两眼,然后又在看到坐在床旁的陶晗的时候,表情失落地走了。
“我是不是变帅了。”陈简问陶晗。
陶晗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是挺帅的。”
陈简还没来得及高兴,又听见女孩继续补充:“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帅的懒羊羊。”
有时候换药的护士可能是新来的,换好药后包扎的技术还不太熟练,于是陈简的头,乍一看头上的纱布就堆得很像懒羊羊同款。
陈简:“……”
陈简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零两天过后终于得到大夫同意可以出院了。
住院的时候脑袋上缠的满满当当的乍一看跟只小绵羊,出院的时候拆了一大半,就只是后脑伤口处用纱布包着。
陶晗看着他焕然一新的头,心里有些复杂。
“不好看吗?”陈简问。
陶晗:“快点长起来,我以后没毛撸了。”
陈简:“……”
然后等到他头上的伤拆线的时候,头上其余的头发也长长了些。
然而跟以前比起来更是惨不忍睹,卷就算了,还东一撮西一绺,歪七倒八,像被狗啃过的的麦子地。
陶晗看不下去,带他去理了个头发。
理发师托尼一摸头,当即提出要我理你这个头发可以,但是由于难度太大你们得加钱,并且你们还得再我们这里办一张年度会员卡。
就地加价,这世道还有没有王法了,陶晗拖着陈简一连走了好几家理发店,却没想到其他店里的Tom和Jack也都是这样说的。
于是在陶晗的威胁下,陈简肉疼的办了一张年度会员卡,然后在理发店的转椅上坐了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过后。
“好了,可以了,您看满不满意。”托尼一边用扫子清扫陈简脖子上的碎头发一边说,他看着镜子里的少年,对自己的成品欣赏不已,他理的不是头,是化腐朽为神奇。
陶晗正撑着头坐在等待区的沙发上打盹儿,听见之后看了一眼。
她似乎觉得自己是看错了,又使劲晃了晃脑袋。
陈简缓缓睁开眼。
他看见他的头发,十几年来从来梳不规整,总是顽强地以杂草的造型炸起来的头发,此时正安安分分地,没有一丝混乱地,柔顺地长在头上。
很普通的发型,没抹发蜡没吹造型,街上男性路人头上最常见的那种。
不过胜在清爽工整。
托尼问得十分有自信:“怎么样?您对这个新发型还满意吗?”
陈简看了托尼一眼,没回话,而是站起身,走到正坐在沙发上等待的陶晗跟前。
他发现陶晗一直看着他却不说话,眼神很复杂。
陈简心里有些紧张,他挠挠头,觉得现在头发顺了他挠起来都有点不习惯了,十分谨慎地问道:“你怎么不说话,那个,不好看吗?”
陶晗从沙发上站起身,在陈简头上摸了摸。
以前虽然乱但是软绵,摸起来像是小绵羊,现在头发短了硬了有些扎手,像是在摸一只刺猬。
陶晗:“这我以后可怎么撸啊?”
陈简没想到自己的新发型收到的是这个评价,疑了一声。
陶晗笑出来:“特别好看。”
她捡到宝了。
两人从理发店里出来,陶晗把陈简从头打量到脚,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是衣服。
陶晗看着陈简身上一件样式很早就被时代淘汰了的棕色卫衣,下面裤子明显短了,脚上是一双洗得发白的蓝色帆布鞋。
他来B市后没有买过衣服,来回换洗的总是从西省带过来的那几件旧衣服。
以前的发型配身上的衣服倒还和谐,一看就是出身于我过偏远地区的淳朴劳动人民,现在,像个由于争遗产而失心疯了落魄家族贵公子。
陶晗临时决定要带他去商场买衣服。
陈简第二次来商场。上次来是跟陶晗逛的女装区,现在来逛男装区,这里看看哪里摸摸,觉得自己快要快挑花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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