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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小娇妻:重生八零发大财 (南吉吉)


王美林大声说,“叫他快点起来读书,锻炼身体。”
“李爱华,李爱华,妈叫你起床读书,锻炼身体啦,”李静华悄悄地走到他的床边,掀起蚊帐突然大声地叫,吓得他差点滚下床去。
李爱华睡眼惺忪地看过来,痛苦地说,“姐,我在做梦,你这样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
李静华一边把蚊帐挂起来,一边说,“太阳晒屁股了,快起来,等下妈来叫你,就不是我这么温柔了,快起来,妈叫你读书呢。”
说完李静华就出去了,看到王美林在生火做早饭,她连忙过去帮忙,“妈,我来吧,你忙了一个早上了,肯定很累了,你去休息。”
李静华把昨晚吃剩下的红薯饭拿出来,放在锅子里再放点开水就这么搅拌起来,一直搅拌成糊状,家里吃食不多,平日里的早饭基本上就是前天晚上吃剩下的饭再弄成稀饭。但昨天李静华买了包子回来,于是这个早上的早餐就是包子,稀饭再加上咸菜辣酱,显得格外的丰盛。
李爱华读了一会书然后绕着屋子跑了十来圈,这才去刷牙洗脸,看到包子两眼放光,扑过来抓了个放口里,“我的最爱!”
早饭后,李静华拿着篓子要去打猪草,李爱华则拿了两根麻绳去山上捡柴,王美林则是继续忙土里的活。
河边有很多猪草,半个小时李静华就打满一篓子,把它背回来后还要用菜刀将猪草剁碎,再放到大锅子里煮熟,熟了后还要放米糠一起搅拌均匀,过一会等它凉了之后就可以舀给猪吃了。
李静华家里养了两头猪,都是公猪,到了年底,一头拿来卖,换钱,另外一头拿来斩杀用作过年猪,多余的肉也可以卖给乡里乡亲,也是一个进项。
剁猪草煮猪食喂猪这种活,李静华前世就干了不少,而她的丈夫王强民除了上班就是上班,即使难得休息在家,这种家务活他也是不屑于干的。
等李静华把猪草剁完了放在锅子里煮的时候,王美林拿着锄头回来了,她一看见李静华在煮猪食,还吓了一跳,“你怎么在弄这些了?你从来没弄过的,你不会弄,我来我来。”
“这有什么难的,以前看你弄那么多次,一看就会了,我这不是看你还没回来,怕猪给饿坏了嘛,我听见那猪叫得挺惨的,”确实,李静华未出嫁之时在家从来没有做过这些活,小孩子心性,总是贪玩的多,就算是心不甘情不愿要做活也是挑一些轻便的活干。
“好了好了我来吧,”王美林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了,便就过来烧火。
李静华看事情反正都做得差不多了,就起身让位,“妈,我有事要到镇上去,中午可能赶不回来吃饭,留我的饭,你们先吃。”
“你干什么去?你弟弟呢?”王美林问道。
李静华人已经到里屋了,声音从里屋传过来,“爱华捡柴去了呀,他又没和我一起,应该快回来了吧。”
王美林看着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的李静华,神色有些担忧,“静华,你说你要自己赚钱,你是不是要去卖东西?卖什么东西?”
李静华看时间快到十点了,事情没有什么眉目也不想和她说得太多,“妈,我就是去镇上玩玩,看看,到时再告诉你,我先走了,等下太晚了。”
说完,人就已经冲出去了,转眼又跑回来,在桌子上倒了碗凉水喝就跑了,“妈,我走啦!”
“这孩子,风风火火的。”王美林无奈地摇头,她把灶上的柴火放好,就去踩缝纫机了。
夏天的日头挺火辣的,这个时候买菜的人倒也不多了,李静华在街边找了个树底下挡住太阳光,打开塑料袋子拿出来一个黑色的布,摆放在地上铺好,再把那些饰品拿出来一一放到黑布上面。
刚开始,李静华还有些放不开,因为她从来没有做过生意,这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吆喝,还是头一遭。看着别人都可以,她给自己打气了好久,终于放开嗓子吆喝起来。
“快过来看看哪,好看的手链脚链耳环项链头花啦,过来挑一挑看一看啦!”
只要有人经过,李静华就这么吆喝,几次之后发现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主要还是因为她自己有些放不开手脚,怕丑罢了。
因为现在是暑假,出来闲逛都是些年轻人和半大不小的学生居多,看到她这里有饰品都很好奇地过来看了看,一看就觉得非常喜欢,尤其是李静华选择用了一块黑布,衬托得那些饰品更大又明亮和好看。
“老板,你这个手链可以试一下吗?”一个小姑娘手中拿着一窜手链问道。
李静华看了一眼,关于价格,她都是定在了批发价的两倍,价格定的高一点,这样别人也可以还价,这时她再把价格降一点,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便宜了。“小妹妹,你戴这个手链真的挺好看的,衬的皮肤又白,手也变得好看了,这个要五毛钱。”
小姑娘啊了一声,“五毛钱?有点贵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李静华就算没卖过东西也是买过东西的,她回想起买东西时那些售货员怎么把死的说成活的,“小妹妹,你看这手链的做工,漂亮吧,这可是纯手工制作的,其它店子里可没有卖的,你戴出去真的很漂亮,别人还以为你这要十几块钱呢!”
“真的吗?”小姑娘一脸带笑地抬手晃了又晃,一直看着,她又到太阳下面晃了晃,显得更加好看,“看是挺好看的,就是有点贵了,我身上只有四毛五分钱,你看……”


第十一章 他又来找她

“算了算了,就便宜卖给你了,”李静华记得这个手链的成本价是两毛多吧,不管了,反正有得赚就行。
小姑娘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都掏出来,一分两分五分一毛的都有,唯独没有两毛的,李静华拿在手里数了数后放进口袋里,“谢谢,下次再来我给你算便宜,记得带同学朋友来我这啊,都可以算便宜一点。”
生意一开张,后面的李静华就得心应手了,不一会又卖出了两条手链个一个头花。只要有人经过,她就大声吆喝,每个人都会好奇地转过来看一眼,多半的人都会走过来看一下,挑挑选选,买的人虽然不多,但李静华心里可像吃了蜂蜜那般的甜。
这可是她第一次做生意,第一次尝试这个,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她仿佛看到了美好的前景,她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刚开始在人前摆摊和大声吆喝,让她觉得很不好意思,现在她也完全放开手脚了。
脚蹲得麻了,李静华干脆去找了几个砖头叠在一起坐在上面,口渴了忍着,肚子饿了也忍着,直到下午一点多钟,街上的人才渐渐少了,她开始收拾东西回家,一股脑把黑布包起来放塑料袋里就完事了。
回去只要走十多分钟的路就到家了,“妈,我回来了。”
一到家,李静华先是狠狠地喝了两大碗凉水,这才感觉舒服点。
“出去也不带点水,没找到地方喝水吗?”王美林叫她回来了,赶忙把饭菜端出来,“已经冷了,要不要热一下?”
“不用了,天气这么热,吃冷的还舒服些。”还是红薯饭,另外就是咸菜辣酱还有一个清炒黄瓜,人饿的时候什么都吃的很香,她以前为什么会觉得红薯很难吃呢?早上就吃了大半碗稀饭和半个包子,早就饿坏了,她端起饭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王美林柔声细语,“慢点吃,也不怕噎着,肚子饿就早点回来吃饭,弄到这么晚,静华,你到镇上干什么去了?”
李静华神秘地说,“先保密,等我干出点成就再和你说,爱华又出去玩了?他捡了多少柴回来了?”
王美林无奈,“也就够今天烧的,吃完中饭就跑得没见人影了。”
“捡这么少,那我下午再去捡点回来。”
第二天,依然是重复昨天的事情,但李静华做事比今天快了许多,她早早的起床把早餐弄好,然后提着篓子到河边打猪草,回来后再吃早餐。她还特意叫李爱华去山上多捡点柴回来,每天都要烧柴,消耗也挺快的。
快速地剁猪草,把剁碎了的猪草放大锅子里到灶上架好,把火生起来就完事了,“妈,你来看火,我有事出去了。”
这个时候才早上九点,李静华准备了一壶水,又到街上的原地方把饰品都一一摆好,开始吆喝,每天都是到下午一两点,然后匆匆赶回家吃中饭,饭后还要午睡一会。到下午四五点钟,她和王美林说晚饭要晚点回来吃,就提着东西到镇上的服装厂去了。
她也只是过来试一下,服装厂里面打工的大部分都是附近村子里一些初中高中刚刚毕业的小女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装厂一天两班倒,交班的时间就在4点到6点之间,这个时间段人流量是最多的。李静华就在大门口不远处的大树底下摆上了。
只见小女孩们一出厂子就全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要买这个,要买那个,但是一听她说价格大部分都打了退堂鼓,毕竟她们的工资是拿来家用的,几毛钱对她们来说还是有点太贵了,但好在也卖出了几件。
李静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的时候看到黄桂蓉就站在身后,“哎,我刚刚就看见你过来了,后来一忙就给忘了,你怎么不叫我一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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