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我十号去笔试,十三号操作面试我都参加了,正规医院,国家认证的。”她把录取的短信递给周群看。
家庭大战一触即发。
之前大家还认为周沫是那个家长去了北京一句话就能拽回来,吵一架说几句便会乖乖听话的姑娘,而这次,她铁下了心。
她要走,她要陪着余味,她再也不相信余味能照顾自己,再也不信他说的每一句“北京挺好的。”
第118章 Story070
《北京第一年》
愚梦巷101东屋, 立秋,晴朗又炎热。
凉拌黄瓜带着蒜香被筷子送进了周群口里, 他沉着脸, 听胡瑾读短信:妈妈,北京挺好玩的, 我岗前培训结束,去了长城玩,同事很好, 我也很好,余味特别好。你们要健康呀。
胡瑾一个字一顿地读,没能读出短信里的快乐或是周沫的调皮,就像是念悼词一样严肃,话音落了许久, 餐桌上悄无人声。
半晌, 闷闷的咀嚼声再次响起。
“就这么多?”周群将黄瓜咽下, “没说怎么住的?”
“哎,这让她怎么说啊。”胡瑾啐他,虽然她也心急火燎地想知道, 可到底是女孩子,估计住在一块也没法跟他们说。
北京四环地下室, 立秋, 哄热,快熟了。
周沫买了个大西瓜,从小冰箱里取出昨天冻的半个, 又把今天的放了进去,勺了一口四度的沁凉,她来了二十天,先是住了7天宾馆,待到余味找到这间地下室租下时,她去采购了小冰箱和两台电扇,住了进来。
地下室不大,就20平,石灰顶石灰地,白墙壁上裂纹密密,就这么间地下室要1200一个月,就因为这里做了一小间单独的厕所,玻璃隔间,贴了不透视的花纹纸,里面塞了个丑陋的马桶,地表都没填平整,一个摇摇欲坠的水池,再无其他。她添置了一个彩色小推车,放置洗漱和化妆用品,可在次日还是将化妆品挪进了冰箱,她怕这么热的天变质了。
最大的麻烦,没有洗澡的地方。
余味说,这已经是地下室里条件最好的了。她信,毕竟是她坚持要住的。余味的能力她清楚,也明白自己来是陪他,不是来给他增加负担的,住地下室最好了。
北方夏日还有公共澡堂,只是去一趟一身汗,冲干净了,跑回来又是一身汗,还不如补不洗呢。
周沫每日挣扎在黏腻的洁癖底线上,难受得恨不得撞墙。
余味在八月去星巴克打工,三千一个月,另外丁思起已经初三毕业了,他认为自己高中学习不算好,不能教他误人子弟,于是辞去了那份家教。
丁思起不甘心,天天骚扰他,他哪是要个家教,他就是找个陪玩的,余味无奈,打电话给周沫来解救他。
周沫在风扇前又吹了会,出了门,一路上她挠着腋下,总觉得皮肤有点痒,挠着挠着起了疙瘩,她不敢挠了,忍着痒意冲进了地铁入口。
空调风触到皮肤时,周沫突起了个念头,要是晚上可以睡在地铁站就好了。
两个电风扇依旧吹不灭她的热火,整夜在沙发床上滚来滚去。余味在宿舍睡,也是这般热,没有电扇,周沫就说要么一起睡好了,反正一样是电扇。
余味拍了下她的后脑勺。那你完了,肯定更热。
周沫白眼,哎,都20了,不知道他在矫情什么。
她到星巴克时,丁思起正跟他的女朋友喝咖啡,周沫终于见到了那个传说中劈腿无数次还有死心塌地男朋友的姑娘,哇,长得真的看不出来哎,她一脸激动地拉拉余味。
余味牵起她的手,走到丁思起面前,“喏,我女朋友来了,我们走了。”余味答应今天带周沫去吃Z大后面的串串,带她尝尝北方的串。
“一起啊,嫂子好!”丁思起第一次见周沫,“嚯”地起身,凳子在地上滑拉出一阵尖锐,心想哇,真好看。
“嫂子真好看。”丁思起女朋友说出了丁思起的心里话。
周沫羞涩地冲他们摆摆手,指尖在余味手心里跳舞,余味无奈,只得带上两个小孩一道走,周沫本来是没多想什么。一路上有说有笑的,问丁思起喜欢琳琳什么,问琳琳喜欢丁思起什么,看他们两个互相说客套话的模样可爱极了。
点菜时,丁思起在长身体胃口贼大,点的特别多,一串菜名一报,都不带歇口气的,把周沫都听懵了,心里默默算账,这个臭小子在坑余味吗?
她心急起来,挠挠腋下,待到小哥填了菜单,周沫悄悄去前台减掉了4个10块的猪蹄,两个小孩为什么要吃四个猪蹄,浪费钱。
串店里空调充足,风扇还开着,周沫舒服了。北京的夏天一点也不比S市收敛,说是北方但阳光就像一双首都标签的大手,用最热烈的温度欢迎远客。
其实哪处热对于周沫来说并无差别,只是没了空调,哪处的热都是窒息。
她叫了杯冰可乐,准备把自己冻死在这里,一边吃着北方口味并不习惯的串一边听大家说话,丁思起最是话多,和余味一唱一和熟稔地就像是兄弟,甚至连余味的外号叫猴哥都知道,一口一个哥叫的亲热得很。
周沫之前见他一直提丁思起,还怀疑他们是不是进入异地恋无话可说的地步。原来,丁思起跟余味是真的要好,连羊仔都认识。
“哥,下周我们去动物园,你带嫂子一块去呗?”丁思起看了眼桌上的竹签,轻轻皱起眉头,往柜台那里看了一眼,手又交叠,继续等菜。
周沫见他张望,心想他可别是记得,她表弟冬冬点了菜,周玲悄悄将菜去掉,他从来不会发现的。
余味侧头问周沫,“去吗?”
“你要打工吗?”
“我可以调休的。”
周沫其实很想问,你九月份就要交学费了,你准备怎么办?可还是始终没问出口。她点点头,再看向丁思起,他已经开始细数北京动物园好玩的园子了。
周沫想起余竟也喜欢小动物,最爱去动物园。
余味能和丁思起这般要好,应该也不会讨厌余竟吧,毕竟她都那么喜欢他,可余味却从没试着了解余竟。她手机里还有余竟给她发的生日祝福:沫沫姐姐,我刚买了新手机,它跟你一天生日,生日快乐。
周沫还沉浸在余味的兄弟情里,余味已经伸手拦住服务员问,“我们的猪蹄还没烤好吗?都快一个钟头了。”
周沫耳朵一动,猛地抬头,和服务员小哥眨眼,强烈传达让他闭嘴的讯息。
小哥看向周沫,对上那双剪水瞳,舔舔嘴,小心翼翼地求生道:“你们......不是退了吗?”
周沫迅速低下头。余味右边的动静太大,他偏头看了眼周沫,轻叹了口气,“我们要的,帮我们加上。”
“哦,还是四个吗?”小哥耐心地确认一遍。
“十个!”余味咬牙。
周沫一把按住他的肩膀,“四个四个!他胡说八道的。”
丁思起问:“为什么退了,我最爱吃猪蹄了。”
周沫翻白眼,你爱吃你自己偷偷来吃,你这会吃明白是余味买单,她知道自己小气透了,可余味口袋的每分钱她都舍不得,胡扯道:“我闻那味儿不舒服。”
“姐姐你会有了吧?”琳琳喜悦地看着她。
余味手上的竹签猛地一顿。
周沫憨笑,有你妹啦。
回去的路上,余味一言不发,将她送到地下室门口,整张脸沉得就像谁欠了他钱似的。
周沫拉拉他的手,“干嘛啦!”她就抠门了点而已。
“周沫,我是不是在你眼里特别没用?是不是没了余一书我都没有资格出去吃饭?”余味掰开她的手,毫不犹豫地向楼外走去。
地下室离Z大有2公里距离,离周沫的医院有6公里,其实左右挨不到,但因为安全安静,这片小区注明了不要搞音乐的租客,于是备受喜静租客欢迎。他生怕忙碌照顾不到她,也考虑到她夜班回来需安静的睡眠环境,于是临时找了这么个地方。
余味走到小区门口,手在兜里纠结一把,脚下一转还是往回走去。
上回他对周沫有气,因她擅自通知余一书,冲动之下甩了她便回了北京,后来她打电话向他道歉,委曲求全的语气让人心疼,他想着以后不能再冷脸了,习惯了似的。
她所有的举动都是为他考虑,可他偏是无法领情。
他走到门口,拿出钥匙,锁芯转动。
门一开,炽光下,周沫惊恐地举着一把菜刀对着门,一手扶着凌乱仓促裹上的浴巾。
地上还有打翻的面盆,水溢了一地。
周沫拿刀的手狂颤,定神一看见是他,顿时脸一扁,手上力道松懈,娇呼道:“吓死我了!”
周沫气呼呼地准备洗澡,好不容易在串店里吹爽了又被憋出了一身汗,刚脱了衣服就听见脚步声,地下室这片位置偏僻,这层的脚步声只会是冲她这屋子来,瞬间惊得发抖,操起悬在墙上切西瓜的刀。
“还挺机灵。”余味接过刀子,重新悬到墙上。他轻轻拉拉浴巾,一把搂住她,“沫沫,抱抱。”
“抱什么抱,我这么不识趣怎么配抱。”凶死了,正要生气,就来这出,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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