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听她夸他,憨笑了几下,周沫难得见他如此模样,“齐峰哥,你喝醉了可真好玩。”不似之前的严肃正经,轻松地像邻居家的傻大个。
她迎着热风弯起月亮眼,黑瞳坠着灯花耀得他一阵眩晕。
他赶忙扶住电线杆,胃内一股灼热酸腐涌动,他用力咽回,胡倾城见他这模样,忙问:“你是不是要吐啊?”
他摆摆手,见了美女怎么能吐这些污秽物呢,可方才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多喝了几杯,上学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坐下来平心静气谈的事非要到酒桌上吹牛灌酒呢。
现在他的思想也是不明白的,但是身体极力奉行这套准则。
他努力忍住,却没耐住胡倾城的一掌,他本就在恶心的高点,一点点刺激都会喷射当场,突如其来的一下让他毫无准备地难看的吐了一身,从电线杆上晃了50度,喷流到整条裤子。
酸腐味蒸腾在空气中,他的呕吐里未嚼烂的食物碎屑和团状物胶着在了衣物上。
胡倾城真是好心,周沫余味既然都说他很好,而他此刻又这般难受,吐出来就会缓解很多,没想到吐的有点难看。
周沫赶紧掏纸巾,结果小包里拉着出来一张薄薄的纸,方才她们吃串用了90%,赶紧不好意思地递给齐峰,“我去旁边买一包。”
齐峰将头低下,手扶着无辜的电线杆,“不用不用,我等会去公共卫生间洗一把。”
他都不敢用力擦掉嘴边的污秽,余味以前调侃过周沫的洁癖,小时候看过巷子里一个小孩吐,后来的十年,她经过他都要自动站远。
齐峰当时觉得可爱,这会联想到自己,脑子里只有,完了完了。
*
六月一日是周沫的生日,在北京的第一个生日,也是胡倾城在北京的最后一天。
她就想着几人一起过,不需要大操大办,就是简单温馨的聚聚,像家一样。
余味便叫了一帮同学和齐峰单影在古默的一室一厅吃顿饭,地下室太小,也没炊事工具,更没人有手艺,他认识的人里也就古默。
古默的女友是设计学院的小美女,叫胡燃。她热情好客,家里拾掇地精致小资,三千的出租屋应是搞出十几万设计费的高端感,各种说不清形状的艺术装饰品乱中有序地列在各处置物处,墙上的墙画是自己画的。
她给周沫画了一幅抽象肖像,准备作为二十一周岁的生日礼物。
“叮咚——”
那晚之后,齐峰都不敢见周沫,即便心里尴尬丢脸,可见到时仍是一副社会精英的淡定模样,周沫正在欣赏自己的肖像画,虽然根本看不出是她,可是肩胛骨的一颗秀气的咖啡痣,别致显眼着。
她回头见齐峰来了,问他:“好看吗?”
胡燃不认识齐峰,也期待地等着她的回复,齐峰还没组织好语言,单影率先开口,“这裸着背,好不好只能是余味知道吧,我们呢,只能评价颜色。”她说完眼神在小房子里转了一圈,“余味呢?”
齐峰对着胡燃和周沫说,“很好看,我和单影欣赏不来艺术。”胡燃笑着点头,去厨房帮古默忙去了。
周沫将画小心翼翼地放在门边的墙角,心里思索着家里哪处可以放,气氛走上前来,又看了一眼,问:“我可以拍一张吗?挺好看的。”
周沫笑盈盈点头,目光努力欣赏着画,假装很懂地分析起了线条。
门外响起了胡倾城喘气的动静,她的脚步声她最熟悉了,在他们按门铃之前,周沫手便覆上扶把,打开了门。
两个熟悉的人映入眼帘,没什么意外的,只是那只白乎乎的是什么?
它......是活的?
第136章 Story082
《倒数第二个生日》
北京的长安街一来一回, 情侣压两遍,家庭情况详细到表弟小时候摔断过牙, 口上都能过一遍。
去古都上班时, 余味总要穿过这里,每一遍, 他都在脑海里构一遍愚梦巷的模样,只有这样那些乌烟瘴气才没那么难熬。
周沫从小的生日都不算不上愉快,算上被他破坏的也有几个, 比如去恐龙园被余一书打,比如他想和杨博书打小怪兽甩了她,比如他不肯吃周沫的蛋糕给她摆脸......
他将这条街走过一遍又一遍,将脑海中的愚梦巷回忆了一次又一次,才发现, 原来他们的关系从来都是周沫在委曲求全。
“沫沫, 生日想怎么过?”
“和你。”最好的话, 还有家人,和朋友,没有的话, 就我们好啦。
余味抱住周沫,“好, 以后我们一起过。”
胡倾城并没有大钱, 省吃俭用的一点点储蓄,想买个小挂件送给周沫,她不知道周沫钥匙扣上的篮球是余味戒了网瘾后的第一个纪念品, 有特殊意义,只觉得旧旧丑丑。
余味一早就打算生日礼物是花火大会的机票和门票,可想到这不是去年的约定吗,于是决定今年重新准备一个。
周沫喜欢热闹,他张罗了一圈,就为了“热闹”二字。
她在北京朋友少,偏偏最亲近的杨博书还跑到上海去见网友了,气得周沫锤了一晚的床,“死羊仔,我没有他的网友好看吗?”
“网友可以发展发展,你不行。”这是杨博书的原话,余味只是复述,结果被周沫按在床上不分青红皂白地锤了一通。
幸好胡倾城在,余味带她们去吃饭时,趁周沫去洗手间,问不好意思、眼神乱摆的胡倾城,周沫生日送什么好?
余味已经对周沫这几年的品味失去了了解,他的重心都是打工和学业,诸多疏忽才导致他现在这般愧疚,所以想着找补,胡倾城说,死物不如活物。她的小说书里,男主角都是给女主角送猫狗的。
余味否定了。周沫不喜欢动物,她小时候被西巷的狗追过,吓得做了两天噩梦,还尿了床,之后101号都知道她怕狗,也没人养过狗。
“她怕狗?”胡倾城惊讶,“可是学校后面的二黄跟她很要好啊,她经常逛完街都要去跟它打个招呼,吃晚饭带点肉给它啊。”
“......”余味顿时觉得自己真的不了解周沫。
女大十八变,周沫也不过是去卫校后变了一些,又在来到北京后变了一些,就这慢慢凑成的一点点,让余味对周沫的喜好难以把握。
“那......你买了狗你放在地下室养吗?”
余味摇摇头,“我准备换个房子,不过先别告诉沫沫。”
“好啊!”胡倾城惊喜,周沫的苦日子好像就要过去了。
两人偷摸决定,次日等周沫上班后去宠物店看一下。
许是周沫不断在胡倾城面前强调余味很穷很辛苦,所以她一直把余味往金毛那处带,一千一只,温顺可爱,体格健美,再也不会有张岩类的色狼敢觊觎周沫的青春美貌了。
余味却不这么认为,周沫喜欢干净的东西。他走到一圈围栏前,一团团白雪在地上喝.奶,余味看见一只不喝,手拱拱它,却见它翻转肚皮,圆滚滚地在地上滚了一圈。
余味是热爱小动物的,但周沫从小顾忌太多,他爱好也多,无暇顾及,此刻静下心来生活,倒是有很多之前忽视的喜好。
胡倾城还在玻璃格子里逗着小金毛,一回头,余味已经沦陷在萨摩耶这里,她赶忙制止,“不行的,不耐脏。”一个上学打工,一个三班倒,换了个环境还是忙。
余味抱着那只小萨摩耶去喝奶,目光柔柔地回头,说:“可是你不觉得,它黑溜溜的眼很像周沫吗?”
胡倾城语塞,心中还飘过一阵甜甜的感动。第一秒还真的信了他的邪,有点像,但转念一想,博美不是也一样吗?狗狗的眼睛不都是乌溜溜的吗?
可余味已经在付钱了,她脑袋一道惊雷劈过。
有些人即便穷了,他的少爷本质还是在。周沫说的时候口气是不满的,她没理解,这会她懂了,大哥!还价!送点狗粮!这只出了什么问题怎么退换......
最后她死皮赖脸地站在那处,同老板商量这一晚将狗寄在这里,明日来取,又要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余味出门后又确认了一眼方才挑食的那只狗。说实话,五只白狗真的分辨不出谁是谁,万一老板换了他也不懂,可偏偏一回头,那只小白正隔着矮栅栏瞧着他,乌溜溜地眼睛,勾人心魄。
那一瞬间,他名字都想好了。
“那直接放到新房子里吗?”
“房子要七月一号才入住,这会人家还没搬走,我先放古默那儿,跟他说好了。”
计划是这么计划的,可次日早上余味哪有空去抱狗,周沫一件件小裙子试,地下室里没有放全身镜的空间,本来行李堆在角落已经碍手碍脚,于是余味成了她的镜子。
“好看吗?”“好看。”
“这件好看吗?”“好看。”
“那这件呢?”余味心里想,这好像刚穿的,但嘴里还是说:“好看。”
一条白裙子兜头扔了过来,“你个骗子,这裙子我穿了两遍!”昨晚还抱着她说以后会耐心对她,再也不吼她,结果24小时不到就来这么一出不专心。
余味将衣服取下,放在鼻子下嗅了嗅,是香氛的味道,即便在这样的环境里,周沫还是能把自己的生活状态维持得得体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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