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红就要另辟蹊径!我决定写卫校男生和女生的爱情!”
“可我们班没有男生啊。”确切的说,整个年级也只有两个男生,但样貌十分抱歉,穿着也难以形容,气质也是……谈吐也是……周沫想想又摇了摇头。
“我造一个!”胡倾城小说的PLAN B已经整装待发,脑海中已将新晋男神的面貌、躯壳扫描好,就差打包装进小说了。
两人走到篮球场,空空如也,只一孤独的篮筐高高悬着,胡倾城微张着嘴愣了会,半晌后眼内精光一现,双手合掌轻拍一下激动地蹦了起来,“我的男女主角,初吻要在这里!”
周沫本已低下避日头的脸再次扬起,望向那个篮筐。
一瞬间,场景斗转星移,她像是回到了多年前那个清凉夏夜。
少年蹦蹦跳跳地围着这方小小的篮球场跑动,不停地练习三步上篮,他说:“流川枫说身体能够感觉到,这是练了数百万次的投篮。”
他迷篮球,迷灌篮高手,而周沫迷这样的他。
就是那晚,热风涌动,星光熠熠,在旺达卫校最不起眼的篮球场,那个篮筐、那盏路灯、那夜晚风和漫天隐没在云落里的繁星见证了他们的初吻。
周沫转身向篮球场外走去,呼吸和脚步略微凌乱。
这两年她特别努力忘记余味,可偏偏S市每处角落都有他们的回忆。
胡倾城还在手舞足蹈地描述场景,声音在空旷的篮球场震荡,不知是不是多年默契,她的描述和那晚很像,连他们不懂伸舌头只嘴唇乱啃她都意.淫准确了。
胡倾城说的正兴起,见怎么没有掌声,一看旁边人不见了。
她回头快步追上周沫,气喘吁吁地问:“怎么走了呢,不精彩吗?我想想都小鹿乱撞,我要好好设计一下我的小说。”
约莫是日头或是兴奋,她脸红扑扑,汗滴落下来都没察觉。
周沫立住,掏出纸巾递给她,看她没注意到眼前的纸巾还在继续讲述,便伸手给她擦汗,触上她肥嘟嘟的脸颊时,周沫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倾城你说,现在像不像你以前给我们安利小说的样子。”
胡倾城疯狂迷恋小说全宿舍全班全年级都知道,学校外所有租书屋的老板都认识她,每次遇到好看的小说她就想同全世界分享,宿舍自然是被影响最多之处。
她每次提起心爱的小说都像演讲一样,口才一流,一堆姑娘围着她撑着脑袋就像听说书。
周沫不爱小说,自己天天演偶像剧,无心关心别人的故事。
这种时候她都会替胡倾城打水或是收衣服被子,因为胡倾城沉迷小说时,经常能忘记时间和生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记得啊。”她咧嘴孩子般毫无形象地大笑,又接过纸巾自己擦了起来。
周沫看她这难得的傻模样嘴角挂起淡笑,每次提到小说胡倾城都能甩掉所有不愉快,分裂成另一个灵魂。
她总说,二次元和三次元是不一样的,所有三次元的遗憾和痛苦都可以在二次元的热血和美好里得到治愈。
那不是假的,那是她们的信仰。
微不可查的一声叹息,时间带走了好多,比如余味。
也大浪淘沙留下了很多挚友,想来也没什么遗憾。
“那你就写我和余味吧。”
余味,也曾是她的精神和肉.体信仰。
在某一个刹那,周沫改了主意。
可能是那个篮球场,可能是胡倾城沉迷小说时她无数次照顾的场景重现,也可能是旺达卫校这座神奇学校的神力影响。
她突然有点期待。
“......真的吗?”胡倾城擦汗的动作顿住。
两人站在大太阳底下相视而笑,像她们初遇那天那般默契。
旺达卫校是特殊的,于她们。
余味是特殊的,于她。
有什么好矫情的,不如试试让胡倾城用键盘将它书写吧。
至少,美好存在过。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第4章 Story001
《愚梦巷101号》
涂旺达是一位伟人。他出生于1901年05月20日,逝世于1988年10月8日,S市旺达路以他的名字命名,S市旺达卫校亦是如此,他热心公益为S市捐助无数。可在S市飞速发展变迁中,只旺达路未被花样新名取代。
2008年,举国沸腾。这一年是震惊世界的北京奥运会,五星红旗飘扬在街道、电视和国民心中。
随着国歌激昂奏响,国旗冉冉升起,2008年8月24日,于全球万千观众的数以亿万次的热泪盈眶中,奥运会落下帷幕。
暑假也随之进入尾声。
旺达路在歇了近两个月后再次迎来孩子们的踩踏。
那条路窄窄长长,向东蔓延至丁香路,中间被百花巷隔成一个小十字路口,向西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民路。旺达路是远近闻名的老牌学府路,这条路上有三所知名院校,旺达卫校、S市一高和S市第一幼儿园。每到放学时分,这条路的拥堵画面堪称S市盛况。
*
S市一高今年入学的零八级学生于八月十号便开启残酷军训模式,那严苛的架势像是非要把他们炼出钢铁般的意志。
汗沾湿里衣渗至军训服,厚实的军训服像是一个不透风的蒸箱将爆炸的热意闷在里面,循环升腾。
烈阳炙烤,闷热无风,濒临自燃。
军绿色军训服规整地穿戴,年轻稚嫩的脸庞强撑出严肃。他们一动不动,听从指令,哨声响起,一个个整齐的方阵在八百米橡胶跑道有序排开。
又一声长长的哨声,同学们发出哀嚎般的欢呼,0.1秒内作鸟兽状散开。今日刑罚终于结束,绷直的胸腰屁股腿得以解放,下一秒几个男生动作整齐划一如教练训练般,快速脱下军训服露出T恤,里面的衣服湿得像淋了雨似的,手不由自主伸向领口抖落,偷点风。
余味就着袖子抹了把额头的汗,拎着矿泉水走到树荫处,靠到树上那一刻他长长舒了口气,硬挺一下午的背终于找到支撑。
丁柳柳撑着铁栏杆悄悄观察余味,余光见他一口气把手上剩下的半瓶矿泉水全喝光时,手上全新的那瓶水不自觉紧了紧,她吸了口气刚抬脚,就被身后的林李抢先,一步便晃到了余味跟前,纤瘦的背脊挺得笔直,一看就是练习舞蹈的姑娘。
树影映在两人脸上,模糊了表情,余味没接,摇摇头不知说了句什么,林李附上笑意说:“没事,我……”可还没说完,余味便转身向教学区走去。
丁柳柳瞧见林李僵立在原地,像是刚刚她军训时站在她前头的画面定格了。
她有点可惜自己没能递上水,少了一次说话的机会,又庆幸自己没递上,也不用遭遇那份被冷遇的尴尬。
想来她一开学就很幸运,军训时需要跳舞的学生,她举手快一步,教官便选了她。而这次她递水又慢了一步,时机似乎总在眷顾她。她向教学区走去,马尾辫一跳一跳,青春洋溢。
*
余味走到逸夫楼三楼,进了左手边第二间教室,门边金属标牌写着高一十班。
他脱了衣服掏出纸巾细细擦拭脸上的汗,纸巾是周沫硬塞的,他嫌娘不肯要没想到她偷偷放了,中午吃饭掏钱包时才发现。
他拿出手机,周沫发来三条短信:
“猴哥今天姥姥的饭做的特别咸。”
“我喝了好多水。”
“我跑了五趟厕所。”
教室窗明几净,窗外是高一军训生解放的喧闹声,广播站放着周杰伦的《七里香》,头顶的大吊扇哗哗旋转,这一刻,盛夏的炎热和训练的苦闷消散不少。
余味手指刚点击回复,耳边传来陆赟在楼梯口喊他的声音,他放下手机跑了出去。
“余味,你要的《重金属摇滚双面人》。”陆赟见他出来隔了两米远做了个扔书的姿势,目光丈量手臂一顿,一道装逼的弧线划出,书页穿风膨胀,略偏离轨迹。
余味长臂一伸稳稳接住。他抚了抚封面,勾起唇角冲他扬扬书:“谢了。”同学们买了各种饮料陆续回教室,明日是军训汇演,同班级荣誉挂钩,老班格外重视,解散后还要专门开一次班会打鸡血。
余味坐在倒数第一排,他这几年个子飞蹿,小学一直不如周沫高,六年级平齐,到了初中便呈火箭速度上升,以前院子的廊檐像天一样高,现在伸手便能触及那燕子窝。
他低头看了几页漫画再抬眼,桌上已放了一瓶可乐一瓶矿泉水,同桌看他发现便说:“矿泉水是丁柳柳给的,”他抬手指了指,“第二排第三个马尾辫女生,可乐是隔壁班一个挺好看的女生递来的,我不知道叫啥。”
余味同桌是个戴眼镜的小胖子,名叫古默,第一天随机坐座位时他就想挑一后排位置方便打瞌睡,不曾想数分钟后一长得贼精神的帅小伙落座在他右侧,他仿佛听见自己平静的高中生涯破碎的声音。
余味微蹙眉宇,似是不耐烦,身体左.倾向古默问:“你要喝吗?”
要。
古默毫不犹豫地拿了瓶可乐,瓶身还带着冷热碰撞的水蒸气,触手的冰凉湿冷感让他舒爽。这么看来,帅同桌也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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