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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她俯首称臣 (予我白鹭)


  考虑到奶奶去世,他心情不佳的缘故,她一直忍耐,不曾发作,到底还是没撑过今晚。
  “太太,前方堵车了,左边是明华路,右边是新江大桥,您要去哪边?”司机谨慎地请示她的意见。
  明华路?那不是快到明华一小了吗?
  她心念一动,已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往左,到明华一小门口让我下车。”
  司机答应了一声,转动方向盘,将车向左边开去。
  明华路属于老城区,比不上中心城区繁华喧扰,沿路整齐有序地栽种着石楠树,满眼尽是陌生的景致。
  钟亦心已有十多年没有回过这里,直到下车后,她站在明华一小门口,发现校门已扩张翻新过,小门口的文具店已换了老板,炸鸡奶茶店变成了一家打印店,夜间的小学校园空落落的,她只在门口看了一眼,没打算进去,而是转身朝旁边的露天公园走。
  按照记忆,露天公园就在学校旁,最多两分钟的路程,如今她腿长了,个子高了,走得更快,却始终找不到。
  连公园都没了。
  她又回到学校门口,文具店旁边是一家小卖部,她挑了根冰棒,边吃边问,“老板,旁边那个公园怎么没了?”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见这个小姑娘长得清丽动人,讲话轻声细语,他不免耐着性子同她多说几句,“那个公园早就拆咯,你想压马路,往前走三百米,那儿有个人工湖,可以去那儿走走。”
  “谢谢。”钟亦心又买了一包小学生才会吃的虾条,在老板疑惑的目光中,付钱走人。
  她用余光看到,陈嚣已下车跟在她身后,她并不在意,拆开虾条,一根一根往嘴里送,所幸天已黑了,加上这是条老旧的道路,并没人盯着她看,她一身华伦天奴的连衣裙,走在路上啃虾条,也不至于让人拍了上报纸。
  钟亦心漫不经心地往前走,那年她跟着陈嚣一同走过的路,她只有模糊的记忆,加之这边东拆西拆,满目皆是陌生,她茫然地搜寻许久,却始终找不到陈嚣带她走过的那条小巷。
  终于,她穿着高跟鞋走累了,只好沮丧地停下来。
  “走累了?不走了?”陈嚣走上前,懒洋洋地看她一眼。
  她仍是倔着,“不要你管。”
  她往前走,就算脚都走疼了,她这次也绝对不向他撒娇求饶,那一次,她一直谨慎慌张地跟在少年的身后,他走那么快,都不回头理她,最后她哭了一场,耍赖皮硬要他送回家,他那么凶巴巴,连温柔的笑都没给她一个。
  可她也没生气。
  钟亦心越想越沮丧,她甚至都分不清自己到底在气他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陈嚣没有开口解释吗?
  可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就是那么个人,她喜欢的,也是他那个样子。
  还是说,她气的是衡生集团官宣高菁为L.S亚洲区的形象大使?
  又或者,是因为在那些漫天飞的绯闻中,陈嚣是衡生集团总裁,高菁是钢琴才女,而她,只配得到一个“陈太太”的称呼,难道她只有这一个身份吗?
  是因为这样,才觉得,根本不用同她解释吗?因为她是陈太太,所以她应该无条件理解他吗?
  钟亦心一路胡思乱想,没注意到脚下一颗小石子,她扭了一下,在摔倒之前,陈嚣及时上前将她扶住。
  “别闹了行不行?跟我回家。”陈嚣有些生气了,他的表情她太过熟悉,眼睛一沉,就知道他要不耐烦了。
  钟亦心冷淡地将他推开,她站稳脚跟,拉开手袋,先拿出纸巾擦了擦手,接着,从里面取出一张A4纸,满不在意地扔到他身上。
  那张纸轻飘飘的落在地上。
  陈嚣盯着她看了一眼,不疾不徐地将纸张拾起来,一眼扫过,他收起眼底促狭的笑意,语气冰冷,“什么意思?”
  钟亦心目不斜视,回以一个同样冷漠的语气,“这样没意思,陈嚣,我腻了,我们离吧。”
  她说完就要走,陈嚣哪里由得她乱来,他用力将她拽到怀里,英俊的脸上满是凶悍强势,“钟亦心,你玩我呢?当初谁说的一年?”
  她被禁锢在怀,发丝被风吹拂,冷香阵阵,他们贴得这样近,他看见她的笑意无声绽放,目光清醒如许,语气促狭诱人,“我后悔了,行不行?”
  陈嚣怒目而视,他将她圈得更紧,不容置疑地说:“不行!”
  钟亦心巧笑倩兮,垫脚凑至男人身边,语气冷漠,却像在诉说最缠绵的情话:“想继续,可以啊,现在开始,换你追我。”
  从现在开始,她不要跟在他后面,可怜兮兮等他回头看她。
  这一次,换他,追着她走。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要你乱听音乐会!要你乱姓陈!要你不解释!我就作给你看!
  男主:欲哭无泪委屈脸。


第40章
  夏季的夜晚,气温较白天稍稍降低,但依旧苦热,好在明华路距离新江不远,时不时吹来缕缕清凉的江风。
  一排路灯都亮着,许多细小蚊蝇绕着光源扑腾打转,钟亦心一路走,一路被咬,胳膊和腿上起了好几个大包,都是毒蚊子咬出来的,又痛又痒。
  她垮着脸,摸到那些鼓起来的包,怕留下痕迹,不敢用力抓挠,只能轻轻用指甲尖摁几下,稍作缓解。
  陈嚣面无表情地跟在后头,寸步不离,却又始终保持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
  是钟亦心刚才自己说,要他离她远一点的。
  于是,他眼看着她走两步,停五步,每走到灯光下,就看见她露出来的皮肤上突兀红肿的大包。
  再看她走路时明显不太舒服的步态,明明脚踝都磨红了,还硬要倔着,像跟他较劲一般,就不往回看。
  陈嚣深深吸了一口气,又跟着她往前走了一段路,在经过一间小超市时,进去买了几样东西,然后几步追上钟亦心。
  她正弯着身子检查脚踝,陈嚣用袋子碰了碰她的胳膊,她看了他一眼,没伸手去接。
  “拿着。”他的语气十分生硬。
  “不要。”钟亦心不屑地横了他一眼,也不管脚踝了,倔着一张脸气呼呼地朝前走,陈嚣拉住她的手腕,她回过头瞪着他。
  陈嚣心里也挺不舒坦,大晚上的,谁乐意在这里喂蚊子?
  但钟亦心平时不发脾气,一发起脾气来,颇有些不讲道理,她自下而上地看他,眼尾上扬,看上去像只坏脾气的小狐狸,偏她的睫毛生得浓密,这样看人的时候,又显出几分动人的情态,使人不自觉地心软。
  他的喉结动了动,按下心底的不耐,将袋子里那双拖鞋拿出来扔她脚边,“把这个穿上,高跟鞋给我。”
  钟亦心不可置信地看了眼那双拖鞋,又抬头看向站在路灯旁表情冷冽的男人,十分嫌弃地说:“你让我穿这么丑的拖鞋?打死我也不穿。”
  说完,为了表示她“打死也不穿”的决心,她还踮着脚尖,将那两只拖鞋朝陈嚣的方向踢了踢。
  拖鞋上印着幼稚花俏的卡通图案,其中一只被她踢地翻了个儿,看上去滑稽又无辜。
  “在西藏那会儿,那么丑的军大衣你不也穿了?”陈嚣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
  钟亦心想起来,他说的是在珠峰大本营那会儿,夜里零下十几二十度,帐篷外冷得结冰,出去上厕所,寄明信片都得披上厚重的军大衣才行。
  说起来,她突然想到,钟亦声早就收到明信片了,怎么她寄给自己和陈嚣的那张,到现在还没影子?
  当时在那个小小的邮局帐篷里,她问过工作人员,这些明信片多久可以寄到,对方回答得很模糊,只说几个星期,几个月都有可能。
  想到自己在陈嚣那张明信片上写的暗号,钟亦心越发后悔,就不该给他寄,反正他也早把自己忘了。
  她故作轻松地想,算了,说不定寄丢了,这样也好。
  “那里没人认识我,我穿丑一点也无所谓,在这里动不动就上新闻,托某人的福,我这个礼拜上了两次热搜,说不定后面就有记者跟着。”
  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她忍着脚疼,一瘸一拐地往前走。
  没走两步,听见后面的声音,“我背你,要吗?”
  她站定原地,回过头看他,他肩膀很宽,背脊结实,她曾在抱着他的时候,轻抚过很多遍,倒是没试过,靠在上面是怎么感觉。
  这么想着,她也不矫情了,她的脚跟已经磨破了,露出红色的肉,每走一步,她都觉得自己化身成了为王子奉献生命的美人鱼。
  陈嚣这么自我强势的男人,从来也跟绅士的王子不沾边,借他的背用一用,让他背着自己走过这条街,想想还是挺开心的。
  他说得对,他就适合当打手或者保镖。
  钟亦心一点都不会心疼。
  她控制不住地微微翘起嘴角,又装模作样地压下,干巴巴地说:“行吧,这是你自己要求的,不是我强迫的。”
  陈嚣一路表情冷淡,直到这一刻,才终于有了松动,他懒懒一笑,眼里有几分无奈,“行,是我强迫你的,行了吧?”
  说完,他又从袋子里拿出一瓶驱蚊花露水,照着钟亦心的胳膊喷了几下,接着,他蹲下来,在她长裙露出来的小腿上喷了喷,一股强烈的人工香精味道让她忍不住掩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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