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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桃花露)


  吴美娟看林菀有点发愣,就笑道:“是不是有点冷?坚持一下就好了,顶多半小时。”
  县城还是比较落后的,这时候也就县革委会以及医院有暖气,市民们各家生炉子或者烧炕取暖。
  不过锅炉功率有限,所以暖气的温度经常不稳定,忽冷忽热的,这会儿手术室温度就不高。
  林菀:“还行,不冷。吴护士,咱们就这样穿着自己的衣服吗?手和胳膊也不用再消毒?”
  吴美娟道:“还戴手套呢,不要紧的,小手术而已,如果要开腹腔或者胸腔就要全面消毒。”
  这时候医疗条件有限,而且资源紧张,能省的就省了。更何况对于医院来说,扁桃体摘除也只是个小手术,还是在患者喉部进行,本身比较容易隔绝外部细菌,只需要仔细消毒口腔即可。
  她帮周秀峰把医用套袖戴上,然后戴上手术手套,检查一下也是全副武装的。
  周秀峰朝林菀点点头,眼睛里带着笑意,示意她一起过去。
  胡丽娜几个护士已经把病人带过来,进行了面部、颈部清洁,戴上手术帽穿着手术罩衣,等待进行咽部局麻。
  病人坐在可调节手术椅上,周秀峰坐在她的对面,吴美娟在他右侧帮忙递医疗器械。
  林菀找了一个看得清楚又不会妨碍他们的位置坐下,她悄悄沟通系统,“小39,我的手术辅助台什么时候好啊?”
  999给她描述过系统辅助手术台,到时候会一键消毒,保持手术台范围无菌,她都不需要助手,系统就是助手,会根据她的流程给她递需要的工具。
  系统没动静,但是有滋滋仿若无线电流的声音划过,它故意的。
  周秀峰做手术非常冷静,一步步不慌不忙,手稳得很。
  扁桃体摘除术,切口不能太深只需要全面切开粘膜。如果切得太深会损伤咽上缩肌,甚至可能切入扁桃体组织,引起出血和伤口感染。扁桃体剥离的时候,既不能太过,也不能剥离不干净留下部分扁桃体,不管哪一种都容易造成出血和感染。
  这一切,他都做得非常娴熟而专业,没有一丁点差错。
  二十分钟左右,手术结束。
  周秀峰让护士将病人推去病房休息,要密切注意出血情况,如果有渗出液就要吐出而不是咽下去。
  林菀先换掉衣服去外面等,很快周秀峰便出来,他笑了笑,“有什么要问的吗?”
  林菀问了几个他手术操作过程中的细节问题,都是他值得骄傲的地方,比如创口小、出血少、扁桃体摘除规整干净,没有遭到任何破坏等。
  周秀峰把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他边走边聊,“除了熟能生巧以外,我做了大量练习。”
  林菀好奇他做的什么练习,这时候学习条件有限,尤其乡下。
  周秀峰:“做外科大夫首先手要稳,举铁啊握压力器什么的,都可以锻炼手劲。除此之外,还要锻炼灵敏度,削苹果皮、土豆皮,要求又薄又连续不断,如果能做到想多薄就多薄,基本就可以了。”
  除了这些,自然还有动物解剖练习,鸡、猪、羊、田鼠等都是练习对象。
  他能够非常快速地把一只鸡每个部分分解的清清楚楚,而不会破坏其组织。
  林菀佩服道:“小周大夫,了不起。”
  她是靠着系统这个金手指来模拟练习,就等于有临床经验,周秀峰却纯粹靠天赋加勤奋,并没有金手指加成。对于这样的人,她格外佩服。
  周秀峰摇头一笑,“林大夫不要夸奖我,这不过是熟能生巧而已,林大夫的金针拨障术才是真了不起。”
  “手熟而已。”林菀更不好意思接受那么多夸奖了,她有系统练习,时间流速还不一样,如果还不熟练那可真不配被系统选中呢。
  但是在周秀峰、黄大夫这些同行看来,林菀却是相当了不起的,毕竟她不是专业的,也没有师父带,更没有那么多临床机会给她练习。
  他们一起去病房看了看病人的情况,状况稳定,说明手术非常成功。
  “林大夫,明天有个白内障手术,请你来做,可以吗?”周秀峰询问林菀。
  林菀:“当然可以,时间你来安排。”
  安排好手术时间,周秀峰让人通知病人,明天上午来手术。
  等安排好,林菀看了看外面天色,估摸着得快四点,她跟周秀峰告辞去找陆正霆。
  她背着自己的书包出了门诊房,就看到陆正霆在外面门廊下等。她快步走过去,挽着他的手臂,关切道:“冷不冷,怎么不进去?”
  陆正霆伸出手臂想搂着她,却意识到场合不对,只是把她的书包接过去背着,“晚上我们请沈飞吃个饭?”他问。
  林菀犹豫了一下,第一天上课,原本说晚上大家聚一下的。她看陆正霆一脸期待,笑着点点头,“好啊。”
  陆正霆就牵着她的手出去,他们也不骑马,直接步行去邮局找沈飞,“他帮我们买了好东西。”
  看他们过来,沈飞笑着和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上课怎么样,还习惯吗?”
  林菀点点头,“挺好的,大夫们对我特别好,中午还请我们吃了汆白肉。”
  沈飞露出羡慕的表情,“汆白肉啊,好馋。不过咱们也有好东西呢,你瞧那是什么?”他指了指角落一个笼子。
  林菀看笼子里一只红毛公鸡,惊讶道:“公鸡哎,沈大哥你厉害,竟然能买到公鸡。”
  沈飞得意道:“从我姑家买的,一年半的公鸡,正是肉质肥美的时候。”
  林菀兴奋地搓搓手,“那咱们自己做叫花鸡?”
  沈飞已经听陆正霆说过,还去找国营饭店的厨子打听了做法呢。当地没有叫花鸡的做法,这是外地传来的。
  做法就是直接把鸡脖子拧断,不放血不拔毛,只在后面开个小口把内脏等拿掉,然后清洗干净,再拿调料抹一下,还可以把葱姜蒜蘑菇等塞进鸡肚子里,全凭个人口味。
  然后用水和泥,把鸡连同鸡毛糊起来,要让泥浆浸润鸡毛根,直接把鸡包成一个泥茧子,最后用几张干荷叶包起来。
  地上挖个坑,距离地面十几到三十公分,然后把荷包鸡埋进去。在鸡的上面生一堆柴火,烤个鱼、花生、地瓜什么的,等柴火烧完,零嘴烤熟,底下的叫花鸡也就好了。
  三个人拎着一瓶酒聚在沈飞家小菜园里的背风处,在那里做叫花鸡吃。
  大冷天的,烤着火聊着天喝着酒,真是别一番滋味。
  “兄弟,你的腿都好了,以后会越来越好,哥哥替你高兴啊。”他一直都觉得陆正霆比他们聪明有文化,可惜腿脚不好,耳朵聋不爱说话,如果他好腿脚能说话,到县革委会当个干部也不成问题的。
  陆正霆揽着林菀,替她挡风。他一直认为这些变化都是林菀带来的,没有她就没有这会儿的他。
  一堆柴火烧得差不多,陆正霆就挪到旁边生一堆更大的,然后拿铲子把之前埋下去的荷包鸡掏出来。
  刚挖开的时候,一阵泥土、荷叶、鸡肉混合的香气弥漫开来,荷叶的清香、泥土混合鸡肉的芬芳,让人直流口水。
  他用铲子敲了敲,然后把荷包鸡敲开一点缝,再直接飞快地把泥壳子掰开。
  “哇,好香!”更加浓郁的鸡肉香气随着那股白气扑鼻而来,让人要升仙了。
  已经熟透,泥壳子掰开的时候连鸡毛也直接掉下来,露出烤得喷香焦黄的肉皮。陆正霆拧下一条鸡腿递给林菀,他和沈飞则一边吃一边喝酒。
  林菀靠在他腿上啃鸡腿,悄悄地看他,陆正霆看起来真挺高兴的,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一天到黑一句话不说的男人,居然也能这么豪爽,在寒风里吃叫花鸡喝高粱酒。现在的他跟从前的陆正霆,真是判若两人了。从前的他俊美而阴郁,这会儿他依然俊俏,眼神却温柔而明亮,总是含着笑的。
  她想,就算守护这笑容,其实也是有意义的。
  谁规定人一定要不断地往上爬呢,对她来说财富、地位、权力,都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只要能实现三餐自由她就很满足,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太大的**。
  林菀吃完一条鸡腿就不肯吃了,再啃个烤地瓜吃一把烧花生就饱了。
  陆正霆也没吃多少鸡肉,留下的让沈飞拿回家去给家人改善一下,他只是想和林菀吃这个东西,享受这个氛围。
  沈飞:“我说你们吃饱啊?”
  林菀:“吃饱的,这不是还有烤馒头嘛。”烤馒头就烤花生,吃起来又香又脆。
  吃饱以后,陆正霆让沈飞拿了鸡回家,他揽着林菀去散步。
  走了一会儿天就黑了。除了主干道上没有路灯,他搂着林菀走得稳稳的,“去看电影吗?”
  林菀摇头,电影有啥看的啊,他也不看,她也不喜欢看,还不如回去窝在被窝里说话呢。
  回到宿舍,陆正霆之前已经打了开水,林菀洗漱上床,在陆正霆洗的时候她拿着本子一通写。
  等他上床的时候林菀递给他看。
  陆正霆看她居然写了一大张纸,竟然还模拟了他的语气提问,下面有回答。
  她可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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