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一听有道理,这件事就这么办下去了。
本来几乎现在厂里所有人都在对这样坐在家里等着经销商送钱来的日子感到满足,而陈可欣却丝毫不满足于现状,现在却开始计划起新的方案来。
在陈可欣的记忆里,上一世拿到钱的胡志标就更有底气了,他重金请到了张艺谋来为其策划广告,还请来国际巨星成龙来为爱多代言。1996年,爱多的营到了1997年,就已经上涨了14亿。1997年底,爱多以2.1亿元的价格成为央视“标王”。27岁的胡志标,就带领爱多VCD创下了27亿的产值。
想要于这个竞争对手抗衡,那么她也得请出巨星来为其代言。而陈可欣想了又想,为啥我不自己搞一个巨星出来代言呢?这样的话,既可以省下一大笔代言费,还可以从这个巨星身上提成,一举两得。
于是陈可欣便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到了自己投资策划举报的《这就是好歌声》的比赛的选手。陈可欣想干脆签下这个节目的冠军为自己的厂子代言,肥水不流外人田。
至于程在天,他比赛没有比完,自己可以替他准备歌曲,但是没有必要再继续干涉他的比赛过程。毕竟如果一个冠军自己没有实力和观众缘,而是靠剧本一路捧上去的,那么他的市场号召力就注定不强。而且他现在也和其他选手一样,属于其他娱乐经济公司的选手,不论选他当冠军,还是其他有实力的选手当冠军,单对于陈可欣的节目来说收益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当然如果程在天能够夺冠,那自然是最好,所以准备歌曲的过程,自然自己也是要尽心尽力的。
这天秋高气爽,陈可欣一个人趴在办公桌写着程在天的下一轮参赛的歌曲。
上一次她为了让程在天从争议中脱出,已经献祭出自己所知道的大神曲《我曾想一了百了》。其实她利用了这首歌给所有生活不易的人带来的同理心,来帮助程在天卖惨,继而达到“洗白”的目的。
洗白是洗白了,可是在那么震撼的歌曲表演之后,程在天无疑给人留下了一个很惨烈的印象。那就是这人,是被大众误解伤害过的,是一个在挣扎中也要拼尽全力去实现梦想的人。可是实际上程在天哪里有那么惨,他作为一个豪门少爷,如果在娱乐圈混不下去了,也只好回家继承千万家产。嗯,可能还不远远不止千万,程家到底有多有钱,陈可欣不知道,但是陈可欣很肯定在这个年代,程家绝对是广州数一数二的土豪家族。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程在天在娱乐圈混不下去了,也绝对比鄙视他的那些寻常老百姓百分之两百要过得好。就像二十一世纪很多粉丝会心疼自己的偶像受了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委屈,就觉得他们很可怜。其实大部分明星,只要不是太傻逼,一般就算是十八线,兜里的存款也是完爆那些朝九晚五的老百姓。陈可欣虽然作为一个互联网公司的小老板,一直也会利用这些招数,帮助艺人营销吸粉,但她心里其实也觉得与其去同情这些艺人,不如起同情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毕竟艺人受了委屈,有粉丝为他伸冤,为他花钱,可是平常人什么事情都只能自己想办法。有这个闲工夫关心一个外人,不如多赚点钱,多结交些可靠的朋友。
当然陈可欣也可以继续如法炮制,让程在天卖惨到底,塑造悲情男孩的角色,激发广大女性同胞的母性,一路制造话题,让很多人知道程在天,让大家都同情他,愿意为他投票,让他登上这个选秀节目的顶峰。
但是陈可欣总觉得这样的方法是行不通的,悲情人设可以走一时,但是不能走一世。卖惨久了,观众会审美疲劳的,会别人唾弃的。程在天好好的一个贵公子,何必要去祥林嫂的路线,他还不如走青春男孩的路线。
所以陈可欣决定了,要帮助程在天转型,就从他的歌曲开始。
所以这次要先把印象扭转出来,上一次的歌曲是从绝望中寻找希望,而这首歌一定是要带给人希望的,由歌曲来完成人设上的转变。
陈可欣想到了一首歌,一首叫做《请给我翅膀》,由日本组合演唱的歌曲。这首歌并不是出于未来,而是这个世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最流行的一首歌。
这首《请给我翅膀》发表后此曲被相关人士收录至教科书中,从此作为合唱曲目有名起来,1970年代后半开始,应用于日本学校教育中。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已成为一首流传于世界的著名的合唱曲。
第171章 新事业
说起来,在后年,也就是在1998年2月,在长野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山本润子也演唱『请给我翅膀』。同年世界杯,作为日本队应援歌。可以说是相当有名了,而且具有正能量的意义了。
不过如果要采用这首已经发表过的《请给我翅膀》作为程在天的表演曲目,那么就必须获得授权了。
虽然仗着信息不发达,九十年代的乐坛的汉化高手一大堆,但是买版权的翻唱和没买版权的抄袭,区别很大。翻唱和侵权抄袭是两回事,翻唱就是买歌收歌的一部分,给原方交付了版权费的,否定翻唱是没有必要的。
虽然现在不论是翻唱或者抄袭,对于身处于网络不发达的年代的人民群众来说区别不大,但是陈可欣可不想程在天成名已久之后,再被人人诟病,落个晚节不保,所以陈可欣当即决定去日本,把这首歌的版权弄到手。
不,不仅仅是这首歌,她还可以直接买一大堆版权,那么无论是自己以后开娱乐经济公司,还是卖给其他艺人都是占尽先机的。如果她买了版权之后,还有人要在无授权的情况下汉化,侵害权益,她还可以像迪士尼的法务部学习,靠打官司收费发家致富。
这么美妙的一个发财机会,光是想想,就觉得妙得不行。啊,对了,这件事干脆不要假手于人,自己去办好了。免得把赚钱的方法泄露到有心人那里去,而且还可以顺便旅游一次,自己重生这两年来都还没有好好给自己放一个大假期呢!
这下好了,这次去个日本,度假工作两不误!
陈可欣越想越觉得可行,当即跑到了隔壁晨宇的办公室。
陈可欣一推开门,就对着那沉迷在文件堆里面的晨宇道:“晨宇,我们去日本吧!”
晨宇正忙得个昏天暗地,一听到陈可欣提起这么陌生的名词,不仅大吃一惊,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日本?什么日本?日本是什么?”
陈可欣有点无奈:“还有那个日本啊?就是隔壁的国家日本啊!”
晨宇惊到:“你是说电视里才出现的那个日本?”
陈可欣看到他的反应如此惊讶,这才反应过来,这才九十年代啊,在国内坐飞机买飞机票都要靠关系,更何况出国?对比起二十一世纪,平民老百姓都可以全世界旅游,简直不要太好。果然时代在进步,人民的生活都越变越好啊!
陈可欣想到这里,耐心地把自己的计划给晨宇解释了一遍,见晨宇还在犹豫,她心里转了个弯:对于现在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去国外跟去火星没什么区别,能出去的都是少数。晨宇不仅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和朋友,他也要成为我伴侣的人。我要和他共进退的话,至少思想上得达到一致,既然这样的话,不如带他出去见识见识。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两人思想跟上了,作为合伙人才会有生意上的共识,作为情侣在生活上才有同等的视角。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生财之路!
陈可欣咳了一声:“80、90年代日本在世界之巅,那时候全世界都在学日本是啊!东京到现在都还是世界最大的城市,同时也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说不发达那都是假的…”
陈可欣说不下去了,晨宇的脸色伴随着她的说辞显得越来越难看,陈可欣心里一咯噔,难道自己说错了什么吗?
喔,难道,晨宇不喜欢日本,嗯,这也不奇怪。陈可欣也一直觉得日本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但是在他们承认真正的历史前,并不是一个可以水乳交融的地方。在她这么想的开的人的心里,潜意识也是保持着对这个国家的警惕的,甚至是……
而且作为互联网的从业人员陈可欣知道,虽然后世很多二次元的人喜欢日本的动漫、明星文化等等,但是由于历史的宣传到位,他们的骨子里都还是保持着对这个国家的警惕。很多理智的人都是娱乐是娱乐,政治和历史又是另外一回事。喜欢的作品可以夸上天,花钱支持,但是要歪曲历史,那么对不起,分分钟骂你个狗血淋头。
而就在陈可欣思考国仇家恨等历史遗留这个问题的时候,晨宇缓缓开口了:“可欣你这个说法,就好像你根本不是这个年代的人似的。我们现在就是九十年代啊,为啥要把我们所在的时代称为那个时代,你所谓的现在又是指的什么时候?难道是未来吗?”
在晨宇看来,陈可欣的策略也太具有远瞻性了,
晨宇一直都是把陈可欣的一路这么顺风顺水的策略视为运气和智慧结合的原因,直到327国债事件,他才开始怀疑了陈可欣。就算再怎么厉害,这么如同过山车般的反转也能猜得到,未免也太厉害了一点了。尤其是陈可欣让他千万不要去证券交易所守着,好像就是害怕他晨宇会因为中途失利而改变策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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