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夫人谬赞了,我的手艺就是马马虎虎,哪能跟陆家的厨师比呢。”虽说秦苏的到来令她不安,但她知道的很多事都是出自陆东深之口,这让夏昼心生感动。
秦苏微笑不语。
一时间夏昼也不知道说什么,就这样,她在反复猜测秦苏的心思里用完了餐,而秦苏见夏昼吃完了,她也就不吃了,拿过餐巾纸优雅地擦了擦嘴角。这一刻夏昼才恍悟,秦苏是知道她饿了,所以在耐心地等着她吃完,看得出秦苏吃得并不多,只是怕她不自在所以一直奉陪。这着实是极大的素养,想想陆东深平日来的家教和礼节,可谓是自小耳濡目染。
她收拾好了碗筷,又煮了壶滇红,静候茶水翻滚时,她深吸一口气,对秦苏说,“陆夫人,您有话就直说吧。”
秦苏并不意外她的干脆,笑道,“你早就猜到我会来找你。”
“是。”夏昼是个痛快人,“您是不希望我嫁给东深。”
秦苏看着她,目光温和,“如果你不是夏昼,我很希望东深能娶你这样的女孩子为妻。”
夏昼洗茶杯的手微微一滞,然后继续清洗,夹出清洗后的一只擦拭干净后放到秦苏面前,没说话。秦苏轻叹,“你救过老陆的命,是陆家的救命恩人,知百草擅厨艺,为人洒脱又干脆,我跟你陆伯伯一样对你喜欢得不得了,都恨不得东深能多出你这样的一个妹妹来。所以,我们情愿你是陆家的女儿也不情愿你是陆家的儿媳妇。你这么聪明,既然能料到我会找你,就应该想到原因了。”“我能闻到大家都能闻得到的气味,也能闻到大家闻不到的气味,我能利用气味救人,也能使用气味杀人。这世上最纯粹的是爱情,最自私的也是爱情,所以您欣赏我同时也忌惮我。如果东深娶了我,感情一路顺坦倒也相安无事,一旦情变,我会是东深最危险的敌人。”夏昼通透,将秦苏心中的担忧如数倒出。
人人都想留她在身边,作为朋友也好作为亲人也罢,有了她便有了护身的武器,但人人又都忌惮她,因为她的本事让对方有了太多的不确定性。能做朋友能做亲人,唯独做不了情侣。作为一个母亲,谁都不想自己的儿子会爱上一个天芳师,天芳师是救星同时也是隐患,能有本事为了心爱的人付出一切,也有本事付出一切来毁了心爱的人,而且是无声无息。
这就是她的宿命,也是她没像饶尊倒出口的原因。这个原因不论是饶尊还是陆东深都不会想到,因为他们还没有为人父母,因为他们谁都认定了自己一爱就会爱上一生。
可秦苏说得对,这世上亘古不变的是亲情,变化最大的是爱情。秦苏轻叹一口气,“我没有门第之见,东深是陆家长子,也是陆门长子,联姻自然是条捷径,但东深早些年利用陈瑜来达到悔婚的目的,我就知道联姻这条路在东深身上行不通,所以我就想着,他日后能找个心爱的姑娘结婚也就行了。生在这样的家庭,东深不论联不联姻都注定要一路披荆斩棘,就像他爸爸一样,联姻了又如何?每天还是活在你争我斗尔虞我诈的境遇里,没放松过一分,没安生过一秒,这就是陆门儿郎要接受的现实。每个人都厌恶这种生活,但每个人又不得不去过想这种生活。做儿女的要为保全长辈们的利益阴斗阳斗,做父母的要为延续儿女们的权势拼尽一切。所以夏小姐,我是东深的妈妈,我能接受他去娶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但唯独不能接受你进陆家。”“他从没对哪个女孩子用心过,唯独对你。从沧陵到北京,他对你的事处处上心。他疼你爱你已经超过了疼爱他本身,他为了你一次次舍身犯险,得罪执法部门得罪市政得罪陆门,在你身上,他能搭进去他的一切原则。”秦苏深深叹息,“这很危险。夏小姐,他可以爱一个姑娘,但不能这么不顾一切着魔似的爱一个姑娘,而且还是天芳师,因为你不光能影响他的情绪还能控制他的其他,只要你想,你能帮他,也能毁他。”
第287章 宿命
其实冥冥之中夏昼是知道的,当老天赋予了你一样东西,那么势必就会拿走一样东西。例如,给了她异于常人的灵敏嗅觉,让她对事业成功的获取不费吹灰之力,但同时也给了她在爱情里的危机和动荡。这世上人心最难测,所以外人会在利益上相信她,却无法在情感上托付所有。秦苏临离开前,看着庭院里那株参天的古银杏树,轻声感叹,“等到金秋时节它是最美的,东深亲自给你选了这块地方,何尝不是为了弥补他心里的遗憾?就算他不说我也知道,他最爱山水自然,商场之事人性争斗他厌恶至极,可又能怎样呢?从出生在陆门的那一刻,宿命就已经注定了。”
人活一世,能做到随性而为的能有几人?又或者真如陶渊明似的甩袖尘埃采菊避世,恐怕在当今社会更是少之又少。
利益固然包裹着贪欲、渴望和痴迷,但有时候何尝不是一种责任义务下的妥协?
秦苏走后,夏昼在老银杏树下的茶椅上坐了很久,久到都忘了时间,不知道在等什么,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那一壶滇红煮过再煮,最后成了深褐色的茶汤。
直到天色向晚。
直到有一片银杏叶子忽而从树上掉落,飘在茶碗的茶水之上。夏昼的目光缩动了一下,徒手拿了叶子。
尚绿的银杏叶就挣脱了枝脉的束缚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就像是秦苏口中的宿命。
夏昼顺着叶子的脉络一点点将其撕开,指尖沾了汁液,是银杏略微苦涩的气味。
银杏树在金秋变美之前注定要度过一段尴尬的日子,就是结出白果然后掉落。
人人都知白果的药效,却又忌惮白果肉的气味,忍着强烈的不适和担忧采集白果,将其剥离、晒干,最后才实现了它的药用价值。
那些果肉腐化成泥,先一步铺护了根脉,然后才是大片的金叶飘落,成了黄金铺路的壮观。人们在金黄间肆意微笑,却不知真正供他们踩踏的是当初被他们遗弃的果肉。
夏昼一摊手,风过,碎叶飞走。
她这才注意到夕阳即将甫落,大片红霞铺满了天际,层层叠叠甚是好看。
刚起身,就听有隐隐的车轮碾路的声音,由远及近。
没等反应过来,庭院的大门已经开了,车子滑入了庭院,都没等停到固定的停车位就刹了车,紧跟着车门开,陆东深长腿一伸从里面下来。
夏昼坐在银杏树下没动,任由他一身风尘仆仆地朝这边过来,在瞧见她的身影后,他眸底眉间的焦急才有所纾缓。
他一看就是从正式场合出来的,尚热的天,西装衬衫都没来得及换。 她看着陆东深,直到他上前,她还是没动,仰着头,眼前大片的光被他高大的身影遮挡个严实。风起时,有极淡的酒气从他的衣衫散出来,应该是在应酬场合里沾染上的酒气,他并没喝酒。他弯身下来,一手搭在茶桌上,一手搭在椅背上,将她圈在其中。明明是那么焦急的男人在这一刻有了克制,他低语,“在做什么?”
“在看一片叶子。”夏昼回得也是自然和没头没脑,下一句却有了明确的主题,“还没到秋天呢就掉了,多像一场被人硬生生打断的爱情,很可惜。”
这话刚出,陆东深眼里就沉了一下,好不容易压下的担忧又隐隐浮现。他压着气息压着情绪,嗓音更低了,“你想说什么?”夏昼看着他的眼睛,深邃如海,每每这么注视都像是有股强大的力量能将她吸入无边无际的宇宙浩瀚,平时她最爱他的这双眼,冷静时迷人,深情时迷人,微笑时迷人,
狂野时迷人,这么一个迷人的男人,就是她所深爱的陆东深。
她也在他眼睛里看见了自己。
那么小小的一只嵌入他眼底深处,与他的强大是最合适的对比。她还尚记得她在酒醉时跟他说过的话,我在你眼里能看见我自己啊,真是奇怪。
他浅笑着说,是啊,真是奇怪。
男女之间的爱情就是这么奇怪,就那么爱上了,然后,就那么迷恋上了。后来他搂着她说,你在我眼里能看见我心里的你。
夏昼起身,轻轻搂住他的腰。陆东深所有的克制和小心翼翼在这刻终究瓦解,他化被动为主动,将她搂入怀里,环着她腰的手臂用了力,贴着她脊背的手臂也用了力,大手控着她的脑袋紧紧压在他的颈窝。
夏昼觉得他恨不得将她揉进体内,惯来持稳有度又自信满满的男人,此时此刻,他的担忧、恐慌和无措都跟着这一抱的力量从他的细胞、骨骼甚至是呼吸迸发出来。
似涛似浪,将她密密匝匝地席卷。
她的耳畔是他的心跳声,急促有力,她的脸颊贴着他领口处的肌肤,炽热滚烫。
陆东深开口了,嗓音比刚刚还要低沉,似磐石压着她的心脏,可细细听来,他是在节制、在控制声音里的微颤。“或者你可以先听我说。”
他没放开她,依旧用力地搂着她,“我知道我妈来找了你,囡囡,不管你听了什么话都不能当真,听过了也就听过了。”
说到这,他微微拉开她,双手控着她的肩膀,微微弯身下来,与她的目光平视,“不准多想,不准离开我,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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