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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很久了 (车明乐)


  李贺臣由衷地“啧啧”两声,又说:“怪不得你爸妈非要你娶她,就像这种的,搁我爸妈面前他们也喜欢。”
  应许曲起手指撑在额头上,恹恹说道:“不过是个想嫁入豪门的花瓶,这门婚事我不会同意。”
  “真的?”
  “真的。”
  他嘴上说着笃定的话,脑中却不由地回味起几个小时前,侧脸上贴来的那一枚温热柔软的触感。
  真是邪了门儿了,想那个干嘛?应许忍不住拧紧眉头。
  得到他的答复,李贺臣的神色刹时变得无比期待。
  “既然你不喜欢……”
  李贺臣犹豫了一下,跃跃欲试地表示道:“那我能追求她吗?”
  “滚!”


第30章 有个人爱你很久
  孟姝耳先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放在脚边,然后才能腾出手开门。
  然后, 她和阳光一起进入到静谧无声的室内, 静止如画的屋子顿时有了声色。
  应许盘腿窝在阳台海蓝色的布沙发上晒暖,闻声朝门口的方向偏了偏脸。
  他现在越来越喜欢来楼下呆着, 每天睡醒后,都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把自己关在卧室一关就是一整天了, 不知道怎么突然转性。
  孟姝耳解下围巾挂起来, 拎着购物袋过去跟他说:“给你买了几件衣服,试一下吧。”
  上午她把车开去4S店做保养,回家的时候刚好就路过她和应许一起去过的商场, 又刚好随身带着那张购物卡, 便进去进行了一番扫荡。
  天冷需得加衣,但应许似乎没有这个意识。
  他的衣物是连孟姝耳都感到惊叹的多,又件件都是名牌, 可他平日在家穿的永远都是那几件。
  不过他这样也对, 毕竟不需要出门,在自己家里, 穿着舒服最重要。
  和应许一起生活的日子,说长不算长,说短那也不短了, 这是她第一次给他买衣服。
  他日常穿的一件衬衫便可刷爆她这张卡的额度, 孟姝耳不爱名牌,这对她来说是没必要的,所以她去了价格亲民的优衣库, 也因为现在对应许来说,身上的衣物只要简单舒适便也够了。
  当她依次把纸袋中的毛衣、连帽衫、羊羔绒的棉外套拿出来的时候,应许有些犹豫。
  不是他嫌这衣服不上档次,主要孟姝耳是他这二十几年来,除了他妈外第一个给他买衣服的女人。
  他妈妈这样做无可厚非,可这孟姝耳是什么人?
  说她是保姆,她却更像这个家的女主人。
  说她是女主人,她又更与他没有丝毫的男女关系。
  在他的家里,她给他做饭洗衣、料理家务,还经常带他出门,并且每次出门还要用上那个防儿童丢失的亲自手环……
  他不爽那个手环很久了,但是如果不戴,孟姝耳就不管他,那么可能真会撞南墙,就一直敢怒不敢言。
  现在她从外面回来,又买了一大袋子的衣服给他,这是什么?竟还有棉袜。
  看看她所做的这些,她想干什么?
  把自己当他妈了吗?
  应许一直没说话。
  孟姝耳还在自顾自地说着:“我看你的衣服都是L码的,就照着这个码买了,你穿上看看合不合身。”
  她在一旁坐下,先把一件毛衣递了过去。
  应许顿了顿才接过,只问:“什么颜色的?”
  “浅灰。”
  那还行。
  这会儿他身上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可以直接把毛衣套上去。
  应许艰难地抬了抬手臂,衣服套到身上,身体瞬间被柔软的踏实感包裹住。
  普普通通的款式,也不是什么花哨的颜色,他愿意接受。
  只是,好像有点紧……
  “这件小了,改天我拿去换了,你脱下来吧,再试试别的。”孟姝耳说。
  应许再一次艰难地抬起手臂,单手拽了下脖子后的衣领,两臂向上举了下,把这毛衣像个套子一样地揪下来。
  一番动作有点大,做完这些后,他迟钝地落下双手,忍不住蹙紧了眉心。
  孟姝耳发现他的异样,“你胳膊怎么了?”
  “没怎么。”应许嘴硬地说。
  没有得到想听的答案,孟姝耳直接倾身过去,捋开他的袖子观察。
  她一点也不避讳地抓着他的胳膊,手心贴上他的皮肤,把他翻来覆去地打量。
  应许不满地把手往回抽了抽,孟姝耳没见到什么特殊情况,也就放开了他。
  “你到底怎么了?”
  “说了没怎么。”
  孟姝耳看了他一会儿。
  他应该是不太会说谎,说着违心的话时,表情有点僵。
  孟姝耳再次拽过他的胳膊。
  应许防不胜防,又一点力气也使不上来,被她这样控制着,郁闷得不行。
  他两条上肢从今天早上起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肌肉酸胀僵硬,骨头又像是软绵绵的,连一本书都拿不起来了。
  他上学的时候在学校经常打篮球,也遇到过这样的状况,这种事对年轻男人来说太普遍了,通常都是运动过度使肌肉拉伤,一般过几天就会好起来。
  至于原因,显而易见,就是昨天在商场里托举了孟姝耳三四十分钟,留下后遗症了。
  作为一个男人,这种事说出来多少不太有面子,所以他不想给孟姝耳知道。
  他低估了孟姝耳的聪明才智,她端详未果,伸指头在他胳膊上戳了戳,硬硬邦邦,就跟石头似的。
  很快她就明白了。
  孟姝耳轻笑了一下,“肌肉拉伤了啊。”
  应许绷着脸扭开脖子。
  到底还是暴露了……
  *
  接下来就去了医院。
  孟姝耳是个很谨慎的人,给应许挂号拍片做一系列检查,再亲口听到医生说不会有事,她才放下心。
  这一通折腾下来,现在已是一点多了。
  待会儿到家就来不及准备午饭了,回去的路上,孟姝耳开车绕到大学路,在一间小饭馆打包了两份卤肉饭带回来,中午就这么凑活凑活吧。
  她没要店家给的一次性餐具,去厨房取了两双筷子,递给应许一双,打开饭盒推到他面前。
  她埋头开始吃自己的。
  上海很多美食都隐藏在不起眼的小街小巷中,大学路的这一家台湾卤肉饭开了很多年了,她大一的时候就喜欢吃,后来和季疏林在一起了,也经常带着他一起吃。
  大学毕业后她就回了温州,现在来上海又住得远了,就许久没再吃过了。
  尝到了熟悉的味道,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和季疏林在一起的时候。
  她还想起,不久前一个老同学告诉她的消息——今年冬天,季疏林的工作就要调动回上海了。
  孟姝耳跑了会儿神,便良久没留意到身旁的应许,到这会儿他一口饭都还没动。
  孟姝耳停下筷子,问他:“你怎么不吃?”
  “有勺子没?”应许说。
  “哦哦,我忘了。”
  想起他不好用筷子,孟姝耳忙又去了厨房,拿出来个勺子给他。
  应许接过,低声说了声谢。
  他握上勺子拌了下米饭,舀了一勺往嘴边送。
  孟姝耳捂紧嘴巴憋住笑,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因为应许的手,就像得了帕金森一样抖个没完,勺子里的饭还没送到嘴里,先给抖掉了一大半,真是深得食堂打饭阿姨的精髓。
  孟姝耳忍笑忍得难受,让应许有所察觉了,放下勺子问她:“很好笑?”
  孟姝耳忙摇摇头,想起他看不见,只好又说:“不好笑。”
  但每一个字都彰显着她忍俊不禁的笑意。
  应许非常没面子,然后有点想一雪前耻的意思,身形定了一下,重新握起勺子。
  孟姝耳看着他的样子,一会儿想起食堂的打饭阿姨,一会儿又想起她那个刚学会自己吃饭的小外甥。
  简直一模一样。
  而且他还很严肃,非要和勺子决一死战似的。
  可是这一回,抖得更厉害了。
  孟姝耳把嘴巴捂得更紧,马上就要憋不住了。
  终于,应许放弃了,低咒了一句脏话,撒手丢开了那支可恶的勺子,满脸郁闷。
  这下孟姝耳彻底忍不了了,趴在桌子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应许脸色更加阴沉,语气凉飕飕的:“孟姝耳。”
  孟姝耳明白到自己过分了,马上收起笑意。
  “我不是故意要笑你的。”她努力装得认真地说,“看你这样我很不好受,其实我很心疼的。”
  应许无法见到此时她说这些话的表情,只听声音,那是像模像样的真诚,能够将人打动。
  原来她真的是很在意他的,她对他的好,已经远超了人和人之间的正常关系。
  彼此都没有说话的现在,她是不是正在看着他?
  想什么呢?
  不是他自恋,他并不是一直都眼瞎,所以明白自己外形长得很不错,从小到大就没缺过女性缘,尤其在这两年。一般像孟姝耳这些年轻女孩的小心思,只需给他看到一个眼神,他就心知肚明了。
  但是现在看不到了,想知道什么只能靠猜。
  应许将指关节蹭了蹭鼻尖,这会儿是一丁点的火气都没了,心中被一种怪怪的情愫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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