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故事真假,是否有夸张,无人在意。
反正大半个上海滩都晓得了,有事没事绕着沈音之走。从前有句‘宁可得罪阎王爷,不要冒犯沈先生’,如今再来‘宁可冒犯沈先生,绝不沾边沈音之’,完美衔接。
沈音之就此成为上海滩的头等恶霸, 娇纵又任性,来去横着走。
有俗话说, 常人难以治恶霸。
但更恶的恶霸可以。
正当沈音之横行上海无敌手之时。
巧了,沈晶晶回来了。
你问沈晶晶是谁?
啧啧,没见识。
传闻当年沈先生七岁离家,从东北逃来上海活命。
十二岁受人引荐加入上海清帮,拜当时的头目为大哥。再到二十二岁成为帮派二把手,这之间多年,点点滴滴离不开他舅舅的功劳。
而沈晶晶,就是舅舅的独女。
沈家正统的表小姐,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前任女恶霸。
惹是生非的能力一流,她嫉妒心极重,常年以沈先生的青梅竹马、未婚妻身份自居。直到十八岁生日那年,醉了酒,当众问他:“表哥,你什么时候娶我?”
当时沈先生只是笑了笑。
“为什么不说话?”
她再问,他仍是笑:“我为什么要娶你?”
她不可思议:“你不喜欢我??”
“有什么可喜欢?”他非常温和、富有幽默感地回答:“除了投胎好,你从头到脚还有哪里好?”
沈晶晶不死心:“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那天沈琛随口答:“省心的。”
表小姐从此远去,痛定思痛,为爱割发。
忽然抛开高贵大小姐的做派,她穿上布衣长裙,做女学生。高高举起棋子加入新式运动之中,自个儿从上海运动去南京。三年一个轮回,自认为独立自主的形象改造完成,雄赳赳气昂昂地回来,结果迎面撞上一个沈音之。
所谓娇纵,胡闹,不省心!
分明比她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两个新旧女子的会面不太好,尤为不好。
小傻子别的记不牢,这个记得超清楚:
当初她们在大饭店里初遇,表小姐尾随她进入洗手间,大冬天,劈头盖脸泼一把冷水。准准泼在胸前腿根,完事儿用法语说个对不起。
用日语说对不起,再用英语,最后才用中文,假惺惺道:“你应该听不懂外国话吧?对不起,我绝对不是故意。不过,反正买衣服都是花我表哥的钱,你千万别在意,我让表哥再买几件赔你就是了。”
哼。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实际上女子报仇才是与众不同。
昨天报,今天报,轮回转世继续报。
看谁报得过谁。
*
偏要小鸡肚肠的沈音之,拱在门边虎视眈眈。
不远处两人站着说话,中间有段难以跨越的距离。
以她所在的位置,没办法听到他们的对话内容,光瞅见表小姐上下两片嘴巴动呀动。面上一幅泫然若泣的表情,说着说着,还伸手想去扯沈先生的袖子。
沈音之:!!大胆妖孽你走开!
她正要往外蹿,来一出从天而降的英雄救美。
不过沈琛在外人面前,忠实贯彻他多年来伟大的深度洁癖。不但精准避开偷袭,而且面色寡淡转身就走,其洁身自好的程度,当为天下直男中的楷模。
“看什么。”
眨眼间他来到面前,很大的一个。
沈音之嫌他的存在太挡视线,又要借他藏身。
便双手抓他胳膊,抬起来,自个儿贼兮兮往外探头探脑,看到沈晶晶原地跺脚的样子,别提有多高兴。
沈琛往回瞥一眼,挺自觉地交代:“亲戚,上次你接的那个电话。”
她哼哼:“坏女人。”
“嗯?”
“天黑了还要跑到别人家去,都是坏女人。”
眼尖瞧见沈晶晶走远,沈音之丢下一句‘我要去洗手间’。活像一条鱼似的,从沈琛的手底下灵活无比地钻了出去,三两下消失在走廊里。
去洗手间当然是借口,临时编的。
没想到沈晶晶当真拐进女洗手间,而后半天没出来。
在干什么呢?
她走进去,咚咚咚,从这头敲到那头。
“有人。”
“有人了。”
“这有人。”
前头皆是客客气气,唯独最后来一声:“敲什么敲?门关着没眼睛看么?!滚开别烦我!”
好凶哦。
沈音之缩缩脖子,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眼珠转一大圈,脑瓜里无数鬼点子闪过。
比如塞脏拖把进去横扫前世仇敌;
又或者找张椅子来,踩上去。再把活生生的脑袋挂到门顶上,翻白眼、吐舌头,保准吓人。
说来主意都不错。奈何自个儿身上的裙子太贵太漂亮,十分影响操作。思来想去,最后决定以牙还牙好了。
沈音之猫手猫脚走到洗手台前,聚精会神凝望着镜子,良久嘴里蹦出一句:“漂亮。”
“今天真的漂亮。”
沉浸于自己的美貌,同时打开水龙头。
她双手合拢,接一大捧冰冷刺骨的水。直到后头门板传来动静的刹那,迅速转身,泼!
“啊!”
一声惨叫,自然不够。
小傻子眼都不眨地继续接水,继续泼。
冷水毕竟无眼。
它们从沈音之的时候出来,在空中划过一条艺术的弧线,哗啦啦全洒在沈晶晶那儿。
别说衣服了,劈头盖脸她浑身都湿透。
眼睛糊得睁不开,伸手再一抹,黑漆漆的眼线晕染成团,加之五彩斑斓的眼影腮红与口红,一张脸秒变调色盘。连睫毛都粘成一撮一撮的苍蝇腿,滴滴答答流下灰黑色的水。
水又顺着脖子往下滑,沈晶晶冻得打了个哆嗦,顿时五官扭曲狰狞,如同被踩瘪的气球。
“神经病,想死啊?!!”
啊,本来只想泼衣服来着。
不小心泼太多了耶,小傻子一脸无辜,怪腔怪调丢下一个‘sorry啦’,拍拍屁股立马闪人。
“谁要你的sorry?你算什么东西!”
沈晶晶胡乱抹去水,视线模模糊糊,不见人,只见一片烟紫色的裙摆,从外头一晃而过。
“谁让你走了?!回来!”
她歇斯底里,“没长眼的东西!回来!”
“有本事别再让我碰到,不然你就死定了!”
*
原来表小姐气急了,是这个样子啊。@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好玩。
沈音之得意扬扬地往回跑,一溜烟儿钻进包厢,脸上笑容大大的。
一看就是顽皮去了。
沈琛:“做什么坏事,用得着十五分钟?”
“没有做坏事,我做的都是好事。”
双眼睁得圆滚滚,她低声、严肃地强调:“天大的好事,是你教我的。”
“我教的?”
沈琛表示自己完全不记得。
“是啊,好的坏的都是你教的,要是我变坏了,那肯定是你的责任。”
小傻子坐到边上,双手揪起毯子,麻利把自己裹起来。完全没有之前那股‘我不冷,你们都冷我不冷’的气势。
而且‘责任’两个字运用正确,可喜可贺。
沈琛看着她,大约看的时间有点儿久,沈音之自然而然地以为,他也冷。
便善良扯出一片角角,慎重盖在他的腿上,语重心长:“女孩子才要漂亮,男人不用。你冷的话,应该多穿秋裤,不能我抢毯子,我会感冒生病的。”
瞧这话说的。
“但我就是个爱漂亮的男人,不喜欢穿秋裤。”
沈琛慢悠悠道:“没有毯子我也会感冒生病,怎么办?”
沈音之不以为然:“那你给自己买毯子。”
“不。”他缓缓摇头,“我只喜欢盖你的毯子。至于生不生病,就看你肯不肯分一半毯子给我。”
“……”
男人,不可理喻。
眼下到底分毯子,或是不分毯子。涉及到别人生病,还是自己生病,应该何去何从?
沈音之从未碰到如此复杂的问题,正儿八经沉思着,瞧瞧毯子,再瞧瞧似笑非笑的沈某人。
只得老成长长叹出一口气,说:“那只能买个全世界最大的毯子,你一半我一半,两个人都盖住。这样你不会生病,我也不会生病。”
摊手:“皆大欢喜,行了吧?”
一脸‘你别再无理取闹,我好难‘的表情,弄得沈琛意味不明笑了声。悠悠咬出一个‘行’字,总算结束这场突如其来的求生欲大考验。
“哄男人可真累呀。”
沈音之松下一口气,随手拿起邀请函,背面的拍卖品正正反反看好几遍。然后凑过来,用手指头东画个圈,西画个圈。
“我喜欢这个,这个这个。”
“还有这个这个这个都喜欢。”
沈琛分心扫两眼,发现名单上的大半东西,都在她的喜欢范围之内。
好在这场拍卖会排面并不大,说到底就是一场做给外人看的慈善,里头诸多商业考量。拍卖品种类多,看着稀奇,但远远不至于上升到全球珍稀的程度。
撑死小贵而已。
沈老板没什么所谓,任由小孩伸手拿牌,玩儿似的到处漫天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