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起身,同王英点了点头,又安静地退了出去。
惠姨极满意任勤勤行事得体,完全不用教就做得妥妥当当,送她出去的时候又多叮嘱了几句。
“过一会儿吊唁的客人就要来了。接下来几天,园子里都会有些人多事杂。你什么都不用管,照顾好你妈就是。”
这也是王英急着把女儿叫回来的主要原因。
沈含章一走,偌大个宜园,只有肚子里没出世的儿子和任勤勤是自己的亲人。女儿更是自己唯一能信任的人。
接下来的丧葬,也是沈家集团权力交接的开始。
王英因为儿子而必然要卷入其中。虽然摊到她头上的事不会太多,可有个聪明能干的女儿在身边,凡事总有个商量和依靠。
任勤勤却说:“惠姨,沈老先生对我这么好,我没什么可报答他的。他走了,我想帮点忙,也算送他一程。”
惠姨心想沈老看人的眼睛果真毒,这孩子小小年纪,做人真是周到体贴,让人没法不喜欢。
“你要是不介意,就去后厨帮帮林姐吧。”惠姨担心沈家的亲友难应付,便不让任勤勤去做需要和人打交道的活儿。
任勤勤本来也不想去应酬客人,对惠姨的安排再满意不过。她回屋换上了沈家员工统一的白衣,去了大屋后厨。
腿子也察觉到今日气氛不同,不傻玩了,老实在一旁蹲着。直到见到救命恩人来了,小狗这才摇着尾巴跑过来撒欢。
“今天不能闹。”任勤勤严肃地说,“你要乖一点,我给你开个牛肉罐头。”
腿子的伤已好了个八成,只是被兽医剃光了毛,一身肥肉再无遮挡。不过它天生黑白毛,倒是同沈家此刻的情形很相衬。
它拿脑袋拱了拱任勤勤的手,继续乖乖地蹲门口。
*
乌金已开始西沉,第一批上门吊唁的客人就快来了。
沈含章这样级别的人物逝世,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追悼会和葬礼将是上流社会的一场年度社交盛会。不仅沈家亲友,各界名流雄豪都会赶来,云集一堂。
到葬礼结束前,宜园的人流量都会相当大。流水席和点心会有承包商定时送过来,可自家也要做一些准备着。
林姐已把厨房里的烤箱全部用上,第一批点心就快出炉了。食物的甜香弥漫整个大厨房,闻着令人心情轻松了些。
任勤勤年纪不大,做事倒是相当利索。
她把袖子一卷,随着师傅的指挥敲蛋和面,料理机用起来也很上手。切葱的时候,一手雪亮的菜刀,唰唰唰地不带停顿,切出来的葱花又细又均匀。
“你这一看就是练过的。”林姐赞叹。
任勤勤腼腆道:“我爸以前值班不方便回家,我都自己做饭。”
穷人家的孩子果真早当家。林姐好一番感叹。
沈家有白事,左右邻家都有所表示,派了些佣人过来帮忙。
下厨里人多口杂,任勤勤在一旁听了一耳朵沈家的八卦,这才对沈家的现状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
沈家祖上籍贯山东,有一位老太爷清末随船下了南洋。因聪明能干被船主看上,招做了女婿,从此在异乡扎了根。
沈家最初只有一艘小破船,经过祖孙五代的经营,在沈含章父辈时,曾做到了一方船王。而后受经济危机打击,规模缩小,可依旧是称霸一方的海运世家。
等沈含章接手家业后,全球海运行业已现颓败之势。沈家开始涉足房地产和服装业等好几个产业,集团公司在沈含章手中日渐壮大。
沈含章的母亲就是C城人,早年自大陆远嫁到沈家,去世后落叶归根,葬回了家乡。
沈含章受母亲影响,对内地的故土情十分深厚,不仅把生意做了回来,还在内地娶妻生子。
蒋家也是海归党,生意不如沈家大,但是祖上清贵,族中多学者文人,所以颇有些孤傲之气。
沈家巨贾一方,可沈蒋当年联姻,都说蒋宜是下嫁呢。
沈含章爱妻子,无奈妻子不爱他。
沈家有一颗亲中的红心,蒋家却很亲美。两口子志不同道不合,日子过得磕磕巴巴。蒋宜女士生下沈铎后不久就同沈含章离了婚,转头带着长女嫁了个美国房地产大亨。
沈铎的抚养权归父亲,幼时在宜园长大,中学时被送去英国念书,一年到头同母姐见不了两面。
难怪那位二郎神给外甥剃头眼都不带眨一下。难怪蒋女士对儿子那么不假辞色。
感情呀,都是相处出来的。
哪怕是亲生母子,生分久了也会成对头冤家。
*
暮色四合,天空呈现瑰丽的蔷薇色。
云梦湖的水气越过树林,在宜园的庭院中弥漫,似一群无家可归的幽灵。
白灯笼挂了起来,照得大屋更加惨白凄凉。
沈含章已移到了冰棺里,被白菊簇拥着,遗容十分安详。灵堂里哀乐萦绕,如泣如诉。
蒋宜站在一旁,手里握着一串白玉念珠,看着沈家姐弟给父亲磕头。
“小铎。”惠姨走过去,轻轻提醒了一声,“人来了。”
宜园的保安正将大门打开,一溜排漆黑的豪车鱼贯而入,车尾的气流卷起落叶。
第一批来吊唁的客人到了。
沈铎自父亲灵前站了起来,扣上西服纽扣。
纯黑的西装和衬衫,牙白领带,男人本就高挑的身躯被修饰得愈发利落如削。面孔冷峻,眼底泛着红。也许是因为流过泪,可看着又像杀气腾腾的血光。
“小铎,你要稳住。”蒋宜忍不住说。
“我知道。”
沈铎淡淡应了一声,带着两名下属迎了出去。
第14章
夜幕中的宜园像是一朵洁白的莲花,在佛的注视下静静绽放。
沈铎亲自去南明山的千年古刹请来了高僧,为亡父做法事。僧人低沉模糊的念经声随着哀乐飘出了灵堂,成为了园中一道隐隐约约的背景音。
任勤勤忍不住从后厨的侧门往前院望。
沈家今夜来的人并不多,都是沈家在本地的亲友来打头阵的。明后两天到出殡时,才是高峰。搭好的白事棚暂且用不上,流水席直接摆在了大屋的餐厅里。
客人们都自豪车上下来,衣冠楚楚,言行十分安静。
偶尔有重要的客人抵达,沈铎便会亲自出来迎接。他的一身黑西装几乎融在夜色里,苍白的面孔反而更加醒目。
任勤勤有一种野生动物般的直觉,她觉得今晚气氛不大对劲。
家中有丧事,自然不会喜气洋洋的。可沈家不像是在克制着悲伤,倒像是在努力压抑着躁动。
在客人们的交头接耳和眉来眼去之中,透着一种风雨欲来的架势。
车上下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微微颤颤地拄着拐杖,风吹即扑。
沈铎快步迎过去,将老人搀扶住。
老人不知说了什么,沈铎躬身把耳朵凑过去,毕恭毕敬地听着。
能让沈铎这么老实的人,身份想必不一般。
“那是沈家的大老爷。”
说话的是林姐的儿子,暂且就叫他小林吧。小林比任勤勤大两岁,在沈家的公司里做司机,负责接送高管,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听八卦。
小林唇上才蓄了点稀疏的胡须,有心在漂亮女孩面前显摆,于是在任勤勤鼓励的目光下解说了起来。
“这大老爷是沈老的大伯父,可惜一连生了四个女儿,没儿子,家业就给沈老先生的父亲继承了。沈老的父亲生了三男一女,沈老行二,最能干,就继承了家业。”
说完,又指着两个中年男人说:“那是沈老的大哥和三弟,两个刺头。”
沈老先生仪表堂堂,他兄弟却是像雨水不够而长歪了的瓜。大伯矮而胖,小叔高且瘦,两人站一块儿,就像一对“没头脑”和“不高兴”。
相由心生,任勤勤本能地不喜欢这两人。
小林又指向另外一处:“那里是蒋家人,秃头的那个老头儿就是蒋家大舅。这舅舅不帮外甥,倒和沈家叔伯联手拆台。”
“啊?”任勤勤惊讶,“这是图啥?”
外甥是自己的血亲,沈家人是妹妹的前婆家,亲疏一目了然呀。
“和生意有关。”小林压低声音,“集团下的分公司蒋家也有点股份。公司里有些老人和沈老意见不合,对公司的发展有不同的看法。沈老一走,小沈先生要是压不住,怕是要闹起来。”
任勤勤乍舌,心想这舅舅欺负外甥的传统,还真是家风渊源,一脉相传。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小林又得意道,“小沈先生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小铎哥他可是有个绰号,叫‘沈狂人’呢。他发起狂来,八匹马拉不住还被他倒拽着跑!”
小林还想再多拽两句,眼角看到林姐朝这边走来,急忙闭嘴溜了。
任勤勤隔着半个院子遥望过去,沈铎正扶着老爷子进屋,沈家叔伯和舅舅紧跟前后。有一种年轻的新头狼被一群老狼环伺的既视感。
空气中那被强压着的躁动,越发清晰起来。
*
“我这老骨头还苟延残喘着,你爸正当壮年却先走了。我们沈家何其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