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炮灰大翻身 (月儿在林间)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月儿在林间
- 入库:04.11
吴小七是吴有成的“老来子”。周玉兰怀着吴小七七个多月的时候,脚下滑了一跤,早产了。
吴小七从小身子就弱,前几天落水,受凉是小事,重要的还是受到了惊吓。
这几天夜里,吴小七睡到半夜就会发噩梦。周玉兰和吴有成轮流把吴小七抱在怀里,吴小七才能睡个踏实觉。这么一来,周玉兰夫妻俩这些天还真没少受累。
“玉兰姨,那你怎么不带小七来我家玩呀?几天没见,我也怪想他的。”林苏苏笑着说。
“小七从小身子骨不大好,我怕他出来吹了风晒了太阳,转头又发烧了。”周玉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玉兰姨,您平时应该让小七多出来走走,我妈说了,小孩子,多晒太阳能补钙呢!小孩子缺钙,个子就长得慢。”林苏苏知道周玉兰是紧张吴小七的身体,趁机劝说了一句。
照林苏苏看来,吴小七身体弱,很大的原因是周玉兰夫妻俩“惯”出来的。
吴小七是早产儿,周玉兰生吴小七的时候伤了身子,大夫说她以后很难再怀孕。
每次吴小七有点伤风感冒的,周玉兰夫妻俩就如临大敌,非要让吴小七在床上躺个三五天的,才准他下地。
这次吴小七发烧,退烧后吴小七吵着要找苏苏姐,周玉兰一直拘着吴小七在家睡觉。小孩子活泼好动,整天被硬按在床上躺着养病,胃口好的了才怪。
“小乔说的晒太阳还能补这个……盖?”周玉兰惊奇地瞪大了眼睛。
“玉兰姨,不是盖,是钙。钙是身体里面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有了钙,骨头才会长得结实。”林苏苏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以自己理解的那一套来告诉周玉兰。
“哟~!还是小乔妹子懂的多。怪不得我家小七一直不长个,原来是太阳晒少了呀!那好,我以后也让小七多晒太阳,多补补这个……钙!”周玉兰一直比较相信苏小乔,林苏苏拿苏小乔出来说事,周玉兰很快就接受了林苏苏的这套说辞。
见周玉兰听的进劝,林苏苏抿着嘴笑。
周玉兰想起几天前吴小七落水的惊险,再一次向林苏苏道谢:“苏苏啊~!多亏你救了小七,要不然,我们一家还不知道会怎样。”
“玉兰姨,咱们之间用不着客气。小七这么可爱,不管是谁看见了,都不会不管的。”林苏苏不好意思地摆着手,说。
林苏苏还真不习惯周玉兰说着说着就道谢的风格。对林苏苏来说,吴小七就像她的亲弟弟一样,能改变前世吴小七被淹死的命运,林苏苏特别高兴。
“苏苏你不用谦虚,要不是你,小七肯定没命了。深潭那个地方,一般人都不敢下。苏苏你的这份大恩大德,我和你有成叔。都记着呢!”说到这里,周玉兰愣了愣,问道:“苏苏,我以前没见你游过水呢!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我可告诉你啊~!别以为自己会水,就经常往水边跑,特别是深潭那边,你以后可不能去了。”
林苏苏猛点头,不敢搭话。
林苏苏觉得,自己还真不是个会聊天的人,提什么小七呀?林苏苏那几下狗刨式的游泳技术,还真不是从水里捞人的料子。难道林苏苏还能告诉周玉兰,她是靠着空间才能救了小七?
早知道,她就不说小七了,说小敏不好吗?林苏苏有些懊恼。
“对了,玉兰姨,小敏她这几天不在村里吗?我好多天没看到她了。”林苏苏赶紧转移话题。
“小敏去县城了。她二姨前几天捎信回村,让我妈去县城帮她几天。哦,对了,小敏她二姨说,从上个月开始,县城允许个人摆摊,月季她在自家门口摆了个卖云吞的摊子,生意不错。可惜一时没找到帮忙的人,一个人忙不过来。小敏吵着也要去县城,就让她跟着我妈去了。”周玉兰有些尴尬地说。
周玉兰不好意思对林苏苏说,吴小敏去县城周月季家,不是自己要去,而是被吴有成赶着去的。
吴小七大难不死,吴有成琢磨了一晚上,就想好了整治周爱国的招。
吴有成不想吴小敏留在村里,坏了他的布置。毕竟,吴小敏在家的话,会有同村的孩子来找吴小敏玩,吴小七“生还”的消息,就会瞒不住。
吴有成也怕周爱国冲吴小敏下手,毕竟,周玉兰那几天要忙着照顾吴小七,肯定没时间盯着吴小敏。万一周爱国发起疯来,伤害了吴小敏,吴有成可没地方买后悔药去。
因此,吴有成干脆趁着岳母去县城的机会,把吴小敏也带上了。
“月季姨摆小吃摊子了呀?”林苏苏听周玉兰这么说,想起了前世的一段记忆。
前世,周月季的这个小吃摊,给吴有成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这个年月,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有着极大的差别。周月季虽然嫁了个吃商品粮的丈夫,自己的户口却一直在农村,没能跟着进城。
周月季的户口不在城里,每个月就没有粮票发。按理说,周月季每年都要回大荒村参加劳动,有了工分才能分粮。
可惜,周月季一直以自己嫁了个城里人为荣,又怎么可能回大荒村参加劳动?
周月季没有工分,秋收的时候就不能分粮。
周月季只好拿钱在大队里买粮吃。
周月季买粮,又不想出高价,就求吴有成帮忙,价钱按照村里工分不够需要买粮的贫困户的价格走。
周月季是周玉兰的亲二姐,又是周青松的亲孙女。有周青松出面,吴有成也只能帮这个忙。
第214章 提点
一开始,吴有成帮这个忙,是因为周月季说,她婆家在想办法,过一两年就能把周月季的户口迁到城里。
周月季一年的口粮大约五百斤谷子,一两年的时间,最多不过是千把斤谷子。又不是白拿的,看在周青松的份上,吴有成也不得不把这件事给办了。
结果,十多年过去了,周月季一直没能解决户口问题。相反,因为周月季的户口在农村,她的两个孩子生下来后,上不了城市户口,只能跟着周月季落在了大荒村。
没有城市户口,周月季娘儿三个就没有粮票发,要是一直买高价粮吃,周月季家男人每个月赚的那点钱,还不够一家四口填饱肚子的。
因此,周月季每年秋收后,都要回大荒村来买粮。
其实,照周月季这样的情况,只要周月季愿意按照村民们交余粮的价格来买粮,村民们肯定没意见。毕竟,这些年风调雨顺的,每年大队里收的粮食可不少,交完公粮后分完口粮后,剩下的粮食,肯定要拉到粮管所去卖余粮。
卖余粮的价格,是国家定的,比市面上的价格要低很多。各村分完口粮后,一致会把余粮卖给粮管所,不但稳妥,每年卖余粮多的大队,还能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村民们年底分红,大部分就是卖余粮的钱。
市面上卖的粮食,大多都是各家各户从嘴里省出来,拿出来换点钱花的。这个时候,政策还不明朗,做小买卖的人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不好,就被当成典型给抓了,卖粮食的时候,要的钱肯定贵。
可偏偏周月季这人喜欢占便宜。
其实照周月季自己的想法,最好每年吴有成能替她做假,记上工分,分粮的时候不用自己花一个子儿。
周月季第一年“买粮”的时候,因为吴有成让会计收了周月季的钱,周月季在心里记恨了大半年。
后来,周月季见吴有成确实不会白白分粮给她,才算是消停了下来。
村里分粮,一向是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年到头攒下的工分来分。有些人家,家里孩子多,壮劳力少,按照工分分到手的粮食,就会不够一家人一年的嚼用。
为了照顾这部分“贫困户”,分粮的时候,这些人家可以按照比卖余粮还要低三成的价格,买粮吃。这种价格的粮食,叫做“平价粮”。
照理说,周月季好手好脚的,没参加劳动,不应该享受“买平价粮”的资格。
可周月季认为,她户口在大荒村,“平价粮”就该有她的份!
以前周月季买的粮不多,占村里的便宜也不算多。村里人看在周月季婆家是“城里人”的份上,对周月季高看一眼,再加上周青松和吴有成对大荒村的掌控力不小,村里对周月季买“平价粮”有意见的,最多暗中嘀咕几句,也没人会跳出来做“恶人”。
周月季的小吃摊子开张后,需要大量的粮食。周月季又是个会算计的,根本舍不得花多点钱去市面上买粮。
这样一来,周月季在村里买的“平价粮”,一年比一年多。
吴有成碍于亲戚的情分,没有加周月季的价,可乡亲们的眼光是雪亮的。
凭什么大家牺牲自己的利益,把粮食便宜卖给你周月季,让周月季拿去赚钱啊?
林苏苏记得,前世是时候,吴有成带着村民们跟着周月季夫妻俩“养虫致富”,最后被周月季夫妻俩骗的血本无归。
周月季夫妇拍拍屁股溜走后,吴有成成了乡亲们的出气筒。乡亲们心疼被周月季骗走的钱,恨上了吴有成,就到镇上把吴有成给举报了。
工作组下来查,查出了周月季这么多年没在村里劳动,却享受了买“平价粮”的福利,认定吴有成利用手里的权利为亲戚谋私利,吴有成的大队长就被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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