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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今天炒CP了吗 完结+番外 (边陲纯爱)


  所以宋胭回到家,脱下高跟鞋,调转鞋跟,正对着宋时的腿干就是一记敲!
  宋时没反应过来,硬生生挨了这一下,抱着腿疼的直跳脚。
  宋胭扔了高跟鞋,飞快跑上楼。
  “你可别想了!小姑娘可不能让你糟蹋!”
  “你说你怎么不找个比你大十岁的女人呢?非要盯着人家?”
  “人家都还没成年呢!你犯法的你知道吗?”
  *
  第二天早上宋胭起床,走到餐桌旁,就看见宋时黑着脸瞪她。
  宋胭咽了咽口水。
  “不是吧?你真喜欢?”
  宋时没好气的“嗯”了一声。
  宋胭小心翼翼地拉开椅子坐下,“你表白了吗?”
  “我他妈的要是表白了,还用得着你?”
  “老子就指望着你当我的僚机呢!结果你三言两语的就叛变了!”
  “回来还那样说,要不是你是我亲生妹子,我都想拿把刀把你宰了!”
  宋胭听他这么说,也挺不好意思的。
  “哥,那个,我昨天确实吧,过激了一些。对于你老牛吃嫩草这个行为呢,我今后也就不说什么了。爱情嘛,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东西。”
  宋胭尴尬地打着哈哈。
  昨天晚上她回房间之后就后悔了——喜欢就喜欢呗,喜欢总是不犯法的。
  就算宋时——
  算了,暂且不想那件事儿。
  但是她又拉不下脸来跑去跟宋时道歉。
  “你还疼吗哥?”
  宋时冷哼一声。
  宋胭昨天没用多大的劲儿,再加上她昨天穿着粗跟鞋,受力面积越大,压强越小,宋时也就疼了那么一会儿,今早上就没什么感觉了。
  不过看着宋胭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他倒是挺受用。
  “哥,我觉得吧,你先把这事藏一藏,小姑娘都还没成年,还要学习呢。你就先温水煮青蛙,等她上了大学,我们再表白,你看呢?”
  宋时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
  宋胭吃完早饭,看她哥脸色正常了,松了口气准备去换衣服。
  她今天还要拍戏的。
  谁知她刚把碗放放进厨房,经过餐桌时,宋时一伸腿,踢了宋胭一下!
  宋胭一个踉跄,旁边的保姆及时扶住她,才没酿成惨案。
  卧槽!
  她还说宋时怎么这么能忍,结果在这儿等着她呢!
  宋胭到了片场,换好衣服。
  林挽在这部剧的服装造型方面花了心思,这在女二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因为女主前期的设定是暴发户,所以穿衣风格都在向貂皮大金链子靠拢。
  这时候大家闺秀的女二就要当好这个正面衬托的角色了。
  但是后期女主的品味会直线飙升,所以只有校园时期女二才会明显的比女主好看。
  只是女二大部分时间都穿校服,所以只能在发型首饰上下功夫。
  化妆师把宋胭的卷发别至耳后,发上别了一枚发卡,下方坠下缕缕流苏,随着宋胭的动作微微晃荡,流光溢彩。额前的碎发自然地垂下来,耳骨上戴了枚耳饰。
  耳饰很夸张,是巴洛克风格,叶子状的水晶顺着耳骨延伸,直至耳廓。
  因为配饰华丽,所以妆容清淡不少,只是眼里戴了琥珀色的美瞳看着有些微微的异域感。
  宋胭整理好衣服,准备候场。


第二十三章 我割舍不下你
  傅祗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凑在她的耳边,轻轻说:“今天很好看。”
  宋胭脸一红,语气却不好:“只有今天好看?”
  “你在我心中每天都好看。”傅祗眯着眼睛笑,“只是今天格外好看。”
  哪个女人不喜欢听甜言蜜语。
  再加上傅祗昨天千里迢迢送的粥,所以宋胭更是受用。
  她的好心情,导致了今天的拍摄过程一直很顺利。
  林挽一大早就到了片场,看到宋胭一条过,笑的合不拢嘴。
  “胭胭,不错呀。”林挽拍着宋胭的肩膀。
  “状态好而已。”宋胭压下心里的得意,自谦道。
  “状态好就是牛逼啊,你要是天天这个状态,整个戏的质量都能上一大截儿啊。”
  林挽又换着花样夸了宋胭几句,看到刚刚出了戏的温欢,又拉着她的手开始彩虹屁。
  宋胭:“……”
  得,她就不该认为林挽是在真的夸她!
  *
  宋胭在剧组呆到深夜,估摸着宋时应该睡了,就想着自己和暖暖出去随便吃点什么算了。
  她是岚城本地人,岚城哪条巷子里藏着什么好吃的她门清儿。
  结果刚准备走,拍完夜戏的温欢就过来抱着宋胭的手臂说:“胭胭胭胭,我快要饿死了。你是岚城本地人吧?走走走,我请你吃饭,你带我找家好吃的犒劳一下我的胃。”
  宋胭自然不能真的让她请客。
  反正多一张嘴也不是大事,宋胭点点头,刚准备答应。
  林挽却走过来,“我可都听到了。”
  她戏谑一笑。
  “胭胭,我想着,我这一剧组的工作人员天天这么累,今天还又熬到这么晚,刚说一会儿去聚餐。”
  “结果就听到你俩说话了。胭胭,这样吧,你做主,给我们定一家的位置,今晚我请客!”
  路过的工作人员听了这话,个个高兴的手舞足蹈,奔走相告去了。
  “唉,傅祗,你也是岚城本地人吧?”林挽又看向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傅祗,招招手。
  “我们商量着去聚餐,你过来帮宋胭参考参考。”
  傅祗凑过来,说:“我记得城北有家家常菜馆,味道不错,二十四小时营业。”
  “是‘独味’吗?”宋胭问了一声。
  独味不怎么出名,地理位置又在相对偏僻的城北,宋胭在岚城土生土长了十几个年头,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家餐馆。
  后来宋胭高中毕业,同学们在独味聚餐,宋胭才知道原来岚城还有这么一家餐馆。
  那天傅祗也去了。
  傅家家大业大,排着队给他敬酒巴结的人不少,宋胭站在人群外围,看着傅祗一杯一杯地喝。
  他酒量似乎不错,喝了那么多脸上也不见醉意。
  后来人群散去,傅祗一个人坐在包厢上位。
  头顶巴洛克式的繁复水晶吊灯的光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
  宋胭觉得,傅祗那一刻,是有些孤独的。
  像座孤岛。
  少年那时皱着张还尚青涩的脸,声音低哑。
  他说,宋胭,过来。
  宋胭乖乖过去。
  傅祗把全身的重量压在宋胭身上,说,胭胭,我们回家。
  “我们”。
  多么美好的词汇。
  宋胭求之不得,扶着傅祗送他回家。
  路上,傅祗趴在宋胭肩头,热气吹拂在她耳廓。
  “我这么年熬过来,好像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
  “要不,我们给彼此一个机会?”
  “宋胭,你是第一个让我……”
  后面的话,宋胭不知道。
  傅祗头一歪,睡过去了。
  宋胭那时候少女心泛滥成灾,心想按照逻辑,她绝对是那个傅祗特别想要的人。
  可后来,没过几个月,傅祗搂着别的女孩,说他要订婚。
  宋胭的一腔热血被蒸腾干涸,那一刻,她好像觉得,记忆里那个坐在巴洛克吊灯下的少年,那个说着宋胭我们回家吧的少年,突然被纷杂的世事腐蚀,四分五裂。
  代替他坐在吊灯下的,是茫然无措的宋胭。
  其实我才是一座孤岛。
  *
  到了独味,刚坐下没多久,服务员就按照套餐上了菜。
  宋胭不敢吃多少,动了几下筷子就借口上厕所溜出了包厢。
  宋胭记得独味有个阳台,找了一圈儿,果然在包厢尽头发现了。
  宋胭靠在栏杆上,思绪放空。
  直到身侧传来热力,宋胭才反应过来。
  是傅祗。
  他穿着休闲装,样子懒散。
  但是他的眼睛、那双很漂亮的眼睛,却很认真地看着宋胭。
  “宋胭,我们谈谈?”
  宋胭看到,傅祗的眼瞳里,是自己的倒影。
  只是她一个人的倒影。
  于是她说。
  “好。”
  岚城是座不夜城。
  斑斓的人造灯光无处不有,闪烁着、张扬着,把即使偏僻的城东也照的亮如白昼。
  奇异的是,无论多么高级的灯管,都无法刺破黑夜的幕布。
  所谓“亮如白昼”,仅仅是囿于昏暗液体的包围圈里,城市的苟活。
  傅祗靠在栏杆上,望着黑漆漆的、郁结在岚城上方的夜空。
  黑绒布上,嵌着零落的几颗星子。光亮微弱,几不可察。
  今晚没有月亮。
  似乎有星星的夜晚,月亮总是缺席。
  “人们念旧的时候,总是喜欢从初遇讲起。”
  傅祗摩挲着拇指。
  “可是我们好像没有初遇。”
  “也应该是有的。不过那埋藏在深深的记忆里,追寻不及。”
  “打我记事起,宋胭,你一直是我身边特别的存在。”
  “在旁的女孩儿们钟意漂亮衣裙的时候,你在摸索骑马摔跤的技巧;旁的女孩儿们讨论心上人的时候,你在埋首书本,为葛朗台打抱不平;旁的女孩儿研究争夺家产的时候,你忙不迭的,进了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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