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阿爸做事的工地,恰好是他投资的水坝。他就是要逼到她走投无路,山穷水尽,她才会乖乖投奔他,把他当做恩人,视为救世主。
她陪了他半年,一直很乖,他也对她有求必应。他至今仍相信,当年若非警察和傅家人的蛊惑,阿娟一定不会背叛他。他知道她胆子很小,平日连杀鱼也不敢看,更不要说杀人了。
所以逃亡时,他也计划带上她一起走。只是他错估了少女的叛逆,也小看了她的胆量。
十年了,也还是没变。
同一时间,后山的竹屋里,宋瑾瑜听见了雨打芭蕉叶的声音。
原来,今夜有雨。
门外艰难的洒进了一点月光,在地上留下白斑,她伸手抚过去,月光打在泛白的无名指骨节上。
她突然觉得,上面空荡荡的,似乎缺了点什么。
她想起那日他在会所里唱的歌,调子不自觉就涌入脑海。
星的光点点洒于午夜 人人开开心心说说故事
偏偏今宵所想讲不太易迟疑地望你想说又复迟疑
秋风将涌起的某夜 遗留她的窗边有个故事
孤单单的小伙子不顾寂寞徘徊树下直至天际露月儿
冬风吹走几多个月夜 为何窗边的她欠缺注视
刻于窗扉小子写的爱慕字完全没用像个飘散梦儿
今宵的小伙子倾吐憾事 谁人痴痴的要再听故事
偏偏痴心小子只知道上集祈求下集是个可爱梦儿
祈求下集是个可爱梦儿。
大门被踹开,他淋了雨,半个肩头都湿了,黑发黑目,手里握着枪。
一如故事的开场。
魏邵天大步迈进来,将她拽出了屋子,原本守在外头的民兵也都不见了踪迹。
后山,树影幽幽,明月皎皎。雨林深处,黑森森的枪口正对准她的眉心。
宋瑾瑜知道,今晚,只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他不杀她,就是他死。
一声枪响,惊动了整个林子里的栖鸟。
“沿着这片林子一直往西走,就是公河,渡口有一个叫阿乐的广东佬,他会带你坐船去老挝。”
魏邵天飞快的解开绑在她身上的麻绳,将枪塞到她的手中,“拿着这把枪,走。”
她从枪鸣声中惊醒,“那你怎么办?”
“我的事情和你无关。”
宋瑾瑜拉住他的衣袖,不肯松手,“我们一起走。”
“别他妈废话了,就当是我上辈子欠你的!”
他用力的推开她,发麻的几近失去知觉的脚踝崴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她踉跄倒地,黑色的手-枪也顺势滑落。
宋瑾瑜满身狼狈的爬起来,声音依旧不卑不亢,“我和他的恩怨,也与你无关。”
魏邵天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你要不是我的女人,我才懒得管你!”
这是他生平头一回打女人,月光在他漆黑的眸中晃动。他狠狠的盯着她,仿佛要用目光将她千刀万剐。
只有她读懂了,这是他拿命换来的温柔。
“你跟魏秉义的仇,迟点再算。无论如何,先保住命再说。”
魏邵天重新捡起枪,用力掰开她握拳的五指,扣在她手中,然后头也不回的就往城寨走。
他无需给自己对她的爱再添佐证,因为造物主都看在眼中。
他只需要证明自己,用凡尘肉-体,给世间一个交代。
这黑夜太长了,他看不清远处的灯,也看不清脚下的路。仿佛在神造天地之初,世界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直到有一天,神说:要有光。
然后,他听到了此生最动听的话。
“我回家等你……只要你活着回来,我们就结婚吧。”
第33章
公河边,停着一艘铁皮货船,船上打着灯,早已等候多时。
阿乐看着人影渐行渐近,是一个女人,身上的衬衣褶皱脏乱,她目光茫然,朝着灯的方向走着。
阿乐跳下船,“阿添没有和你一起来?”
宋瑾瑜摇头。
阿乐望了眼她身后的黑色雨林,心下了然。
“上船吧。”
到了约定好的时间,无论他来不来,都得开船,否则谁都走不了。
在巴色时,魏邵天没有交代plan B。阿乐很清楚,他要走的这条路,没有什么plan B。
宋瑾瑜有片刻的疑滞,但还是没有回头的上了船。阿乐和船上的本地船员打了个手势,回到舵舱发船。
逆流,船身移动的很缓慢,宋瑾瑜抱膝坐在铁皮舱的一角,愣愣的问:“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阿乐打了一把舵,船开上了河道,有了速度,他才答:“受人尊敬的人,不代表就是好人。像我们这种胼手胝足讨生活的,也不一定都是坏人。好和坏,有时候界限很模糊。”
世事如此,很难不被一叶障目,她见过深渊,所以才更明白善恶的界限。
从前她相信眼见,而今她相信直觉。
“我离开城寨五年,如果不是为了帮他,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走这条水路。”
阿乐望着前方黑暗静谧的河道,哑声道:“那时候,是阿添用自己的命换了我的命。没有他,我不可能有今天的生活。”
湿热的河风吹来,原本就黏腻湿漉的头发成绺贴在脸上,颈上。她的心就像这艘船,不知归处。
他闯进她的人生,就如同闯进她办公室那日一般,未经允许,姿态肆意。她估到开始,估不到结局。
那时他就问过她,如果我现在就在炼狱里,你愿不愿意伸出手?
后来,他又对她说,认识我,就是你最大的麻烦。
谁是谁的麻烦,谁又是谁的救赎?
宋瑾瑜握着冰冷的枪,报膝大哭。阿乐也不打搅她,只给她留了一张毛毯。
来时曾并肩同行,归途只剩她一人。
天光破晓,货船抵达巴色,晨曦的光照着她满脸的倦容,阿乐知道她整夜都不曾合眼,于是道:“到我家里换身衣服再走吧。”
归途只会更漫长,宋瑾瑜点了点头,艰难的站起来,下船搭车。
车子开到市区的一栋白色的洋房前,辛万满脸担忧的站在门口,阿乐下了车,吻了吻她的脸颊,“没事了。”
宋瑾瑜跟着他们进到屋里,辛万拿了干净的毛巾和换洗衣物给她,就去到厨房准备早餐。
浴室里,宋瑾瑜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狼狈,憔悴,甚至还有一些丑陋。
有的人衣冠楚楚,但心很脏,有的人满身污秽,心里却很干净。
她把自己身上的衬衣脱下来,打开水龙头,用肥皂把上面的污渍一点点的洗干净,水是冷的,眼泪混杂进去,也无法改变它的温度。
洗完澡出来,宋瑾瑜穿着辛万的衣服,是长到脚踝的束裙,手里攥着那件洗净的衬衣。
阿乐看见了,没有说什么,只让她过来吃些东西。
辛万准备了很丰盛的西式早餐,牛奶咖啡,火腿吐司,还有新鲜的时令水果。
知道气氛不对,辛万给他们倒好咖啡,就去到二楼打点孩子们起床。
宋瑾瑜在阿乐对面坐下,胃里早已饿得反酸,还是端起咖啡尝了一口,没有加奶也没有加糖,东南亚本地产的咖啡豆,有特别的风味。
她不想辜负辛万的好意,机械的拿起吐司塞进嘴里,嚼着,咽下。
“你同他很要好?”
“在城寨的时候,每日见的都是那些人,不要好也不行。”
宋瑾瑜放下吐司,安静的等着他说下去。阿乐知道她想问什么,于是说:“阿添那时候好靓仔,白白净净,不知多少女仔追着他。刚到城寨的时候,每次他都在河边坐一整天,好像有心事,也不同人讲话,过足两年才好些。那时他不会高棉话,只会讲广东话,普通话也不太好,但英文说得很流利,所以契爷每次都让他去跟泰国人谈生意。”
宋瑾瑜细细听着,试图用只言片语,在心里描摹他十年前的样子。
“起初他都独来独往,蛮自闭的,语言也不通,也就偶尔会搭理我。你看他的模样,就不像是城寨里的人。我记得他说过,他有条女在美国,那时他成天抱着本圣经,一直说,等把白-粉戒了就回去找她。他在城寨里待了四五年,后来我有问过他为什么不回去。他说,回去也迟了。”
宋瑾瑜问:“他在美国生活过?”
“好像是念书。他是有家的人,只是不能回,我没问为什么,他也没说过。”
宋瑾瑜垂下头,盘子里的食物她只吃了几口,再提不起胃口。
“他在城寨……都做些什么?”
阿乐反问了一句,“在湄公河,守着水路,还能做什么?”
宋瑾瑜垂下眸子,没再做声。
外头的天光已经大亮,阿乐饮了口咖啡,许久才道:“拆弹,他以前在美国学过这个。契爷不在的时候,他就和当地的村民去排雷,上丁这一片,方圆十几里,几乎已经没有未爆弹了。他只失手过一次,差点没了一条腿。”
宋瑾瑜从盘子里抬起头,确认过阿乐眼神中的真挚后,嗓子微微发涩,“你知不知道……他本名叫什么?”
阿乐摇头,“最开始是契爷叫他阿添,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多添的,所以叫阿添。城寨里的人也都这么喊他,都习惯了。后来他被收做义子,才按字辈取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