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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帝知道 完结+番外 (枼青衫)


  直到他意识到,讨女人欢心,和她欢心是两码事。
  魏邵天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用空出的那只手牵着她上电梯,“其实我暂时没有打算要退休,账面上的钱还够花一阵,买几间铺面都不是问题。”
  他在安城的名气,足以让所有女人逮住机会狠宰他一顿,扫荡名品柜,不出血也要出口气。
  “谁知道你明天会不会破产?现在经济情况不景气,金融危机随时都有可能降临。”
  魏邵天好笑,“难为你这样多虑。”
  宋瑾瑜仍是一本正经,“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离开安城,要去哪里生活?”
  她其实是在问他,想没想过要金盆洗手。
  魏邵天说:“暖和的地方就行。”
  香港,洛杉矶,上丁,安城。他习惯生活在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冬季温和,一年四季阳光充足。
  “比如呢?”
  魏邵天随口说了一个地名,“卡萨布兰卡。”
  天大地大,他偏偏选了这个地方。她有些诧异,“北非?”
  “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就发生在那里。”
  她问:“什么电影?”
  《Casablanca》,译名是《北非谍影》,背景是二战。讲的是一个男人选择成全他心爱的女人和另一个男人远走的故事。
  电梯到站,魏邵天只道:“很老的片子,已经不记得了。”


第42章
  三层的男装明显要冷清一些,出了电梯,宋瑾瑜便直线朝一间风格简约的店铺走去,魏邵天目光疑惑,只听她说:“今年这么冷,你只穿单衣加外套怎么够。”
  听了她的话,魏邵天走到整排衣架前,随手拿了件黑色的长大衣。
  宋瑾瑜的表情没什么异样,语气却似乎对他的选择不甚满意。
  “你总是穿黑色,能不能换一换?”
  他只好又指了一件深灰的大衣,然后征求她的意见。
  “穿上试试。”
  魏邵天脱了身上的外套,她伸手接过,也没去试衣间,就站在镜子前试了试。码数小,他肩宽,穿起来很窄,店员换了大码来才正合身。
  魏邵天看了眼镜子,转头问:“行不行?”
  她笑的很温柔,“好看。”
  这个瞬间,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男人需要女人。
  一趟下来,收货颇丰。两人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走出商场,和其他购物完回家的夫妻没什么分别。
  魏邵天把车里的暖气打开,然后独自在外头吸烟,无意中看见大理石地砖上的铭刻,原来这间百货公司是港商投资。
  回到车里时,已足够暖和,他将外套脱了挂在椅背上。车子才开出去百米,电话就响了,震动声从外套口袋里传来。他空出一只手伸到椅背后,半天也没摸到口袋,宋瑾瑜见状,便帮他掏口袋,递上电话。
  刚接通,谢常和的吼声就从听筒传来。
  “你答应堂会结束就放人,我现在都还没接到电话报平安!阿天,江湖道义,说话要算数!”
  “堂会月月都要开,我几时讲过是哪一年哪个月?”
  “你这样行事,小心栽跟头!”
  “放心,你两个仔有人会好吃好喝供着,顶多耽误几节课业。”
  一个电话刚挂,接着就有新线接入。这次是唐儒绅打来的。
  唐儒绅这种老狐狸,怎样都不会蚀底,安城飞香港不过半个钟,他人多半已到长洲。西堤道有人接头,魏邵天报了一串地址,便将手机电池抠出来,一拆为二扔在仪表盘前。
  车里突然很静,宋瑾瑜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更不好再问,只能看见他脸很黑,眉很沉。
  前头遇上个红灯,他踩了一脚急刹,她始料未及,身体因为惯性向前倾,险些撞上挡风玻璃。
  魏邵天仿佛没有看见,等红灯的时间里,他撑着下巴,瞥了她一眼,“这耳环晃得我心烦。”
  这对耳坠是他们下午一起挑的。宋瑾瑜听见了,也没说什么,把耳坠摘了放进包里。
  直到红灯跳转,车子汇入车流,魏邵天才纾了一口气,问:“晚上想吃什么?”
  她勉力微笑,“西餐。”
  他点头,“那就要吃最贵的。”
  车子开进一座庄园,在草场停下。车停稳,魏邵天没有立即下车,从她的包里翻出那对耳坠,又重新帮她戴上。
  耳坠镶着水晶的流苏在灯下晃动,在她裸露的脖子上打出点点溢彩,他低声说了句,“很漂亮。”
  就算是他的道歉。
  “谢谢。”
  她当然不会计较,她从不是计较的女人。
  他收回目光,拔掉车钥匙,“下车吧。”
  餐馆做的是法餐,主厨是鬼佬,后院就是酒庄,取名北岸香榭,倒是有花不少心思,只可惜兴安江北岸和塞纳河北岸到底是有差距。
  落座前,有侍者来取外套,再递上酒单和menu。法餐也不外乎这几样,鹅肝,洋葱汤,红酒焗蜗牛。新式法餐花样多些,以海鲜为主,主菜通常是龙虾和海蟹,圣诞前夜,特别餐点还有火鸡。
  从前菜到头盘,再到主菜,他们不约而同选择了海鲜类,自然不能配红酒,这样的日子,更适合开一瓶香槟。
  侍者推来香槟和冰桶,拧开铁丝环,用餐布捂住瓶口。“嘭”声响起,迎合其他客人或盛装或笑靥,仿佛当真是在过节。
  她知道,他带她来吃全城最贵的法餐,是有话要说。于是她干脆一杯接一杯,将香槟喝到见底,告诉他自己做好了准备。
  从头盘到主菜,酝酿也有多时,他却只是问:“你明天不用去上班?”
  “我那小作坊,一天不开工也不影响社会秩序。”
  有些事情,她想明白了。在登上湄公河的渡船时,便想明白了。甚至他所谓的难言之隐,她也早有觉悟。
  四位数的波士顿龙虾摆在白瓷盘的正中,上面浇着浅黄色的酱汁,侍者来换上新的银制餐具。宋瑾瑜已没有食用的欲望,手里的刀叉拿起又放下,最后深吸一口气,“你没有话要同我说?”
  别桌都是来过节的,只有他们是来交牌的。
  魏邵天饮一口起泡酒,含在口中转了几圈,才咽下去。
  “我最大的秘密,就是我不姓魏。”
  香槟的缘故,她的脸色微红,时间越临近午夜,乐声越是轻快,沉浸在节日氛围中的人们并没有留意到这一桌正在上演怎样的故事。
  他从耶诞的乐声中望过来,“我出生在港岛,和傅桓知同姓。”
  也许他早该同她坦白,寻一个更好的时机。只是乐章恰好奏到这一篇,似乎是不得不坦白。
  魏邵天若无其事道:“97年的事情,我想你已经知道了。不知你看的是哪一篇报道?成报,明报,还是大公报?”随后又自嘲,“应该都没写几句好话。”
  她的确是在那份陈年旧报上读到他的名字的。傅栖迟,这个名字饱含诗意,和他的人很不同。即便是现在,她也实在很难将面前坐着的人和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
  二十几岁时傅栖迟梳个背头,每次见报都戴着墨镜扮酷,像个摇滚明星。如今的魏邵天,没有油头长发,只有干净的下巴,和一尘不染的皮鞋。
  “我阿爸年轻时风流,娶了三房姨太,很不幸,我阿妈是第三房。前几位傅太都是狠角色,傅家没有她的容身之地,当然也不会有我的。那时的港媒,都希望傅家出一个花花公子,好有写不完的故事可编。可惜没人愿意演这个角色,我觉得或许自己演技还不错,演着演着也就成了真。”
  港媒笔下的傅栖迟,除去酷爱跑车和美女,更是个劣迹斑斑的瘾君子。97年因为一桩招妓事件,不仅令整个傅家蒙羞,也令得其在美国的女友自杀身亡。后傅云山登报将其逐出家门,至此销声匿迹。十年来,也再没有一家报社报道过关于傅栖迟的消息。
  背景里的乐队仍在奏欢曲,她微醺的看着他,“你的演技还不够好,否则不会有人急着要将你赶出傅家。”
  “狗急也会跳墙,何况是人。”
  故事说到这,反倒索然无味。魏邵天挽起袖子,开始剥龙虾,“也许我根本就是这种人。”
  占满整个盘子的龙虾剥出肉来,其实也不过几克,与他从前的挥霍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那时他的所作所为,在别人眼里或许只是年少轻狂,却是他对命运的反抗。他始终不肯同自己的身份和解,宁可反叛也不愿顺从。他一辈子也做不来所谓的上等人。
  无论缘故,他的确做错了事。这十年,是上帝给他的惩戒,他认下。
  他何尝不曾反省过,正如居约的故事那样。
  ——天使将我放在他的翅膀上,要带我进入福音书中的天国,去见“创世主”;我在大地的上空飞翔,越飞越高,听见从大地上飘来悠长而悲哀的声音,仿佛山间溪流单调的吟唱响彻寂静的群峰。那是人类的声音:是夹杂着求告声的哀号,间以赞美声的呻-吟,那是绝望的祈祷、与赞美一起从垂死的胸膛发出的叹息;这一切汇成一片洪亮的音响,一曲那样撕心裂肺的交响乐,使我心里充满了怜悯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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