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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 (青冥迦若)


  八零年代,买衣服很少有商店让人试穿的,宋晴天直接说了出来。
  女人犹豫着,宋晴天已经把她领到车厢里面,微型货车是带顶棚的,女人进去之后,换好衣服敲了敲车后门,宋晴天就把她扶了下来。
  女人的身材不错,穿上这套衣服之后,整个人都变了样子。
  从宋晴天准备好的镜子中看到自己的样子,女人很满意。
  女人去换回自己衣服的时候,宋晴天跟着后面悄悄说:“大姐,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再给你降价2块钱,48卖给你,我就当不赚钱,你帮我宣传宣传。”
  宋晴天批发的时候,衣服7块钱,裤子8块钱,这下两件问她要48,翻了一倍多。
  这样的价格宋晴天觉得都不高,去进货的眼光,舟车劳顿的辛苦,吃饭住宿花钱,本钱承担的风险,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但是宋晴天觉得开始第一单生意必须这样做,只要开好头,下面的就好卖了。
  两件54的衣服,少了6块钱48卖给她,女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妮子,你可别骗我?”
  “大姐,我骗你干啥,48,就你一个人是这个价钱,其他人来买,少50不卖,不信你可以在旁边看着。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不能告诉任何人,你48买的,不如我就一分钱不赚了。”
  有小便宜,谁不想占啊,女人心满意足的点头。
  宋晴天提前给女人2块钱,嘱咐她一会儿她给钱的时候,给50块钱让其他人看着。
  女人占了便宜,自然听从宋晴天的话,当着众人的面,给邓毓华付了50块钱。
  生意就是这样,一但开始买,观望的人就开始问起价钱来。
  宋晴天想了想说:“单买的话,衣服25,裤子27,一套50,不还价。”
  有人嫌贵,问问走了,有人不想买一套,就买了自己喜欢的衣服或者裤子。
  总之女人付钱走了以后,陆陆续续卖了十来件。
  宋晴天悄悄问:“毓华姐,我刚刚订的价格咋样?”
  邓毓华说:“太高了,我都没敢说话,我本来想着一件卖20就不错了。”
  宋晴天说:“毓华姐,我们这么辛苦,一点都不高。你就是在乡镇习惯了,在乡镇根本卖不起价格,我觉得你要想做好生意,还是到城里,起码也是县城,市里。”
  邓毓华沉默了片刻,没有说话,宋晴天知道,她还在等待她心中的那个男人,也没有多说什么,正好第一个买衣服的女人换上新衣服带着几个女人过来了。
  女人说:“你们这衣服真不错,我刚刚回去给我们院子里面的人看了,大家都觉得好看,都想来看看。”
  宋晴天非常高兴,这样熟客介绍生意,更容易卖啊。
  那个年代,更不不存在撞衫的尴尬,只要是流行的衣服,一瞬间大街小巷都穿着相同的衣服,人们也觉得没什么。
  女人领来的几个女人纷纷开始挑选合适自己的尺码,宋晴天一口咬定50块钱,一分钱都不少。
  这女人很配合的点头。
  两块钱的效果真不错,这个女人几分钟内就替宋晴天卖出了三套衣服,一件“幸子衫”。
  上午陆陆续续的卖了20多套和几件“幸子衫”,中午时候,邓毓华激动的不行。
  半天就卖了1000多块钱,比上次促销卖的更多,赚的也更多。
  这个年代的人通讯不发达,但是口头相传特别快。
  特别是女人们,买菜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起讨论个新奇的事情,上班的时候再在厂里面讨论一番,宋晴天卖的这新潮的衣服很快就传开了。
  下午时候,来买衣服的人就更多了,就连陶金山的老婆唐金枝都知道了有俩个女人在城里卖衣服,是电视剧上《血凝》中幸子穿的那种衣服,特别的新潮好看。
  陶金山生意做得好,唐金枝不缺钱,听到这个消息就急匆匆的赶到卖衣服的地方,一看是宋晴天,就赶紧打招呼。
  唐金枝笑着说:“晴天,你真有本事,县城这么大,你卖个衣服也能惊动半个城啊。”
  唐金枝这话没错,宋晴天摆摊的地方在城南,陶金山批发食品的店在北。
  金平县城不算大,城南城北距离不远,所以说确实惊动了半个城。
  新鲜事物对于当时的人们,有极具强烈诱惑力的作用。
  “唐嫂子,你也来了,我是帮我朋友买的,唐嫂子也想买一套吗?”
  “不买衣服我能跑这么远来,晴天,帮我挑一套。”
  宋晴天给唐金枝挑好,唐金枝就拿出50块钱塞给宋晴天。
  反正唐金枝也不缺钱,这会儿人多也没法少要钱,宋晴天想着事后了再给唐金枝一些回馈,就毫不犹豫的收下了钱。
  围观的人看到熟人买衣服都没有少钱,就没有人讲过价钱了。
  上午第一单生意的那个女人下午无事又带着几个人来看,正好也看到这一切,更是觉得宋晴天这个妮子是真心实意的对自己,也忙着给宋晴天招呼生意。
  晚上收工算了一下,邓毓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天卖了55套,“幸子衫”单独卖了7件。
  总计有3000块钱!
  这差不多本钱都要回来了。
  她真的后悔当时给宋晴天进货的钱太少了。


第200章 情归何处
  晚上回来,疲惫不堪的邓毓华躺在床上,她回想起这几年来的生活。
  为了找到他,自己不停的奔波,为了守着他出现,自己在这个偏远的乡镇为他守着。
  时间能冲淡一切,包括曾经情比金坚的情感。
  邓毓华自从做生意开始,有了事情忙碌,逐渐的想起他的日子也少了很多,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想起来他,也没有当初刚刚分离时候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了。
  “难道是我逐渐的在遗忘他?”
  邓毓华轻轻的问自己,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自己。
  她背离了家庭,她似乎也慢慢的淡忘了他。
  她还有什么?
  唯一的就是服装店的生意。
  邓毓华有了这天的经验,第二天就独自去了县城摆摊。
  有了第一天的群众基础,衣服销售的还是不错的,但是总体的销量,比昨天宋晴天在的时候少了一半。
  既便如此,总归比在三川镇销量也好了几倍。
  她心里清楚的很,从进货选款式到经营,都是宋晴天一手的帮助她,宋晴天去了趟广州,啥也没有做,只为她进了一大批衣服,她心里不由得觉得自己似乎亏欠宋晴天,必须要对她有所表示才能安心。
  又连续去了几天县城,她的衣服也卖的差不多了。
  连续体会到这种快速赚钱的感觉,邓毓华的心情异常的兴奋,她恍惚间似乎觉得这样的感觉才是人生的极致体验。
  可是要持续赚钱,就要是做流行时髦的衣服生意,就要去县城,市里,甚至省城,三川镇是难做下去,她此刻心里有些矛盾。
  是守在这里等着他的出现?
  还是离开这里,去城里开一家服装店?
  这个问题不停的在她脑海中萦绕的时候,邓毓华忽然想到,货也卖的差不多了,得问问宋晴天去广州批发衣服的事情,这次她决定要亲自去广州进货,毕竟是自己的生意,不能依靠宋晴天。
  邓毓华浑然不觉,自己的这个不经意的决定,已经把生意当成了人生第一位的事情,她心中的他似乎都没有这么重要了。
  来到宋晴天家里,宋西风刚刚从外面推销酒回来,就碰到了她。
  邓毓华问起宋晴天。
  宋西风说:“昨天晴天回学校了,毓华姐,你有啥事?”
  “我想去广州进货,想来问问晴天从哪里进的。”
  宋西风下意识的关心道:“你一个人去啊?那多不安全?”
  邓毓华笑道:“晴天去广州你也没有这样担心吧?我可是比她大了十来岁,有什么不安全的。”
  邓毓华当过三年兵,还有些身手,又为了找心上人在外奔波一年多时间,对于各种情况她应付自如,自然什么也不怕。
  宋西风哪里知道这些,只是想着宋晴天上次跟陆信一起,两个人有个照应肯定好很多,邓毓华可是只身前往就不由之主的担心多些。
  宋西风说:“那你等晴天放学回来,或者你去学校找她也行。”
  邓毓华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红包,“我本来早就想给晴天表示一些谢意,如果没有她帮忙,我这生意也做不到这么好,我心里是一万个觉得想感谢她,可是不知用什么方法,你代她先收下吧。”
  上次,邓毓华给宋晴天红包,宋晴天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宋西风也在场,这次邓毓华又这样,他是万万不肯收。
  “毓华姐,我要是替晴天收了,她知道了会骂死我的。”
  邓毓华是真心诚意的,经过这几次的事情,她总觉得自己亏欠宋晴天,不表示下心意,心里总是过不去的。
  “西风,你就帮我这一次。”
  宋西风执意不肯,邓毓华贴心的想给宋晴天一些补偿,就往宋西风手里塞,想着宋西风收下,宋晴天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江晓燕听到宋西风在外面说话,就伸着脑袋朝外面望去,恰好看到了邓毓华朝宋西风手里塞红包,顿时觉得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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