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
木莲生把星空旗下的高管也都邀请了一遍,毕竟都要认一下老板和老板娘,不能马虎,再加上合作的伙伴,盛景不怎么爱交际,合作的演员,导演,投资人不少呀,这随便一邀请就来了,再加上星空所有的明星。
他们工作团队的人,若不是木莲生稍微克制一点,能冲到三百去。
主人结婚,必定要大肆庆祝,不能随便敷衍了事的。
“我要当花童。”欢欢举手。
汪嘉怡,“欢儿,没这么大的花童,你说当伴郎还凑合。”
“阿爹可以把我封印了,让我回到三岁。”欢欢美滋滋,盛景想都不想就拒绝了,他自己的婚礼不需要这么大的一个电灯泡,说不定当花童还要抢戏。
欢欢,“……”
婚礼的事情有条不紊地进行,独孤青鸾也协同何初遇把水木集团潜藏的威胁解决到,龙渊早就安插到水木集团的势力比何初遇连根挖起,也算了结她一桩心愿。
独孤青鸾一边打电话和家具城的人沟通鸟巢别墅里的家居一边往外走,正好看到欢欢和潘森要出门,独孤青鸾简单交代一声挂了电话。
“欢欢,你们出门啊?”欢欢是一个典型的起床困难症,并不是那么自律的少年,九点一般都在床上窝着,特别是秋高气爽,最适合睡觉,他不到九点绝对不起来。
欢欢说,“我定了一套婚礼上要穿的礼物,那边打电话让我去拿。”
“你们一起?”独孤青鸾小心翼翼地问。
第1324章 物种起源
这段时间潘森并没有住在山上,或许是忌惮盛景的缘故,他和欢欢的事情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纯属看八卦,在同性结婚合法都十年的时代里,大家的接受度都很高,独孤青鸾是纯属看八卦的心思,这冷战好了?
“我们在同一家店里定的。”欢欢说,还露出一个坦诚的笑容来,独孤青鸾见他这么直接,反而不好打探,“那……早去早回,中午回来吃午餐吗?”
“不回了。”潘森说,“他说想吃鱼,我带他去。”
“啊,吃鱼啊。”独孤青鸾一副我懂得的表情看着潘森,“你们发展这么快?”
潘森,“?”
欢欢皱眉,“阿娘,你在说什么?”
独孤青鸾尴尬一笑,勉强挽尊,“去吧,去吧,早点回家。”
两人一走,紫金花和飘飘就凑过来,“他们一定有问题。”
“废话,就差同吃同住了,不是在冷战吗?欢欢也太没出息,这么快就冷战结束,至少也要冷战三四年吧。”
独孤青鸾无语,冷战三四年结婚都可以离了。
飘飘看向独孤青鸾,“你为什么不棒打鸳鸯?”
“哈哈哈哈,飘,忘了告诉你,公主是人鱼的脑残粉,其实和毒唯差不多,要不是对象是她儿子,估计她都能买热搜黑人家了。”
“胡说八道,我是一个理智粉,就算爱豆谈恋爱,我也会祝福好不好?”独孤青鸾踹她一脚,“不要妖魔化我们粉丝群体。”
飘飘苦恼,“那我们还能抱孙子吗?”
这是一个忧伤的话题。
“人鱼又不能生崽。”
“其实潘森是一条女人鱼,只是为了在人间行走方便,他就化成了男子罢了,欢欢也知道的,回头让潘森变回女身给你们看。”
“女人鱼和男人鱼有什么区别,他们属性就相克。”飘飘困惑,他们也没有和人鱼结合过的经历,简直操碎了心,“属性相克,双修的时候会不会……”
飘飘不知道怎么描述,疯狂打手势,“你们懂的。”
紫金花和独孤青鸾疯狂摇头,我们不懂!
飘飘,“要不……问问?”
独孤青鸾面无表情,“算了吧,我觉得……他们还没到这程度。”
潘森开车,刚一下山欢欢就疯狂打喷嚏,打得惊天动地的,欢欢抽过一旁的纸巾擦鼻子,咕哝说,“我也会生病?”
“异火族当年是半神,住在云端之巅,食物都带灵气能净化身体,如今在人间,五谷杂粮,生病是难免的,你是不是晚上着凉了?”潘森一边开车一边分神注意到他的状态,打喷嚏打得鼻尖都红了,像一只傲娇的小猫咪,可太可爱了。
欢欢把纸巾丢到垃圾桶里,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我熬了一宿没睡。”
“做什么?”
“看书。”
“这么勤奋?”潘森停在红绿灯处,微笑问,“看什么书?”
欢欢微微侧过身来,咧嘴一笑,“物种的起源,书上说,人鱼是从鲛人进化的,比人,异火族都早存在于天地间,是有智慧灵物中第一个发展生存的物种。”
第1325章 气氛暧昧
每一个种族的记载不一样,历史也不一样,在大众眼里,异火族是第一个兴起的物种,比人类还要早,且一早就抢占了天地间最好的资源,所以发展成了异能最好的种族,一开始异火族并没有那么强大的异能,后来经过了岁月变迁,渐渐地经受住了历史,优胜劣汰,成了异能最强的种族。
人鱼族的兴起怎么样就没人了解,因为他们不是陆地生物,是属于海洋生物。
潘森一笑,“我们海底倒是有另外一个传说版本,很久很久以前,天地间一片混沌,整个世界只有水,有水的地方就是鱼类生存的地方,有一些开了灵智的鱼渐渐地变成了人鱼,整个星球都是人鱼的故乡,突然有一天天空砸落一块巨石,海洋天崩地裂,渐渐开始有了陆地和石头,人鱼很好奇踏上了陆地,可渐渐的他们走远了,迷路了,鱼尾变成了双腿,也就变成了人。”
“所以,先有鱼,再有人?”
潘森一笑,“几亿年前,没有记载,这就不可深究了。”
两人聊着一些闲话,没多久到了店里,这是一家专门给明星们定制的礼服店,包括化妆一条龙服务,老板是一名老师傅,非常出名,经常给国内一些大佬做衣服,男女款都做得特别精致,男人的礼物没什么花样,主要是线条和细节。
盛景很多正装也是这家店的,欢欢一开始过来做礼服时还没人搭理他,就算长了一张国色天香的脸也不能开后门,后来拉着潘森过来刷脸才混熟了。
潘森是他们家贵宾。
老师傅分别拿出两套礼服来,几乎一模一样,就细节不一样,衬衫的纹样不一样,潘森是人鱼的纹样,欢欢是火鸟的纹样,都是雪白的衬衫,面料十分柔软,衬衫的纽扣和纹样相互呼应,十分别致,两人穿上都显得玉树临风,英俊无匹。
欢欢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十分满意,绝对会抢走阿爹的风头,这么英俊的脸绝无仅有,“媒体要是拍到我和阿娘,会不会觉得我和阿娘更有夫妻相?”
潘森轻笑,过来给他整理领口,欢欢比潘森略高一些,脖子也格外修长,显得面部轮廓清晰而明朗,十分好看。
“婚礼那天,你少招惹他。”他整理好欢欢的领子,再调整他的领结,一旁的老师傅摸摸鼻子,心中暗忖,你们两之间要秀恩爱关起门呗,这里有很多你的迷妹呢。
欢欢一开始没注意到潘森的姿势有点暧昧,他习惯什么都依赖潘森,小时候还被潘森抱着撒过尿,这种小场面他完全不放在眼里。
可旁人的意味深长的目光,一低头就看到那人骨节分明的手在他脖颈间活动着,他们之间的冷战还没彻底有一个说法,就这么不尴不尬地相处着,那些被压抑的心思,喜欢,排斥,压抑和敏感等一系列情绪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似的。
欢欢的呼吸瞬间变得轻了。
第1326章 他就不该来
欢欢喉结微微滑动,周身皮肤都变得敏感起来,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然后幻想中是一名身材修长头发微卷的美人鱼站在他面前,微微仰着头,五官精致,面容清丽,就像初遇时那般柔软和漂亮,一模一样的面孔,换了性别后,竟天差地别。
可画面一转,幻想中是少女变成了少年,干净利落,芝兰玉树,也甚是迷人,欢欢心想潘森要出演古装戏中的男扮女装的角色,一定很出彩,或者女扮男装也一定很出彩,或许是人鱼的属性缘故,雌雄莫辨这一词语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小迷妹们看得捧心,双眼都是粉红泡泡,太美了。
这一幕就像拍海报似的,随便一个拍摄就能上杂志。
潘森放下手,柔声问,“怎么了?”
欢欢不动神色地别开身子,掩饰自己的不自在,看着镜子里的耳尖通红的少年,内心一阵唾弃,你可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男人。
“有点紧。”欢欢动了动脖子,其实宽松度正好,老师傅一听过来帮他调整,“我觉得很合适,再宽的话,显不出这么好看的线条,你若觉得不舒服,我给你松一指。”
潘森一手插在兜里,悠然自得,“挺合适的。”
“那就先这样。”欢欢本也就是找一个借口,并不是真的不舒服,一旁的小姑娘拿着手机拍照,潘森注意到了,却没阻拦。
两人取了衣服后,欢欢要去商场选首饰,其实男人的首饰也没什么,袖扣,胸针和手表,也就这么几样,不像女人琳琅满目,潘森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打片刻,“去我家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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