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臣 完结+番外 (青史尽成灰)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青史尽成灰
- 入库:04.13
张希孟倒是不怀疑,“燕王,我现在琢磨着,让陛下和皇后从后面进去,受到的震撼大,还是从前面更大呢?”
朱棣一怔,片刻之后,才明白张希孟的意思。
后面进去,那就是织工的住处,还有食堂……这些日子,北平吸纳了不少高丽人,另外还有成千上万的犯人,三姑六婆什么的。
他们算是织工的主力,吃穿花用,是个什么情况,用不着多说了。
牛棚跟他们的住处一比,都算干净整洁。马的草料都比他们吃得好。
面对这么一群骡马跪族,绝对能让老朱和马皇后大开眼界的。
一想到这里,朱棣连忙摇头,“不行,绝对不行。我挨几下板子,屁股开花是小事。可要是父皇母后,随便天恩一开,不许我这么干了,咱们的作坊就没有什么优势了!总而言之,我可以挨打,可以没命,就是不能赔钱!”
张希孟点了点头,“果然好觉悟!我算是没看错人!”
他们一行到达了开平城。
原本的开平城就不高大,里面的建筑也不多,主要还是帐篷。
等大明光复了此处,就在这边建造了收购羊毛的商栈,后来又建立了毛纺工厂。
可以说整座城市,都是围绕着工厂建的。
朱元璋和马皇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庞大的厂区,密集的建筑,堪称恢弘。而在建筑之中,成排的织机,更是一眼望不到头。
处理好的羊毛送进去,一台织机,能够同时织出六十四根羊毛线……看起来就跟流水似的,哗哗的就出来了。
马皇后看在眼里,都不免心惊肉跳。
“陛下,你瞧啊!这可比老式织机强多了。”
朱元璋也连连点头,一个人顶几十个人用,这是多大的进步,自然不消多说。老朱看了一阵子,又好奇道:“对了,织出来的呢绒怎么样?让咱们瞧瞧!”
很快有人就送来了样品,是用红木盒子盛着,送到了朱元璋和马皇后面前。
这东西并不陌生,前面朱棣给朱标送过,还引起了争论。朱标强力推行,给学生都配上了呢绒衣物。
此刻马皇后拿在手里,看了又看,突然笑道:“陛下,我给你做件衣服怎么样?”
老朱怔了一下,咧了咧嘴。
马皇后又道:“陛下不喜欢?”
“喜欢!妹子做的,咱怎么不喜欢!”
马皇后微微一笑,“朱棣啊,我瞧着这点作坊怕是不够了,接下来朝臣将士,都要人手一套了,你好好算算,能赚多少钱?”
第七百四十七章 官方大采购
马皇后和朱元璋并没有去参观毛纺工厂的后面,这两口子很默契地夸奖了朱棣一遍,然后就去开平城我的行营下榻。
孔雀开屏很好看,但是却没有必要从后面往前看。
当爹妈的,拆台自己儿子很好玩吗?
不但不能拆,还要使劲儿捧着。
马皇后坐在帐篷里,就拿过来一块呢绒,研究起来。渐渐的马皇后发现了这种料子的优势。
呢绒柔软厚实,不容易褶皱,又十分保暖。
这东西放在黄河以南,尤其是江南地方,只要一件,就足以过冬了。论起价钱,肯定比皮裘便宜,至于跟棉衣比,还不好说,毕竟现在上好的棉布,棉花,也一点不便宜。
前面反对呢绒,主要是觉得做出来的衣服,没有长袖飘扬,焕然若仙人的潇洒感。
有点不符合中国传统,很多文人都非常鄙夷。
但是换个角度看,这东西厚实挺拔,却是能做出肩宽背厚,威武雄壮的感觉,非常适合赳赳武夫的豪迈气象。
大明不是要一扫颓唐吗?
不是要重开乾坤吗?
如何跟前朝区别?
如何体现大明气象?
……
要不怎么说呢,马皇后堪称女中丈夫,这眼界就是厉害,她要是男儿身,早就没朱元璋什么事了。
马皇后思索再三,决定花点功夫,亲手设计一件,前后用了三天时间,每天马皇后都只睡两个时辰,熬得眼睛都红了。
把朱元璋看得心疼坏了,“妹子,咱不着急穿,可别把你累着了。”
马皇后白了他一眼,“你当是给你做的?不过是借着伱,试试我的想法。”说着话,马皇后取出了一件呢绒披风,冲着老朱招招手。
“来,穿上吧!”
朱元璋当真是死的心都有了,他一个皇帝陛下,九五至尊,却要替媳妇验证奇装异服,这不是让人贻笑大方吗?
要不让张希孟来算了,他不怕丢人。
很可惜,张希孟早就躲得远远的,他才不会自投罗网呢!
没法子,朱元璋只能硬着头皮,披上了这件呢绒披风。
等老朱披上之后,却发现这东西不错啊!
沉甸甸的,十分保暖,而且没有任何皱褶。
由于份量足够,垂性也挺好的。
朱元璋看了半晌,突然低呼道:“快,快拿把刀子过来!”
一刹那,他就感觉到了一双杀死人的目光?
怎么回事?
嫌我做的不好?要给砍了?
朱元璋连忙解释,“不是那个意思……妹子,你,你看,这个料子这么厚,如果是骑马的时候,面对射来的弓箭,能不能阻挡一下?”
马皇后怔了怔,随即怒道:“你愿意试,随便拿点料子就是了,你拿我给你做的试干什么?我这一片心,全都白使了!”
老朱一拍脑门,“妹子不要生气,是咱疏忽了,咱有错。等咱验证之后,回头再来请罪。”
朱元璋连忙落荒而逃,赶快去了校场,这下子张希孟和朱棣都跑不了了,只能陪着老朱一起,验证呢绒的效果。
首先,这东西的保暖效果,自不必说,穿在身上,笔挺威武,也非常对武夫的脾气。
接下来就是能不能扛得住弓箭射击。
朱元璋找来一头猪,裹上了呢绒,吊在百步之外,另外再有一头,没有任何防护的。
然后就找来将士,直接射箭,上演百步穿猪!
其实张希孟看着都好笑,老朱啊,你的脑子是真的不好使了,多裹了一层皮,怎么也比没裹强啊,这还用试吗?
这一次却是张希孟糊涂了。
老朱在反复射死了十几头猪之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甚至可以说是欣慰的。
“朱棣,父皇一直没教你什么玩意,听说你又是跟张先生学,又是跟蓝玉学……今天咱教一样东西给你。那就是有什么条件,就打什么仗!”
朱棣连忙洗耳恭听,老爹的兵法,那可非同凡响。
朱元璋顿了顿,突然笑了,“咱想起来,当初张士诚起兵,只有竹竿,没有兵器。他把鲫鱼绑在竹竿上,晚上去偷袭元军,鱼鳞泛着寒光,愣是吓得元军不敢动手,直接撒腿就跑!”
朱棣大惊失色,还有这么离谱的事情?他下意识看张希孟,先生,不是父皇编的吧?
张希孟点了点头,“这个故事流传的确很广,罗贯中也说有这么回事。不过张士诚却抵死不认。”
朱元璋哼了一声,“咱管他认不认,咱说有就有!”
这位不讲理的劲儿又上来了,“咱告诉你这事,是想说就算手里只有根竿子,该打的时候,也要玩命!现在北平的条件好了,能用的东西多了,你就要想着,怎么更有效用兵,花钱少,成效好,还能所向披靡,横勇无敌!”
朱棣连连点头,您老说得都对,但是到底要怎么做?
朱元璋大笑两声,“过去咱们骑兵少,骑术也不行。所以咱们都是重甲精骑,才能跟蒙古人拼。现在元军退到了草原,铁器缺的厉害。咱们面前的战场却要辽阔许多,重骑虽然厉害,但是想追上蒙古骑兵,却是不容易了,几次交战,都让王保保跑了,就是这个道理。”
朱元璋拿着沾满了猪血的呢绒笑道:“老四,你看看这东西,很厚,也很结实,箭矢射上来,会有损坏,但还不算严重……如果咱们在呢绒披风里面,衬上铁片,或者牛皮什么的。平时可以保暖,到了战时,和蒙古散骑遭遇,又能防护他们的箭矢。最重要这东西轻便灵活,不占份量。咱们要是准备一支三五万人的精锐轻骑,跟王保保撞上,他还怎么逃出咱们的手掌心?”
不愧是你!
老朱,真有你的!
别人拿到呢绒,想的是怎么发财,到了老朱这里,首先考虑的依旧是战事。
不过仔细思量,老朱讲的确实有道理。
发展到了今天,明军那种传统的重骑兵,浑身铠甲,包裹和粽子差不多的,确实已经越来越没有用武之地了。
倒不是说他们不厉害,重骑兵依旧是战争之王,可问题是沉重的装甲,让骑兵速度大减。
蒙古人也不是傻子,明知山有虎,那就别去明知山啊!
面对明军的重骑,人家只管放鸽子就是了。
等到你疲惫了,人家再回来打你。
日后朱棣五征蒙古,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数十万明军,在茫茫草原,疯狂追击,但是却总也抓不到对方的主力。
虽说这种犁庭扫穴,也极大耗损了蒙古人的力量,但是明军的收获到底不够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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