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斯羽虽然并不太清楚朝笙的家境,但闻氏的百米办公楼就在高川寸土寸金的市中心。
 付斯羽去市中心玩,买的烤肠都比学校外贵两块。
 因此,她唯一的姐,一定有自己的礼服。
 听付斯羽说完了来龙去脉,朝笙答应得痛快:“行。”
 “班费留着吧,礼服我来解决。”
 “啊,那怎么行。”付斯羽十分心动,但又觉得这样太麻烦朝笙。
 “没关系。”朝笙的声音漫不经心,“孟荀不是一中小天王嘛,哪能让他寒酸了。”
 她三言两语,说服了还有些犹豫的付斯羽。
 “那行,麻烦你啦。”付斯羽双手合十。
 朝笙点点头,对正在做值日的孟荀道:“那你和江暮白这周六上午在学校等我,一块去试礼服。”
 “就十点吧。”
 孟荀眼含感激,扔下扫把冲过来,想给他的姐一个拥抱,被朝笙无情地推开。
 礼服的事情很轻易的解决了,大家都很开心。
 歪着头的许或后知后觉:“一中小天王的不能寒酸,那学霸的礼服怎么也归了朝姐管?”
 他揉着酸痛的脖子,感慨或许之前就是对朝笙误解太深了。
 一时间发现人家这么好相处,他还怪不好意思的。
 孟荀哼着歌扫完了地,没忘记通知江暮白。
 【孟荀】拍了拍【江暮白】
 【孟荀】:学霸学霸。
 【孟荀】:朝姐说周六十点在学校门口等她。
 彼时江暮白正在小晨的家里。
 小晨的父母说他上了初二之后数学有些跟不上,想拜托江暮白来看看。
 恰逢周五,他时间很够,便去了。
 小晨乖乖地把数学作业摊开。
 江暮白扫一眼,便知道小晨的数学没有任何问题。
 “知道怎么做,怎么不把答案写出来?”
 应用题的每一步都是准确的,算到答案的时候却都是错的,再粗心也不会如此。
 小晨眼巴巴地看着江暮白,嗫嚅了半天。
 半晌,他才道:“爸爸妈妈在警局里,工作都很忙,不太管我。”
 他垂头,有些纠结的玩着手指。
 他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还让阿暮哥哥特地来家里一趟——尽管哥哥的性子比父母更温和平正,但妈妈说哥哥高二了,要忙的事情很多。
 “我明白了。”
 小晨仰头,看向他清朗温润的脸。
 “哥哥不会和你父母说。但是之后,不要再这样了。”
 十一岁的时候,他也是这样,渴望父母的关心。
 但之后的事情,便不必再想。
 小晨猛点头,又听得江暮白道:“初二的数学有学得吃力的地方吗?”
 他思索,然后翻出了数学书,指着某一页的公式:“这儿!”
 江暮白看过去,温声和他讲了起来。
 手机的屏幕亮了几下,小晨扯了扯江暮白校服的一角:“哥哥,有消息。”
 是孟荀的。
 看到消息时,他微微挑眉,有些意外。
 “朝姐?”小晨觑见了,“她约你去玩吗?”
 “不清楚。”江暮白陷入了思索。
 “去看看就知道了。”小晨人小鬼大,看出了江暮白的犹豫。
 江暮白反扣住手机,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敲了敲那道公式:“解一下例题。”
 小晨鼓起腮帮,两颊的婴儿肥越发饱满,他还想八卦一下他玉菩萨一样的阿暮哥哥。
 小晨老老实实算了起来。
 等到回去的时候,已经是月上中天。
 九月的月亮格外好。
 澄明如镜,照长街清澈。他拿出手机,消息已经是一小时前的事情了。
 【江暮白】:什么事情?
 孟荀还没睡,消息回得很快。
 【孟荀】:逛街(/龇牙笑)。
 语焉不详。
 真是让人容易误会的说法。江暮白有些无奈,如果他自作多情些,也许会以为朝笙是特地找他,让孟荀代为转告。
 似雪的月色透过巨大的樟树,错漏如盐,洒在宽阔的水泥坪上。
 他到家了。
 只略略一想,就能猜到,朝笙是为了礼服的事情找他,应该也还有孟荀。
 虽然一中小天王故意没说到自己。
 手中的钥匙发出金属相错声。
 所以今年,是朝笙和他一起举班牌?
 江暮白垂眼,推开了门。
 这个秋天,开始有所期待了。
 周六上午,朝笙难得早起。
 闻家的父母周六也很忙,她惯常见不到。
 只有保姆阿姨做好了早餐,意外于自家小姐今天竟起得这样早。
 “要出门吗?”她把早餐端到了餐桌上。
 朝笙点头。
 “司机送太太去工作室了,先生今天去了江岛出差。”保姆哎呀一声,家里的两个司机都不在。
 朝笙在保姆关切的目光里几口喝完了牛奶,道:“没事。”
 忽有引擎声由远及近,一辆颜色低调的奔驰GLE停在了闻家的庭院外。
 “我先走啦。”朝笙放下杯子。
 保姆应声,去给她开了门。
 “小周秘书。”
 周言含笑,答了一声。
 他跟随闻珩太多年,和这个家庭极其的熟悉。
 纵是周六也西装革履的男子摁开车门,对朝笙做了个“请”的动作。
 “今天麻烦你了,周叔叔。”
 周言没从她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听出什么歉意来。
 “系好安全带。”
 他叮嘱了声,银灰色的奔驰启动,往高川一中的方向驶去。
 “跟同学一起出去玩吗?”
 如果是和霍昀,自然用不上他来接。
 朝笙看向窗外,周六的早晨,跨江大桥有些堵。
 她随意嗯了一声。
 虽说算是朝笙的半个长辈,但周言一向很明白分寸,不再多问。
第118章 校霸与学霸(24)
 一中的校门外,参天的梧桐树在晨光中沐阳而立,江暮白向来守时,他到的时候,孟荀和朝笙都还没到来。
 等待也不觉得无聊,梧桐叶在风中簌簌,他想起昨晚孟荀发来的消息。
 尽管知道是很普通的去租礼服,却依然忍不住有点期待。
 一片微黄的梧桐叶落在他身上,他抬手拂去。
 脚步声踏在落叶上,江暮白回过头来。
 孟荀的声音响起:“学霸!我来了!”
 他三步并两,跑到了江暮白身前。
 他看向江暮白手中的梧桐叶:“哇!好大!”
 孟荀好胜心顿时爆发。他蹲下来,试图找一片更大的。
 挑挑拣拣半天,还是没找到。
 江暮白干脆也蹲了下来。
 “这片?”
 孟荀看过去:“还是没有你的大。”
 他继续乱翻。
 因为堵车,朝笙刚到,她隔着车窗就看到了江暮白和小天王蹲在梧桐叶前的这一幕。
 孟荀也就算了。她那简直算朵高岭奇花的同桌为什么突然也这么幼稚?!
 “江暮白,孟荀。”她降下车窗,朝他们挥了挥手,“这儿。”
 “嚯。”孟荀回过头去,一眼就认出了这辆车。
 青春期的男生总是格外关注这些事物。
 江暮白看过去,朝笙朝他挥手,催促道:“快点儿。”
 透过后视镜,周言看到两个男生坐在了后头。
 胖胖的那个显得有些拘谨,把自己小心的用安全带扣住,又忍不住好奇地看着车内。
 清瘦俊秀的那个神情沉静,没被车所吸引。
 周言多看了他几眼,发觉他在看朝笙。
 目光很轻,既不唐突,也不冒犯,很快便温声和朝笙打了招呼。
 是那种学生时代时,很常见的、很克制的,喜欢的眼神。
 周言八面玲珑,几下便猜出了江暮白自己都不算太明晰的心思。
 几乎是看着朝笙长大,他清楚家里这位大小姐有多游戏人生。
 与闻家交好的人家中,与朝笙年龄相仿的孩子很多。
 其中喜欢过闻朝笙的自然也有。
 好几个撞上这道不走心的南墙,大小姐玩得开心,转瞬就忘。
 最后就还留着霍家的那个,遮遮掩掩心思,守在这道南墙旁。
 他见他们都系好了安全带,才问道:“是去华臻吗?”
 后座的朝笙在孟荀震惊的目光中点头。
 周言今日尽职尽责地做一个司机,闻言便打开了导航。
 他丝毫不在意这个少年的心思。
 滨江路寸土寸金,闻氏的写字楼坐落于此,霍家的酒店也坐落于此。华臻广场的位置选得很好,得以一开业就有了昂贵的身价。
 周言停车,望向朝笙:“回去的时候再叫我。”
 朝笙随意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
 她轻巧地下了车。
 作为高川最为昂贵的商场,华臻的装饰堪称奢华,以白金二色为主,满铺雪色的大理石。透过巨型的玻璃穹顶,可以看到明净的天空。
 穹顶的中央,悬挂着由某位艺术家手工串成的三万颗水晶,垂泄如星河雨瀑。
 孟荀有些犹豫。就算没有来过华臻,但是高川没有人不知道这座商场。
 只是校园活动周,怎么要承这么大的人情?虽然可能对于闻家来说,这不算什么。
 正有些退缩,江暮白先开了口。
 “我觉得,我并不需要这样昂贵的礼服。”江暮白心中清楚,他看向朝笙,说话的声音依然沉静。
 诚然,他在这一天看到了他和朝笙之间格外的不同。
 人总不免将自己与在意的人放一起比较,若有差距,难免失望。但如果心无所图,也就不会为那道天堑而自卑了。
 因此江暮白坦然地说出了他的想法。
 女孩闻言,微微歪头,疑惑道:“你在说什么?”
 朝笙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拒绝:“江暮白,别的我可不管,要走在我旁边的人,就要穿得和我相称。”
 她望着江暮白淡静的眼睛,这双眼睛看过多少次,都觉得好看,眼角深邃,眼尾开如桃花,眼瞳干干净净,像温融的墨。
 今天是周末,她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江暮白不穿校服的样子。
 白色的卫衣连帽衫,不知名牌子的灰色工装裤,一双颜色褪得有些浅的蓝色帆布鞋,他个子高大,宛如个天生的衣架子,又得益于这张比之同龄人堪称惊艳的脸,纵然穿得极其普通,也让人觉得干净好看。
 她大概摸清了他的品行,忽然想,无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江暮白又会如何。
 朝笙有种游戏人生般的好奇心。
 还没来得及思索朝笙那句话的意义,孟荀已经缓过劲来,他推了推江暮白,兴奋道:“来都来了!”
 一中小天王看向朝笙,小小的眼睛迸发出亮堂堂的光——好开心!
 文艺汇演那天他闪亮登场,保准馋哭许或。
 周六,商场的客人明显的比工作日多,但因为整座商场的空间很大,因此并不显得拥挤。
 一行人乘着环形的自动扶梯去了五楼。
 孟荀头一次来这,好奇地伏在扶手上往下面瞅,偶尔有几个熟悉的脸晃过,他都疑心是不是在电视上也曾见到过。
 有朝笙熟悉的SA等待在门口,见她来了,态度熟络地上前打了招呼。
 “闻小姐。”她们是这样称呼朝笙。
 江暮白微微看了她一眼,想起学校里的人,都爱围着她“朝姐朝姐”的喊她。
 不一样的。
 朝笙轻车熟路地往里走去。
 这家连名称都只写了一串法语的奢侈品店由勃艮第红的丝绒墙壁和浅棕米字地面组成,黄铜的衣架上挂好了SA事先挑选出来的衣服,一座旋转楼梯静静伫立在店铺的中央——在华臻这样的商场,这家店依然占据了两层的广阔空间。
 “您昨天说需要一条礼服,我们挑选了一些。”SA引她去看那些华美精致的衣裙,又道,“另外,男士的服装,我们也进行了挑选。”
 朝笙大概描述了一下两个人的身材,需要衣服的场合,经验丰富的SA立刻就调来了很多的选择。
 要上台表演的,选了亮眼又不规矩死板的休闲款式,要做班级门面举牌的,选了更为精致且正式的。
 大多数也都和朝笙要的礼服相配。
 朝笙信得过SA的眼光,只略略扫了一眼她的衣服,对身后的男孩们道:“去吧。”
 SA看得出来,这两个男生不怎么逛商场,面上露出亲切的笑来:“先随意看看,有喜欢的再上身试试。”
 尽管奢侈品店的SA们时常被人诟病拜高踩低,但其实这是一群极其聪明的人,只要他们愿意,谁都会觉得如沐春风。
 而朝笙的手指已落在某条裙片被螺旋分割成花蔓的鹅黄色鱼尾裙上。
 “就这个吧。”
 SA眼睛一亮,替她取了下来:“这是本季的新品,您看上面的栀子花,都是几十年的手工艺人绣出来的,而且每朵花的轮廓都不一样,设计师均做了不同的设计。”
 价格她没说,她很熟悉闻家的人,朝笙的母亲也喜欢找她来选衣服或包,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爽快。
 女孩的眼光很好,这条裙子很适合她。裙摆刚到膝盖,没有繁复的裙褶,裁剪得简洁,优雅又不失少女的清新明快。
 腰身的缎带编织成栀子花的式样,勾勒出她优美的腰身,又沿着裙摆垂至她线条清晰流畅的脚踝。
 SA拿来了一双银色的高跟鞋。
 “这样正好。”
 她很真心的赞叹。
 朝笙站在阔大的落地镜前,神情还算满意。
 另一间更衣室的门推开了,孟荀像个刚出阁的小媳妇一样慢吞吞挪了出来——他的体型近来越发有横向发展的趋势,刚刚差点没穿上那条裤子。
 不过果然人靠衣装,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那一身衣服,上衣修饰了身材的不足,颜色跳脱,整个人都显得很有活力。
 他含羞带怯地看向朝笙,得到他朝姐的一个白眼。
 朝笙径直越过他,看向了之后走出来的江暮白。
 果然没看错,是个天生的好衣架子。
 SA给他选择的西服外套很正式,衬衫却格外花心思,白色的缎面上是线条简约的青色线条,领口单独换了同样的青色面料。
 裁剪得宜的外套与长裤衬得他身形清峻而颀长,他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向来沉稳安静的眼底也带了点细小的期待。
 她觉得江暮白这样子很有意思。
 朝笙以极其直白的眼神欣赏完,然后笑道:“身材挺好的。”
 那个语气宛如一个浪荡的公子哥。
 孟荀:“噗!”
 SA也忍不住笑了。
 江暮白还没来得及收去看到朝笙第一眼时的惊艳,就被她这句明目张胆的戏弄惊到了。
 耳尖通红,少年有些不自然地别过脸去,向来淡静温和眼中带着难得的无措。
 朝笙挑眉,她又没说错。
 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踏在缃叶黄的绒面地毯上,把江暮白拉到了落地镜前。
 镜中映着的两个人,一个神情带着审视,一个却有些怔愣。
 朝笙看了半晌,终于又笑道:“很相称,开幕式就这一身吧。”
 孟荀已经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吃上了SA送的果盘。
 江暮白微微垂眼,原本就高挑的朝笙穿上了高跟鞋,眼睛的高度几乎与他的嘴唇平齐,他们站得太近了些。
 他转过脸,看向了镜中的两人,耳畔有SA欢喜的笑声,有孟荀嚼着水果的声响,还有她那句“相称”。
 细小欢欣,甘之如饴。
 商店外,长长的走廊用超白玻与古铜色的铝板压顶围合,玻璃上倒映着来往的顾客。
 一身长裙端庄不菲的中年女人驻足,看向店内的景象。
 “这是闻家那姑娘吧?”
 李静伊一眼就看到镜前一袭天青的女孩。
 模样一如既往出挑,让人想看不见都难。
 霍昀已逛得有些无聊,听到他妈妈这样说,喜不自禁地抬起了头看去。
 确实是朝笙,只是她旁边,怎么还站了个人?
 两个人皆衣冠楚楚,乍一看也算相配。
 他下意识地想起平时和他们玩得好的那些纨绔,或是交好家族里同龄的其他人。
 都不是。
 “她又交男朋友了?”李静伊语带兴味,闻家那姑娘性情无所顾忌,有的是谁家的夫人抱怨自己儿子在她那栽跟头。
 闻家很好,闻朝笙也很好。
 闻家唯一的继承人,谁看了不眼热。
 但娶闻朝笙,不好。
 ——这是这些有儿子的太太们的共识。
 霍昀终于想起来,那是篮球场上一班的某个人,沙发上等着的那个估计也是。
 他有些烦躁:“没有的事。”
 不知道朝笙带他们来这做什么,逛街不能喊他吗?哪回陪她还有辛思夷出来买买买的时候,不是抓他当苦力。
 李静伊睨自家儿子一眼:“不去打个招呼?”
 “不用。”霍昀向来情绪上脸快,“今天不是陪您逛吗?”
 李静伊一笑:“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
 她的高跟鞋踏在大理石的廊道上,却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