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一同游玩,起码要将其养到六七岁才行,否则路途遥远,一路颠簸摇晃,光是坐马车他们便受不了。
说起马车,嬴政前几日跟她发牢骚,说想要改革车轨,最直接的原因便是列国制造马车的标准不一样,尤其是车辙宽窄不一,这导致了一个很让人难受的问题:本国的马车在别国路上行驶困难。
这时候的路都是土路,既为土路,泥土就会被碾压出泥坑,也就是车辙。
车轮长期在固定的路面上碾压而过,容易压出固定的车辙,若用别国的马车走这条路,车辙不同,轻则马车颠簸难行,重则车毁人亡。
车毁人亡虽然夸张,却真实发生过。
毕竟马车的制造工艺再怎么精致,常年颠簸,也会松动,若是在高速飞奔的时候崩塌,摔死人不是耸人听闻。
上一次去蜀地游玩,般般就被颠的好几次想吐。
“车轮是个问题,若是将路统一修一修,也能解决。”
嬴政道:“车轨统一,路自然也是,表妹与我想到了一处。”
自然,修路以及统一车轨的根本性目的并非是坐马车舒服,它能最大限度的带动一国经济与商业的发展,商贩的货车可以载着货物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而不担心颠坏大半。
国与国之间的往来变得密切,亦能促进大一统。
除此之外,政令也能更快下达四方,若有暴动,亦能切实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般般出神,嘴里冒出一个词,“想要富,先修路。”
“是个好口号。”嬴政沉吟片刻,他提笔记下。
般般探头瞅他桌案上的贡纸,托着腮,卷翘的眼睫艳羡的眨动,“表兄的字比旁人的都要好看。”就像是后世印刷出来的小篆,规整庄严。
犹记得她刚来秦国那年,从一个认些字、会读书的小姑娘变成了个大文盲,秦字与赵字长的不一样!发音也不太一样!
她的天都塌了,又要重头学。
就没听他提起过这方面的苦恼,仿佛他天生对秦国的一切无师自通。
他顺着她的目光,低下神态偏头看她,将毛笔递出。
她写啊?
接过毛笔,她挨着嬴政的字迹,也写下‘想要富,先修路’这六字。
嬴政看着看着便笑了,长臂揽过她,握住她的手背,“这么多年过去了,表妹的字迹仍旧带着晋系之风。”
他带动她再写一遍。
“有吗?”般般不确定,扎着脑袋左右检查。
“这里为何要连笔,要省墨汁?原来王后的节俭之风都落实到了写字上。”
“……”
“你也太会说话了吧。”她夸张着语调,拿肩头撞他,阴阳谁呢,“连笔能写得更快呀。”
要她说,她这不是晋系之风,而是前世经常写连笔留下的习惯。
晋系文字的确比秦国的文字要自由灵活一些,但在结构上也更为严谨,就像是汉字,纵然连笔,仍对仗工整。
“我也会不连笔的。”她挣脱他的掌控,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下两个字。
——嬴政。
他学着她的语气,“我也会连笔的。”重新覆上她的手背,写下三字。
——姬承音。
仿佛两人都有被对方改变的一部分。
被他这语气和做法弄得面颊微红,般般扫过毛笔,“该沾墨了。”
她多看了好几眼‘姬承音’三字,只觉自己的名字被他写出来,特别的好看。
一时心不在焉,毛笔沾染墨汁的动作失了分寸,墨汁溅出砚台,在泛黄的贡纸晕染出一只圆形的墨团。
她重新托起腮,安心的依偎在他臂弯中,将墨团用毛笔延展成蜿蜒的长条,点上鳞片,勾出五爪。
耳畔传来他的失笑,手背被握住,在他的带动下寥寥几笔描绘出龙首。
“笑什么,”般般故意道,“这是表兄。”
“一条丑丑的小黑龙。”
哪有自己说自己画的丑,这是一心为了嘲笑他,把自己也带进了沟里。
他挥动墨汁,在黑龙的身侧几笔勾勒出一只展翅高飞的鸟儿,长尾摇曳,扬天长鸣。
“这是…凤凰?”她问,“为何不是兔子。”他最爱说她是白兔。
“因为,”嬴政微顿语气,漫不经心的音调透着几分细碎的轻快,“龙凤是一对。”
般般的心也跟着轻快,“我喜欢!”
嬴政喜欢黑色,因黑色主水,列国基本都是主火,火最终会被水熄灭,象征水为胜利者,他自然推崇黑色。
而这条小黑龙,游动的身躯略丑,只因是表妹所画,在他的眼中也多了几分可爱与笨拙。
表妹则在他的怀中念念有词,说什么要做凤凰,母仪天下,她有野心,那份野心并不浑浊,相反透着些纯粹。
“这张纸要收起来。”般般迫不及待的挪开瑞兽状的镇纸,将贡纸举起来看,“好生保存。”
窗外折射的日光穿透贡纸,在二人的脸庞上投出模糊的光影。
“好。”嬴政虽无奈,但听从。
表妹最爱收集他爱她的所有证据、当作宝藏珍藏,而他喜爱藏在心里,不展于人前。
或许这就是男子与女子的差异。
很快,她捧着贡纸跑了回来,一脸的惊讶,“那个匣子装满了!”
那是一只相当大的匣子,嬴政也见过,“竟满了?”他亦惊讶。
午后闲来无事,干脆一同整理匣子。
匣子的最底部存放的是两人大婚时嬴政送她的头冠,这东西对般般来说是一次性的,其余场合都没戴过,一方面是因为它太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其他人还不配她戴着它接见。
这头冠的意义非凡,落上灰她都要心疼。
其余的则杂乱多了,画、手镯、项圈、曾经的脚链、日日春的花种、颂文、书信、他设计的钗簪、荷包。
般般取出荷包,这是她刚学女红那两年所绣,频频绣歪,弄个四不像,他便在布上画出了要绣的形状,在一旁看着她绣。
临到要被庞氏检验,她慌慌张张的绣不完,缠着他帮她,她说他总是什么都会,绣物件想来也一样。
结果,他绣的还不如她。
两人一同被罚了。
庞氏要嬴政不许这样溺爱表妹,何事都惯着她不好。
那时庞氏说,许多东西她可以不做,但必须要会,类如女红。
虽然般般至今也不明白,为何可以不做的事情必须要会,不过这只荷包被保留至今。
“表兄还能分辨得出来哪些是你绣的吗?”
“这不都是你绣的吗?”
惯会装傻的。
般般瞪他一眼,将荷包重新装好放进匣中。
“既满了,将不要紧的取出来丢掉吧。”
“我才不要。”
哪有什么不要紧的?
“再装一只匣子就好了。”
“我送表兄的东西,表兄不会都丢掉了吧?”见他这个态度,般般不由得狐疑。
她浑身的毛都仿佛竖了起来,他敢说一个是字,她铁定跟他没完!
“寡人岂敢。”他这下没再故意跟她对着说,逗她玩。
她甚少赠他赏玩之物,多为实用的物件,上到他的头冠、衣袍、腰封,下到裤子、鞋子她都曾裁制过。
嬴政的玩心没那么重,平素的生活很是枯燥乏味,偶尔松乏也是传伶人听听曲、看看舞,其余则是跑马、与军中将士比拼,或者研究一些锻造、设计兵器方面的东西。
在这方面来看,他其实与普通的男人没什么不同。
一晃冬日过去,楚地的整理进度差不多。
初春时节,夫妻俩正式启程去往楚地。
这次是大张旗鼓的,做到了秦质所建议的那样,精兵锐士开道,清两侧的庶民,一路护送他们平安。
寻常的人甚至都无法靠近王驾百丈内。
宫中的闲杂事物有姬长月坐镇,王绾被委以重任,般般瞧着,似乎有要用他的意思,李斯的期望又落空了,但这次去往楚地,他还是被下令跟随,除此之外李由也在,作为嫡出公主,赢月也在随行之列。
平日的奏疏直接发往楚地,不必送到咸阳。
一路上,赢月频频掀开帘子向外看,“我虽然流着楚国的血,却从未到过这里。”只跟自己的夫君说话,她没什么顾忌。
“殿下日后想来便轻松了,我素日里在朝中无甚要事,你想来我就陪你。”
起初李由称赢月为殿下,自称臣。
成婚后赢月频繁要他不必如此,他才勉强不再称臣。
长久以来,殿下这称呼不那么肃穆,反而像爱称。
“只是跟你随口而言罢了,我对楚国没什么感情。”赢月微微一笑,亲近的靠在他肩上,“我眼瞧着,下一个丞相多半是王绾,有芈启的前车之鉴,我王兄正是提防猜忌的时候,轻易不会用对他不忠心的人,王绾虽没什么大作为,但论起忠心,他为第二,无人敢言第一。”
“况且,王绾是秦人。”
“你父亲未必没有希望,否则此次楚行,他不会要你父亲随行,这也是在安抚他。
李由摇头道,“我阿父不急,在吕不韦门下那么多年都熬着,默默无闻的日子也过来了,如今王上事事都记着他,他怎会着急。”
“他啊,只肯忠心于王上一人。”实则他对秦国没什么秦人的家国情怀。假如嬴政不是秦王,而是什么齐王楚王,他一样追随。
最次的,如果实在得不到君王的赏识和看中,那么抓紧权势,护住自己的官位就是底线了。
这是他的想法和风格。
另一边的王驾上,李斯正绘声绘色的跟秦王与王后讲述他曾在楚国时的所见所闻。
“楚地巫族盛行,相传楚怀王游云梦泽时,在巫山遇到了一位神女,神女对他说‘旦为朝云、暮为行雨’,从此楚地的许多有情人都用巫山云雨来意映情爱。”
“这事倒是新奇。”般般还以为巫山云雨是那种色色的东西,却原来是指爱情,“当真有神女看中了楚怀王吗?”
有没有神女都不一定,李斯腹诽,嘴上委婉的道,“多半是楚怀王自夸所为,许就是普通的民女,若真是神女——”要看上,那也得看上秦王啊,轮得到楚王?
他拍嬴政的马屁拍习惯了,说到一半才想起来这是跟王后说话。
“……怎么看得上楚怀王呢?”李斯圆了回来,话语中的停顿几不可闻,“他屡次上当受骗,最终客死他乡。”
嬴政无语的瞪了一眼他。
“王后可知张子曾以商於之地六百里诓骗楚怀王两次。”李斯赶紧当没看见,举起两根手指补充说,“两次都成功了。”
般般惊叹,“他是君王,居然这样好骗,客死他乡是怎么回事呢?”
李斯深知道嬴政喜爱昭襄王,不好说人的坏话,他正思虑该如何说呢,嬴政自己说了,“昭襄王约楚怀王在武关结盟,屈原劝他不要去,他不听还是前往,结果一入武关就被扣押了。”
“昭襄王逼他割让楚国土地,楚怀王宁死不从,后来同样被扣押在秦国的孟尝君在门客的帮助下出逃,孟尝君率领齐国韩国魏国发兵进攻秦国,楚怀王趁乱逃跑,然而没有一个国家愿意收留他,楚国甚至早早另立了新君,秦国追兵赶到,又将他抓回了秦国。”
般般听罢,一阵唏嘘,原来楚怀王是死在了秦国。
“昭襄王好厉害。”也好无耻,哪有骗人家出来,逼人家割地的?
原来历史中的战乱年代,那些土地也不全是打来的,坑蒙拐骗应有尽有。
嬴政:“?”
好厉害这个词,以往她只夸他。
他再次沉默几息,“无事。”
李斯用力抿住嘴唇,表面瞧起来很是严肃,旋即转移话题道,“楚地山川纵横,湖泽密布,因而盛传神灵崇拜与神话传说,巫风正是主流。”
“嗯?巫术吗?”般般想起牵银的邻居,因高烧不退请巫师来驱邪,得不到医治被烧成了个傻子,巫师却说他这是被鬼勾走了一魂,无力回天。
“相差无几。”李斯颔首,“楚地拥有超出官方礼制的、广泛的鬼神祭祀仪式,从宫廷到乡野,巫风都非常盛行,能沟通人鬼的巫师的地位极高,不仅主持祭祀、祈福祛灾,还能入朝做官。”
“甚至有一任楚王担任了最高祭司的席位,他认为这能连接天神与楚国,素日里出兵打仗、国家大事都需要巫师进行占卜和祭祀,求取神明的旨意。”
嬴政没什么表情,“看来神明并不眷顾楚国,不若将王位让给神明,让他治理好了。”
还事事询问,人家怎么就这么闲呢?
他一贯看不上其余诸侯国,听着听着就想阴阳几句。
般般都习惯了,将手里的栗子塞到他嘴里,示意他好了好了不许说了。
他偏不,甚至还有点来气,他还没想跟神明说话,你这个废物凭什么?
秦国也有负责占卜的官员,但那都是用来占星的,观测天象地理,与占卜战况一点也不搭边。
也无怪嬴政看不上楚国,“将国家荣辱大事寄托在占卜上,与废物何异?有这功夫练兵也好过跪下祈求神灵,能荡平列国,神灵没准才会投下注视。”
谁会关心一个废物?
“所以他们败给大王了。”般般最知道说什么能顺他的毛。
果不其然,此话一出,他扯起唇角冷哼,栗子抛掷进嘴里力道多了一分舒坦。
吃罢他低头寻她的手心。
她就剥了三颗,自己吃了两颗给他一颗,干脆将碟子塞到他手里。
他将侧躺在软塌上的姿势改成了端坐,一颗一颗的剥着栗子,“许是快到了。”
“明日天亮就能抵达楚地。”李斯笑眯眯,“王上不常掀帘看窗外,竟能如此精准的计算路线。”
要嬴政正经剥栗子,他反而不怎么吃,整整齐齐的摆放了一碟子的栗子肉,推到了般般跟前。
临近傍晚,众人在驿站停留歇息,到了脚能沾地的地方,般般立马软趴趴进他的怀里,他适应性不是一般的强,自己到没觉得有什么难以忍受的,只是妻子细皮嫩肉的,连忙给她按按肩膀、腰部。
“屁股都给我坐扁了。”她趴在榻上,懒懒散散的闭眼休息。
说着臀肉忽然被一只温热的手掌覆上,他还捏了捏,她立即拿脚踢了他,“没扁。”
“还是翘的。”
臣子不在,他就这样一本正经的不正经。
可惜舟车劳顿,她没那份兴致,不然高低推倒他。
已入了楚地边界,驿站准备的吃食已有了楚风,楚地是鱼米之乡,晚膳上的菜多为口味对比强烈的华丽菜色。
楚氏蒸鱼、炖甲鱼、炙羊羔、煎鸿雁,两人用不了多少,般般没让上太多,除此之外又加了一道蜜饵,据说是用蜂蜜与米粉制成的,外形看起来很像后世见过的糍粑。
蒸鱼像清蒸鱼,调制的酱汁铺在蒸鱼下,漾出鲜香之味。甲鱼则是用辣椒炖过,掀开陶瓷盖,一股辛辣油香的味道扑面而来。羊肉不必谈,嬴政平素爱用的除却鹿肉便是羊肉。
不过他对鱼肉总有着特殊的情怀,也不清楚是不是自小在内陆长大,对水也十分的崇拜和喜爱。
但就是不会凫水。
按理说他是好胜的脾性,却从未提过学凫水的事情。
用过一半,秦驹进来送了两份羹汤,“此为酸辣羹,王后素爱用羹,驿站的送来孝敬您。”
“这是用鹄肉以及鸭肉撕成丝状炖就而成,以梅子与茱萸酿制酸和辣,非常开胃。”
“闻起来就香。”般般尝了一口,酸辣的尖锐口感直冲天灵盖,尤其是滚烫的口感加剧它残留在人口腔中的味道,令人欲罢不能。
她喜欢吃烫烫的东西,总觉得趁热口味最佳,稍冷却一些便不如刚出锅的美味。
嬴政感到费解,看着她欲言又止。
不光是入口的汤,沐浴时她用过的水也烫人的紧,除却两人要在浴池做点什么,他不大会乐意跟她一同沐浴,那温度奔着烫死他去的。
他要为她搅拌一下羹汤,晾凉一些,她还以为他要吃她的,当场炸毛。
用过膳,嬴政单手支额,目光落在吃吃喝喝的妻子身上。
她用膳慢,不是吃的不专心,而是每一口都认真,还特别会吃,比如将菜里的土豆拿勺子碾成泥,与饭搅拌均匀,觉得酸辣羹好吃,盛两勺子进饭中调味。
“别看搅拌完它长得有点恶心,很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