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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红 [出版书] (林苡安)


说归说,锦绣还是去见了张正勋。至于为什么去她也说不上来,她对他有着那么一点不同的心思,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总是半睁着。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这样用这双半睁着的眼睛看你,好像是用理解的笑回报你。如果看着它们久了,会觉得它们像两道在战场上留下的伤疤,证明着曾经的勇敢与无畏,和现在的淡泊与安宁。
她提前在书店的卫生间里补了一个妆,看上去比上次要好些,但又怕太刻意,便又用纸巾把唇彩抹了,换成润唇膏。她站在书店的门口,觉得自己不够明显,又往前站,索性下了人行道。他执意要开车过来接她,他说:“下班高峰期不好打车。”他的这份体贴只怕是久经情场操练出来的,锦绣多留了一个心眼。就是不知他开的是什么车,上次也没听他说他有车,当然,他也不会直接说,她是在很早以前就明白,一个男人若坚持要开车来接送你,无非就是想要秀下他的家当,用这样婉转的方式来告诉你他的有钱。锦绣在那里走了神,一辆电瓶车差点撞上她,幸而有人及时拽了她一把。她被这么强硬地一拽,整个身子跌入那人的怀里,她觉得那人故意把双臂收紧,几乎把她包裹了起来,下颚不经意间蹭到她的额头,她的额头很敏感,女人的额头应该都很敏感。她一把推开他,用手把头发卡到耳朵后面,始终不抬眼瞧他,怕被他瞧出她的迷乱。她说:“你不是开车过来吗?你的车呢?”张正勋把手抄进裤子口袋里,说:“泊在了前面,想和你散散步。”锦绣转身朝前走,把张正勋留在原地。走了两步,又侧过了半边脸,说:“不是散步吗,走啊。”




蜀红 三(2)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了会儿,不知为何都觉得尴尬,好像刚才那一抱来得不是时候。路过一家电影院,张正勋说:“要不要去看电影?”锦绣点点头,便跟着他进去了。电影院有些冷清,正赶上吃晚饭的时间。他们买了票坐在走廊里等开场,说些有的没的,说了会儿自觉无趣,突然地静默下来,这种静默总是让人难以忍受,都巴望着电影早些开始。锦绣看着他搭在腿上的手,没话找话,说:“你的手真小,还没我的大。”张正勋说:“不会吧。”锦绣炫耀似的把手伸到他的面前,她的手很漂亮,十根指头长得郁郁葱葱。她已经把指甲盖收拾得很干净,擦着一层薄薄的营养油,看起来晶莹剔透。他把自己的手叠在锦绣的手上比大小,果然比锦绣的小一些,他说:“你的手真好看,像弹钢琴的手。”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往下一合,锦绣的手就被握在其中了。锦绣没料到他有这么一招,想把手收回来,缩了缩,反倒被他握得更紧。她只得假装注意力被对面墙上贴着的电影海报吸引走,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好似她现在心思全都在那上头,没空去理会他干的这事。张正勋勾下身子,挡着她的视线,说:“看什么呢?”锦绣支吾了一下,说:“我在想,这种垃圾电影也会有票房。”张正勋知道她在难为情,也不拆穿她,身子靠回椅子上,却一直没有把她的手再放开过。
整场电影下来锦绣的手就被他那么握着,她找借口说她想喝水。他就用空出来的另一只手帮她拧开了矿泉水瓶盖。她就着大屏幕上的光,竟发现他出了一额头的汗。她很是反感,下意识地把衣服的领口往上拽。电影散场,她见他还没有要放手的意思,便扯了个谎,说:“我要上厕所。”张正勋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手,一阵冷空气迅速钻进手心,躁动的情绪也跟着冷静了下来。她在厕所里作了好几个深呼吸。这完全不是她所期望的,就算她要跟他好,也不应该发展得这么快,她觉得感情发展太快略显得轻浮。她喜欢用明朗的眼神中暗含的暧昧,俏皮的句子中潜藏的挑衅,无意的指尖触碰中隐匿的欲望来壮大对彼此身体的渴求。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有量的累积才会有质的飞越。高中哲学书上都有,是基础知识。她走出去看见他正在抽烟,她第一次见他抽烟,她说:“你抽烟。”他笑而不语,把烟嘴对着她,她摇摇头,说:“我不抽。”其实她是要抽的,她只是不在男人面前抽烟。张正勋把烟扔在地上踩熄,说:“要不要去吃点东西?”锦绣心想,今天应该适可而止。便说:“我想回家了。”张正勋说:“好吧,我送你回家,我去取车。”
张正勋取来了车,在锦绣面前使劲按喇叭锦绣才反应过来,她没想到他竟开这样好的车。她坐上了车,问:“这是保时捷么?”张正勋只是笑,向左打着方向盘。锦绣说:“我问你呢。”张正勋说:“是又怎么样吗?”锦绣怔忡,问:“你这么有钱?”张正勋朝她坏坏地一笑,说:“是婚庆用车。”锦绣“啊”了一声,张正勋伸手过来再一次把她的手握住,说:“今天借来泡你。”锦绣听出他在逗她玩,白了他一眼,却再也没有想要把手缩回来的念头了。她突然明白了一句话——权势是春药。说这话的人可真是不简单。




蜀红 三(3)

张正勋的车很拉风,引来一路人的侧目。特别是女人们的眼光总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好像坐在里面的人不应该是锦绣,而是她们。锦绣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是她稍微露出那么一点点欣喜,就显得太失大方。她不知道应该和他说点什么,应该要说点什么的,一个女人矜持得太久就是沉闷。她说:“把音乐打开吧。”他便拧开了音乐。音乐是《巴黎圣母院》的音乐剧选段,她曾和朋友一起去体育馆看过这场演出,没想到张正勋也知道它,真是让她有些刮目相看。想自己一定是小看了这个男人,他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深更远,像一片缓缓舒展开去的草原,望不到头的。好吧,她安慰似的想到,他们也算是志趣相投、男才女貌,勉强接受他吧。“欢迎收听《城市之音》。”啊?原来是广播。“喜欢音乐?”张正勋问。“嗯,你呢?”“读书时特别喜欢唱歌,看不出来吧,我还组过乐队,担任贝斯手兼和声。”“真的?那你什么时候也唱给我听听。”“算了吧,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一句话说得锦绣捧腹大笑。她是听谁说过,没有幽默感的男人比长相丑陋更可怕。这么说,他一点也不可怕,倒有几分可爱才是。张阿姨突然打来电话,邀请锦绣周末去参加她小女儿的生日派对,锦绣有些为难,周末她有课,给两个中学生当英语家教,她说:“到时候再看。”张阿姨说:“把张正勋一起叫上吧。”张阿姨显然不知道他们已经开始约会,只当是想法子让他们再见上一面。锦绣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嗯”了一声。挂下电话,她问张正勋要不要去,张正勋说:“我说不准,到时候你提前打电话问我。”锦绣点点头,从倒视镜里看看自己,觉得自己晚上看起来还是挺美的,至少少了一些杀气。她的好些朋友说她一脸杀气,她原先并不知道为什么,以为是眉毛的缘故,心一横把它给剃成了一根细线,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柳叶眉,不但有些土气,配在她有些方正的脸上,竟被人讥讽是女生男相。她是又好气又好笑,便索性不再去管它,任它长得乱七八糟,反倒有些英俊。后来她读张爱玲的《对照记》,里面配有很多张爱玲年轻时候的照片。她还算个标致的人,乍一看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样子,看久了却也能看出一股子杀气来。她立时明白,也许她和张爱玲一样,生长在单亲家庭,免不了被人欺负,继母的压迫、母亲的疏离、周围的是非不得不使她们具有先发制人的勇气,脸上的微笑得比拳头更加强劲且充满力量。她自以为能感受到张爱玲内心更多的东西,比如她的淡漠,她比锦绣更加的淡漠,对周围的事情漠不关心,看见别人的痛苦会开心,这极其变态,却又相当正常——别人有了痛苦,她们才会平等。她就着夜色,做出好天真的样子,说:“也不知张阿姨怎么会想让你去。”她其实心里很明白。他哧哧一笑,说:“还不是想撮合我们。”锦绣没吱声,不知是不是在笑话她们的热情其实是一种谄媚,心里有些替张阿姨打抱不平起来,想,要不是张阿姨答应过母亲要替她找个好归宿,也不至于这样看得起他。
送她到门口,张正勋意外地吻了一下她的手背,她“呀”一声,快速冲回了家。一回到家就接到母亲的电话,问:“他跟你联系没?”锦绣说:“没有。”母亲还是那句话:“再等等。”她不想告诉母亲的原因很简单,她怕给她的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现在再不比从前,见了面觉得好就是一辈子的好,随时都有“拜拜”的可能,母亲是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的,再受不起了。她想一切成了定局再告诉她也不迟,相当于给她一个惊喜。挂上母亲的电话,张正勋进来了一条短信,问:“你不喜欢我这样对不对?”锦绣回道:“不是的,我以前没有发展得这样快的。”张正勋说:“快?那怎么样才算不快?”锦绣说:“我始终以为,‘欲速则不达’。”张正勋半天没回她,也不知是不是生了她的气。她在这边干等,等得有些着急,电话突然响了,是苏九久打过来的,她说:“我本来不想打给你的,我不想打给任何人,但是,我需要说出来,有太多的话压在我的心里快要爆炸,把我憋得不成人形。”苏九久似是哭了,喉咙里卡着话,发出来的字含混不清,因为她很少这样,所以锦绣格外动容,说:“你哭啦?”苏九久说:“我说过,总有一个人会卡在你的命门上,我相信他就是卡在了我的命门上,像一根生了锈的图钉,拔不出来,也摁不下去,只得让他在那里疼。”锦绣听得茫然,问:“他是谁呀?这么大的本事。”苏九久说:“你不认识他。现在,我也不认识他了。”锦绣说:“不懂,你用白话文讲好不好?”苏九久说:“意思就是,在他得到我之前,他是一个翩翩少年,在他得到我之后,他是一个衣冠禽兽。”锦绣“哇”了一声,说:“这时候了,你说话还这么押韵。”苏九久顿了顿,似乎想要重组一下语言,她说:“意思就是他翻脸比翻书还快,不给我回旋的余地。”锦绣说:“你应付得来的,你这点本事还没有?”苏九久说:“不,男人和女人,碰到旗鼓相当的对手,输的一般都是女人。”锦绣说:“‘淡定姐’这次不淡定了。”苏九久说:“嗯,我在想办法。”锦绣想,那她是输定了,如果她无所谓一点,兴许还能赢,人就怕较真。锦绣又听苏九久说了会儿,关于那男人的单眼皮和掌心纹路,却一个字也未听进去,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使她开始担心张正勋的短信进不来,她急切地想要结束谈话,又觉得特别不仗义,逼不得已,耐着性子听了老半天,也没听出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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