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青梅:腹黑竹马,爱不够 完结+番外 (卿挽辞)
记忆中,南翎是在她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外人,他会抱着她睡觉,会喂她吃饭,会为她穿衣,两年来,她一丝不苟的照顾着她,爱着她,她都知道。对于他,她有很深很深的依赖和眷恋。
他从未朝她发过火,甚至任何时候,他的话都是软声软语的,对于她,就是说话力度也不会加重一分。
不知何时起,她早就已经把他当作全世界。现在,全世界落泪了,她怎么可能不心疼,不心慌?
如血的瀑布残阳,两道身影拥抱在一起,夕阳拉长了他们的影子,拉出长长的距离之外,形成一幅唯美的画面。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慕晚辞正号啕大哭着,哭闹的力气仿佛自己的全世界坍塌了,不管不顾的把泪水鼻涕蹭在南翎的胸前。
悲痛欲绝,悲恸哀歌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回归。
“你不要哭好不好,你不要哭,你哭的话,阿晚也想哭。你的爸爸妈妈走了,你还有阿晚啊,阿晚一生一世都不会离开你的,你不要再哭了……”
短短的一句话,成了某人巨变阶段的一抹亮色,南翎的唇角蔓延开一条浅浅的弧度,低哑的嗓音经过泪水的浸染,愈发醇厚迷人,“慕晚辞,你记起来了是不是。”
南翎在想,上天还是厚待他的。
一夜之间,他丧失父母三亲,却在一夕之间,他的慕晚辞恢复了记忆。
这是老天打一个巴掌给一个枣吗?还是真的应了那句话:上天在为你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也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
他的世界里,从今往后,真的只有慕晚辞一个人了。
再没有旁人……
再没有……
“慕晚辞,我只有你了,你可不许离开我。你要是离开我了,我就成了孤家寡人……”
泪水,早早就迷蒙了慕晚辞的眼帘,和耳帘,她听不到南翎再说什么,只是在那里疯狂的点头。
她想,这一刻,南翎说什么都是会答应的吧。因为他活了二十一年,她活了十八年,她从未见过如此脆弱得像个孩子的南翎。
原来,他也是人……
他也有脆弱的时段,他也值得被爱。
当封存了三年的记忆刹那间回笼,慕晚辞的心情是复杂的。
说不清楚为什么复杂。
大概是她三年的癫狂反倒让她逃避了许多许多的抉择与问题,却也因此,让她忘却了所有所以,才酿造出今天的悲剧。
若是天时地利人和有一项未满,庄林蓉,南修尘,南坤就不会死……
却因为她的离开,一切的一切都偏离了运行的轨道……
三年前的事依旧历历在目,清晰如昨日,当她能以正面应对成邺不在恐惧的时候,不知道又多么惦念当时的无知。
这个年过得当真是平静得不能再平静了,就像是一瓶白开水如喉,无色无味,刺激不起半点味蕾感觉。
年后,慕晚辞约见了成邺。
这是第一次,慕晚辞约见成邺,是以这样的一个姿态,坦然无畏。没有了当年的一无所知所带来的茫然和恐惧,亦褪去了幼时的青涩,能独挡一面。
她端起桌上的咖啡,轻轻呷了一口,如清泉般的眸淡得如白开水一般,无波无澜,唇色浅淡,淡淡道:“我很好,不劳成总挂心。”
三年的时间,已足够让面前的男子成长为一代总裁。
成邺笑容苦涩,“十一年前,你误闯我的领地,看到了我疯魔时的惨状,那时我就知道这一辈子怕是要栽在你的手上了。”
“后来,真如我最先猜测的模样,我日日念你,想你,竟不知何时起,所谓的念想竟成了心魔,成了执念,不可自拔。”
“我从不后悔那一日,让你见到了我最不堪最丑陋的一面。因为那一面,自此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外人皆知我有疯魔病,却鲜少有人知道,你就是我的解药。”
“不只是疯魔病的解药,也是我心魔的解药,执念的解药。”
那一日,慕晚辞的出现,宛如冬日里的一抹初阳,照亮了成邺前生十几年孤寂荒芜的心。荒芜得寸草不生的土地,竟然以每秒一厘米的姿态成长着,成了一片沙漠绿洲,美不胜收。
她的出现,就是最美的解药。
慕晚辞垂下双眸,浅淡得没有一丝温度的看着覆在她手臂上的半截白皙的手指,心底,没有一丝动容。
正文 第三百十六章 福祸相依,避无可避
她淡淡地拂了开来,拿过一旁的纸巾,细细摩挲着被成邺碰过的地方。
“也许,你并没有那么爱我。你所认为的爱,只是源于我的不得。你所说的执念,也是由于常年累计的念想形成。若是我现在答应你了,你只会是一时的欣喜满足,待久而久之,你对我的执念淡去了,我也就成了你要放弃的敝屐。说白了,你对我根本没有爱,也没有喜欢,于我,只是出于你们男人的征服欲罢了。”
前世,慕晚辞相信爱情,只是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已。
今生,她尚且花费了十几年才相信南翎的真心,愿意和他相伴余生。
她已经没有那个心那个精力那个闲情去判断成邺的真心了,真心也好,假意也罢,她通通不在意了。
成邺张了张嘴,似乎是想要解释,然而却被慕晚辞忽而凌厉的语气生生给卡在了喉咙中。
“况且,你真的是因为疯魔才杀人吗?疯魔也是心魔,只要是心魔,就没有克服不去的!究竟是你根本疲于克服,还是因为出于黑暗的心理,不想克服!”
所谓黑暗心理,就是成邺本身就有一颗嗜血的心。只因为平常他要做一个正常人,只能借由疯魔复发的理由来发泄自己的阴暗,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样的人,是阴暗不堪的,是由骨子里展露的丑陋会让慕晚辞鄙夷。
话音落地,成邺脸色一变,竟然下意识的就想要推翻解释。
他是爱慕晚辞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哪怕他没有经历过人生情事,可是有些东西,亦是不用经历就可以断定的。
从十年前,一眼万年。
然而,慕晚辞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从你误被注射变基因药素时,每年死在你手上的人不计其数。你可曾有一日回想过,细细算过,这些年,死在你手上的人究竟有多少人吗?多少家庭因为你的干涉,你的自私自利而家不成家!多少人因为你的心魔而无辜被牵连!多少人因为你失去了一家的顶梁柱,沿街乞讨,最后活活冻死!多少姑娘因为的私欲,而生生的失去清白,被你凌虐而死,至死也不安宁!”
“你从未管制过死在自己手上人的尸体,那你可曾知道有多少姑娘被你糟蹋过后,狼籍着下半身,丢弃在荒野,任由着过路男人观赏,受尽了屈辱!多少野外凶手肆意的啃噬着那些人的尸体,他们生前早逝,便是死后也是死无全尸!”
“所以,你凭什么认为去,这样染血的你,值得我喜欢!”
慕晚辞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直接往成邺最不堪的一面直击,让成邺辩无可辩。
这一些,不过都是她的猜测而已,但是看成邺的反应,大概也有七八分准。
而成邺,遇到了慕晚辞,就注定是他的蜜糖,亦是他的劫难。
福祸相依,避无可避。
“你看,你连最基本的感情都不懂,居然还在这里跟我谈什么爱情观,谈什么十年前的事。成邺,你未免太过可笑!”
慕晚辞冷笑一声,嗓音如淬了毒的冰棱,不寒而栗。
她不是看不起成邺,更不是嘲笑成邺的感情。而是觉得这样的人,真的太过于好笑。
不会为别的家庭考虑的人,不会为别人考虑的人,就等同于不懂得感情。不懂得感情的人,就不配爱。
因为他不会珍惜。
不会珍惜的人,爱了也会失去。
而比失去更钻心的,则是拥有后才失去……
人的感情都是极其复杂的,对于成邺,她说不出是什么感情。
有复杂,也有同情,同情堂堂一族企业公子居然会毁于一个意外。
有叹息,也有无奈,无奈他念了她十年,哪怕只是因为得不到,能放在别人心里惦念十年,也是她慕晚辞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有痛心,也有厌恶,厌恶这样一个人的手上,居然染了那么多人的血。
太多的鲜血,只会让她觉得肮脏。
她站起身,瞥开了目光,他们相约的地点是一个咖啡厅,咖啡厅正处市中心,落地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的脸上都挂着或虚假或真实的笑容,飘渺得不可直视。
“你放手吧,一味的纠缠于你于我都没有好处,若是就此放手,也许我们还有朋友可做,若是不放……”
她没有说下去,但是意思已是不言而喻。
若是不放手,再见,只能是敌人!
不等话落,她便转身离开。
成邺攥紧了她的手腕,素来温和的声线竟然带着一丝颤抖:“我迟了他十几年遇到你。的,你拒绝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慕晚辞,你能不能公平一点,给你自己一个机会,也给我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