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对沈夜白,她也是抱了这种心思的。只是发展至今,她也不得不承认,沈夜白是一个例外了。
她也是沈夜白的例外。
互为例外的感觉,也不错。
“不问我要带你去哪吗?”
“不问。”夏晗晗回答得干脆,“你也不要说。”
“不怕我卖了你?”沈夜白竟也学会了开玩笑。
夏晗晗很是认真地想了想:“你卖我,谁买?一个病鬼。”
沈夜白骑车很稳,但在夏晗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打了个弯。夏晗晗何等水晶心肝的人,当即笑着补充:“也只有你肯买了,好好看路,当心点,若是把我摔到,你可亏大了。”
沈夜白果真有把自行车行驶得稳稳的了。
夏晗晗不大记路,但等到沈夜白骑到几乎荒无人烟的那条马路上的时候,夏晗晗也终究认出了这是去哪的路。
“你要带我去利北区?”夏晗晗问道。
“嗯。”
“利北区吗,前几天听说政.府要组织拆迁重建了,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建成。”
“能。”
“你怎么知道?”
“猜的。”
“那你猜猜,我现在在想什么?”
“你在想,我已经不住在利北区,为什么还要回利北区。”
“聪明,你如果算卦,一定很准。”
“我虽然不在利北区,可还有一个人在利北区。”
“谁?”夏晗晗好像已经隐隐猜到了,却仍是想确认。
“你外婆。”
沈夜白说完这三个字,夏晗晗沉默了。她垂着头,许久不说话,微风吹过,她耳畔的头发有些乱。
“她不会见我的。”半晌,夏晗晗低声说道。
沈夜白没有接着夏晗晗的话说,而是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夏晗晗也活泼起来,“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像来索命的修罗。你一句话不说,我也不说。对了,我还给你手臂上贴了创可贴,你记不记得,是粉色的。我故意买的粉色。”
明明说的只是几个月以前的事,夏晗晗却觉得他和沈夜白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
沈夜白笑的时候,把嘴抿成一条线,他说:“那是你第一次见我,可我,却是第二次见你。”
他骑到了一处楼洞处,停了下来,夏晗晗抱着书包从后座下来,迷茫地看着沈夜白。她确实不记得什么时候还见过沈夜白了。
沈夜白的气质,她如果见过,不可能不记得。她不擅长记人的样貌,却善于认人的气质。
沈夜白把自行车停好锁上。然后说:
“就在那里。”沈夜白伸手一指,指了楼洞靠左侧的地方,“我在那儿睡觉,你把我当成流浪汉,还给了我十元钱。”
夏晗晗想起来了,那是她病好后第一次来见外婆,扭了脚,吃了闭门羹。
她目睹了一场打架,给一个乞丐或者流浪汉十元钱,江淮来接她,她还叫江淮不要告诉爸爸。
她想起来了。
“那天的流浪汉竟然是你。是了,你以前就住这儿。——原来,你对我那么好,是为了感激我那十元钱,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我对你说过,我给流浪汉钱,是出于私心。”
夏晗晗忽然有些愤愤然,还有些伤心,说出的话语气不佳。但仔细想想,她又全无立场,沈夜白从未骗她。而这火气也来得奇怪。
“可我对你好,却不是因为那十元钱。我对你好,不是因为你有多么好,而是因为你是你,你明白吗?”沈夜白很少说这么长的话。他的话一向词约义丰。今天竟用这么长一段话来解释,看来是真怕夏晗晗误会。
因为你是你。夏晗晗回味着这几个字的意思,突然觉得苦涩,她低声说:“我以为,只有母亲,才会对自己的孩子这般。我没有母亲,不知道说得对不对。”
“我也没有母亲。”沈夜白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觉得如何,但说出来之后,却觉得舒服多了。
当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得知另一个人也同样不幸,心里大约会宽慰,本性使然。
沈夜白说完这句话后,他们都沉默了。
他们沉默地穿过废弃的小广场,进了纺织厂家属楼,到了孟庆芳楼下。
这里几乎已经没人住了。四楼中间那一盏窗,有孤灯如豆。那是孟庆芳的屋子。
“去吧,她在等你。”沈夜白对夏晗晗说。
夏晗晗抬手整理一下头发,又把校服端端正正穿好,问沈夜白:“我看起来怎么样,可以见人吗?”
沈夜白笑了笑,说:“可以。”
夏晗晗压用手压住胸口,她忽然理解了那句诗:近乡情更怯。
她背好书包上了楼,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孟庆芳门外。她回头看了一眼楼下的沈夜白。
沈夜白对她点头。
她敲响了门。
似乎已经习惯了没有回应,当门被打开的时候,夏晗晗一愣。
她的眼睛本来就像韩棠,当她惊讶着睁大双眼的时候,就更像了。
孟庆芳已经六十多岁,依旧身材笔挺,不驼背,不耳聋,只是眼睛有些花。她看着面前亭亭玉立的少女,忽然想起十七年前,保温箱里小小的一团肉。
她张开双臂,夏晗晗倒进他的怀里,他们紧紧相拥。
夏晗晗从出生起便没有感受过妈妈的怀抱,如今,隔了十七年,她终于感受到妈妈的妈妈的怀抱。
她很开心,她不觉得晚。什么时候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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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夜白在楼下等了一个小时,秋天的夜,已经很冷了,多亏他穿的是校服,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保温效果是一等一的好,尤其抗风。
夏晗晗出来的时候,孟庆芳把她送到楼下。
孟庆芳见到沈夜白,没有一点惊讶,她嘱咐沈夜白慢点骑车,把夏晗晗送到家。
好像她早就知道,并且肯定了沈夜白的存在。
孟庆芳回去后,夏晗晗对沈夜白说:“你怎么说动外婆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
“除了你,再没有别人。”夏国华的话孟庆芳连听都不听,夏晗晗这个外孙女不知道吃了多少回闭门羹。可今天,沈夜白送她来,早就胸有成竹孟庆芳会见她。
夏晗晗有点累。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孟庆芳对她说这里要拆迁,她不会再住这了。她说她最近已经看好了房子,离海盛新苑很近,只要十几分钟的路程。
她肖想了很久的事情,终于梦想成真,她现在还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孟庆芳认她,并且喜欢她,还把家搬到离她家很近的地方。
以前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但现在,全部变成真的了。
“沈夜白,你怎么做到的?”
沈夜白只是笑,对她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在夏晗晗面前蹲下身,说:“我背你过去吧,自行车被我锁在楼洞那了。”
夏晗晗想都没想就趴到了他后背上。沈夜白背起她走。他的后背并不十分粗壮宽阔,可是让夏晗晗无比心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心安的感觉竟然这样好。整个人的周围好像堆满了云朵,软软的。
“这是你第二次背我离开外婆家了。”
“嗯。”
“谢谢你。”她没说这声谢是为了什么,为了背她,还是为了帮她说服外婆。
“嗯。”沈夜白既不谦虚,也不推让。
夏晗晗抬头看天,蓝黑色天幕依旧被灰色云朵遮盖,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但她知道,妈妈一定在看着她,她一定很开心。
第29章 说谎
年末,孟庆芳把家搬到海盛新苑的隔壁,她仍是没要夏国华给她买的那套房子。她有退休金,不需要依靠谁生活。而她的性格,也不允许自己依靠任何人生活。
夏晗晗常去她那儿,她接受了夏晗晗,但从不去夏晗晗家。
这是夏晗晗高中生涯的最后一个寒假,明年这时候,她就要和现在的江淮一样,顶着严冬上学,风雪过年都无阻了。放假的时候,刘光辉比学生还兴奋。——他去外地上大学的女儿回来了。
夏晗晗在这一年,身体恢复得不错,重新上学,并且认识了一个人。
一个很重要的人。
在这一年中,她没有生病,连感冒发烧这等小病都没生。
转年春天,正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好时节。
马小春,已经暗恋,或者说明恋肖丽萍三年了。他终于鼓足勇气,在春天最暖最暖的日子里,向肖丽萍告白。
他们在海盛新苑的人工湖旁边,肖丽萍半坐在木质围栏上,马小春把新买的钻戒打开——因为手抖,打了好几回才成功。
他半跪着,正是个求婚的姿势。
肖丽萍心里欢喜,马小春没什么大能耐,但心眼好,为人正派,是个过日子的人。这点她早就知道。
况且这一年她又没少看肖国华书房里的小说,越发觉得男人的嘴越会说,脸越好看,越会骗人。
她强抑心中激动,保持女性的矜持,说:“我得好好想想。我……回家,和父母商量商量,还有儿子,他今年三岁了,已经会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