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一笑,两个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那边杀马特抢着说:“误会误会,都是误会,沈哥,你认识这姑娘?”
那人本是看着光头的,听了这话,转过来又望着杀马特,说:“跟你有关系?”
意思就是跟你没关系,马上滚了。
杀马特看看光头,光头笑道:“得罪了,走。”
光头看上去要比那人大许多,却也和杀马特一样叫他“沈哥”。夏晗晗对这位“沈哥”的身份有些怀疑,看他年纪应该不大,怎么谁都管他叫哥?
杀马特还给那人点头哈腰地鞠个躬,跟着光头和女的离开了,边走边说:“这是什么狗屎运,竟然碰到沈夜白了。”
夏晗晗还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他们就这么走了?沈夜白——这名字倒是好听,和他人一样。夏晗晗想。
三人离开,巷子里只剩下夏晗晗和沈夜白。
夏晗晗站在小区围墙下,白衣长裙,校服有些大了,像是偷穿大人的衣服,长发披散着,随着夜风起伏,她不得不伸手捋顺头发。
沈夜白的皮肤很白,衣服很黑,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着,没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
他双目望着夏晗晗,夏晗晗也看着他。
良久,沈夜白豁然转身,向通往校门口的大路走去。
现在放学时间已经过去,学校门口行人寥寥,只有一些值日或是有事耽误的学生,三五成群地走一起,说说笑笑。
沈夜白走,夏晗晗也走,她跟在他后面,一瘸一拐的——刚刚站姿不对,右脚疼得厉害。
他们之间始终隔着三步的距离。
沈夜白并不是一个热爱多管闲事的人,哪怕闲事找到他头上,他也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管与不管全凭心情。
最初只是路过,但看到那女生被微风吹动的裙摆时,沈夜白有了一丝犹豫。就在这犹豫中,他的脚步已经向那边走去。
这次他没有在那女生的裙摆上看到鹿,而是在胸口上,她把校服穿成了斗篷,胸前的梅花鹿露了出来。
就当还她那十块钱的爱心了。沈夜白听着身后一深一浅的脚步声,想。
走过校门口,沈夜白转身,身后早已没人了。
走也不打声招呼吗?他忽然想到,这女生还没对他说谢谢。他不是为这个谢字才救人,也不在乎对方说没说话,说了什么话。
他只是觉得,这女生从外表上看去好像是个乖乖女,实际上的行为做派,却和乖这个字完全不搭边。
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就停下了脚步,从兜里把拿了出来,点一根吸。
他吸烟,但没有烟瘾,有时候三五天也想不起来吸一颗。
夏晗哈抱着一大袋薯片从超市里走出来,就看到这一幕:月光下男生靠路灯站着,长手长脚的,他在吸烟,周围有些烟雾缭绕的意思,倒不像在人间。
沈夜白看到夏晗晗朝自己走过来,有一点惊讶,他以为她早走了。
夏晗哈依旧不说话,她走到沈夜白身前,离他很近很近,把大袋薯片用双肘夹住,解放出双手,沈夜白这才看清,夏晗晗手上还拿着一件东西——两片创可贴,粉色的。
夏晗晗专心手上工作,没空管沈夜白的眼神,如果她能看到沈夜白的眼神,也许那两片粉色创可贴落到沈夜白手臂上的时候,会有一点犹豫。
但事实上,夏晗晗双手连点颤抖都没有,就把创可贴贴到沈夜白手臂伤处,轻而易举。
沈夜白没有躲——他连手臂上的上伤是什么来的都忘了,伤口不深也不大,也许是不小心划的。
确定贴好后,夏晗晗才小声地咳嗽。
沈夜白看着手臂上两贴有些可笑的创可贴,又看了看左手夹着的烟,想了想,还是把烟掐灭了。
夏晗晗刚要说话,手机铃声响了,是一首清澈空灵的纯音乐。夏晗晗抱歉地对沈夜白笑笑,才接起手机。
如果她的脚没有受伤,她一定会走远点接电话,可她脚疼,就没挪地方。
来电是江淮:“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又去利北区了?”
“没有,我来学校接你来着。”
“你——”
夏晗晗几乎可以想象出江淮暴跳如雷的样子,马上安抚道:“我这不是想顺路卖杂志吗。”
“顺路顺路,你顺出十万八千里了!你现在在哪?”
“在学校门口。”夏晗晗老老实实地说。
“我去接你。”
“不用,我会打车。”
嘟——那边已经把电话挂了。
夏晗晗叹气,回家后免不了又是一顿教育。
她把手机放到校服口袋里,继续双手捧着薯片,从口袋里拿出剩余的粉色创可贴,放到沈夜白手里。
刚刚拿烟的手,就这样接过了创可贴。
做完这些后,夏晗晗没等沈夜白的反应,一瘸一拐地到马路旁边打车去了。
沈夜白没动,懒懒地倚着电线杆,看那女生坐上了出租车绝尘而去。
手机短信提示音想起,他拿出手机,是林天意叫他去海盛天地。
夏晗晗打车到海盛新苑,还没到小区门口,远远地就看到江淮穿着校服,在路边等她。夏晗晗叫司机停下,打开车门喊他名字。
江淮走到她面前,夏晗晗笑嘻嘻地说:“付钱。”
夏晗晗没有骗光头他们,她确实只带了十块钱出门。
江淮有种揍人的冲动。付过钱,夏晗晗下车,刚一下车就把手里的薯片塞到江淮怀里:“黄瓜味,你的最爱。”
“你——”
“我发现家里薯片没了,给你买薯片去了——不许说我。”
刚刚还顺路卖杂志去,现在就变成了给他买薯片。
夏晗晗走路慢出了新速度,比昨天还要慢上好几倍。江淮等她等得不耐烦,她却只是笑,最后江淮受不了了,直接蹲下去,让夏晗晗趴到他后背上,背她进小区。
于是那袋薯片又换成了夏晗晗拿着,她趴在江淮后背,双手抱着他脖子,下面坠一大袋薯片。
沈夜白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路过海盛新苑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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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同桌
八月末,十六中开学了。江淮由准高三生升级为高三生,夏晗晗也继续高二的学业。开学前一天,保姆肖丽萍风风火火地回来了。
她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回了四只鸡两只鸭,都是杀好的,以及一袋子鸡蛋鸭蛋。让人简直不敢相信她小小的身躯能背回这么多东西。
肖丽萍小个子,矮胖,长得不好看,但人憨厚,手脚麻利,是江艳红亲自挑选的,到这个家来已经两年了。
夏晗晗和江淮都很喜欢她。
她不在,江艳红请了钟点工每天定时打扫,但到底不如她在的时候。是以肖丽萍一进门,把身上的鸡鸭以及蛋卸下来后,连休息都不休息的,就撸起袖子开始打扫。
夏晗晗已经被禁止出门一周,江淮看她看得跟看犯人似的,他去上学,就告诉小区的保安马小春,让他别让夏晗晗出去。
江艳红是个热心肠,又和马小春一样是苦出身,平时没少照看他,马小春把江艳红当姐。姐姐家孩子发话了,马小春哪有不听的道理。更何况他也清楚夏晗晗身子不好,像是有病的,只是具体什么病不知道。
夏晗晗见到肖丽萍,简直就像见到亲人一般,“萍姐”、“萍姐”地跟在肖丽萍身边,奈何肖丽萍个子虽小,但干起活来修炼出一身的功夫,身形步伐之快让夏晗晗望尘莫及。
江淮这天放假——这是他暑期最后一次放假了,明天他就成为一名正式的高三学生。
他站在楼梯边,看到处捉肖丽萍的夏晗晗,觉得无奈:“你能不能不追萍姐了,人家干活呢。”
肖丽萍一边擦着餐厅的饭桌,一边笑。
夏晗晗倚在餐厅拉门边,遥遥地指着江淮:“还不是你!我都在床上躺了一年了,陆叔叔早就说我可以出去走走,你偏不许!还串通马叔叔,看我跟看贼似的。”
“你还有脸说,你自己看看你那腿。”
“哼。”
夏晗晗并不是一个多么好动的人,她呆了一年,枯坐或枯躺,看看闲书,日子也过得去。不过就是一日一日的重复。
但能不这样过,还是不这样过的好。
夏晗晗喜欢有生命力的人与事,那会让她感觉到“活着”这两个字,不单是两个汉字,而是一种生命体验。
她乐意看别人充满生命力的活着,如果身体允许,她也愿意这样活着。
“妈让我问你,你想剪短发还是继续留着头发。学校规定女生长发必须扎起来。”
一年前夏晗晗是及耳的头发,勉强算作是短发。一年后已经长到肩膀了。江艳红心细,连这点都替她想到。
夏晗晗默默想了想,说:“那就剪掉吧。”
江淮看她好像有点不情不愿的,就说:“你长发挺好看的。”
夏晗晗笑着看他:“你喜欢?”
“不喜欢!”马上否认,“换衣服,我带你去剪头发。”
说着上楼了,夏晗晗跟着也上了楼,边走边想,这小子还真是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