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不上火。”夏明苏淡淡地应道。
田小麦:“嘴角都烂完了还不上火呢,一一说你口腔溃疡很严重,连着半个月都低烧,是不是?”
“一一这孩子……”都告诉她不要乱说话了,怎么还是跟她娘说了这些呢!
真不听话!
“你别怪孩子,是我主动问一一的,她不是个会撒谎的孩子,没法在我面前编瞎话。”田小麦放缓语气道:“今晚你和一一都回酒店休息吧,医生说我现在挺稳定的,没有什么大问题,晚上也不需要人陪床了。”
夏明苏垂着头,过了半晌才说:“知道了。”
晚上十点,夏明苏和闺女一起离开了病房。但他把一一送到酒店之后,独自一人又回到了医院。
他没进田小麦的病房,而是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一整个晚上。
每隔半个小时,他会偷偷地透过门上的小窗看一眼田小麦的情况。
看到她醒着,人不是很舒服的样子,就叫护士进去瞅一眼,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
值夜班的护士感动得不行,时不时地偷偷看夏明苏两眼。
这个护士才二十出头,谈过三次无疾而终的恋爱。
她感慨着,人与人的差别真是太大了。
她那几个男朋友,不是爱动手打人,就是自私到不行,要么就是有很强的控制欲,一个个人不咋地,毛病可比天上的星星都多。
小护士摇摇头,还是她阅历尚浅,功力不够,不会看人啊。
以后谈恋爱还是慎重一些吧,谈婚论嫁更要找一个稳妥靠谱的人。
未来老公能有夏明苏的十分之一,也足够她过好后半辈子的了。
半个月之后,田小麦就出院回家了。
到家那天,过来探望她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也不知道是真的过来关心她的,还是为了看什么热闹的。
田小麦也是心累,正喝着稀饭呢,就进来几个人。
“小麦啊,哎呀,我看新闻了,你们也真是赶得不巧,碰到这种事儿。你身体没什么事儿了吧?”
“你这瘦了得有二十多斤吧,本身就不胖,看你遭的这罪。听说你身上缝了很多针啊,我理解你,以前我修房顶的时候从房梁上摔下来,后腰划了好长一道,缝了三十多针,可遭罪了,伤口长肉的时候特别痒。后来落了疤,可丑了,我给你看看。”
这人说着就掀起了衣服,田小麦没来及挪开视线,就看到一排蜈蚣似的疤痕。
她差点没把稀饭喝到鼻子里头。
这一天下来,心累得眼睛都不乐意睁开了,只想安安静静地在床上躺平。
第二天夏明苏就把大门锁了,闭门谢客。
管你是谁,一律不见。
苗翠英听说二丫头回来了,以为她会先过来瞧瞧自己,结果等了两天也不见人。
受伤了是没错,但听大家说,好像现在没什么事儿了,跟好人一样一样的。
那为什么不来看她呢?完全没把这个老娘当回事嘛。
前一阵子,她还担心来着,怕闺女有个好歹。现在看来,完全没那个必要。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她哪里能想着我这个老娘呦。建了个小家庭,就只顾着自己的日子了。生四个孩子有什么用啊,不是飞远了,就是飞高了。”
田娉婷在一旁择韭菜呢,这时候接过话头说道:“您不是还有我嘛,怎么突然唉声叹气起来了。”
“是啊,幸好还有你这个大闺女,我真是没白疼你啊!”苗翠英满眼宠爱地看着田娉婷。
虽说这孩子早已经是中年人了,但在老母亲眼中,她永远是个孩子,还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择完韭菜你看看小麦去,看她怎么样了,如果身子骨没什么大碍,就让她回娘家坐坐。我也不是非要怎么样,关键是别人看着不太像样子。去北京快俩月了,回来了也不过来关心一下老娘。人家出去玩一圈,进自己家门之前,都会去看看爹娘,带点外面的特产什么的。唉……不能比不能比,做人一喜欢做比较,就容易上火。”
苗翠英看着地上那些没择的韭菜,都烦心,“行了,别则了,放着吧,你先去小麦那一趟。”
田娉婷起身去洗了个手,摘下围裙就去了夏家。
走到大门口一看,一把黑锁挂在门环上呢。
这是出门了?不应该呀,她妹的身子不是刚好嘛。
田娉婷拍了拍门,里面没人响应。
此时屋里头只有田小麦和夏明苏两个人,孩子们上学去了,夏大海则跟朋友钓鱼去了。
“有人敲门呢……”田小麦提醒着夏明苏。
夏明苏:“随他敲去吧,甭搭理。”
看到锁门了还不停着敲,不是脑子不好使就是没眼色。
敲了两分钟,没有动静,田娉婷就回去了。
她跟老娘说家里没有人。
苗翠英就炸了,“没人?怎么可能没人呢?你往他们家里打个电话看看。”
田娉婷把电话拨过去,电话是通了,但是没有人接听。
苗翠英想了想,又道:“打小麦的手机。”
田娉婷摁了号码,结果不通。
田小麦现在用的是诺基亚的第一款内置天线手机,不过为了清净,这几天她没有充电,所以自然打不通。
第525章 成就感和满足感
夏明苏一早起来把工作上的事情交代好之后就关机了。
有家里钥匙的可以进来,其他人,懂点事儿的话,这时候就不该过来打扰病人休息。
像朱晓彤、周婶这样的就很懂事,打个电话关心两句,五分钟之内就会结束通话。
越是关系好的,平日里比较亲近的,这时候越不会往跟前硬凑,不会尬聊滑雪场的凶杀案,更不会过来围观看热闹。
谁是真的关心,谁是作秀的,一眼就看得出来。
平日里没什么事儿的时候,人与人的关系表面上都还不错,但一件小小的事儿就能掀开面罩,看出很多人的低劣本质。
素质、教养这种东西,真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尤其在这种教育程度比较低下,又常年贫困的地区,根深蒂固的劣根性很难改变。
穿上好衣裳,也美化不了骨子里的丑陋。
夏明苏突然问道:“你想搬家吗?”
田小麦愣了一下,“搬哪儿去?”
“离开这里,去省城,或者别的你喜欢的城市。”夏明苏的表情很认真,半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田小麦很快就明白了夏明苏的言外之意,“你以为搬出去麻烦事儿就会少吗?这里的人看起来很小家子气,很粗野,有点不明是非,但大多数人的秉性都是好的。他们没有那么多的计较,很多情绪都写在脸上。这比笑里藏刀好得多了,比背后给你使绊子也好多了。况且,我们到哪里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但在这里做,会帮助到一些更加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这会让我觉得一切的付出都有意义,会让我有成就感和满足感。”
自从王喜弟去世了之后,夏明苏就萌生了离开这里的想法。
那时候孩子们都在身边,还没有出去念大学,时机还没到,所以他把离开的想法暂时藏在了心里。
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各奔前程去了,当爹娘的终于获得了彻底的自由。
可他没有想到,小麦竟然会这样想。
田小麦:“咱们使了那么大的劲,花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克服了那么多的困难,才在家乡建学校建医院,到底为的什么呀?不就是为了让大家越过越好,为了让下一代比上一代有个更好的起点和条件嘛。”
后来夏明苏没有再提搬家的事情,田小麦不太清楚他的真实想法,不过既然他没有再提,这事儿也就算讨论出结果了。
一一没有考到太远的大学去,虽然她的成绩国内的学校随便挑,但她也只是去了省城的大学,念的是生物学。
天天跟一一参加了同一年的高考,他的成绩比一一的还要高出二十分,他原本想去清华物理系,但是为了跟一一在一起,他放弃了这个念想,跟一一报考了相同的大学。
专业还是物理,不过大一结束的时候,他的专业课老师们就已经不如他了。
但天天并不在意,现在资料很好搞到,只要拿到资料和教材,他完全可以自学,还可以跟更厉害的前辈通过写信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地域和学习的场所,永远无法禁锢一个人的前行。
一一在学校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她会参加很多的学术研讨会和交流会。
由于她的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研究上已经有了具体的方向,所以学校给她特批了各种短假。
同学们也都理解,毕竟人家厉害,有点特权没毛病。
弘文和弘武都去了广州,很多人都以为弘文会去学音乐,弘武会放弃上大学去学手工艺制作什么的,直接当个匠人。
没想到哥俩竟然一块儿报了历史系,他们依旧在一个班级,住一个宿舍,每天一块儿吃饭上课睡觉,像个连体婴儿一样。
后来田小麦才明白老大和老二学历史的意图。
弘文唱戏唱的是历史,弘武捏橡皮泥捏的人物和建筑也关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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